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中英《天津條約》談判過程中,李泰國的主要任務是作為英方的翻譯,但也曾經單獨同中方官員進行談判,并取得很大成果。由于李泰國在上海擔任稅務司之緣故,中方官員曾奢望其會幫助中國降低英方要求,但李泰國在談判過程中囂張跋扈,使中方官員的想法灰飛煙滅。即使如此,在上海稅則談判中,中方還是沒有放棄利用李泰國,但事實證明,李泰國始終為英國利益服務??梢哉f,李泰國是作為英國侵略者的一分子積極參與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其各種活動都是為英國利益服務的,而且這種侵略行徑是沒有任何遮掩的。
[關鍵詞]李泰國;額爾金;桂良;《天津條約》
李泰國(Horatio Nelson Lay)1842年來華。1855年6月1日,李泰國由上海英國領事館代理副領事成為上海海關英國稅務司,開始了在中國海關的經歷,后成為中國海關第一任總稅務司,直到1863年被免職。1858年4月1日,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James Bruce Elgin)寫信給李泰國,讓其陪同前往天津,進行中英修約談判[1](p.134)。額爾金之所以看重李泰國,一方面是因為他熟知與中國人打交道的技巧,并熟練掌握漢語;另一方面,是因為李完全熟悉海關體制[1](p.134)。李泰國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的外交活動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參加有關中英《天津條約》的談判;一是參加在上海舉行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條約:海關稅則》的談判。
一、李泰國與中英《天津條約》
1858年4月中旬,額爾金到達天津白河口,并于 4月24日致函直隸總督譚廷襄,要求其將自己寫給文華殿大學士裕誠的快件轉交。額爾金在快件中稱,準備在大沽與由皇帝授權的大臣會談[1](pp.139-140)。4月30日,譚廷襄回函稱,已將額爾金函轉交,并奉旨為欽差大臣,會同倉場侍郎崇綸、內閣學士烏爾棍泰負責與額爾金談判[1](p.148)。同日,額爾金函詢譚廷襄,是否被皇帝授予相應的權利,能夠獨立談判,便宜行事。譚廷襄據此邀請額爾金于5月1日進行會晤,但由于譚廷襄并未回答額爾金的問題,額爾金拒絕與之會晤。5月6日,額爾金命李泰國與英方翻譯威妥瑪(Thomas Francis Wade)向譚廷襄面遞信函一封[2](p.277),該函要求譚廷襄在6日內取得與1842年耆英、伊里布同璞鼎查會談時相同的便宜行事之。但清政府拒絕了額爾金的這一要求。隨即額爾金于5月20日,先是要求譚廷襄交出大沽炮臺不果,繼而讓英法聯軍攻占大沽炮臺。
大沽炮臺失守后,清政府于1858年5月28日諭令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馳赴天津??谵k理修約事宜。但是,額爾金仍堅持清政府所派之員具有全權便宜行事之權。5月31日,額爾金派人送交譚廷襄其給裕誠的照會,告知此意,如其要求得不到滿足,后果自負[3](p.315)。6月1日,清政府不得不頒布上諭,賦予桂良與花沙納便宜行事之權[2](p.360)。6月2日,桂良與花沙納到達天津,并于6月4日與額爾金會晤[2](p.365)。6月2日,清政府起用革職已久的耆英,賞侍郎銜,派辦夷務[4](p.857)。因耆英為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之人,所以,清政府對其寄以厚望,于6月3日諭令桂良與花沙納待耆英到津后,再與英方會談, 即日又諭所有議撫事宜,專歸耆英辦理[4](p.866)。
1858年6月5日,桂良、花沙納在照會額爾金時說:“覽閱閣下政府于2月11日致大學士裕誠函中所包含各款,我們發現有幾點我們不是十分清楚,特要求閣下派閣下政府的漢文副使李泰國于本月6日早晨約8點鐘到我們這兒來,以為咨詢并做出確切安排。據我們所知,李泰國已在上海多年,聰慧過人,漢語流利?!盵1](p.200)額爾金認為,桂良與花沙納只有直接與某個完全熟悉兩國政府所面臨的問題,并能夠說一口流利的漢語的人接觸,才能夠清楚地認識到所要求的性質,或理解他們處境的嚴峻性。李泰國不僅在這兩方面最具資格,而且曾在上海為了中國政府的利益執行海關稅務司的任務時,所表現的忠誠使其有權要求得到中國官員的信任。因此,額爾金同意桂良與花沙納的要求[3](p.334)。6月6日,李泰國如約到達后,桂良與花沙納希望李泰國能夠盡全力幫助他們。李泰國轉而同中方談判委員們商討有關事宜,委員們要求李泰國解釋額爾金于2月11日致裕誠函中的幾款,但李泰國發現這幾款并沒有不清楚之處。當提到“如果外國公使能夠到北京”一句時,李泰國告之,這是必須讓與的一點,并相信目前只有指派公使永久駐京,才能夠阻止再次產生誤會。對此,委員卞寶書認為,皇帝絕不會同意一個外國公使駐京,沒有什么可以誘使皇帝出讓這一特權,如果英方堅持,就只有開戰。李泰國告知,兩天前一艘輪船派往南方運輸軍隊,如果喜歡戰爭,英法聯軍將奉陪到底。卞寶書轉而懇求李泰國,利用其所有影響使額爾金取消此款。李泰國稱,對于此事他必須保持沉默。
卞寶書即詢問英方還有其他什么要求。李泰國將英方的要求簡要歸納如下:1.公使駐京;2.賠償戰爭費用,以及廣東的損失;3.開放長江;4.允許英國臣民在護照制度下游歷全國;5.允許基督教傳教;6. 成立委員會搜集資料并安排新的稅率;7. 中國政府配合鎮壓海盜;8.將來所有給中國當局的公文都使用英文。李泰國補充說,除非第一條得到解決,否則談論其他各條已無必要。李泰國認為,中國過去自認為是“天朝上國”,對于現存富強國家的無知,使其視非華人為不在文明之內的“夷狄”,這是一個巨大的錯誤,必須改正,必須從此與西方國家的習慣一致。李泰國相信,鑒于目前中國的狀況,改善與列強的關系將會使中國受益匪淺,列強并不想奪取中國的領土。如果中國聰明的話,會使英國成為自己的朋友,也就不必害怕其他列強。
卞寶書重復前面所說,皇帝寧愿戰爭,也不會同意公使駐京。李泰國答稱最好嘗試戰爭,但可以肯定皇帝最后會屈服,與其等到將來都城充滿外國軍隊,還不如現在屈服。隨后,李泰國要求與桂良本人,就公使駐京問題進行商談。桂良希望知道,如果允許英國公使駐京,是否有必要接受其他三列強的公使。李泰國認為,有此必要,并認為多個公使比僅僅允許一個公使駐京好。卞寶書請李泰國認真考慮此點,還建議英國公使和他的隨從除重大場合,平時穿戴中國服飾,以免驚嚇國人,并請求李泰國也認真考慮此點。對此,李泰國強忍捧腹,答應照辦。最后卞寶書要求李泰國第二天12點再來拜訪。李泰國臨行前,卞寶書和同僚保證,他們信任李泰國的友好感情[1](pp.201-203)。對于此次會晤,桂良在奏折中說:“二十五日遣該國漢文副使李泰國前來,聲言必須允其進京駐扎,方能在津議事,否則仍直帶兵入都。經委員等開導再三,志在必行,萬難轉圜?!?[2](p.369)
6月7日,李泰國再次拜訪桂良,桂良向他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桂良認為,李泰國是“我們的一員”,希望李泰國能盡其所能,幫助中方克服目前的困難。桂良稱,他知道英方所受對待與其有權享受的對待大相徑庭,這完全是中方的錯。桂良保證各省官員不會再有南方(指廣州)那樣的行為,并會采取措施保證這種行為不再發生,對此李泰國指出,文華大學士裕誠故意違反所定條約,使英方對于中國的承諾失去信心。桂良辯解稱,裕誠已是暮年,老朽昏聵,對于外國之事一無所知,不會那樣做。而且根據中國的法律,作為一個部的負責人,沒有人有權單獨提出任何有關那一部的建議。桂良請李泰國幫助將公使駐京一款撤回,稱允許各國人士自由進京將會給中國帶來災難。桂良進一步解釋說,中方并不反對允許英國公使駐京,但反對四國公使都駐京。他已是74歲老人,如果不能根據皇帝意愿解決這一問題,難免遭到降級和懲罰。所以,桂良再次祈求李泰國調停,至少目前雙方可以取得妥協,取消該款。李泰國稱如果桂良能夠認真考慮各款,并將對于各款的意見告訴他,他會再次拜訪,充分討論所有問題。桂良立刻約定第二天4點再次會晤[3](p.327)。
6月8日,泰國再次拜訪桂良,受到了卞寶書的接待,卞寶書交給李泰國一份受桂良之命所起草的備忘錄。李泰國發現所有英方的要求都或多或少地被否定了,長江不能開放,對于自由進入內地,代之以建議在沿海開放兩個新的港口。李泰國向卞寶書指出,這純粹是敷衍,他已幾次拜會中方,并已充分討論了每一問題,除非欽差大臣準備讓步,否則再討論毫無用處。長時間爭論后,李泰國拒絕再對公使駐京或廣州賠款問題做任何答復。但李泰國堅持,立刻對以下五條做出明確答復:1.官方信函使用英語;2.允許基督教傳教;3.配合鎮壓海盜;4.修改稅率和海關問題;5.開放長江,允許持照進入內地。李泰國與卞寶書商談之際,耆英自北京趕到,耆英離去后,李泰國開始同桂良會談。李泰國將包含上述五條要求的備忘錄拿給桂良看,并稱同意每一條都是必要的。李泰國稱,他相信桂良會立刻讓他帶走一個肯定的答復,再拖延也無益。如前此他所告知的,軍隊正在來天津的路上,并且除非他準備給予否定的答復,否則他最好出于各方面的考慮,立刻給予肯定的答復。對此桂良稱需要與其同僚相商。桂良與花沙納相商后,告訴李泰國同意所提五點要求。李泰國稱,會將此告知額爾金,但最好是以信函的方式告知。
對于所剩沒有解決的兩點,李泰國詢問桂良的觀點,并稱額爾金肯定會去北京,也一定會覲見皇帝,也會單膝跪拜;此外必須選定一所住房,以供被派往駐京的公使居住。桂良連連稱是,而卞寶書則堅持皇帝面前必須雙膝跪地,極力反對英方現在進京的計劃。桂良也堅持在任何情況下,英方的大使都要雙膝跪倒在皇帝面前。李泰國則堅決反對,因為單膝跪拜是英方最恭敬的禮節,英國不是中國的附屬國,所以,中國的代表不能施行有損本民族尊嚴的禮節。他們最后談話的主要意思是,希望李泰國能夠盡其最大努力取消進京想法 [3](pp.327-328)。對于6月7、8日的會晤,桂良在其奏折中稱:“連日飭委員與該夷通事李泰國面議條款,隨議隨稟,斟酌輕重緩急,以定準駁?!?[2](p.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