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全球化程度的影響和國際間經濟合作的加深,會計全球化和國際化已經成為了發展的必然趨勢。在會計準則制定的過程中,由于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制定并不能完全跟上其他會計準則更新的步伐,所得稅的復雜性致使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國際化進程遠遠慢與會計準則的全球化,致使所得稅會計準則逐漸成為單獨的一個準則出現,為了更好地服務于國際間的經濟往來,形成了一種國際化的所得稅會計準則。2007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頒布,該法的頒布對于我國的不同企業的所得稅有了統一的界定和征收辦法,也促進了我國所得稅會計準則與國際的接軌。新的所得稅會計準則實施后使得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的相關系數上總體是有所提高,所得稅會計信息質量也得到了提高。但是新的所得稅會計準則并沒有在我國得到很好地實施,發育不成熟的市場,較差的監督機制,企業和會計人員的實際實施和操作的任意性都使得新的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實施并沒有達到預期目標。本文將重點討論在實施過程中我國所得稅會計準則所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和應對這些問題的改進策略。
一、所得稅會計準則在我國的應用情況
新所得稅會計準則自 2007 年頒布以來,不僅順應了國際化要求,積極向國際化靠攏,同時在會計信息質量等方面得到了顯著提高,但是由于我國特殊的內外部環境導致所得稅會計準則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問題。
(一)新準則實施過程較困難
目前,我國新準則實施過程中面對著新準則內容不成熟和會計人員接受程度較低。我國不規范的市場環境使得交易的規范性和競爭的公平性遭到了質疑,比如公允價值難以形成。因此在核算所得稅的過程中,針對暫時性差異的核算必然會出現問題,暫時性差異的計算又進一步影響遞延所得稅金額的計算,進而對所得稅的會計核算產生制約。這暴露了新準則實施有一定的難度。另外,會計人員對于新所得稅會計準則的態度也不太積極,缺乏足夠的會計素養和知識儲備及時更新技能,這就導致了新準則的接納程度低,時間慢。
(二)新準則推廣力度和效果較差
新準則推廣集中于上市公司,但在上市公司力度也不夠。上市公司在轉換制度的同時依據保留了利潤數據等利益指標作為參照,并沒有完全側重于新準則要求的資產負債類相關指標進行企業發展狀況的分析。而普通企業的對新準則成本轉換高。普通企業由舊準則轉化為新準則的過程中的由于需要在人力、物力、技術等方面進行全面轉換,所以轉換效率比較低。效率低,導致轉換時間慢,轉換效果差,同樣也被算做成本轉換的轉換期間造成的經濟損失就大。致使整體而言,對于普通企業新準則的成本轉化高。另外,對于大型企業監督管理機制差,使得推廣效果差。新準則在企業的實施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監督管理機制沒有跟上新準則發展的腳步,不能及時對出現在實施過程中的所有環節,尤其是新的環節進行有效監督,致使讓不法分子鉆漏洞,有機可乘,擾亂企業正常實施新的所得稅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