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高等院校經濟困難生的資助力度,獨立學院學生也受益其中。目前獨立學院基本形成了“獎、助、貸、勤、補”等多元化資助方式,較大程度地幫助經濟困難生順利完成了學業。但與公辦高校經濟困難生工作相比,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工作具有其特殊性,有必要探索一些有針對性的工作思路。
一、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現狀
近年來,民辦高等教育發展速度很快,獨立學院是我國高等教育辦學機制與模式的一項有益的探索和創新。獨立學院正是在高等教育在不斷深化改革背景下產生的新型教育模式,隨著十幾年的發展也逐漸得到社會和家長越來越多的認同,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工作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一方面,由于收費門檻高,從創建早期的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普遍優越,到現在越來越多普通家庭甚至低收入家庭學生進入獨立學院學習;另一方面,由于學院發展及生源競爭緊張,獨立學院也由初期只對個別經濟發達地區招生逐步發展到面向全國多地區招生。經濟困難生作為獨立學院學生的一個重要關注群體,比例逐年上升、數量不斷增加,與國家給予的資助相比還存在相當的缺口,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工作開展壓力增大。因此,進一步作好經濟困難生評定工作是實現國家經濟困難生資助體系公平、公正、公開核心工作,不僅影響著經濟困難生資助政策的落實效果,而且影響著經濟困難生本身的思想教育。
二、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工作難點和問題
經濟困難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它分為特困生、經濟困難生以及一般困難生三個檔次。經濟困難生評定程序:學生申請→是否困難生的認定→界定困難生檔次,目前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評定工作還存在一些難點和問題:
(一)經濟困難生評定材料存在的問題
筆者認為目前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認定材料,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定性材料,即判斷學生是否經濟困難生的重要依據,如生源地政府民政部門蓋章的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二是定量材料,即分辨學生貧困程度的重要指標,如政府出具的低保證書、殘疾證、失業證明等材料和學生本人申請書等自述材料。
1.經濟困難生認定定性材料存在失真情況
目前由于高校是面向全國多地區招生,生源分散學校自身無法調查學生家庭實際情況,因此,高校經濟困難生認定重要的依據就是學生家庭所在地蓋章的貧困證明。然而實際工作中發現一個有貧困證明未必一定貧困的現象:一方面,由于部分大學生的誠信意識缺失,有些經濟條件并不差的學生會弄虛作假獲得資助;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民政部門把關不夠嚴,經濟困難生家庭情況調查表上所列收入狀況、負債情況、受災情況等重要家庭經濟信息是學生自己填寫,很多并沒有經過調查審核,只是履行蓋章手續。因此,經濟困難生認定定性材料存在一定的失真情況,助長了“偽經濟困難生”的出現,給高校經濟困難生資助工作公平公正的開展帶來了許多困難。
2.經濟困難生認定定量材料有待完善
為了做細、做實經濟困難生評定的工作, 解決有限的資助資金的發放,必須要進一步清楚界定經濟困難生的檔次。實際工作中部分經濟困難生還會提供政府出具的低保證、殘疾證、下崗證明等材料,這些證明材料比較嚴謹、可靠,但是這些定量材料只對于甄別是否特困生有效,其它材料基本只有學生申請自述材料,對于經濟困難生和一般困難界定就比較籠統,不夠清楚明晰,需要進一步完善定量材料。
(二)經濟困難生結構的特殊性
以我校經濟困難生的構成為例,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來自遭遇重大變故家庭,家庭被當地政府列為低保戶或貧困戶,比如孤兒、單親家庭、父母雙方或一方有重大殘疾、疾病,家庭收入低;二是來自農村等偏遠山區或城鎮企事業人員下崗家庭,家庭被當地政府列為低保戶或貧困戶,家庭收入低;三是來自低收入家庭,且家庭負擔兩個或以上多子女同時接受非義務教育;四是來自低收入或一般家庭,由于獨立學院學費較高(是公辦高校收費的近三倍),家庭不能完全承擔。以上四類情況依據相關學校文件和經濟困難生的定性定量材料,前兩類完全能歸屬到“特困生”檔次中;根據調查數據顯示,超過50%的經濟困難生是屬于后兩類情況,比重大、人數眾多。
可見不管哪一類型的困難生,由于獨立學院學費高昂,客觀上都加重了學生與家長的經濟負擔。對于獨立學院“特困生”,現有“獎、助、貸、勤、補”多重資助形式,但是沒有將“免”納入其中“,特困生”個體資助有缺口;對于困難和一般困難學生,由于資助資金的整體不足,有部分學生面臨無法得到經濟資助困境。以上情況更是充分說明了經濟困難生檔次的界定是資助工作的重點與難點。
(三)綜合評價有一定的主觀性
對經濟困難生的認定現多采取將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民主評議情況以及學院綜合意見三個方面結合評定的辦法。在民主評議的基本環節中,人際關系成了影響結果的重要因素,存在一定的主觀性:有些真正經濟困難生由于自卑心理或個人隱私等原因,家庭情況并不為其他同學所知,人際關系不理想,很可能影響評定分數;而同學中一些“人緣好”的學生,容易評定分數好。學院綜合意見主要信息來源于輔導員、班主任老師的日常觀察,難免帶有主觀感情色彩,而“好學生”、班干部等就容易“近水樓臺”。因此,帶有一定主觀性的綜合評價可能會損傷一部分貧困的利益,損害資助工作的公平性。
三、在定性基礎上進行定量分析,優化獨立學院評定體系
定量分析采用絕對和相對兩種模式,有利于建立科學、合理、可持續的資助機制。即絕對定量分析是指依靠學生提供的低保證、殘疾證等客觀具體的材料認定困難生檔次,一般用于特困生認定;相對定量分析是指通過多維度評定體系對困難程度進行排序。具體流程如下圖:如上流程圖所示,對定量材料完備的特困生采用絕對定量分析,而對于其它大多數經濟困難生評定需要相對定量分析即困難程度排序。由于貧困程度具有相對性,通過對資助對象困難程度排序,提高了有限的資助資金使用的有效性,確保資助過程的透明、公正。以家庭客觀經濟條件為基礎制定評價指標,多維度綜合考量學生的在校經濟情況和日常表現。具體見下表。上述制定的指標是基于在獨立學院學生中展開一定范圍調查初步得出的,它把大家對經濟困難生的直觀印象具體化成特定指標,有一定的現實依據。當然由于調查范圍有限等原因,考量指標還有待進一步實踐的檢驗優化與完善評價體系。制定這樣的評價指標的實際效果和導向是有利于經濟困難生各項資助真正用于實處,鼓勵經濟困難學生勤儉節約,為家庭減輕負擔;有利于經濟困難生的思想教育,引導他們學習、生活、社會活動能力等全方位鍛煉、塑造自我,努力實現個人奮斗“自救”。同時,為了實現定性定量分析優化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評定工作的順利開張,還需要著力作好以下幾點工作:
(一)加強誠信教育,提高經濟困難生認定工作的道德約束力
培養大學生誠實守信的道德人格,自覺抵制弄虛作假等歪風邪氣,是提高經濟困難生認定工作道德約束力的根本保證。高校制定相關資助制度、評定規定是用以規范約束學生行為的底線,只能從行為上降低學生冒充經濟困難生的可能性,不能讓學生自省不良的行為。高校負有培養青年學生塑造道德品質、樹立人格修養的重要使命,因此糾正道德層面的問題和偏差,才是解決根本問題。一方面,要通過大力弘揚“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等中國傳統思想,讓大學生充分認識到誠信的道德內涵;另一方面,要利用“兩課”的思想品德教育、專業學習的職業道德教育、校園文化活動實踐教育等陣地說服引導,讓學生明確誠信是社會需求的基本素養,逐漸內化為大學生的重要道德理念。由此,學院要努力營造誠實守信的道德氛圍,為經濟困難生評定工作公平公正地開展拉起道德警戒線。
(二)利用自身運行機制的靈活性開拓資助來源形式、轉化資助模式
眾所周知,獨立學院是由公辦高校的資源和社會資金合作創建,是民辦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獨立學院要充分發揮自身靈活的運行機制的優勢,在政府公共財政資助的基礎上,積極吸引社會力量,為經濟困難生資助工作“開源”,充分發揮社會合作方活動能力,努力建立與企業、個人投入相結合的資助模式,彌補逐年上升的資助資金缺口。其次,在“校企合作”工作平臺上,除了給予經濟困難生經濟支持,更注重素質能力培養的幫扶,提高經濟困難生就業競爭力,拓展資助內容。近年來,獨立學院針對自身人才培養特殊性,跟企業形成了訂單化的學生培養、實訓基地等多樣化合作模式。在這些合作過程中,學院可采用經濟困難生在提供信息、崗位、培訓等方面幫扶措施,從“單一”經濟資助向經濟、能力“雙向”支持轉化。
(三)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資助工作
上文分析了獨立學院經濟困難生結構情況的特殊性,所以在量化的評定體系下要分層次有針對性地落實資助,避免出現資助的“平均主義”。首先,針對特困生資助要重點傾斜,提供其學習和生活基本經濟保障;其次,針對獨立學院由于學費高昂造成學生經濟困難比例較大的結構特殊性,要針對這部分經濟困難生多采用勤工助學、助學貸款等“自我參與的資助方式”,少采用、甚至不采用助學金等“無償贈與式資助”。勤工助學、助學貸款等“自我參與的資助方式”,都是學生必須通過自身努力參與自我救助的方式,這既有利于防止經濟困難生產生依賴性,培養其自立自強品質,實現資助工作的最終目的,又能使助學貸款的資助資金“活起來”,并能循環使用,使得有限的資助資金效益最大化,得以可持續發展。并且“,自我參與的資助方式”讓學生獲得資助個人支付“成本”提高,對于那些不勞而獲、弄虛作假的“偽經濟困難生”設置了一定的阻礙,有利于經濟困難生的評定工作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 1 ] 陳艷秋.白海泉.高校貧困學生資助體系的完善和創新[J].華北煤炭醫學院學報,2009,(1).
[ 2 ] 姜旭萍.鄭俊.構建點線面三位一體的高校經濟困難生認定體系[J].湖北社會科學,2009,(11).
[ 3 ] 謝麗娜.高校經濟困難生資助工作的改革與創新[J].科技與教育,2010,(6).
[ 4 ] 張仁杰.淺議資助工作的理論基礎和基本體系[J].中國校外教育,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