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軍日益重視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在武器裝備創新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但是,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法規制度長期缺失,現階段工作模式 不 夠 明 晰,尚 未 形 成 良 性 運 轉 的 發 展 態勢,直接影響了成果推廣轉化的成效,成為制約裝備建設與發展的一個難點和薄弱環節。為此,有必要從基礎概念入手,理清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本質特征,構建與之相應的科學、高效和有序的工作模式,推動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工作的快速發展。
1 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內涵
1.1 有關概念
科技對人類發展的最大益處莫過于將科學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對于此類活動,通常使用的概念有“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和“技術創新”。
“科技成果轉化”這一概念在我國被廣泛應用,擁有明確的法律定義,“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國際上廣泛使用“技術轉移”和“技術創新”的概念,聯合國《國際技術轉移行動守則草案》對“技術轉移”這樣定義,“關于制造產品、應用生產方法或提供服務的系統知識的轉移,但不包括貨物的單純買賣或租賃”,對“技術創新”較統一的觀點是“從新產品或新工藝設想的產生到市場應用的完整過程,包括新設想的產生、研究、開發、商業化生產到擴散等一系列活動”。三者均強調科學技術的應用價值和商業價值,但是外延有所不同。除“科技成果轉化”強調的科技成果物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過程外,“技術轉移”還包括無形知識的傳播過程,“技術創新”還包括技術活動鏈前端的技術研究與開發過程〔1〕。
1.2 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本質特征
長期以來,在我國國防科技工業系統和軍隊系統,通常側重于成熟的應用技術類科技成果的推廣,一般不使用“科技成果轉化”的概念,而是使用“科技成果推廣”一詞,將“科技成果推廣”視為“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一個工作環節。隨著該項工作的不斷深入,裝備建設領域的科技成果推廣實踐活動已經遠遠超越了其固有的工作內容,與“科技成果轉化”的內涵基本趨同,與“技術轉移”、“技術創新”的內容也有交叉。目前,逐漸采用“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一詞,但是對其內涵未曾有統一、明確的闡述,造成了這項工作在實踐中的模糊性和隨意性,直接影響了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成效。
我們認為,“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是在上述已有通用概念上的繼承與引申,是指“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裝備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部隊戰斗力和現實生產力等一系列活動?!本唧w地說,它包含以下幾個主要特征:
1.2.1 成果推廣轉化對象的多樣性成果推廣轉化的對象包括在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工作中產生的各類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不僅包括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這些以實物形態體現或易于通過實物形態體現的科技成果,而且包括新技術、新方法這些蘊含于報告、專著中難以用實物形態體現的科技成果。
1.2.2成果推廣轉化方式的兩維性成果推廣轉化的方式包括科技成果的推廣交流和推廣應用兩類,既包括以科技成果技術信息為依托開展的各類科技成果推廣交流活動,也包括以實際應用為目的而開展的有針對性的各類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活動。
1.2.3成果推廣轉化過程的延展性成果推廣轉化的過程包括成果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戰斗力和生產力的全過程。它不再局限于擴大成熟科技成果應用范圍這一階段的工作,而是將這一個階段的工作向前端和后端延伸,與“科技成果轉化”的過程趨同,還包括了對尚未成熟的成果進行“后續試驗、開發、應用”的前端過程和“形成戰斗力和生產力并產生規模效益”的后端過程。
1.2.4 成果推廣轉化目標的特定性成果推廣轉化的目標是成果的規?;墒鞈?以成果的成熟應用和規模應用為標志,跨越了中間試驗階段,實現了批量裝備部隊或服務社會,產生了重要的軍事、經濟或社會效益。如果某些科技成果僅是實現了在一次任務中的應用,只能算是已應用,而非實現了推廣轉化。
2 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模式構建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包括科技成果的推廣交流和推廣應用兩個方面的內容。下面分別從科技成果推廣交流、科技成果推廣應用以及兩者都涉及到的項目管理三個方面分類構建其工作模式。
2.1 推廣交流模式
2.1.1 自主交流主要是指單位內部有針對性的科技成果推廣交流模式。一是對于單位產生且應用局限于本單位的成果,采取技術講座、培訓等方式在內部進行橫向交流,并創造條件將科技成果的應用引向深入。二是對于在外獲悉的可應用于本單位的成果,積極將其向本單位進行交流和引入,必要時借助成果管理部門和裝備管理部門予以協調。
2.1.2 批量交流主要是指全軍、各部門批量發布與交流科技成果信息的模式。一是開展成果信息資源整合與共性技術剝離,構建成果推廣轉化交流平臺,及時發布先進、成熟、適用的技術信息,開展供求信息對接和在線技術咨詢。二是組織大型活動展示、交流科技成果信息,既可分領域組織成果共性技術交流,也可組織科研單位與基層部隊的供求信息交流,還可參加高交會、發明展等大型展覽會對外展示成果信息。
2.1.3 合作交流主要是指院校、研究院所等科技成果持有方與部隊用戶方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的模式。從成果產生之初到成果推廣轉化,成果持有方和部隊用戶方要保持經常性的合作與交流,成果持有方提供技術和建議,部隊用戶方提供應用條件和實踐策略,利益和風險共擔。同時,合作雙方應主動將進展狀況向成果管理部門、裝備管理部門報告,取得計劃支持,不斷推動成果推廣轉化的深入。
2.1.4 軍民交流主要是指軍方與地方單位開展科技成果推廣交流的模式。一是部隊單位主動和在其相關領域具有技術優勢的地方單位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形成長效機制。二是軍方成果管理部門主動與地方政府、科技中介接洽,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協同搭建軍民融合科技成果推廣交流平臺,開展供求信息交換、最新成果展示和深度技術對接等活動。
以上無論何種科技成果推廣交流模式,要想取得良好的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成效,最重要的就是要將科技成果推廣交流深入到科技成果推廣轉化一線、服務到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全程。
2.2 推廣應用模式
2.2.1 不同種類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模式對于不同性質、不同種類的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的方法、模式也不盡相同。
方法類成果推廣主要是指理論方法類成果推廣應用的模式。采取如下方法步驟:一是做好需求調研,了解該方法適用的范圍和潛在用戶。二是總結實踐中的已有經驗,結合用戶的需求,進行方法的適應性調整。三是編寫專著、教材進行廣泛的知識講座。四是指導用戶采用該方法,幫助用戶擬制試驗\\(其他工作\\)技術方案。
技術類成果推廣主要是指共性技術類成果推廣應用的模式。采取如下方法步驟:一是技術剝離。從已有科技成果中提煉可共用的技術點。二是需求調研,了解該技術適用的范圍和潛在用戶。三是對技術進行工程化開發,將技術物化到某一裝備或某一系統中,生產出試驗樣機。四是將試驗樣機送到一線用戶手中進行演示驗證。五是進入產品類成果推廣應用階段。六是尋求更多的技術應用渠道并進行設計實現。
產品類成果推廣主要是指新產品、新材料類成果推廣應用的模式。采取如下方法步驟:一是需求調研,了解該產品或材料適用的范圍和潛在用戶。二是結合用戶需求,進行產品或系統的適應性改造。三是尋求產品生產單位,采用技術合同的方式與之合作,提高批量生產產品能力。四是列入計劃裝備部隊或銷售到地方單位。
2.2.2 不同推廣主體的推廣應用模式裝備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離不開成果持有方、成果需求方、裝備管理部門、成果管理部門各類推廣主體和政策環境及保障條件等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下面僅以發揮更多主導作用的推廣主體來劃分推廣應用模式。
計劃推廣主要是指由裝備管理部門為主導開展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模式。有關我軍裝備研制、改造或重大工程任務的裝備科技成果以實際需求為牽引,有明確而具體的應用方向和目標,在裝備管理部門的主導下,以系列相關裝備計劃及其配套經費為支持,經過成果的工程化、試應用等工作,裝備相關部隊使用。該模式是裝備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主流模式,推廣轉化成功率高,軍事社會效益顯著,計劃的銜接配套是成功實現的關鍵。
自行推廣主要是指科技成果持有方自身創造條件開展成果推廣應用的模式。對于能夠為成果完成單位帶來一定經濟效益的成果,以成果完成單位為推廣應用的主體,運用單位自身的技術、人員、資金、實驗室等條件實現技術的工程化、產品化,并推廣應用到部隊單位或地方用戶。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不存在技術梯度和中間環節,產品實現上比較容易,但是因生產能力有限,難以形成規模效益。
合作推廣主要是指科技成果持有方與生產方合作開展成果推廣應用的模式。由成果持有方提供技術和生產建議,由一個現成企業提供生產條件,利益和風險共擔。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由于研究方與生產方存在技術梯度,在產品實現的初期有一定難度,但是隨著長期、連續、緊密的合作,兩者目標一致、分工明確,易形成較強的生產能力,產生規模效益。
轉讓推廣主要是指科技成果持有方將技術轉讓給他人,由受讓方實現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模式〔2〕。
通過簽訂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轉讓等技術轉讓合同,成果持有方將成果一次性地以部分、全部或特許權等形式轉讓給他人,由受讓方開展產品實現、規模生產與市場開拓等成果推廣應用工作。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和互利有償的原則,明確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經費支付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該模式要求成果有比較高的成熟度,完全依靠市場運作手段,但軍方因不盡熟悉規則難以成為最大受益者。平臺推廣主要是指借助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新驛站、技術聯盟等各類技術轉移平臺開展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模式。軍轉民用科技成果應在軍隊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充分利用地方新興技術轉移平臺,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區域合作、聯盟合作等成果推廣應用方式。軍轉軍、民轉軍用科技成果應充分利用軍方科技中介、技術聯盟等橋梁作用,協同推動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2.3 項目管理模式
主要是指對列入推廣指南中的項目管理模式。在項目管理過程中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2.3.1 項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評估 列入成果推廣指南的項目須經過專家評估遴選,建成一個分領域的樹狀結構推廣指南圖;對列入不同計劃和基金支持的指南項目,要進行事中考核評估和事后驗收評估;對推廣指南樹中的每個項目,都要進行推廣轉化后效跟蹤評估。
2.3.2 項目推廣轉化渠道的疏通對于列入指南中的推廣項目,要充分發揮成果管理部門的協調領導作用,通過協同辦公制度、評估報告制度積極向業務部門和需求單位推薦。
2.3.3典型項目的示范與輻射作用對于重點項目,要進行積極扶持和培育,創造優厚條件保證其推廣轉化的順利實施,通過其示范作用帶動在更大范圍的推廣。
2.3.4 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基金的運作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基金是支持指南項目進行推廣轉化的引導基金。對于推廣基金,采取動態管理方式,通過評估實行項目淘汰制度和推廣轉化獲益后的經費返還制度。
3 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條件保障
裝備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離不開強有力的條件保障建設。這里所說的條件保障主要是指支撐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模式構建的必要環境建設。
3.1 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法規制度建設
完備配套的法規體系是科技成果推廣轉化順利實施的政策保障。目前,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法規缺失,配套制度不夠健全。要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和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特點,探索建立有效運行的工作機制,加快制定指導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工作的頂層法規。要完善裝備知識產權、裝備立項、裝備定價等相關法規,建立成果推廣轉化的指南制度、評估制度、基金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確保裝備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實施。
3.2 科技成果推廣轉化信息資源建設
豐富海量的科技成果推廣轉化信息資源是開展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基礎條件??梢劳鞋F有的成果管理工作體系和成果管理信息系統,由下至上地采集軍內成果。要堅持軍民融合的發展道路,廣泛吸納具有軍用潛力的民用高新技術成果??山梃b國外需求結構分解信息體系的成功做法,采集軍用技術需求信息。要建設龐大的成果推廣轉化專家數據庫,采取按需遴選的柔性工作方式,充分發揮專家技術評估、技術咨詢的重要作用。
3.3 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基金設立
經費保障是科技成果推廣轉化順利實施的必備條件。在專項經費不足的情況下,各部門業務機關應考慮從科學技術研究、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經費中拿出一部分經費作為成果推廣轉化基金,做到??顚S?支持科技成果推廣指南中的重點項目。各單位還可考慮籌措資金建立本單位的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基金。
3.4 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網絡平臺建設
方便快捷的網絡平臺是促進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必要條件。與國際互聯網物理隔離、能夠覆蓋到廣大基層單位的內部網,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外部條件。應依托現有網絡條件,搭建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網絡平臺,發布最新科技成果供需信息,提供深層次的推廣轉化技術咨詢,實現成果推廣轉化網上對接服務。
3.5 軍內“科技中介機構”建設
科技中介在創新體系各要素之間發揮功能傳遞作用。軍內科技成果管理機構具備向軍內科技中介機構方向發展的天然條件,應成為決策機關、科技成果供需方溝通的“橋梁”。其職能主要包括介紹和推薦先進、成熟、實用的科技成果;提供部隊技術需求和技術難題信息;與包括民口在內的各技術創新主體緊密聯系,通過為技術供需雙方的接洽和深度的咨詢服務,促進供需雙方的多層面科研合作;提供科技成果轉化需要的政策信息、經濟信息、環境信息和其他信息咨詢服務等。
3.6 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戰略聯盟建設
裝備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戰略聯盟是實現官產學研一體化〔3〕成果推廣轉化的有益探索。圍繞軍內優勢技術領域,建立若干以該領域創新發展和成果推廣轉化為目標的新型、合作戰略聯盟。聯盟成員由該領域相關部隊單位,有技術優勢的軍內外院校、研究院所和企業單位,軍內科技中介機構和軍隊相關業務部門組成。聯盟成員以法人身份簽訂合同,責權利清晰。各成員通過長期、緊密和系統的合作,達到優勢互補、風險分擔、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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