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交通影響分析作為一種新型的研究方法,是協調項目建設和交通關系的有力工具,它能夠定量地分析建設項目產生的交通影響,提出交通改善措施,起到協調建設項目和交通需求增長之間關系的作用,交通影響分析范圍的確定是交通影響分析理論和實踐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關鍵詞:交通影響分析;圈層外推法;煙羽模型法
中圖分類號:V46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09)05-0087-02
城市新建開發項目和舊區改造會誘發新增交通需求,這種誘發交通需求可能導致路網局乃至全局的交通供求不平衡,引發交通擁擠加劇、交通事故增多、城市環境惡化。又由于公用設施投資不足,導致建設滯后;另一方面,開發商又希望開發區域周圍有便捷的交通條件,以提高其市場競爭力。因此,如何通過交通影響分析來合理控制用地的開發規模和開發強度來保持周邊道路的服務水平是十分必要的。交通影響分析的目的是從城市規劃的角度進行系統的探索和研究,運用交通流理論,準確地預測建設項目吸引的交通流量,通過研究城市新建或改建的建設項目與交通需求增長之間的關系,試圖將建設項目對城市交通的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進行量化,進而確定保持服務水平不下降的對策或修改方案,一般是通過交通組織方案的改善和配置補足相應的交通設施,以減小建設項目對其周圍路網交通負荷的影響。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大中城市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與此同時,隨著城市建設發展迅速,城市內土地開發強度普遍增加,其結果是增加了城市交通的產生和吸引量,給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的壓力。不斷增大的交通需求和受到多種因素制約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不平衡導致了一系列交通問題,不僅影響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而且嚴重制約了城市經濟的持續發展。
對目前國內外多項交通影響分析報告進行研究,結果表明,國外確定建設項目的交通影響范圍一般采用主觀確定的分析方法,或者依靠各級主管部門和交通規劃專家的經驗來確定。與國外偏重經驗分析的方法不同,國內的研究者在確定交通影響范圍時著重給出確定影響范圍的模型分析方法,用模型方法即是將此因素考慮在內。
一、實用方法
(一)圈層外推法
黃肇義在1997年的碩士學位論文中,認為TIA并不是要對開發設施的所有影響范圍都進行研究,一般選擇部分主要影響范圍作為TIA研究的影響范圍。論文中提出了針對簡化和理想路網的方法――圈層外推法。
圈層外推法首先是假定在影響范圍附近,開發設施吸引的交通量在路網上的分布不存在方向性差異(不受到出行產生地分布的位置差異影響)。這時以開發設施為中心,認為其周邊是理想的方格狀路網,假設所有路段等級一致、路段長度一致。
(二)煙羽模型法
為了找出一種適合于不同開發類型和開發規模條件下確定影響范圍的方法,北京工業大學交通工程研究所的王麗、劉小明等人提出了煙羽模型法。這種方法是由協同學理論導出的,它把建設項目產生(吸引)的交通量對周圍路網的影響看作類似于排入大氣中的毒氣,是由許多單元(子系統)組成的。該系統為開放系統,且是穩定的,每一個單元是一個圓分配到整個影響范圍內,是在各方向紊動狀況相同的紊流場中受建設項目的影響力推動擴散的,而建設項目的影響力與建設項目的類型、強度有關,并且與強度成正比。影響范圍內的路段或交叉口所受的建設項目的影響相當于分布在各處的建設項目單元產生的影響。它是對無限空間擴散方程式的正態分布解。
二、新近提出的確定交通影響范圍的幾種方法
近年來,國內眾多學者對交通影響分析做了大量研究,提出了一些可以參考的確定交通影響范圍的辦法。如下所述:
(一)基于商業區位與出行時間的交通影響范圍確定方法
長沙理工大學的胡列格,肖海波等人在深入分析了商業區位和出行時間對商業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范圍影響的基礎上,從應用的角度出發,提出了一種基于商業區位與出行時間的商業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范圍的確定方法,對于指導不同城市的交通影響分析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應用價值。
(二)基于影響因素的交通影響范圍確定方法
長安大學的馬榮國、唐正鋒、梁國華等人提出,確定影響范圍應考慮用地開發強度、項目周邊路網的狀況、公交可達性、項目本身四項因素,從而提出基于影響因素的影響范圍確定方法。
(三)大型建設項目周圍信號交叉口服務水平下降一個等級來確定交通影響范圍
湖南大學道路與交通工程研究所的李碩、凌秋發、朱桃麗針對大型體育建設項目對周邊路網交通影響的特點,提出了以擬建設項目周圍主要交叉口的服務水平下降一個等級為閾值,將這些交叉口所圍合而成的區域作為交通影響范圍的方法。
三、對上述方法的評價
(一)圈層外推法
圈層外推法形式簡單,意義明確,該模型考察了從項目出發的交通量經路段向外延伸的較為詳細的過程,避免了復雜交叉口的調查與分析工作,但并沒有考慮城市道路中眾多交叉口對路段通行能力和交通量的影響。雖計算簡單,但其只適用于開發項目發生的交通量在交通小區中所占比例較小、路網相對規范的建設項目。對于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由于交通吸引的方向性差異,各路段分擔的項目交通量差異就很大,這就不符合圈層外推法的假設條件了。
(二)煙羽模型法
煙羽模型法適用于不同開發類型、規模和強度的開發項目,并且適用近期和遠期交通影響評價,其分析結果較精細。尤其對于背景交通量變化較大的地區,適宜使用煙羽模型法。但是這種方法還有一些問題待以解決,例如,這一模型的應用需要海量的調查數據以確定模型使用過程中的參數,同時模型中的參數標定要根據具體項目確定,使模型的建立及運算時間較長,在評價不同項目時,難以評價原有的參數適用性,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該模型的使用。
(三)可達性確定交通影響范圍
該方法以交通可達性作為判別交通吸引分區是否包括在建筑項目的交通影響范圍之內的依據。方法簡便易行,避免大量參數的取值,為交通影響范圍的確定提供了簡便方法。
(四)基于影響因素的交通影響范圍確定方法
這里提出的定量確定影響范圍的方法,可以防止人為原因造成影響范圍確定得過大或過小,提高工作的精度。但這種方法提出的計算影響范圍的公式還有待實踐的檢驗,公式中的參數也需要量化。不同的城市結構、不同的路網分布,其參數取值可能也不盡相同,這些都需要大量的實踐數據才能實踐。
(五)大型建設項目周圍信號交叉口服務水平下降一個等級來確定交通影響范圍
該方法理論充分、簡單易行,結果能合理地反映擬建設項目的影響范圍,滿足交通影響分析的需要。但該方法在遇到立交或者復雜交叉口的情況時,分析會有一定難度。另外,沒有考慮路段的交通狀況,也是該方法的一個缺陷,有待進一步改進。
本文在分析國內外交通影響范圍領域研究的基礎上,分析了已有的國內外研究成果。在借鑒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選定以基于商業區位、出行時間和城市“斷裂點”理論的方法作為突破方向。確定了“實際應用出發、運用科學的理論方法,結合實例分析數據”的研究思路。
作者簡介:潘愛英(1963-),女,吉林通化人,吉林省通化市勘測設計院工程師;于立松(1969-),男,吉林通化人,吉林省通化市勘測設計院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