目前高校所暴露出的各種貪腐現象十分普遍,具有案件數量多、涉案金額大、涉案人員多、涉案領域廣、部分頗有建樹的知名專家學者涉案被毀等特點,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深度剖析高校貪腐發生的深層原因,其根本在于法制缺失下的非法治理所造成的,長官意識下的人治環境導致不受約束的權力泛濫,泛濫的權力在高校比較寬松的資金條件下予以徇私舞弊,結果必將產生貪腐行為,這種令人痛心疾首的現象與高校所具有的文化傳承與創新、教書育人、科研創新等職能格格不入,應當引起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糾偏、糾錯,徹底根除腐敗,促使其運行在正常、健康、高效的發展軌道之上。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鮮明地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理念,這是建設法治高校的綱領性文件,法治高校的內涵就是依法辦事,在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辦事的過程中并不斷完善制度建設,通過完善的監督評價機制將權力清單及其結果暴曬在陽光之下、將各層級的權力統統趕進制度的籠子里去,這樣就可以在高校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作為具有獨立評價職能的內審機構來說,更應主動出擊,充分發揮其職能,強有力地推進法治高校的建設。
一、采用形式多樣審計模式,在全面監督的情形下,把握重心、盯牢貪腐易發、高發領域。
(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審計方式,對各層次的內控制度進行審計,促使其完善,達到不留漏洞、不留縫隙地存在并高效運行的目的。
高校的內控制度是保證各有機組成部分及其內部各環節之間相互銜接、相互監督、相互促進的強制性文件規定,它會明確地告知執行主體應當怎么做以及實施規定性動作之后的效果、賦予了執行人對上一環節的監督權利和對下一環節的保障義務 ;同時,它也會明確地告知執行人禁止做什么以及違反之后需要承擔的后果,這樣環環相扣的制度有力地保證了各職能科室、各教學院系、各研究中心等有機組成體職能的最大效能、保證不犯錯誤或者即使犯錯也能及時被發現和糾正。
對此,內審機構需要完成的審計任務包括以下內容 :是否具備內控制度、內控制度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吻合而具備可行性、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內控制度是否高效、內控制度是否被嚴格執行、執行效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內控制度是否被根據環境變化而進行實時修訂完善、各內控制度是否具備銜接性和相互監督性、超越內控制度的可能性及其糾錯措施是否完善等等,內審人員并不需要實際參與制定內控制度,只是行使對其全過程評價、鑒定職能,凡是無效失能、低效浪費的部分,則需提出限時整改完善建議 ;對于高效高能的部分,則給予充分肯定推廣。
(二)強化重點領域的審計,使之始終處于一種高壓的監督態勢之下。
根據目前司法機關查處的高校職務犯罪情況來看,主要集中在招生、基建、采購、科研經費使用、人員提拔任用等五個方面,這些領域與權、錢兩因素緊密相關,用權換錢和用錢買權、權錢互依互生的現象在這些領域大行其道,之所以產生這樣的后果,就在于監督制度的缺失或失能,為此審計人員就需要集中力量緊緊盯住它們,強化審計、使之處于一種審計高壓的狀態之下,達到使其不能越軌、不敢越軌、不愿越軌的良好效果。
缺乏審計監督,使之任意放縱行為,且長時間不被發現和糾正,這是審計不作為的表現之一,針對該現象,審計人員必須迅速行動起來,有必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從制度源頭上予以整治 :首先要完善內控制度建設,使之各環節的信息公開、經辦者相互監督制衡、廣泛發動和使用各種監督手段,使之處于全覆蓋監督環境之中 ;其次,實施現場監督和線索追蹤監督、做到有線索必查、一查到底 ;最后,需要到對方尋找線索進行反向核查,核查對方是否有商業賄賂行為存在、與本校交易的完整財務決算等資料、回訪相關人員的意見反饋等等。
(三)實施干部任前審計。
干部在晉升時出現的亂象,集中表現為兩種,一是能力水平欠缺的人、已經“患病的人”用錢開路、用利益交換而獲得職位 ;二是按照慣例或者潛規則被關鍵權力人物采取暗示的方式予以索賄,這兩種不正之風均會產生較大的危害,尤其以前者為甚,因為無能者或者已經“患病者”一旦占據崗位,則難有作為,并且還會變本加厲地回收買官所花費的成本,由此將會把貪腐行為瘟疫似地傳導下去。
為此,就需要全面開展干部任前審計,需要就其思想品德、法律素養、工作能力、遵紀守法情況等多方面予以全面審計評估,凡是不達標者,一律不予任用,徹底打破任人唯親、以利換權、領導意志決策等沉疴陋習 ;通過任前審計,將擬受聘者光明磊落地展示在公眾面前,把無背景的能人志士選拔到實際工作崗位上去,徹底消除帶病提拔、唯親裙帶提拔、利益交換提拔等腐敗現象。
干部是高校貪腐現象中的行為主體,如果能夠把好入門關(尤其需要杜絕花成本上位的投機主義者),這樣就可以取得良好開端,因此重視干部任前審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四)實施干部任中審計。
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這是保持事物正確發展方向的重要舉措,作為高校各部門的領頭人物,更需要隨時接受干部任中審計監督,依靠獨立第三方的視角來客觀綜合評價,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止損。
任中審計,可以配合紀委的巡查制度或者單獨進行,其目的就是為了及時阻止負面行為由量變到質變的變化進程、避免出現積重難返現象所帶來的巨大損失、及時消除領導個人意志膨脹和小集體主義勢力聚集所產生的惡果、及時將不被陽光照射的東西搬出來曬一曬以免腐爛變質。為了避免因審計而影響其工作的正常開展之嫌,審計工作需要分散、小規模進行,最好是通過廣泛收集師生員工意見、專項經費檢查、回訪業務對象等方式進行于無聲無形之中,但審計報告需要定期公布(比如上任后的第二年到第三年之間)。
任中審計并非針對特定對象的特定事項進行,它應當成為常態化,目的就是為了將緊箍咒戴在領導干部的頭上,凡有違規違紀行為出現時,能夠被及時發現和糾正,從而有效挽救干部并避免事態擴展后所引發的更大損失。
(五)實施干部離任審計。
干部離任審計已經成為了一種常態化的工作,但對于高校來講還不夠,還需要創新和強化,一是校級領導的離任審計,不能由內審機構承擔,而應當聘請審計機關或者會計師事務所來完成,避免級別差異所帶來的審計不深、不實和走過場的現象 ;二是離任審計并不是在干部離開學?;蛘咄诵莸臅r候才開始進行,而是針對其離開某一崗位就需要審計的,本崗位的結束也許是新崗位的開始,所以它應當與前邊所講到的任前審計結合起來一并進行,共享審計結論 ;三是離任審計并不代表對其責任的蓋棺定論、并不代表從此以后不再進行新的審計,這只是階段性的、暫時性的,責任是需要終生負責承擔的 ;四是離任審計是綜合性的,并不僅限于經濟責任這一單一項目,審計時需要防止以偏概全、以點帶面、以瑕掩瑜和以瑜掩瑕等錯誤不當行為。
(六)日常審計中偏向熱難點審計。
為了及時回應學校師生員工的重點和熱點關切、及時化解人們對某些專項的疑惑,審計的觸角急需要因此伸向那些人們長期或者臨時關注的熱難點問題,通過專項審計,及時回應、及時化解疑問和矛盾,以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熱難點問題并非瞬時出現的,多為矛盾累積而衍生的,因此,審計人員平常就需要以敏銳的洞察力預先收集相關信息,做好審前信息的充分儲備,這樣才能在短時間內較為全面深入地拿出反映事實真相的審計報告。
二、始終堅持正確的審計原則,高效發揮審計職能
(一)始終保持獨立性不被侵害
要保持審計結論的公正性和權威性,關鍵是要保持審計的獨立性。但是在高校內部,由于領導認知的錯誤和審計自身實操的不當,導致審計成為了管理職能部門的屬性,從而導致其職能難以正常發揮的尷尬境地。
高校內審非職能管理部門,不能參與日常管理活動,以避免他人將自己日常發表的言論作為庇護自己的擋箭牌、以避免將自己參會言行作為審計的一個監督過程而逃避實質性的審計 ;審計人員要始終保持其屬性獨立、緊緊把握住自身的性質和職能,避免將自己淪為智能管理的角色,一旦混淆,將會喪失監督評價職能,嚴重影響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建設一支數量適當、法制素養過硬、業務高超的審計隊伍。
隨著高校規模的不斷擴大、業務種類的不斷增加以及對社會的深度融合,審計人員面臨的審計對象也隨之呈現出了復雜化、多元化的特點,這樣的環境特點就倒逼我們必須建立一支數量適當、法制素養過硬、業務高超的審計隊伍,唯有如此,才能從根本上全面、深入、有效地推進審計工作。
(三)充分運用現代審計方法,有效對抗和破解新型的徇私舞弊伎倆。
俗話說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對如今日新月異的社會變化,我們必須及時學習和掌握現代審計方法,才能有效對抗和破解新型的徇私舞弊伎倆。通過轉變思維模式、廣開學習渠道和方式、拓展視野并掌握相關知識、不拘泥于傳統的審計方式和程序、及時將現代科技技術納入應用等方式,將自身打造成為現代審計人才,走出新的有特色的審計之路,為法治高校建設作出應有貢獻。
三、結語
高校內審強調的是依法依規審計,它要求被審對象必須依法依規行事,這本身就是法治高校的具體行為,因此內審在建設法治高校的過程中,既是播種機,又是引擎機,具有異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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