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和地方開展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對構建公平的、 “綠色化”的市場發揮了促進作用。但是隨著實踐的深人,許多深層次矛盾也逐步顯露。針對這些問題,需要更為系統、科學的頂層設計,也需要更為精細、科學的實施路徑,還需要環境法治、信息技術的有力支撐。
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必要性
環境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 場 經 濟 是 信 用 經 濟 ,當前國家正在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 設 .黨的十六大明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方向和目標,國家“十一五” “十二五”規劃綱要都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十八大以來,國家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部署更多、更有力。十八大提出“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提出 “建立健全社會誠信制度”.2013年1月,國務院頒布《征信業管理條例》并于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這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大法治進展。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這是今后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該規劃將“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領域信用建設”納人重點領域誠信建設,歸類于“社會誠信建設”.這就明確了環境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環境信用評價是推動環境管理轉型的重要手段
環境管理轉型是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必然要求,是實現改善環境質量這一核心目標的重要路徑和基本保障。環境管理轉型要注重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要注意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要推動企業切實承擔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就需充分發揮市場手段,就要將環境行為與市場信用有機融合。環境信用評價就是實現這一融合的紐帶和橋梁。
引導和促進企業加強環境保護,是環境管理轉型的重要支點和著力點。通過環境信用評價,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守法情況、污染防治情況、環境管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都能在一個統一的框架內,得到全面體現,有利于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其他市場主體和公眾綜合判斷企業環境保護的行為和成效,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從而能夠督促和引導企業改善環境管理績效。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為環境政策法規提供保障和支撐
隨著環境管理的推進,環境政策法規的作用日益突出,特別是法律和經濟手段具有穩定性、普適性,相對于行政手段的隨意性和易反彈更具優勢,對構建“綠色化”市場秩序作用顯著。
目前,國家加大了環境立法、執法力度,特別是新《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實施,強化了企業等生產者的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了違法成本。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在于企業等各方面對法律的敬畏和遵循。必須對企業的守法情況進行全面的跟蹤、判斷和評價,這就要求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并將企業環境守法情況作為主要內容,優待守法者、懲戒違法者。同時,一系列以市場機制為重點的環境經濟政策也出臺實施,逐步建立了基于企業環境行為的約束和激勵機制。環境經濟政策涉及面廣,包括財政、稅收、金融、價格等諸多經濟領域,主管部門和機構也較多,要使政策取得實效,就必須在這些領域之間構建相對統一、便于運用的溝通媒介。企業環境信用就是最為有效的媒介之一,可以用統一的標準、統一的格式來表征企業環境行為,便于不同部門理解,針對性、可操作性都很強。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進展
綠色信貸政策催生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提起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就不能不提及綠色信貸政策。這是國家許多環境經濟政策中知名度最高的政策之一。綠色信貸政策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對企業環境行為的判定。環保部門掌握的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信息,往往成為判定的分水嶺。
因此,自2006年起,原環??偩志团c中國人民銀行初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環境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征信系統。2007年,原環??偩?、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出臺《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綠色信貸政策全面實施。該意見規定“各級環保部門應當按照環??偩峙c人民銀行制定的統一標準,提供可納人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企業環境違法、環保審批、環保認證、清潔生產審計、環保先進獎勵等信息”,也規定人民銀行及其分支行要“將環保信息納人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各級銀行監管部門“要督促商業銀行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授信審查條件,嚴格審批、嚴格管理”.至此,以 環 境守法(違法)信息為核心的企業環境信用,在環保部門與銀行機構之間形成了共識,得到有序推動,并初步形成了機制。這也推動環保部門對自身管理模式進行反思,如何在金融之外的領域運用環境信用信息,也成為一個重要的議題,被廣泛關注和研究。
國家重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建設
進 人 “十二五”以來,國家層面的諸多重要文件都對企業環境信用制度建設作出部署。2011年印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從國家層面為該項工作的啟動與發展提供了新的契機。
2013年12月18日,環保部聯合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發 布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標志著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開始“著陸”,進入實施層面。2014年12月,環保部政法司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就提高合作效率達成共識,一項具體舉措就是首先實現環境保護部一級環境執法信息的實時傳送,這為環境信用評價及其運用打下了很好的數據基礎。
2015年,從國家層面看,環境信用評價工作進人加速期。其中一個關鍵動力在于新《環保法》明確規定環保部門“應當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及時向社會公布違法者名單”.同年4月,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 求 “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環保、銀行、證券,#險等方面要加強協作聯動,于2017年年底前分級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边@為環境信用評價設立了更為明確的目標、路徑和時間表。
環保部根據新形勢、新要求,著手推進信用體系建設。2015年5月6日,環保部就《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草案)》征求意見。
地方持續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探索實踐
實際上,一些地方較早就開展了對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及其運用的探索實踐。以江蘇為例,自2000年起,江蘇省部分地區就積極開展信息公開化,探索開展企業行為評價,對企業環保信用采用五色評價,從優到劣分別為綠、藍、黃、紅、黑。
“十二五”期間,江蘇省全面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一是梳理全省約150萬家企業的基本信息,并錄入信用評價系統企業庫,使企業環保信用評價信息能夠服務于工商審批和綠色貸款;二是整理了全省914家國控重點企業名單并加入參評企業庫,用于輔助環保信用評價工作;三是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全面按照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級差別化地收取污水處理費。
江蘇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得到較為充分的運用,是推動這項工作不斷走上深化的內生動力。例如,2009年起,南通市探索實施差別水價政策,對環保信用評級為紅色、黑色的企業,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分別加收0. 3元、0. 5元。2014年8月,南通市進一步提高“紅色” “黑色”企業污水處理費標準,紅色企業加收標準由每立方米0.3元提高到0.6元;黑色企業加收標準由每立方米0. 5元提高到1元。
此外,江蘇一些地方不斷拓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運用。2015年,無錫市公布2014年評價結果,參評企業數量為3463家,其中48家被評為 “紅色” “黑色”企業,被要求進行環保整改,同時其中部分企業的上市融資被暫緩。
從其他地方看,2013年12月環保部等四部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 法 (試行)》發布后,地方環保部門反映較為強烈,普遍認為這是回歸環境管理本質的一個重要抓手。特別是一些工作基礎好的地區,借助該辦法的發布,將本地區的工作往前推進了一大步,涌現出一批有特色的做法,一些地方拓展了評價領域,創新了評價路徑。例如,2015年,福建省對93家環評機構及其環評人員開展信用評定,60家環評機構被評定為“守信”,33家環評機構被評定為“一般失信”和 “嚴重失信”,兩人被評定為 “不良”環評人員;甘肅省同步推進企業環保標準化建設和環境信用等級評價,2014年共有503家工業企業率先采取“一考雙評”,全面落實了評級企業的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地方不僅推動環境信用評價“落地生根”,其中一些先行先試的思路和做法,也為國家政策措施甚至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提供了實踐基礎。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存在的問題一是認識問題。為什么要推行環境信用評價?評價的實質是什么?要達到什么目標?對于這些基本問題,環保系統和社會各界仍存在認識不到位甚至誤解等不同程度的問題。例如,許多環保部門長期習慣于依靠行政管制,認為環境信用評價“不是正道”,是細枝末節,發揮不了太大作用;有的環保部門雖然肯定環境信用評價的作用,但是只看做一個簡單、普通的管理手段,甚至僅作為一項工作任務,沒有充分理解評價工作的實質、目標。其他部門也尚未意識到環境信用評價對市場公平的重要意義,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對評價工作的關注度也并不高。這些認識問題的存在,對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長期發展構成了根本性的制約。
二是機制問題。環境信用評價如何評?在哪些領域運用、如何運用?對評價結果如何跟蹤、監督、評定?如何實現“守信激勵、失信懲戒”?這些問題表面上看是操作層面的問題,根子都是機制問題,有些甚至是體制問題。從目前的實踐來看,對制度機制的重視不足、投入不夠、建設不快的問題普遍存在,一些地方環保部門還停留在評價多少企業、評價得到什么結果、結果提供給什么部門等比較表面的層次上。如果機制問題不解決,環境信用評級工作發出的政策信號不強,對企業等市場主體的預期引導不力,對環境保護和社會信用建設的促進作用就十分有限,一定時間后就必然出現政策“遞減效應”,這項工作的難度將不斷增大。
三是保障問題。應將哪些經實踐證明對環境信用評價有效的做法上升為法律法規?如何有效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新技術推動環境信用評價?如何培養環境信用評價的人才和市場機構?政府部門和市場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投入較為有限。例如,關于法治化的問題,將好的做法程序化、制度化、長效化,是環境信用評價生命力的關鍵,但目前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全面,也不夠直接、有力。再如,技術、人才、市場機構是環境信用評價發展的基本要素,為其他領域也提供了借鑒經驗,但是其與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尚未做到有機融合。
進一步深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對策建議
強化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就是要解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基本問題,確定核心目標、施工圖、時間表等基本要素。在頂層設計中,關鍵要處酶幾個關系。
一是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這是環境保護的大問題,也必然是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大問題。環境信用評價不是要“拖累”經濟發展,而是要讓經濟發展更為健康,更為“綠色化”,是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的關鍵一招。二是環保領域與其他領域的關系。這是上述第一個關系的延伸和細化。環境信用評價是一項系統性的制度建設,發于環保領域,用于金融、財稅、產業等各相關領域,終于市場機制的完善,需要打通各領域之間的隔膜,形成連通器,這是保持環境信用評價生命力的基本要求。三是環境信用評價與其他環境管理手段的關系。既不能忽視環境信用 國評價在推動環境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落實各市場主體環境保護責任方面的獨特作用,也不能以環境信用評價取代其他環境監管手段,而應該以環境信用評價作為新的切人點和管理視角,將相對分散的環境管理信息有機整合,促進各項環境監管形成“合力”.
推進法規建設
《環境保護法》等環保法律法規已經打下了較好的基礎,地方的一些實踐做法也初步具備了 “入法”的基礎。下一步,應該通過立法固定一些基本做法,使得改革于法有據,保持長期有效的發展活力。
相關法規建設既要全面推進,也要抓住重點。在全面推進方面,一是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和地方政府規章要“多點開花”,形成互相呼應的格局;二是不僅在環保領域的法律法規中繼續強化環境信用評價的規定,還要推動在其他領域的法律法規中納入環境信用評價的條款;三是針對環境信用評價的信息源頭、過程監管、結果運用、成效評估等各環節,應該固化法定程序、明確鉢 標 準 ,建立獎懲機制。
在重點突破方面,關 鍵 是 “抓兩頭”,一頭是環境信用評價的信息來源及基本的評價程序,要通過法律法規確保和提升評價的科學性和公信力;另一頭是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運用,必須明確有關部門的運用責任,明確企業圍繞評價結果改進環境績效的主體責任,明確公眾運用評價結果監督企業環境行為的權利和路徑。突破這兩個方面,環境信用評價的關鍵環節將“首尾相連”,形成良性循環。
健全運行機制
環境信用評價需要一系列構架合理、科學有效的運行機制,當前應該抓住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盡快把核心機制建起來。
在重點領域方面,一是圍繞企業環境管理各環節建立信用評價機制,不僅針對生產性企業即污染源本身,也擴展到為企業提供服務的相關企業,例如環評機構、監測機構、污染防治設施運維機構,形成覆蓋全面的評價對象體系;二是圍繞企業供應鏈上、下游建立環境信用評價及成果運用機制,將環境信用評價與推動企業綠色采購、構建企業間綠色供應鏈有機融合,對環境信用良好企業予以激勵,推動下游采購企業提高采購額度,使之具有較好的市場競爭力。
在關鍵環節方面,踐 行 “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基本要求,從三個環節推進環境信用評價:一是從源頭環節,對企業環評、 “三同時”驗收、申請排污許可等工作予以評價;二是對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踐行環境管理各項要求、達標排放、降低環境污染事故概率等環境守法行為進行評價;三是對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后,能否及時處理處置、避免損失擴大等行為進行評價。這些評價的內容有些是法律法規要求的,有些是企業為減少經濟損失而主動推進的,但是所有行為及其績效都應納人評價范圍,以期對企業環境行為作出全面評價。
夯實保障體系
做好環境信用評價工作,離不開相關保障體系的作用。說到底,保障的關鍵在于“人財物”和技術等方面。目前,環境信用評價體系最大的短板在于“人”,具體地說在于相應的市場機構還不夠完善,沒有較好的市場隊伍推進工作。
因此,當務之急是培育相關市場機構,使得環境信用評價逐漸成為一個市場增長點,吸引更多人才投入到這項工作中,逐步形成一個良好的市場競爭格局。目前,以省級環保部門和其他環保部門為基本框架的評價體系,不過是權宜之計,根本的發展動力仍來自于市場。但是,對于如何開展環境信用評價,市場主體也較為迷茫和遲疑,需要政府部門給出明確的預期。必須明確相關機構的準入條件、考核條件、退出程序,必須制定和實施基本市場規則,這樣才能對環境信用評價市場的良性發展發揮引導和規范作用。
技術保障也日益成為決定環境信用評價績效的重點。必須有效統合環保部門在環評、污染防治、總量管理、環境監察、事故應急等方面的信息,借助信息分析相關技術,推動各項數據全面轉化為信用評價的基本依據和基本引導。
借助新思路、新路徑、新技術,相信環境信用評價作為一項基礎性的工作,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將會得到更為充分的發展,甚至成為環境管理轉型的關鍵支點,大放異彩。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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