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寧夏吳忠市為加快城鎮建設和工業建設步伐,因非農建設占用的耕地逐年增多,為了實現“保發展、保紅線”的雙贏,我市在耕地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卓而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一、土地資源利用情況
吳忠市共轄5 個縣(市、區)、41個鄉鎮、625 個行政村和社區居委會。全市總人口130.8萬人,占全自治區總人口的21.2% 。土地總面積3030 萬畝(2.02 萬平方公里),占自治區土地總面積的28.4% 。其中農用地2047.57 萬畝(包括耕地469.14萬畝,園地14.23 萬畝,林地202.79 萬畝,牧草地1323.99 萬畝,其它農用地37.43 萬畝),建設用地 84.17 萬畝,未利用地 898.25 萬畝,分別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67.58%、2.78%、29.64%。
全市耕地面積 469.14 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 375.31萬畝,保護率為80%。耕地中水澆地137.9 萬畝,人均水澆地面積 1.06 畝;旱耕地331.24萬畝,人均旱耕地面積2.59 畝。從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吳忠市土地資源利用呈如下特點:一是土地利用以農用地為主,其中牧草地所占比例較大,森林覆蓋率低,農用地內部結構不盡合理。二是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加快,城市建設主要是外延性擴張,且占用的多為優質耕地;農村存量建設用地中閑置土地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率不高。三是未利用地所占比重較大,但可供開發的耕地后備資源十分有限,且開發難度較大。四是耕地中旱耕地多,水澆地少,優質耕地大都集中在川區,分布不均衡,個別地方人均耕地已低于聯合國糧農組織規定的人均耕地警戒線標準。
二、耕地保護工作情況
近年來,吳忠市各級政府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認真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力度,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
1)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考核。一是市、縣(市、區) 人民政府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耕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及基本農田建設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領導。二是層層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落實了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責任。三是各級政府通過土地開發整理、農業綜合開發、中低產田改造及群眾投資投勞等方式,積極開發土地,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確保了耕地“占補平衡”。四是按照《縣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工作考核細則》和《鄉鎮人民政府耕地保護工作考核細則》的要求,細化、量化對各級政府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的考核,并開展了主要領導干部任期內耕地保護責任的離任審計。
2) 規劃引導,計劃管理,集約用地。一是認真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強化規劃的法定地位。各市、縣(市、區) 通過分專題調研,科學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確定規劃年期內各行各業的用地數量和空間布局,既注重耕地保護,又為各業用地留予發展空間。并按照“工業項目上山、設施農業靠邊、整合分散莊點、盤活存量資源”的思路,引導各行各業合理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嚴格核定用地標準,杜絕超標準用地,從實施統一征地和嚴格的審核審批兩方面加強供地管理。三是按照國家處置閑置土地的有關規定,加大閑置土地的清理及處置的力度,盤活了存量,控制了增量。四是通過“塞上農民新居”建設、“幸福村莊”建設和舊城改造,對征地拆遷農戶進行集中統一安置,嚴格控制村莊建設規模,杜絕群眾拆老宅建新宅的現象,節約了土地。五是依法拆除灌區內的磚瓦窯,遏制在耕地上亂取土、燒磚等破壞耕地的行為。
3) 加強宣傳,嚴格執法,堅守紅線。一是通過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宣傳活動,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及政策,提高廣大干部群眾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國策意識。二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預防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處相結合”的原則,積極實施動態巡查,及時查處和制止土地違法行為。三是堅守耕地紅線,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的有關規定,禁止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挖塘養魚、建窯取土以及非法建房等違法行為。
三、耕地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目前,吳忠市土地管理及耕地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城市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占地需求增加,耕地保護工作面臨較大壓力。二是耕地保護沒有穩定的經費渠道,以建設促保護的成效不大。同時由于種田效益低,農民對耕地投入少,保護耕地積極性不高。三是按照“先補后占、等級折算、項目管理”的耕地占補平衡規定,各市、縣政府安排補充耕地專項資金較困難,加之荒地開發越來越難,投資越來越大,加大了市、縣補充耕地的壓力。四是土地資源利用較為粗放,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不高。我市人均城市建設用地為110 平方米,人均農村建設用地為283 平方米,均高于100、150 平方米的國家標準,工業用地平均產出率和農村建設用地利用效率普遍較低。五是畜禽養殖業等設施農業用地缺乏規劃指導,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利用率低,個別鄉村存在破壞耕作層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用于非農建設的問題。六是耕地保護主體單一。耕地保護存在國土部門“一家管,大家用”的現象,沒有完全形成共同保護耕地的社會氛圍。七是保護耕地和依法用地的意識不強,個別地方存在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建窯、取土等破壞耕地的現象。
四、耕地保護工作的對策建議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進程的全面加快,國土資源管理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形勢。如何正確處理“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的關系,力求在保護與保障之間取得雙贏,要求我們要進一步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深刻思考和探索更加科學的土地利用方式,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實現國土資源的持續利用。
1) 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耕地保護責任,落實行政首長問責制。
繼續開展政府主要領導任期內耕地保護責任的離任審計制度,建立耕地保護責任考核的動態監測預警制度,聯合農牧、環保部門全面啟動耕地質量保育工程。
2) 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定地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即具備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要進一步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有機銜接,完善各級各業規劃,使各項建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 以建設促保護,提高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市、縣財政應從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占用稅中列出專項資金,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民”的原則,專項用于土地開發、耕地保護及基本農田的建設。同時對耕地及基本農田建設投入大、地力等級提高明顯的鄉鎮和農戶給予補助或獎勵,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打好基礎。
4) 落實政府相關部門保護耕地、合理用地的共同責任。國土、發改、監察、農牧、城建、規劃、環保等部門積極聯動,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密切配合,加強協作,落實共同責任,由“一家管大家用”轉為“大家管大家用”,由數量保護為主轉為數量、質量和生態的全面保護,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社會穩定和生態優化。
5) 實施規劃引導,合理布局各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工業項目上山、設施農業靠邊、整合分散莊點、盤活存量資源”的思路,引導各行各業合理用地、節約集約用地。一是引導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實現工業集約集群發展,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提高基礎設施的利用效率,節約土地資源。二是借助征地拆遷,整合各類項目資金,引導農民向城鎮或中心村集中,減少農村建設用地,增加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引導農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向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或農村專業大戶集中,實現土地經營的規?;娃r民增收的多元化。
6) 加強輿論監督,增強全社會的耕地保護意識。加大耕地保護宣傳力度,明確保護耕地的義務,增加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1] 曾曉輝.農村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與展望[J].科技風,2009.
[2] 劉旭,祁東.向土整要耕地[J].國土資源導刊,2011.
[3] 陳詠梅.淺談如何做好黎川縣新形勢下的環境保護工作[J].資源節約與環保,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