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義務教育屬于特殊的公共品,具有雙重外部性,這就決定了其須由政府來提供。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成績斐然。但依然存在著財政投入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制度不規范等一系列問題。從根本上尋找解決這些問題的措施,對增加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數量、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水平、促進農村義務教育長足發展和解決"三農"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入的總體現狀
(一) 我國財政教育支出總量的現狀
近年來,根據國家發展目標和規定,各級部門把教育經費支出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項目之一,不斷提高其投入力度。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由2007 年的 8280.21 億元增加到 2014年的 22906 億元,其占 GDP 的比例也從 3.48%升至 4.1%.中央財政部門于 2014 年安排 878.97 億元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農村義務教育的公用經費基準額也提高到每人平均 40 元。此外,為了提高教師綜合素質和學校信息技術水平,財政部門對于不同地區實行差異性經費補貼。
(二)農村義務教育與城鎮義務教育投入比重現狀
我國在義務教育投入方面存在著重城市輕農村的現象。以普通小學生均教育經費為例,2004 年,城鎮普通小學生均教育經費為 952.44元,農村為 823.22 元,農村生均教育經費為城鎮的 86.43%.隨著政策對農村義務教育支持力度的加大,重城市輕農村的義務教育投入問題部分得到了改善,如 2013 年城鎮普通小學生均教育經費為 6901.77 元,農村為 6854.96 元 , 農村占城鎮的99.32%.
(三)我國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各項政策執行現狀
我國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堅持致力于農村義務教育的協調穩步。如繼續實行學雜費和教科書書費全免的支持政策;對于基礎條件差的學校和生活設備差的寄宿學校進行改造,針對困難學生實施營養改善項目,對縣鎮學校存在的"大班額"等主要問題進行妥善解決;對于中小學的教師人員繼續實行國家級教師培訓計劃,為提高中西部地區處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骨干教師的專業知識水平,中央財政部門安排 7.5 億元資金;2014 年中央財政機構下撥約 1600 億資金用于提高義務教育的均等化水平。
二、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入中存在的現實問題
(一)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入總量不足
由于縣級財政存在嚴重的經濟困難和省級政府難以全面統籌投入經費,致使我國現行的農村義務教育投入體制無法滿足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需求。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我國的農村義務教育投入量不斷地增加,但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入占 GDP 的比重卻有所下降,由 2009年的 1.25%降到 2013 年的 1.01%,而發達國家的這一比重多集中在 2%-2.5%.我們可以推斷出:我國農村義務教育存在財政投入總量不足的問題。
(二)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入結構不合理
由于我國各地區的自然資源稟賦、文化習俗等具有差異性,以及教育內部利益集團的相互競爭等原因,導致目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的財政投入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教育內部投入結構失衡;二是城鄉投入不平衡;三是區域間投入不合理。
據教育統計年鑒數據顯示,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從 2006 年的1977.49 億元增至 2013 年的 5745.34億元,非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從2006 年的 1303.28 億元增到 2013 年的 3612.01 億元,整體呈增長趨勢。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增長率由2007 年 的 34.51%降 至 2013 年 的8.07%,低于 2013 年的非農村投入的增長率 10.05%,這就說明更多的教育經費流向了非農村義務教育??傮w而言,我國教育系統資金投入存在內部不均衡的狀況。
2013 年的城鎮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支出為 21212.4 元,高于農村的 20992.6 元,且 2011、2012 年的城鎮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支出都高于農村支出。同時,2011 至 2013 年不論是城鎮事業費還是城鎮公用經費都高于農村支出??梢酝茢?,我國農村義務教育投入量低于城鎮投入量,即義務教育投入存在城鄉不平衡的現象。
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州五省屬于我國經濟發達地區,2013 年的教育經費投入平均約為 1054.434億元,農村生均教育事業經費投入平均約為 18651.34 元;安徽、河北、河南、湖北、湖南五省經濟條件一般,教育經費投入平均約為 799.186 億元和農村生均教育事業經費平均約為8026.7 元;而西藏、甘肅、青海、貴州、云南五省屬于我國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平均約為 366.81 億元和農村生均義務教育事業經費平均約為 8820.632 元,低于其他省份。
由此可見,我國東、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在生均經費、基礎設施、資金投入上存在較大的差距。
(三)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入制度不規范
一是財權與事權的不匹配,分稅制改革以來,財權向上集中,事權逐漸下移。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財政資金,縣級政府負責經費投入,而農村稅費改革致使縣級財政十分困難,難以承擔重任。二是轉移支付制度不完善,農村義務教育轉移支付數量較少且難以及時到位,由于縣級財政實力存在差異,一般性轉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未起到教育均衡的作用。由于專項轉移支付的臨時性、突擊性,容易導致"地方向中央要錢"的現象。
三是監管制度不健全,我國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缺乏法律依據,未確定相應的政府撥款依據,易使撥款過程中存在違規違法現象。投入環節復雜混亂,存在暗箱操作,難以有效監督。四是法律制度不完善,相關責任規定不到位,法律執行力度不夠,工作人員法律意識淡薄。
三、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入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加大財政投入數量
一是在"三農"政策的指導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制定和完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大對農民和農村的補貼力度,加強科技興農、財政惠農的執行力度,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和維權、用權的能力。二是加大各級政府投入力度,中央政府要增加對教育財政支出的數量,提高其占整個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地方各級政府要全力保障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數量,不斷調整各地中高等教育和農村義務教育的比重。三是開拓多渠道投入體制,鼓勵社會、民間力量辦學和倡導社會捐贈,發行教育彩票和教育公債等形式來進行籌資。
(二)合理調節財政投入結構
第一,均衡教育內部投入結構,要轉變重高等教育輕義務教育的觀念,制定科學的分配標準,在進行教育內部財政投入分配時進行實地調研,獲取可靠數據資料和客觀認識,扭轉教育內部投入結構不均衡的現象。第二,平衡城鄉間財政投入,重視城鄉之間的教育經費分配比例,可根據生均教育花費進行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力度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的補貼力度。第三,調節區域間投入,根據中、西、東部的經濟和教育差異實行不同的投入措施。如對經濟落后的省份,中央政府實行轉移支付制度或形成以中央政府為主導的投入體制。
(三)完善和規范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入的制度體系
一是實現財權與事權相統一,教育部門依據其經費的供需充分發揮編制經費預算的作用,提出合理建議并將其納入國家預算體系,做好資金在各部門之間的分配、監督、管理工作,從而保障教育資金科學合理的運用。二是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和評價體系,明確轉移支付責任,增加均等化的一般轉移支付,實行專項轉移支付制度和測算體系。三是完善監管機制,建立和完善投入問責機制和公開明示體制,并將其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制度中;成立專門的監管小組加大其在使用過程中的監管。四是健全法律制度,制定并出臺相關法規,確保其投入的規模數量、責任問責以及對其法律約束和法律監管,有利于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的法律化進程。
四、結論
通過詳細分析,結論如下:農村義務教育是一種具有很強外溢性的公共產品,政府是其主體承擔者;我國現實行的財政投入體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政府需要提高教育經費財政投入總量,保障教育的服務均等化和每位公民接受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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