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為了促進建設工程的項目投資控制系統的優化,我們要進行其建設工程造價環節的優化,確保其建設工程造價系統的優化,確保其實際工作的穩定開展,確保其綜合運行效益的提升,以滿足審計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
1 建設工程跟蹤審計的作用
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審計是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和技術手段,對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竣工驗收及后評價全過程管理和技術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連續、全面、系統的審計監督和評價的活動,它有利于規范管理、提升績效、預防腐敗。
2 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內容
2.1 事前跟蹤審計內容 一是審計審批文件和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二是審計勘察設計管理和工程圖紙是否到位;三是審計招投標流程的合法性;四是審計合同內容及合同管理是否與招投標文件相一致。其中包括合同的審批與簽訂的程序性、合規性審計,合同條款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合規性、合理性審計,合同履行、變更、補充、終止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對建設項目的合同及相關條款進行審計,要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書保持一致性。
2.2 事中跟蹤審計內容 事中審計監督內容主要包括:1)項目施工管理審計:開工前準備工作審計、施工質量與安全審計、工期管理審計、工程簽證與索賠審計、施工材料、設備采購、領用及定價審計、工程進度款審計、工程監理管理審計、工程檢測管理審計、施工財務管理審計。審查施工單位對合同的執行情況,比如有無違法分包或轉包行為,同時檢查工程變更、增補或者終止合同等情況。2)審查概算是否執行到位。3)審查現場簽證及設計變更是否客觀、真實、合法合規。4)控制設備材料價格。
2.3 事后跟蹤審計內容 工程造價事后控制內容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驗收及結(決)算管理審計:竣工驗收審計、竣工結算審計、竣工決算審計。2)審核設備和材料價格。3)審核隱蔽工程記錄和設計變更是否真實。4)后評價審計:后評價機構的合法性、程序的合規性、方法的科學性、內容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3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 建設工程項目結算委托審計普遍實施,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委托審計逐步擴大,建設工程項目委托審計存在的常見問題是造價咨詢中介機構選擇不當、獨立性受限、工作規章制度不健全、檢查督促和關鍵點控制不到位、與建設、施工、監理各方溝通協調不夠等。
3.2 審計人員角色定位不清晰,審計深度難以把握。
建筑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主要是進行監督、咨詢和建議,從而使得項目中存在的不足之處得到相應的改善,進一步的完善項目管理機制。這就需要審計人員作為項目的第三方參建者,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就要參與其中,針對工程建設中的關鍵節點進行全程監管,但不得干涉施工、監理等部門的日常工作。說到底,審計人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該扮演監督者的角色,不能直接干涉建設項目工作,同時需要向上級反映。
3.3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中對于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是非常高的,工程造價審計與財務審計存在著很大的區別。工程造價審計必須是注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他們需要熟練的掌握工程經濟和技術;財務審計基本上是以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為主。在建設項目審計中,兩者之間的工作是相互配合的,從而才能使得建設項目審計不留死角,審計過程中不會出現問題。
3.4 相關配套法律規范、行業規定尚不完善。全過程跟蹤審計系一種新的審計模式。審計人員的工作任務更加艱巨,所以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規作為標準對其進行約束是非常有必要的。到目前為止,雖然已經有相關的關于審計機關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的授權涵蓋建設全過程的法律法規,但是這些規定還不是很完善。對于跟蹤審計法定內容等要件都沒有明確的進行規定。所以造成了中介機構的不同人員對于跟蹤審計的認識存在很大的差異,當中介機構犯了錯誤,但是也沒有國家規定進行責任界定,從而使得中介機構不是很重視跟蹤審計的服務和質量,使跟蹤審計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4 解決對策
4.1 委托審計機構的選擇方法:招投標委托、指定委托、競爭性談判委托。
4.2 做好跟蹤審計機構與基建及各方監督部門的溝通協調的關系。在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時,需要國家的審計部門和建設單位的審計部門進行完美的配合,同時建設單位還需要聘請專業的社會審計、財務監理、工程監理等專業機構和人員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國家審計部門與這些專業監督單位或機構之間需要相互配合,需要審計部門對專業監督單位進行再監督的工作,主要是對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同時,在對這些專業監督單位的工作進行評估之后,可以合理利用他們的工作成果。
4.3 加強跟蹤審計人員的培訓,提升專業技能。進行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時候,其涉及的范圍也非常的廣泛,在跟蹤審計過程中需要審計人員審核招標文件,主要是對文件中的綜合單價、措施費、檢驗檢測費審核。細化到綜合單價中的人材機、管理和利潤,以及子目的套用和材料的合理情況。所以需要審計人員要有造價審核及編制能力,同時專業知識必須過硬,對于國家的招投標和造價政策要及時掌握。對于這種情況,就需要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在項目上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同時還要運用先進的信息化手段,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運用的水平。
4.4 切實做好關鍵環節的直接控制把關,包括工程量清單審計、招標控制價審計、投標報價審計、合同審核、隱蔽工程簽證、工程量變更簽證、材料價格簽證、工程進度款審簽、索賠審計、結算審計等。
4.5 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跟蹤審計是建設項目審計模式的一個新高度。為提高跟蹤審計質量,為工程建設與工程管理提供客觀依據,應該建立一套相對嚴謹的制度體系,來約束跟蹤審計工作行為,并且要配套完善跟蹤審計實施辦法,明晰審計工作流程,重申有關審計工作的財會制度,為跟蹤審計工作提供參考依據,明確各部門的職能分工,避免個別部門或個別人員越權操作、越界操作,杜絕違規操作,提高各部門之間的默契度,確保跟蹤審計工作順利開展,使跟蹤審計逐步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5 結束語
在全過程造價控制中運用跟蹤審計方法,加強了投資效益評價、逐步完善實踐過程中跟蹤審計工作,以規范施工行為、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實現建設總體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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