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現狀和事故特征
不久前報載:在北京、廣州一些大城市出現了“路況好了,卻車禍多了”的狀況。僅2006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交通事故190270起,造成41933人死亡、221838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7.1億元。平均每天死亡二百多人的嚴峻局面,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
我國的交通事故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交通事故死亡率高。全世界60億人口每年死亡5200萬人,其中死于交通事故的50萬人,占總死亡人數的1%,排在人類死亡原因的第10位。中國年交通事故死亡9萬人,所占總死亡人數的百分比為1.5%。交通事故致死率是指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交通事故傷亡總人數之比。國外的交通事故致死率大大低于我國。如日本的致死率為0.9%,美國的致死率為1.3%,我國的致死率平均為27.3%,位于31個國家中的第三位。
(2)交通違章愈來愈多,為逐利而不顧安全的實例愈來愈多,致使交通事故持續增長,并愈演愈烈。
(3)應急能力差。東京100%的交通事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急救,因此,東京的交通事故致死率只有0.7%。據統計,交通事故在30分鐘之內死亡的占85%。這意味著在30分鐘之內得到及時有效的急救能夠挽救大部分傷員的生命。我國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數為9萬,如果急救及時有效,可能少死6萬人。
(4)交通事故每死3個人,有兩個是違章駕駛所致。違章主要有超重、超載、超車和酒后駕車。據統計,在因違章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司機中,16至40歲的年輕人占一半,其中主要是3年以下駕齡的司機。
(5)交通事故每死亡4個人有3個是交通“弱者”,司機的死亡率占13.4%,行人和騎自行車人占死亡人數的45%。而在國外,交通事故死亡的人主要是司機,法國占63.5%,意大利占55.5%,德國占61.4%,美國占52.4%。
(6)交通事故每死5個人,有4個死在郊區縣。每死3個人有兩個人死在高等級公路上。高等級公路每年死亡6萬人,占死亡人數的67%。另外,我國交通事故每死亡8個人有7個死在路段中,而國外,每死兩個人就有一個死在路口上。
面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在未來相當長的一定時期內,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將是一個需要嚴肅對待和認真思考的問題。
二、交通事故為何居高不下?
1.駕駛員整體素質下降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汽車駕駛員隊伍呈現多元化的明顯特點。汽車駕駛員正從專職化走向大眾化。近10年來,我國汽車駕駛員培訓也出現了一些新特點?,F有的汽車持證駕駛員中,既有通過嚴格專業訓練培養出來的,也有短期“速成”的,更有通過“人情關系”弄來的。由于我國汽車駕駛員構成的復雜性和培訓的“多樣性”,使得我國汽車駕駛員整體素質不高的表現不勝枚舉:
\\(1\\)爭道搶行。
\\(2\\)玩忽職守。
\\(3\\)故意不讓。
\\(4\\)開車斗氣。
\\(5\\)以強凌弱。
\\(6\\)蓄意報復。
\\(7\\)亂行亂放。
\\(8\\)唯利是圖。
\\(9\\)違章隨意。
2.公民的安全意識淡薄
廣大民眾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但諸多小城鎮的部分居民和農村群眾,對道路交通安全的認識與了解還很有限,這既與我國國民受教育的整體程度不高及廣大農村的許多群眾對汽車及其相關知識的了解不多有關,同時也與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不夠及交通安全教育措施不力有關。從已發生的大量道路交通事故實例看,許多道路交通事故的產生就是因交通參與者不懂道路交通法規或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所致。如行人因強行翻越交通護欄橫穿馬路、非機動車因違反交通規則強行闖紅燈等,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例證極為普遍。
3.管理尚存薄弱環節
目前,我國原有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和規章制度己不能適應新的形勢,而新的管理手段又沒有及時形成。因此,有關部門在對承包、轉包、租賃客車或跨省長途客運管理上,存在較大的漏洞。在一些特大事故中,從事公路運輸企業的駕駛員占有一定比例;其次是個體運輸戶。他們發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違章超速超載、病車出行。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道路交通管理近幾年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現象。比如由道路收費引起的超載運輸,由車輛承包引起的疲勞駕駛,對行駛違章現象以罰代管等。這些新問題的產生,一方面反映出我國現有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存在著許多空白點,亟待交通管理部門充實、完善與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國的道路交通管理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正面臨挑戰,一些沿用多年的道路交通管理方式已表現出嚴重的不適應性。雖然上述問題正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構成嚴重戚協,但我國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目前并未找到十分有效的管理對策。
4.管理體制政出多門
導致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的根源,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制。
\\(1\\)管理體制條塊分割、政出多門:我國道路交通管理體制雖經多次調整與改革,但條塊分割、政出多門的現象卻始終未能得到有效、徹底地解決。目前,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所涉及的人、車、道路環境三要素分別由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經貿委、農業部5個部門共同管理。由于各部門僅從各自管理的特定對象和范圍出發制定相關的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和法規,致使至今未能形成全國范圍內統一、完整、科學的法規體系。這樣既不能對全國道路交通安全進行全局考慮,也沒有國家統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策略框架,從而使各部門和地區各自為政,各行其事。
\\(2\\)缺乏統一的全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體系:由于目前涉及到對道路交通安全中人、車、道路環境3個基本要素進行管理的管理部門\\(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經貿委、農業部\\)多,各個部門出臺的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和法規缺乏權威性、統一性、規范性。因政出多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中不僅有疏漏和重復,更嚴重的是政策和法規之間相互沖突。這種相互沖突既給基層交通管理部門增加了難度,又有損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形象。
\\(3\\)職能劃分欠科學:按照我國現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的劃分,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內容僅為公安交通部門的“交通秩序維護、交通事故處理、車輛安全檢測、駕駛員考核、安全宣傳教育”等,這實際上大大縮小了道路交通安全實際涵蓋的內容與范圍。從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實際效果看,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的劃分尚欠科學 。其問題主要為僅僅只在表面層次上就人、車、路的安全與管理來談論道路交通安全,嚴重忽視了道路環境對道路交通安全的作用及人、車、路三者之間的相互聯系與互動關系。
\\(4\\)管理越位現象嚴重:鑒于道路交通安全多部門管理的現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部門在本部門的相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均存在重本部門利益、輕社會效益的傾向。受利益驅使,一些管理部門在道路交通及安全管理中,對本部門有效益的事爭著管,對本部門不利的事疏于管,從而加劇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職責不清的混亂局面。
三、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持續上升的發展趨勢及對其他相關資料的綜合分析可知,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將依然嚴峻。原因如下:
1.人車增多,事故發生概率大
目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5000萬輛左右。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使得人與汽車的關系將變得更加密切。人們在越來越頻繁地接觸和使用汽車的過程中,逐漸體會到汽車在給人們的工作、學習、生活等多方面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給人們的安全帶來了一定的危險性。從數學概率論的角度講,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我國現階段民眾交通安全意識整體不高及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措施不完備的條件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概率將隨著人車的增多而相應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