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生豬養殖呈現規?;l展趨勢。 生豬規模養殖為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豐富城鄉居民的"菜籃子"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其規模養殖場的糞污排放量增多, 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 特別是個別養殖戶環保意識不強,隨意排放糞污,給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如何確保生豬養殖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兩不誤, 是生豬養殖應引起廣泛關注的問題。
1 生豬規模養殖場污染現狀
據資料報道,1頭豬每天排放糞尿達6kg,年排放量達2.5t[1],年出欄萬頭的豬場,年產糞污達1.5萬t[2]. 2012年,衡陽縣共出欄生豬185.17萬頭[3],年糞污排放量達到270萬t. 根據資料報道,按1999年全國畜禽業的生產數量及畜禽的排泄指數計算, 全國當年畜禽糞便產生量約為19億t, 是全國工業行業當年產生的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的2.4倍[4].而目前大部分豬場的糞污未經處理直接排放,造成環境污染的日益嚴重。
主要體現在:(1)空氣污染。 養殖場糞污中的NH3、H2S等有害氣體隨意排放,容易引起呼吸道疾病。(2)水質污染。 根據李長生等對原糞糞水的測量結果得出CODCr高達1 1250mg/L,BOD5高達4 500mg/L[5]. 由于未經處理任意排放,一是造成地表水的富營養化;二是糞水滲入地下,糞水中的N、P等大量污染物隨之滲入地下,對地下水造成污染。(3)土壤污染。 大量的糞污注入土壤中,由于土壤的自凈能力有限,造成土壤富營養化和重金屬的富集,影響農作物的生長。(4)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蟲卵污染。未經處理的糞污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蟲卵,隨糞污一同排放到周邊環境中,造成疾病的傳播。
近年來,由于交通方便,信息通暢,物流便利等諸多有利條件的影響,養殖場大多沿城鎮周邊發展。如衡陽縣西渡鎮的生豬養殖量占全縣總量的1/4,其養殖密度遠遠高于偏遠鄉鎮, 已經嚴重影響縣城人們的生活,治理其污染問題已刻不容緩。
2 問題的成因
據初步統計,衡陽縣的生豬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相對于生豬規模養殖的發展相對滯后。 全縣有60%的養殖場未經任何處理, 直接向環境排放;有20%的經過了初步處理,如僅僅建有沼氣池或厭氧處理池進行初步處理;有15%的是通過種養結合模式對糞污加以綜合利用; 極少數的豬場靠國家項目的支持,建起了規范的糞污處理設施。 生豬養殖對環境污染嚴重和生豬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滯后, 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原因造成的。
2.1 環保意識不強
傳統的小規模養殖,糞污可用作肥料從得到充分利用,加上土壤的自凈能力,不會對環境造成多大的影響。 而大部分的規模養殖戶都是從小規模養殖做起,一步一步通過自身積累而發展起來的,因此,規模養殖戶的環保意識還停留在過去小規模養殖階段,對糞污處理重視不夠。 重生產發展,輕環境治理的錯誤思想在社會上廣泛存在。
2.2 環保投入壓力大
生豬養殖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 投入大, 周期長,比較效益低下。 特別是受市場制約,就2014年來看,每出欄一頭豬要虧損200~300元,很多養殖戶維持正常的運轉都困難, 更談不上對糞污處理設施的投入了。以年出欄1 000頭的豬場規模為例,按照目前市場上環保治理公司建設厭氧-好氧處理模式(UASB-SBR模式)設施的報價,需要投入資金在25萬元左右。 按照環保部門"三同時"建設的要求,新建一個年出欄1 000頭的生豬養殖場, 其環保設施投入要占到固定資產總投資的1/3左右。
2.3 環保處理設施運轉成本高
投入設備設施,做到達標排放,進行正常運轉,每噸廢水處理的費用要達到5~8元左右。 據有關資料報道, 傳統水沖工藝, 平均每頭豬用水量為35~40L/天,水泡糞工藝用水量為20~25L/天,干清糞用水量為10~15L/天[6]. 一個年出欄1 000頭的豬場,即使按干清糞計算,每天產生廢水量也達到7.5t,每年累計達2 700t,處理費用達到2萬多元,這還不包括干糞處理費用和日常設備維護費用。
2.4 養殖戶過于集中,嚴重超出當地土地承載能力
由于養殖業的示范效應, 一個地方只要有人養豬致了富,其他人往往容易跟風,興辦規模養殖場,規模養殖場往往容易集中在某一個地方, 造成當地環境不堪重負。 如衡陽縣的西渡鎮保安村,現有年出欄1 000頭以上的豬場達到13家,其中年出欄5 000頭以上的有5家,全村年出欄生豬達到4萬頭以上,大大超出了土地的承載能力,對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
2.5 豬場規劃設計不合理
一是選址不合理。 大多數養殖戶隨心所欲,什么地方方便就建在什么地方,無視法律的存在。 二是豬場建設不合理。 豬場建設沒有經過專業技術人員設計,建場之初,既沒有建設糞污處理設施,也沒有預留糞污處理建設用地。 據初步統計,衡陽縣規模養殖場中有70%以上沒有雨污分離設施,這給后續的糞污處理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
2.6 種植業方式的改變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糞污的消納
由于糞污體積大, 運輸成本高, 使用不便等原因,隨著勞動力成本的提高,種植業向大戶轉移,農民使用農家肥的積極性不高, 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種植業對養殖糞污的消納。
2.7 法律法規不健全
對于糞污處理和養殖場選址建設方面,雖然《畜牧法》 在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中作了一些禁止性的規定,但法律責任一章中未出臺相應的處罰措施,因此,無法對其進行執法。 法律條文形同虛設,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
3 防治對策
3.1 健全法律體系,確保養殖場糞污治理執法到位
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或司法解釋,對現有畜牧法律體系進行配套完善, 確保執法有依據, 處罰有力度,保證法律的嚴肅性。
3.2 合理規劃生豬規模養殖場的建設
要摒棄過去對于生豬養殖場建設放任自流的做法,出臺相關的政策規定,防止出現先污染后治理的做法。一是對新建生豬規模養殖場選址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辦妥相關手續后,才能進行建設。 新建養殖場必須按照2014年出臺的《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條例》及《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技術規范》(HJ/T8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 等法規和技術規范建設配套的糞污處理設施。 二是制訂縣域養殖業發展規劃。 縣級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發改、環保、規劃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根據土地承載能力和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出養殖業發展規劃,科學地劃定適養區、限養區和禁養區,合理規劃生豬規模養殖場。
3.3 按照循環經濟模式,走種養結合之路
處理糞污的最佳途徑是對糞污進行資源化利用。
要根據各自的特點和當地環境的承載能力, 確定生豬場的養殖規模, 采取"豬-沼-果"、"豬-沼-菜"、"豬-沼-苗"等多種形式,制訂出適合養殖場的種養結合模式。 參照國外土地施用量限制的經驗包括每公頃土地施用的畜禽糞便和施肥方式以及氮磷含量等。 如意大利規定每公頃耕地上可使用畜禽糞便最多為4t;德國對氮的控制是240kg/hm2.目前,衡陽縣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可供借鑒。 如衡陽縣心怡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承包山地300畝種植苗木,配套建設了一個年出欄1 000頭的生豬場,利用糞污產生沼氣,通過使用沼肥種植苗木,有效地利用了糞污資源,沒有對環境造成污染。 衡陽縣庫宗鄉劉友良,為解決豬場糞污的問題,承包了200畝土地,用于種植絲瓜,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3.4 出臺優惠政策, 支持規模養殖場的糞污處理設施的建設
生豬業是一個脆弱的行業,環保投入壓力大。 生豬養殖業發展主要靠市場調節。 而對于環保處理設施,應屬于公益性的事業,國家應在政策上對有機肥加工廠、 豬場廢水處理設施和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 對于環保處理設施建設不達標的生豬養殖場不得享受國家的任何優惠政策。
3.5 探索糞污處理產業化的思路
實施產業化是確保糞污處理設施正常運行,保證處理效果的前提。 因此,生豬養殖場需要探索一些產業化的思路。 一是通過政府財政補貼建設有機肥廠,減少生豬養殖場的壓力。 有機肥廠的建立要科學合理地進行規劃。 廈門大學曾悅等以福建為例,研究了糞肥的經濟運輸距離為13.3km. 丹麥沼氣工程的沼渣沼液的運輸距離一般在10km以內。 因此,要大致按照10km的半徑和養殖場數量確定有機肥廠規模和選址[7]. 二是對豬場環保處理設施的后續管護及運行服務外包給環保公司; 在養殖建設好糞污處理設施并達標后,按照廢水量確定服務價格,外包給環保服務公司。 三是大型的生豬養殖企業通過延長產業鏈條,搞好糞污的綜合利用。
參考文獻:
[1] 邢廷銑。 畜禽生產與生態環境污染及畜牧業持續發展[J].飼料工業,2002,(7):1.
[2] 金冬霞,王凱軍。規?;笄蒺B殖場污染防治對策[J].環境保護,2002,(12):18-20.
[3] 衡陽縣統計局。2012衡陽縣統計年鑒[Z].2013.
[4] 王方浩,馬文奇,竇爭霞,等。中國畜禽糞便產生量估算及環境效應[J].中國環境科學2006,26(5):614-617.
[5] 李長生,路旭,吳冰。規?;i場糞污處理工藝的研究[J].農業工程學報,1997,(13):58-62.
[6] 祝其麗,李清,胡啟春,等。豬場清糞方式調查與沼氣工程適用性分析[J].中國沼氣,2011,29(1):26-29.
[7] 鄧良偉,陳子愛,袁心飛,等。規?;i場糞污處理工程模式與技術定位[J].養豬,2008,(6):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