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是裝備生產的基本前提,技術創新是推動裝備發展的不竭動力。裝備技術不是獨立于民用技術而存在的,裝備技術創新通過裝備科技知識的生產、傳播、使用,有效融合軍民各類先進技術,在裝備發展中得以體現。研究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把裝備技術基礎同民用技術基礎有機結合,滿足裝備建設和民用發展2種需要,是增強裝備技術創新動力,提升國家技術創新能力的重要舉措。
1裝備技術創新環境分析
分析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環境,是探索研究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思路的重要基礎。
1.1國家技術基礎
國家技術基礎是裝備技術創新的土壤,裝備技術創新根植于國家技術基礎,國家技術基礎的強弱直接決定著裝備技術創新能力的強弱,進而影響裝備發展戰略。創新型國家多擁有雄厚的技術實力和技術研發投入,其創新也多以原始創新為主,國家技術發展走在世界各國前列。創新型國家能夠以強有力的國家技術基礎,為裝備技術創新奠定良好的基礎。而跟隨型國家,只能在創新型國家的創新成果基礎上進行調整、改進,技術實力和技術投入相對有限,其裝備技術創新很難有重大突破,難以超越創新型國家。
1.2國防技術創新政策
國家政策對技術創新的導向和扶持也是影響裝備技術創新的重要因素。國家對民用技術力量以及軍民兩用技術力量進入裝備領域的政策導向,直接影響地方科技力量在裝備技術創新中的投入以及創新能力。我國在建國初期,由于采用的是蘇聯模式的計劃經濟體系,建立起相互獨立、相互封閉的軍用和民用兩大體系。改革開放以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始積極推動“軍轉民”和“民參軍”,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在軍用部門仍具有計劃經濟色彩。改善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環境,還需進一步對地方科技力量進入裝備科研、生產等領域進行規范,創造有利于地方科技力量參與裝備技術創新的環境。
1.3裝備發展戰略
裝備發展戰略直接影響裝備發展的思路與方向,裝備發展戰略的制定受到裝備技術基礎的制約,同時也牽引著裝備技術朝著戰爭需求的方向創新,是裝備技術創新的重要依據。裝備發展戰略的制定,要考慮現有的裝備技術基礎,還要考慮未來戰爭對裝備的需求,從這層意義上講,未來可能打什么仗,就應該擁有什么樣的技術基礎,發展什么樣的裝備。
2裝備技術創新主體分析
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主體可以包括從事裝備技術創新的現有力量以及潛在力量,進行裝備技術創新主體分析要以裝備技術創新能力最大化為原則,充分考慮各種技術力量在裝備技術創新中可能發揮的作用,并最大限度地吸納地方優勢技術力量,形成裝備技術創新合力。
2.1裝備技術創新主體構成
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主體主要包括軍工企業、軍內科研院所以及地方科技力量。軍工企業、軍內科研院所是軍用領域的核心力量,在開發和應用軍用技術方面占有一定優勢,而地方科技力量在開發和應用軍用技術以及軍民兩用技術中也有用武之地,可以將民用技術經轉化變成軍用技術或軍民兩用技術,促進裝備技術創新。
軍工企業是裝備技術創新主體的基本力量,軍工企業承擔了絕大部分裝備型號研制、生產任務,是裝備技術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軍工企業的軍民品融合發展,始于軍用技術向民用產業的轉化,并逐步發展為軍民技術的雙向轉移,從而極大地促進了軍工企業的軍民融合發展。軍用技術表現出的優于民用技術、轉化鏈條較短且再開發成本不高的“先進經濟性”,正是決定“軍技民用”的決定性特征[1].另外,軍工企業在參與研發民用產品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民用高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正逐步應用到軍事領域,不斷促進軍用技術的創新發展。
軍內科研院所包括參與裝備論證研制的科研機構、大學等單位,軍內科研院所是裝備技術創新的生力軍。軍內科研院所的知識創新主要是圍繞國防科技關鍵技術和戰略高技術領域,開展追求新發現、探索新規律、積累新知識的創新活動。軍內科研院所的技術創新主要依靠和利用自身的知識創新優勢和知識儲備能力,開展軍事高技術的開發研究,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戰斗力轉化。同時軍內科研院所擔負了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的任務,創新人才培養是保障裝備技術創新體系動態均衡發展的必要條件[2].
地方科技力量是裝備技術創新的有益補充,也是拓展軍民融合需要著力引入裝備技術創新領域的力量。地方科技力量在信息技術等領域已經走在了軍工企業、軍內科研院所前列,目前,已有大量地方科技力量通過認證,進入裝備研制、生產領域,對裝備技術創新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2.2裝備技術創新主體運用
在政府的管理下,在中介機構的支撐下,軍工企業、軍內科研院所和地方科技力量共同參與裝備技術創新,實現相互間的合作、交流,為社會提供更大的利益。軍工企業、軍內科研院所和地方科技力量不再局限于各自領域,在一定條件下,他們都可以在軍用領域、民用領域以及軍民兩用領域進行創新活動。當然,由于軍用領域的特殊性,軍工企業、軍內科研院所在進入民用領域、地方科技力量在參與裝備研制生產過程中,都會面臨一定的風險。
這就需要政府的管理和領導,政府通過政策、法規、計劃、項目、采購、財政金融、服務等多種形式,影響、引導和干預裝備技術創新活動,在裝備技術創新活動中起到管理者的作用;同時,由于軍用領域和民用領域在技術特點、技術開發和應用方式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各種類型的創新主體準備進入另一領域時,可以通過中介機構得到技術服務支持,裝備技術創新主體作用的發揮,中介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通過政府和中介機構,實現各類裝備技術創新主體的綜合運用,發揮各類裝備技術創新主體的作用,共同服務于裝備技術創新,服務于整個社會的創新。
3裝備技術創新制度構建
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制度包括技術創新的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通過設置組織機構、建立法規體系及規范技術標準,形成適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制度,確?;谲娒袢诤系难b備技術創新模式的順暢運行。
3.1簡化地方力量準入制度
地方力量參與裝備研制、生產,需要在技術力量、安全保密等方面有相應的資質,對于這些資質的認證,應進一步進行規范,減少認證機構和認證程序,防止重復認證,盡量創造順暢的運作程序,防止具備潛力的地方科技力量因資質認證流程過于繁雜或相關費用過高,而放棄參與裝備技術創新。
3.2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賦予參與裝備科研項目的企業知識產權所有權,一方面,吸引從事領先技術開發的企業積極從事武器裝備科研活動,為軍事技術創新注入更多活力;另一方面,軍事技術也能輕松地轉移到民用領域,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因此,在不同領域內進行的研發活動,以及與軍方合作的研發活動,都應當由研發機構保留所產生的發明專利權,并有權應用于所在領域,而軍方只保留一種介入權。
3.3完善裝備技術推廣制度
規范裝備技術推廣的政策、流程,加強軍內科研院所、軍工企業、地方科技力量以及部隊之間的合作,提高裝備技術物化為裝備的能力和效率,實現技術創新成果向新型武器裝備生產使用的快速轉化。同時注重裝備技術創新成果對裝備技術創新主體所產生的利益,確保裝備技術推廣過程中,裝備技術創新主體的利益得到擴大,從而保持裝備技術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4統一裝備技術研發標準
在軍地雙方高層設立軍民兩用技術標準委員會,總體負責相關標準的制定和執行工作。裝備技術研發標準應本著軍地通用、精簡高效的原則建立。對于軍民通用技術,國家已有技術標準的,一律采用國家技術標準,軍隊已制定的技術標準應予以廢止;國家沒有技術標準的,由軍民兩用技術標準委員會制定標準,軍地雙方執行。軍隊專有的技 術 標 準,參 照 國 家 技 術 標 準,由 軍 隊 制定[3],并通過軍民兩用技術標準委員會,下發至從事裝備技術研發的企業。
4裝備技術創新運行機制
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需要構建相應的運行機制,以協調軍地之間、各單位、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4.1軍地協調機制
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需要使軍地雙方的科技力量有機融合,形成合力,需要構建軍地協調機制,理順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的各種利益關系。
要加強軍民融合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從國家層面建立協調機制,實現國家層面的統一管理,既要突出裝備技術創新這一核心能力,又要充分考慮地方科技力量的自身發展,著力構建權責對稱、運轉順暢、激勵有效、獎懲有力的協調機制,調動融合式發展的積極因素,制定和完善共同投入、相互制約、利益雙贏的政策措施,不斷提升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的運行效率。
4.2資源整合機制
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用好軍地雙方的資源,服務于裝備技術創新,因此,必須構建資源整合機制,實現各種資源的最有效利用。
一是信息資源共享機制??萍夹畔⑹茄b備技術創新的重要源泉,有效地實現各類科技信息資源的共享,沖破科技信息資源間的壁壘,實現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已成為當前科技信息資源建設的重點。在保護知識產權、不涉及軍事秘密的前提下,軍地雙方應建立縱向互通、橫向聯系、內外共享的科技信息交互方式,建成軍地互通、資源共享的科技資料庫,以便雙方科研人員互相查閱參考、開闊科研人員的視野,提升創新能力,避免重復建設。二是人才交流互動機制。技術創新是依托于科技人員的創造性工作,是創造性思想產生和付諸實施的過程,裝備技術創新中,研發人員是技術創新的關鍵。構建人才交流互動機制,建立地方人員參與軍內科研項目以及軍內科技人員參與地方科研項目,到地方學習的渠道,加速軍內外科技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作,互通有無,共同提高裝備技術創新能力[4].三是建立科研設施設備共享機制。先進的設施設備對提高企業科研生產能力,確保產品質量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實現基于軍民融合的裝備技術創新,不僅要在信息資源和人才上邁開融合式發展的新步伐,還要在實驗檢測儀器和先進設備的購置上出臺共建共享新舉措。軍內有先進設施設備的,可以吸收地方優秀技術人才,在軍內完成裝備科技創新項目;地方有先進設施設備的,可以借助地方條件,軍內科技人員參與,共同完成裝備科技創新項目。
4.3產學研合作機制
裝備技術創新不能獨立于裝備理論研究和裝備研制生產之外,因此,需要構建產學研合作機制,充分調動科研力量、院校教學力量、裝備生產力量,從裝備理論研究、裝備論證、研制、生產等各個環節都滲入裝備技術創新的思想。通過契約關系建立共同投入、聯合開發、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加大產學研合作力度。建立公共技術平臺,突破裝備發展的核心技術,加快科技成果向裝備的轉化。
一是建立供需對接平臺,提高合作成功率,整合政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及科研人員等信息資源,建立合作院校專家庫、科技成果庫、信息人才交流預備庫等基礎數據庫平臺,有效聚合各類信息資源,使科技成果的供應力與需求力能夠有效對接。
二是構建長效合作機制,拓寬合作覆蓋面,將技術入股、技術外包、委托開發、購買成果等多種形式以法規形式予以確定,為產學研長期合作提供制度保障,進一步推動創新人才向裝備領域流動[5].
5結 束 語
裝備技術創新能力是裝備發展的重要支撐,充分利用軍地各種力量是持續提升裝備技術創新能力的重要途徑?;谲娒袢诤系难b備技術創新,需要科學分析裝備技術創新的環境、主體構成,在此基礎上構建起相應的制度、機制,確保軍民有效融合,不斷提高裝備技術創新能力。
參考文獻(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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