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獻研究
從廣泛意義上講,內部審計職業勝任能力很早就開始了,在一些國家,如英國、印度、比利時、澳大利亞等內部審計師協會均提出了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成立于1941年12月9日,雖然在成立之初沒有提出“勝任能力”一詞,但是一直關注“勝任能力”的研究。
其中,1974年設立的注冊內部審計師(CIA)考試制度中包含了對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的要求;1999年發布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CFIA)指出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兩方面的主要素質,即知識技能和行為技能;2001年發布的《內部審計實物標準框架》(SPPIA)中從基本要求和行為規范方面規范了審計職業道德。2006年,英國特許公共財務會計師公會(CIPFA)發布《優秀內部審計師———技能和勝任能力的一個良好的實踐指南》,其中一方面的勝任能力矩陣認為關鍵技能包括行為、技術和管理。2008年,印度特許會計師學會發布《內部審計標準框架》,其中指出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是指包括客觀、技術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職業謹慎等關鍵技巧在內的內審人員應具備的一些關鍵性特性。
比利時內部審計協會于2010年發布《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和任務》,指出內審人員勝任能力包括三方面:內部審計工具、技術、方法。
澳大利亞內部審計師協會于同年發布《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指出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應包括標準、技術技能、人際溝通能力、知識領域。
相對于國外,國內對于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的研究較少,起步也較晚。2003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發布《中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其中第六條規定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學識和業務能力,遵循職業道德規范,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并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技能。
國內對于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研究的學者主要有:顏暉(2004)系統地提出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在內部審計發展各階段的不同要求;陳家俊、賀穎奇(2009)結合國外研究成果,結合了功能法與能力法,提出了由職業道德、執業技能體系、職業知識體系構成的中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屈耀輝(2011)在對上海市、深圳市44家公司的調查數據的基礎上,對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進行評估;張慶龍、張娟(2010)結合內部審計面臨的新變化,構建了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模型,其中包括動機、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知識,根據其重要性成金字塔形分布,其作用在于為內部審計人員的招聘、培訓、評價提供重要依據;張慶龍(2013)通過發放千份問卷,分析了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職業勝任能力的現實差距,設計了包括職業知識要素、職業技能要素和職業特質要素在內的企業內部審計職業通用勝任能力框架,其中職業基礎知識、職業應用知識和職業環境知識構成職業知識要素;職業技能要素中結合問卷調查結果和知識共同體,前五位能力包括理解經營業務、風險分析、訪談和溝通技能;職業特質要素包括獨立性、客觀與誠信、具備好奇心與敏感性等。
二、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評價指標設定
本文在借鑒陳家俊、賀穎奇等人的觀點基礎上,結合國外對于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的研究,特別是根據澳大利亞內部審計協會發布的《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設定了職業知識、職業技能、職業特質及職業道德四個指標,這四個指標構成一個辯證統一的整體,其中職業知識是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的基礎,在此基礎上掌握相應的職業技能,職業特質和職業道德同時起著重要作用,如圖1所示?!緢D1】
首先,根據管理學中的“冰山理論”,資質、知識、行為、技能是外顯才能,而意識、動機、特質是隱性才能,隱性才能需要持續的引導,它們共同構成職業化素質,職業化素質在個人職業勝任能力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職業特質應有利于區別于其他職業,目的在于幫助內部審計人員樹立正確的職業理念和職業觀念,從而最終樹立內部審計人員特有的職業形象。所以,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中的職業特質包括積極主動、自我激勵、對信息及時反應力、政策洞察力和對于成就的渴望。
其次,企業內部審計人員作為專業技術類員工,應具有相應的職業知識和職業技能,這直接影響著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成績、準確性和工作效率。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在已經掌握的會計學、審計學、財政學、統計學和相關財經法規等知識的基礎上,著重加強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程項目審計、內部控制審計、企業管理審計、財務收支審計以及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等知識的學習和掌握。
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直接影響工作成效,內部審計人在具備一般技能的基礎上,應掌握審計人員應有的職業技能,如在信息化高速發展階段應熟悉掌握計算機輔助審計,在收集數據時運用的談判與分析技巧、抽樣技術及統計分析,開展審計項目時運用的風險評估技能等,掌握這些技巧,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才能夠更好地、更全面地開展審計工作。
所以職業知識和職業技能應該成為內部審計人員能力評價的主要指標。另外,職業道德對于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都十分重要,也是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評價的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指標。職業道德既是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準則與標準,也是審計這一職業對于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同時也是各個國家一直所強調的重要內容,具體包括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二級指標。其中,職業操守中包括的獨立性與客觀性是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特殊要求,是內部審計的靈魂所在,也是保證審計質量為企業增值的關鍵所在。獨立性與客觀性帶給審計的價值在于審計人員能夠公正地、客觀地、不加個人主觀臆斷地發表意見。
三、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評價指標運用
對于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評價指標的運用主要集中于兩個方面。
(一)推動內部審計職業活動發展
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評價指標的建設能夠為高校教育課程設置、職業人才定向培養提供依據。為了適應企業對于內部審計人員的需求,高校教育應與各企業實際工作需求緊密聯系,提升高校教育的目的性,進一步增加就業機會,縮短畢業生適應崗位時間。
在招聘內部審計人員時,即內部審計人員準入階段,企業能夠根據評價指標體系為制定員工準入標準提供指南,可以根據評價指標體系進行新進員工的培訓,使新進審計人員盡早適應工作崗位;在內部審計人員日常管理中,可以根據評價指標體系培養內部審計培訓師,對其他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培訓,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節約成本。在內部審計人員繼續教育階段,評價指標體系能夠完善繼續教育的內容,持續改進繼續教育的方法。
(二)指導內部審計人員個人職業素質發展
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評價指標的建設,從內部審計人員個人角度來講也起著重要的作用。首先,能夠使內部審計人員依照評價體系不斷加強學習,健全自身的職業知識和職業技能體系,有助于滿足崗位的基本要求和進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其次,參加評價指標體系指導下的職業發展活動,有助于滿足個人職業素質能力的發展;最后,內部審計人員能夠依據不同崗位評價體系的要求制定個人未來發展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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