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當今政府重要概念之一的公眾參與,如今越來越被政府高度重視。而耕地保護的公眾參與,更是直接關系到經濟、糧食、三農、社會以及生態問題,并且公眾參與是信息雙向交流的一種,能夠化解防止政府與公民的沖突,讓公民直接的參與到決策當中,便于解決各種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面對日益嚴峻的耕地保護問題,耕地保護公眾參與機制的建立是不可或缺的,在人大、政協的監督過程中,社會公眾的參與將對耕地保護信息的反饋提供起到重要作用,能夠提升耕地保護制度的權威有效性,實現耕地保護的目的。
1 耕地保護公眾參與形式的分析
1.1 按照性質來劃分
根據FAO和UNEP的標準有以下幾種公眾參與形式:
1.1.1 社會公眾的被動式
指僅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而參與的社會公眾,被動單向性的接受國家指令對耕地進行保護工作,沒有雙向的互動產生。
1.1.2 公眾參與的信息式
社會公眾將耕地保護的情況反饋給政府,提供給政府更實際的耕地保護信息及情況。
1.1.3 公眾參與的咨詢式
政府提供公眾接訪、宣傳資料的發放、專業人士對公眾疑問的解答等耕地保護咨詢服務。
1.1.4 公眾參與的物質激勵
經濟利益對公眾參與耕地保護積極性的激發,例:
耕地保護基金、耕地保護主體的獎勵等。
1.1.5 公眾參與的功能式
公民根據憲法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對耕地保護中相應功能的發揮,例:對當地政府耕地保護政策是否落實的監督、對違規行為的舉報批判等。
1.1.6 公眾參與的主動式
耕地產權主體以經營為目的主動進行耕地保護,和處于公民社會責任感而主動參與耕地保護的其他公民的行為。
1.2 按照形式來劃分
公眾參與耕地保護的形式被劃分為以下幾種:
1.2.1 關鍵公眾式
在成本、時間等約束條件下,進行有限的關鍵公眾選擇并接觸,對耕地保護信息進行快捷有效的獲取,并快速判斷耕地保護問題的一種手段。
1.2.2 公眾參與咨詢委員會
這種形式是國際上十分普遍的公眾參與形式。而耕地保護中的此項技術運用,一般供職委員會的都是耕地保護利益相關的組織群體的代表人,他們會對政府或相關部門咨詢建議耕地保護的問題和政策。
1.2.3 公眾參與的調查
以公眾調查的方式,隨機抽取特定區域的相關公眾,獲取相關問卷內容的公眾信息,為政府提供更具代表性的信息觀點,以便政府對耕地保護做出更好的決策。
1.2.4 公眾接觸式
根據相關的法律政策,公眾可以采取相應的方法與政府進行耕地保護問題的接觸,監督促進政府職責的履行。
1.2.5 公眾聽證制度
耕地保護既關乎國家利益,也關乎到廣大老百姓的利益,要保證制度制定實施的針對科學性和有效性,引入相應的公眾聽證制度就不可避免,例:所耕地的征用、占用,就必須實施公眾聽證制度。
2 對耕地保護公眾參與的分析
通過對耕地保護公眾參與形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公眾參與耕地保護比起傳統耕地保護更有效可靠。
2.1 傳統耕地保護難保證耕地產權主體
作為目前嚴峻的耕地保護問題,制定出相應耕地保護公眾參與的政策是尤為重要的。眾所周知,耕地保護決策往往與國家米糧、生態安全及相關利益者息息相關,矛盾的價值觀、不確定性的科學、社會及生態系統動力學等因素都在影響著耕地保護,可是對人類特別是決策者來說,這些因素的影響并非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
而且,在相關的政策制定過程中,決策者往往會發現這樣一個現象,那就是管理決策的制定不能僅依靠科學,還要相關利益者的共同參與。同樣的,在耕地保護中農民是天然的耕地守護者,他們能認識到耕地保護的本質耕地的外部經濟性,所以,公眾參與的耕地保護能夠從根源上維護農民的耕地利益。
2.2 耕地保護公眾參與需要注意的方面
耕地保護公眾參與對政府及部門有著實質性的益處,能夠使政府獲得相關耕地保護更好更智慧的決策信息,并且能夠讓公民更愿意接受耕地保護的政策。同時公眾參與需要成本的付出,例如:學習、時間投入、制度設計等各項成本的耗費支出。如果預期的收益過低或成本的過高都會影響公眾參與,所以,決策者既要考慮耕地保護的收益問題,又要考慮耕地保護的成本問題,均衡這 2 方面,要保證公眾參與形式范圍的適當,從而來獲取調整制定的信息。
3 總結
耕地保護的公眾參與,對信息的傳遞夠快速,能夠進行及時的反饋,減少信息不對稱問題,還有著對耕地保護約束激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卓光俊 . 我國環境保護中的公眾參與制度研究 [D]. 重慶大學,2012.
[2] 方賢雷 . 我國耕地保護政策研究 [D]. 安徽大學,2010.
[3] 武文文 . 論我國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制度 [D]. 石家莊經濟學院,2014.
[4] 高飛 . 中國耕地保護政策研究 [D]. 哈爾濱商業大學,2013.
[5] 林曉雪 . 改革開放后我國耕地保護政策的演變及分析 [D]. 華南理工大學,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