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緣起和問題的提出
在中國,自 20 世紀 80 年代開始改革開放以來,經過 30 多年的發展,至 2010 年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樣的經濟增速令世人矚目,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都有許多學者試圖破解中國經濟奇跡之謎團,其中,備受關注的一個問題是,中國如何從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即如何實施市場轉型。
經過多年思考,筆者于 2014 年提出一個解析中國經濟社會結構轉型 ( 特別是市場轉型)的新概念--- “傘式社會”.① 此觀點提出之后不久,就得到一些同行的歡迎,筆者深受鼓舞,愿意繼續深入探討中國的經濟社會結構轉型( 特別是市場轉型) ,這次獻上 “傘式社會”的姊妹篇---關于 “蜂窩式社會”的探討。
在本文中,我們將探討的是: 在中國的巨大市場轉型中,普通老百姓擔當了什么樣的角色?
發揮了什么樣的作用? 在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中,普通老百姓是受益者,還是受損者?
二、研究假設、理論基礎與實證材料來源
( 一) 研究假設與分析框架
觀察中國這么復雜的經濟社會結構轉型( 特別是市場轉型) ,光有 “傘式社會”這么一個概念顯然是不夠的,基于對立統一學理和學術概念配套的考慮,筆者打算對中國的經濟社會結構轉型 ( 特別是市場轉型) ,提出至少一對新概念--- “傘式社會”用于觀察 “官方”主導的資源配置和經濟社會發展,“蜂窩式社會”用于觀察 “普通老百姓”自我開展的資源配置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由官方主導的經濟社會是一種 “傘式社會”.在中國各地 “政府主導”的資源配置和經濟社會發展中,呈現出大大小小的各種庇護傘狀結構,表現出明顯的 “傘式社會”特點?!皞闶缴鐣钡慕Y構包括國家級、省級 、地州級 、縣級、鄉鎮級等五個層級,對下屬企業是一種“父愛式庇護”、對合資企業是一種 “親戚式庇護”、對私營企業是一種 “朋友式庇護”等三種功能,簡稱 “五三·傘式”結構與功能。
平民老百姓的經濟社會生活是一種 “蜂窩式社會”.它是指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進程中,權力和特權都將會出現轉移,即從擁有權力和特權的管理者手中轉移到普通的直接生產者手中,平民老百姓的獲利機會和對剩余產品的支配權會增加,他們的勞動積極性會提高,于是,個體工商戶、小商小販、私營老板、藍領工人、辦公室白領人士、職業經理人、自由職業者等不斷增多。對這種老百姓參與度較高的市場發展情況,我們將之比喻為 “蜂窩式社會”,即每個平民百姓都像辛勤的蜜蜂那樣,通過個人或家庭的努力,編織自己的關系網絡,構筑屬于自己的蜂窩。
簡言之,筆者試圖用 “傘式社會”和 “蜂窩式社會”這兩個 ( 一對) 新概念,來觀察和分析中國經濟社會結構轉型中 “官方”和 “民間”兩個不同的重要側面。本文中,主要探討普通老百姓自我開展的資源配置和如何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活動的。
( 二) 理論基礎和基本思路
1. 理論基礎提出 “傘式社會”和 “蜂窩式社會”這樣一對新概念,其理論源泉和學理基礎包括卡爾·波蘭尼 ( Karl Polanyi) 的 “三種經濟類型”理論、① 費孝通的 “差序格局”理論、② 中根千枝的 “縱式社會” 理論、③ 格蘭諾維特 ( MarkGranovetter) 的 “網絡分析 ” 理論、④ 倪志偉( Victor Nee) 的 “市場轉型”理論、⑤ 李培林的“社會結構轉型” 理論、⑥ 科爾曼 ( James S.Coleman) 的社會資本理論⑦等七種社會學和人類學理論。限于篇幅,在此就不對這些理論進行詳細闡述。
2. 基本思路一般認為,影響資源配置和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有兩只手: 一只是看得見的手--- “政府”.可以從政治學的視角,分析政府官方權力的資源配置功能及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另一只是看不見的手--- “市場”.可以從經濟學的視角,分析市場對資源、要素的配置及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李培林提出還有 “另一只看不見的手”.李培林的 “另一只看不見的手”理論認為,從社會學的視角,分析社會結構轉型的作用,特別是分析在社會結構轉型中,社會關系及其對資源配置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從上述幾種理論中,我們可以認識到,經濟社會結構轉型 ( 特別是市場轉型) 通過資源配置與經濟社會發展來實現,其主要的影響因素有四種: 權力、資源、市場空間、發展機會等。
3. 本文的實證調查及其材料本文使用的實證材料及其田野調查資料,包括筆者最近十幾年來的實地調查,如 1995 年在天津的調研,1996 年在海南瓊海市和貴州凱里市的調查,2001 年在北京市和深圳市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調查,2007~2008 年在青島市、呼和浩特市、昆明市、深圳市等 4 個城市的調查,2011 ~ 2012 年在海南的調查,2013 年在貴州凱里市和廣州市的調查等。
三、“蜂窩式社會”的結構與功能
根據上述幾種有關理論,權力、資源、市場空間、發展機會等這四種影響資源配置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官方社會 ( “傘式社會”) 和民間社會 ( “蜂窩式社會”) 將分別有什么樣的地位和作用呢? 筆者認為,代表官方的 “傘式社會”擁有較多的權力和資源; 代表平民百姓的 “蜂窩式社會”雖然沒有很多權力和資源,但依據自身努力爭取更多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
中國 20 世紀 80 年代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轉型過程中,城市里出現了兩件大事: 一是城里涌進了大量來自農村的流動人口,二是城里冒出了大量的個體工商經營戶和私營企業。
本文中,筆者主要從就業性視角分析流動人口的 “蜂窩式”結構與功能,從經營性角度探討個體工商經營戶和私營企業的 “蜂窩式”結構與功能。從這兩個維度剖析中國社會的這兩個典型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清楚中國 “蜂窩式社會”的結構與功能。
( 一) 就業性 “蜂窩”結構及其功能
基于筆者對城市流動人口 10 多年的調查研究,外出務工者自行建構 “蜂窩”的主要原則是互幫互助,其主要表現為 “鏈式”和 “網式”兩種 “蜂窩”形態。①1. 外出就業者為何需要有自己的 “蜂窩”( 社會資本)
一個人離開農村地區,闖進不熟悉的城市里,靠什么才能夠混到一口飯吃、有一個安居的小窩呢? 從經濟學角度看,一個人應該擁有良好的體力、一定的勞動技能或知識、一定的資金等經濟資本,才能在城里安身立命。從人類學和社會學的角度看,一個人外出務工經商除了經濟資本之外,還需要有一定的社會資本 ( 如社會關系) .②我們 2001 年對 207 位北京市外來打工者的問卷調查顯示: 他們能夠獲到目前工作的途徑,比例最高的是依靠親戚介紹 ( 占 35%) ,其次是依靠朋友介紹 ( 占 25%) ,兩者合計 60%.可見,外出打工最主要的途徑是利用自己的 “強關系”③ ( 如親戚、好友) .④由以往研究中曾有的一位深圳保安的案例⑤可見一個人從西部偏僻的農村地區跑到東部地區繁華的城市找工作,光憑一身力氣和不怕困難外出闖蕩的念頭,是完全不夠用的,還需要有一定的人脈關系。上述那位來自貴州的侗族小伙子,因為以前多年在外當兵,與老鄉聯系較少,所以,第一次到深圳打工沒有靠得上的親友和老鄉。因此,才體會到 “找工作要有人帶,好落腳,好進”.一個人離開家鄉剛出來到不熟悉的城市謀生時,特別需要親朋好友的支持和幫忙。
當他第二次闖深圳時,由于有了老鄉和朋友介紹工作和熱心幫忙,不像第一次那樣,在當地不好找到一份工作。我們可以預料,在以后的日子里,這位小伙子當過兵、干過保安的工作資歷,可以成為他未來就業的重要資本。
一個人所具有的復雜社會關系是一種社會資本,這種關系資本在城市就職中會發揮不同程度的作用。這種關系不但是兩個人之間的相互聯系,而且兩個人之間的相互責任,這種雙方相互之間緊密的關系和明顯的責任,可以讓任何一方發出求助的時候,能夠得到另一方的幫助或資源。人們之間的人情關系就像銀行里的存款一樣,隨時都可以取出來使用 ( 類似 “人情信用卡”) .⑥2. 外出就業者建構 “蜂窩”的三個發展階段根據我們 1996 ~ 2013 年在海南、貴州、北京和深圳、廣州等多地的觀察和調查,外出就業者 “蜂窩”結構及其功能大致呈現出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 “先遣式”個體外出就業。這是人們外出闖蕩的第一步或試探性時期。比如,筆者 1996 年在貴州省東南部一帶的調查發現,20世紀 80 年代初期,當地個別不滿于現狀的年輕人在聽說深圳辦特區搞改革開放的宣傳后,就不管天高地厚,開始獨自來到深圳特區闖蕩。這些無所畏懼的先遣者,在新的城市里沒有可以利用的人際關系,主要靠著自己 “敢于第一個吃螃蟹”的勇氣和年輕氣盛的精力,有不少人從做小工開始,單打獨斗謀求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在幾乎沒有什么可以利用的社會資本條件下,闖到陌生的城市找飯吃,靠一個人的膽量和力量打天下,其難度可想而知,其風險也極大??梢韵胍?,個人先遣式外出就業的結果必然是,成功的個案寥寥無幾,值得稱道的經驗屈指可數,更多的是失敗和教訓。
第二階段: “鏈式”群體外出就業。這時個體先遣式的闖蕩階段已經結束,在前者的不斷摸索和積累下,已經建立起了一定范圍的社會關系。經過第一批個人先遣式外出就業者的多年開拓和逐漸積累,開拓者的家屬、親戚 ( 有時還包括其朋友、同村人、甚至同鄉) ,不但可以在第一時間得到外出務工或經商成功的信息,而且可以順著第一批外出者這個可以依賴的強關系,尾隨著開路先鋒遷移到同一個城市,形成了“鏈式”群體外出就業。在先遣者個人強關系的牽引或帶隊下,這些后來者自然地形成了一條外出就業的鏈條,我們也可稱之為 “帶隊式”群體外出就業。相對第一階段個人先遣式外出就業而言,第二階段的 “鏈式”或 “帶隊式”群體外出就業,由于有了先遣者積累的社會資本和就業經驗,跟隨開拓者的關系鏈條外出的后來者,既有現成的社會關系和就業信息可以利用,也有前人的經驗和教訓可以借鑒,其風險降低了不少,其成本也大大減少了。
第三階段: “網絡式”群體外出就業。這是在第二階段 “鏈式”或 “帶隊式”群體外出就業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外出就業第三階段,此時社會關系得以進一步擴展并形成網絡,具有群體“網絡”的支撐。每一個遷到外地的就業者的身后,不但有一連串由家人、親戚等血脈或姻親相連的鏈條,而且還有在這些血緣或姻緣關系基礎上擴展出來的人脈關系,如鄰居、同學、朋友、同村人、老鄉、同事、同行、老板等非血緣、非姻緣關系。這個橫向人際網絡源于也基于縱向的人脈鏈條,不僅使先遣者而且使后來者獲得更多的人際網絡作為在城市中謀求生存和發展的依托。①3. 外出就業者的 “蜂窩” 結構及其功能在市場化的經濟社會結構轉型中,權力、資源、市場空間、發展機會等是影響資源配置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四種重要因素,政府及其行政官員擁有較多的權力和經濟資源,平民百姓沒有掌握什么政治權力和經濟資源,如何獲得一點市場空間、發展機會呢? 對于一窮二白的外出打工者來說,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利用自己與生俱來或先賦性的資源 ( 如血親關系和姻親關系) 以及傳統行為規則 ( 如互幫互助的家庭道德倫理) .這些先賦性的資本和傳統性的規則,正是城市外來者首先建構起群體性鏈式 “蜂窩”,接著建立起群體性網絡式 “蜂窩”的社會基礎和規則基礎。
從整個社會來看,民間的 “蜂窩式社會”是如何在官方 “傘式社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發揮自己的作用呢? 在政府主導和搭臺、資本唱戲的市場轉型中,無權無勢的外出就業者要想自己搭個的 “蜂窩”,不是一日之間就能夠做到的,需要經過一個摸索的過程。在最初的個體“先遣式”外出就業時期,連自己最親密的親人好友都指望不上,因為缺乏可利用的社會資本,其成本和風險都很高。簡言之,在第一階段,外出就業者根本沒有構筑 “蜂窩”的條件和可能。
到了第二階段,先遣者像一只蜂王,帶著工蜂般的親朋好友一起外出就業,這時就有條件自己構筑 “蜂窩”.這種帶隊式的群體性外出就業,是一個以領隊者為主、采用 “鏈式”關系將同群人連接起來、共同構筑 “蜂窩”的過程,其建構 “蜂窩”依托了一定范圍的人際關系基礎,即帶隊人的家人、親戚等有血緣、姻緣關系的人員。進入第三階段,由于外出就業的群體性關系網絡越織越大,其網絡范圍已超越了血親和姻親的關系,有足夠的條件建構起網絡式 “蜂窩”.具有群體性 “網絡式”的第三階段,不但結束了第一階段 “個人先遣式”形單影只的局面,而且逐步超過了第二階段 “鏈式”群體性網絡局限于血親和姻親關系的局面。群體性 “網絡式”社會資本,不但擁有先賦性的血親關系和姻親關系,而且還經過不斷開發擴大到了許多非血緣關系、非親緣關系,如鄰居、同學、朋友、同村人、老鄉、同事、同行、老板等后天性的社會關系,網絡式 “蜂窩”比鏈式 “蜂窩”能夠結集越來越廣泛的社會關系,其社會資本也變得越來越強大。外出就業者所建構的由小到大的“蜂窩”結構,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地按照 “差序格局”原理逐漸形成的,并且在 “蜂窩”機構內能夠聚集和分享越來越多的資源??傊?,外出務工者自行建構 “蜂窩”的主要原則是互幫互助,其主要表現為 “鏈式”和 “網式”兩種“蜂窩”形態。民間的 “蜂窩”式社會可以成為官方 “傘式”社會的補充部分而存在,兩者各司其職、相輔相成。
為什么外出就業者需要建構這樣一種共享式、互助性的 “蜂窩”結構呢? 卡爾·波蘭尼在 《偉大的轉折》一書中,將人類的主要經濟生產方式劃分為三種類型: 市場經濟、再分配經濟和互惠經濟。② 那么,這三種類型的經濟生產方式與外出就業者建構 “蜂窩”的三個發展階段有什么關系呢? 從經濟方式或經濟制度來看,對離開農村進入城市的打工者,意味著脫離農村互惠式的自然經濟制度,進入到城市里陌生的等價交易的市場經濟或/和政治性的再分配經濟,為了在這套城市里強勢的經濟方式或經濟制度中找到安身立命的空間,外出打工者首先利用的是從家鄉帶來的、已有的互惠經濟方式,接著通過群體性鏈式和網絡式 “蜂窩”等群內制度性的共享方式,逐漸在從再分配經濟轉型為市場經濟的空白地帶找到了立足之所,或者嵌入到制度化的再分配經濟和市場經濟的邊緣地帶。
可以說,在市場轉型中,對現有舊制度的突破,始于個體性的突圍,接著是群體性 “蜂窩”式不懈的共同努力,這兩者都是非制度性的行為,借此最終才能形成了制度化的市場經濟體系。換言之,一方面,新制度的建立,來自個人或群體非正式的努力或試錯,即新制度有一個從非正式到正式的制度化變遷過程; 另一方面,制度變遷的過程,大致經歷了從個體,到群體,到整個社會的過程,即從原生性到制度性的調適過程。
( 二) 經營性 “蜂窩”結構及其功能
經筆者多年的調研與觀察發現,經商者的“蜂窩”主要有三種類型: 以家庭為中心的互惠互利網絡、以價值鏈為中心的合作共贏網絡和以本族裔為中心的互惠共贏網絡。
1. 家庭式 “蜂窩”: 以家庭為中心的互惠互利網絡
對家庭,普遍流行的看法為,它是夫妻倆為了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一起居住和生活的地方。經濟學家通常認為,經濟市場化轉型是組織化程度很高的商業行為,不必依托家庭。在中國,越來越多的經濟學者不重視家庭的經濟功能。然而,社會學、人類學和民族學等學科的學者,普遍認為,家庭不僅具備了各種顯著的社會功能,而且其經濟功能也是很重要的。古德( William J. Goode) 曾指出: “人們常常忘記現代家庭也是一個經濟單位,即使它已不再是一個農作單位”.① 貝克爾 ( Gary S. Becker) 也指出: “在一切社會,包括現代的市場經濟社會,家庭仍然對相當大的經濟活動---一半以上的經濟活動---承擔責任?!雹?br>
( 1) 家庭商業是城鎮市場化的開路先鋒。1996 年,筆者在海南省瓊海市做調研時了解到:20 世紀 80 年代初期,由于實行允許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政策,個體工商戶作為最早的一批市場主體,在城鎮市場化過程中出現了: 1983 年時,有 2 836 戶,3 449 人; 1990 年增至 5 746 戶,77007 人。為什么家庭商業會成為城鎮市場化進程的開拓者呢? 筆者認為,其政治、經濟、社會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城鎮 “個體戶”是一種應運而生的產物。一方面,家庭商業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是指令性計劃不能貫徹到底的經濟單位,也是計劃經濟體制下最為薄弱的領域,自然地也就成了城鎮市場化最早的突破口。另一方面,改革開放以前,家庭經濟也是現實中最受壓抑的經濟單位,無論是城市里的私營商業,還是農村的家庭經營,都到了瀕臨滅絕的程度。③ 私營的家庭商業被壓抑得越久,其復活的欲望就越強烈,一旦政府解除禁令,它們就像雨后春筍般快速生長起來。
第二,在改革開放初期,由于現行的計劃經濟體制依然很強大,第一批的市場化萌芽和變革發生于而且也只能發生于那些不觸動既有的經濟利益和制度結構的行業中。于是,我們可以看到,由于個人或家庭的自發性努力,個體工商業和私營服務業在城鎮中獲得了較早、較快的發展。
第三,家庭式私營商業之所以能夠復興,有一個重要的客觀原因,即國有商業和集體商業因為經營不善、經濟效益降低,正在走下坡路。在城鎮市場化初期,由于市場開放了,公營商業失去了獨家經營的壟斷地位,一方面不適應存在著牌價和市價之間價差的市場競爭環境,另一方面國營企業因為機構僵化和臃腫、組織和人員成本高,其市場競爭力也逐漸下降了。④第四,家庭商業的社會性基礎是 “家庭”式的經營。筆者 1996 年在瓊海市看到了很多“夫妻開店”的例子。李培林認為,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業主而言,家庭不單是他們社會活動的組織形式,也是他們經濟活動的組織形式,就像工廠或公司是企業經濟活動的組織形式一樣; 而家庭的倫理道德規范就是家庭式經營的組織管理規范,就像工廠或公司的科層制組織管理規范是企業的組織管理規范一樣。⑤
( 2) 家庭商業與利他性的家庭倫理。經濟學一般認為,每個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經濟人,都在追求自身的利潤最大化。社會學、人類學等非經濟學科認為,在家庭式商業中,這種自私自利的人性假設是不靈驗的。經濟學通常將經濟活動與社會活動分開來看,但是,在現實中,特別是在家庭式經營中,這兩者是很難分開的。家庭式經營不僅是追求利潤和家業延續的經濟行為,而且也是追求愛情親情和家庭幸福美滿的社會行為,對上述這兩個方面,身為一家之長的私營業主會進行成本與收益的計算。
為何家庭商業中存在有明顯的 “利他主義”傾向呢? 筆者在海南省瓊海市的調研表明: 私營業主們之所以愿意起早貪黑、不辭辛勞、忙忙碌碌,是為了使家庭的共同生活過得更美好、是為了讓子女有更好的未來。這也是他們的精神支柱和經營動力。
家庭中的利他主義觀點是由貝克爾在 《家庭經濟分析》( A Treatise on the Family) 一書中首次提出來的。家庭商業主以經營收入為經濟來源,對其家庭成員的教育、健康及其他人力資本等進行投資。① 家庭可以超越個人短暫的生命,維持著世代相傳。家庭里的每一代人來到這個人世間的起點,都是上一輩人多年奮斗和積累的成果。身為父輩如果不為子女的生長打下比較好的基礎,就會愧對自己肩上的家庭責任,也很難獲得下一代人的尊重。至此,我們從社會學意義上,對 “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個利他性的家庭倫理,給出了一個較好的解釋。
在家庭商業中,資源配置的原則是 “互惠互利”,而在市場上正像資源配置的原則是 “追求利潤”.② 因此,我們看到: 在市場上,不同的家庭商業主作為利益主體,都在對外進行展開競爭,極力追求自身利潤,而在家庭內部,戶主對家庭內部成員則采取互惠互利的利他主義原則,追求共同的利益??梢哉J為,利他主義是家庭生活,甚至是群體生活的 “自然法則”之一。
( 3) 家庭商業的交易成本與 “蜂窩”式親緣網絡。③ 筆者近 20 年來在多地的調查顯示:愿意給白手起家者援助或支持的,絕大多數是家人或沾親帶故的親戚 ( 如具有血親或姻親關系的親戚) ,有時是已有長期交情的老同學、老戰友、好朋友。
為什么在創業者尚未成為功成名就的企業家,既沒有較多財富也沒有較高社會聲望的時候,他的親朋好友不太計較得失或過多考慮風險,就無私地給予他各種幫助 ( 如給創業資金) 華裔美籍人類學家許烺光 ( Francis L. K.Hsu) 認為,相互依賴是中國人的基本行為模式。特別是,在親屬關系網絡中,人們之間的相互依賴非常明顯。每個人的義務和責任都十分明確,被賦予的東西要回報 ( 盡管回報的時間也許很遲) 也是十分明確的。④ 與政府、企業不同,家庭商業的資源配置,主要不是依靠政府行政指令、法律規章制度、市場供求關系等,而是依靠血親和姻親關系,以及家庭倫理規范等非經濟因素的作用,其中家庭親屬關系、家庭倫理道德規范等非制度化規則,起著主導性的作用。家庭或家族的商業活動在親緣網絡內,以某個家長或某個德高望重的人為中心,每個人都被固定在由家庭和親屬聯結的關系網上,扮演著一定的角色,形成了一套類似 “蜂窩”式的裝置: 一家人可以按著 “有錢大家賺”的規則,使一家之內的所有成員,都有機會共同努力并分享其好處。
在這種大家共生共榮的 “蜂窩”里,人們通過 “一家人”和 “圈內人”共同的隱形關系網,可以在資金、供貨、人力、客戶等幾個方面隨時共享信息或相互支持。在經營領域方面,親戚好友們也會有意無意地從事同一個行業或相關的行業,以便大家可以互幫互助或互通有無。比如,筆者 1996 年在瓊海市訪問了服裝經營戶H.⑤ 他表示只熟悉服裝行業,對其他行業不是很熟悉,對今后的營生既不想擴大經營,也不想轉行。筆者認為,H 不想破壞現有的穩定發展局面,是因為如果他轉行或擴大業務,不但會失去現有的親緣互助網,而且會一下子找不到可靠有效的支持力量。在家庭商業活動中,親緣網絡內的這種互幫互助、互利互惠,表現出來是一種交換,但其本質卻不一定是一對一等價的經濟交易,也不是短期的、一次性的買斷式交易,而是一種交織著經濟交易和社會交換的過程,是一種包含著親情的社會經濟交往和長期交換的過程。
當市場化尚不成熟、市場制度尚不健全時,基于親緣網絡的 “蜂窩”型資源配置方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家庭商業的發展會相當活躍。家庭商業以家庭為中心的親屬關系網,類似一個基于親緣網絡式的 “蜂窩”,按著一套家庭倫理道德規范行事,家庭內和親屬間既不需要討價還價,也不需要簽訂契約,這套人們世代相傳的習慣性行為規則和倫理道德,既可以減少組織成本和管理成本,也可以減少交易成本。
2. 價值鏈式 “蜂窩”: 以價值鏈為中心的合作共贏網絡==在此筆者以在瓊海市對家庭工業①的調查資料為實證材料,分析以價值鏈為中心的合作共贏網絡 ( 即價值鏈式 “蜂窩”) .清末時期,瓊海市的家庭手工作坊、匠鋪就遍及城鄉,涉及陶器、造紙、皮革、鐵器、制糖、造船等 30 多個行業。1952 年,家庭工廠增至 37 家,產值突破百萬元大關,達 103. 77 萬元。1954 至 1956 年,經過合作化和公私合營改造之后,家庭手工作坊里有 420 名雇員被精簡回鄉務農。1962 年,各墟鎮從集體工業中調整出22 家,作為家庭手工業單獨經營,自負盈虧。
1966 ~ 1976 年 ( “文革” 期間) ,家庭工業都被當做 “資本主義尾巴”砍掉了。20 世紀 80 年代實行改革開放以后,家庭工業迅速恢復和發展起來: 1984 年,全市有家庭工廠 4 440 家,從業人員7 141 人,總產值2 547 萬元。② 正當許多國有企業和工廠的經濟業績持續下滑,出現嚴重虧損,甚至停產之時,私營家庭工廠卻在晝夜不分地開動機器生產,力求在市場上割分得一塊屬于自己的小 “蛋糕”.這種由個人及其家庭自發推動的私營家庭工業,懷著沒有敵意的 “反抗”心理,③ 悄無聲息地沖破了現有僵化計劃經濟體制的束縛,逐漸發展成為小巧精干、富有競爭力的市場新主體之一,④ 不斷推動著市場轉型和制度變遷。
家庭工廠的主要特征和功能之一是: 將親緣網絡關系交往的那套倫理道德規則,從家庭工廠內部,擴展到它與供應商、批發商、零售商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之中; 反之,供應商、批發商和零售商對這個家庭工廠,也會采取同樣的倫理道德規范和處事規矩。家庭工廠、供應商、批發商、零售商四方之間,形成了一條價值鏈,⑤ 并以家庭工廠主為主、以價值鏈為主線形成合作共贏網絡,即家庭工廠、供應商、批發商、零售商等四個利益相關方共同建構起來的 “蜂窩”,我們可以稱之為價值鏈式 “蜂窩”.家庭工廠主就是一個個價值鏈式 “蜂窩”里的小蜂王。
1996 年,在瓊海市,一個受訪的家庭工廠主對筆者說:我們的產品在全島各地都有。我們主要通過各市縣商品批發部門經銷,也通過其他各種渠道推銷。我廠與經銷商從來不訂合同,全靠講信用。利他也是利己,利他也是給自己創造一個輕松的環境⑥家庭工業比上文所述的家庭商業將親緣網絡的行為規則擴展到更大的范圍之中。家庭工廠主就像蜂王一樣,以價值鏈為主線,與供應商、批發商和零售商之間逐漸形成了互相信賴的關系網絡。對家庭工廠來說,這套逐步建立起來的價值鏈式 “蜂窩”,作為一個較為穩定可靠的供、產、銷網絡關系,不但是它進行采購、生產、經營和銷售的可靠關系網,而且是它與供應商、批發商、零售商等三方之間高效合作共贏的運行方式。
3. 族裔式 “蜂窩”: 以本民族為基礎成員的互惠共贏網絡==少數民族從邊疆民族聚居地區遷往人口異質性較高的城市,是否都會變成 “碎片化”群體?在四川各城市的調查顯示,離開農村進入城市的彝族依然帶有強烈的家支觀念。在彝族內部,同一家支的人在經濟和社會活動中互幫互助、互相支持、互惠互利; 兩個家支的成員之間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每個家支都會保護自己家支的成員;在對待外民族上,特別是在與其他民族 ( 如漢族) 發生糾紛時,不論是非曲直,所有成員都要一致對外。①( 1) 從單個企業來看,其經營方式、聘用員工等帶有民族性。2001 年,我們在北京對民族特色私營企業調查時發現: 它們主要聘用本民族同胞,因為本族人了解本民族的風俗習慣、會講本民族語言等。比如,在北京的傣族、維吾爾族、蒙古族、藏族、苗族等民族特色餐廳,由一個本民族的服務員給顧客介紹具有本民族特色風味的飲食,更能夠使食客感到真實而可信。有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前些年在北京城區西部有一個騰格里塔拉酒樓,下設有一個 “北京騰格里塔拉藝術團”,共聘用了幾十名蒙古族舞蹈和演唱演員。② 近兩年,在海淀區魏公村一帶開了一家敖包會,以演出鄂爾多斯婚禮為主,也聘用了幾十名蒙古族演員。③ 這兩個蒙古族餐廳在北京都算是比較有組織、有規模地使用本民族同胞的例子。又比如,在一些朝鮮族經營單位 ( 如韓國燒烤店、韓式美容美發店、韓國食品店等) 里,來了韓國或朝鮮族客人,店內人員如果可以用韓語或朝鮮語與顧客交流,可以增加顧客的親近感和滿意度。對 87 位來京務工經商的朝鮮族的調查顯示,他們都在朝鮮族特色私營企業里工作,有 81 位會講本民族語言---朝鮮語,比例高達93. 10%.
2001 年筆者在北京的調查也發現,總體來說,外來的少數民族對親友的依賴程度比漢族要相對高一些。對從小生活在邊疆農牧區、對城市不熟悉的少數民族來說,離家進城從事非農業工作是一件大事。在陌生的城市中,如果沒有任何親友提供住宿、飲食、或工作等之類的幫助,他們就不會貿然離開家鄉前往城市。除非有親友在要去的城市里,并能夠提供一定的幫助,他們才敢于離開自己熟悉的家鄉,來到陌生的城市。④( 2) 從同一民族整體來看,其經營特色具有民族性。從邊疆地區來的少數民族,如果在城市中創業,開辦民族特色私營企業是主要的形式之一。這些少數民族同胞可以依靠自己獨特的民族文化和關系網絡,獨自或與他人共同創業,這不但可以讓自身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機會,而且給所在城市帶來別具風格的民族文化。創業型企業具有 “民族性特征”是一個重要的市場進入條件,也是一個重要的市場競爭優勢。在市場營銷和企業經營中,因 “民族性特征”而在市場上與眾不同,這種 “差異化”正是吸引顧客眼球的重要因素。這些創業型企業的 “民族特色”正好滿足了多元化需求市場上的 “空白點”或“縫隙”.
筆者依據 2007~2008 年在中國一些城市調查獲得的第一手資料,對影響不同民族的 “經濟文化類型”⑤ 轉變的因素進行了分析,并指出,青島市朝鮮族、呼和浩特市蒙古族、昆明市會澤回族等一些少數民族移民,在城市中的經濟文化類型,出現了從 “原生態型”向 “市場型”的轉變。其中,青島市的朝鮮族移民的經濟文化類型是 “依附-移植式”的、呼和浩特市蒙古族移民的經濟文化類型是 “創新-移植式”的、昆明市會澤回族移民的經濟文化類型是 “半自創半融入型”的。比如,在內蒙古,一大批蒙古族離開草原牧區,遷移到呼和浩特市區,牧區和市區兩者雖然存在著差別,但是,兩者都沒有脫離蒙古族自己的草原民族文化地盤。這樣,在共同的蒙古族民族文化大背景下,蒙古族一旦離開牧場來到城市,開展商業化的飲食服務、民族工藝品商貿等經濟活動,推動草原產品的城市化和市場化。一方面,他們正在呼和浩特形成相對集中的經營聚集區; 另一方面,他們自然地就會把牧區和市區聯系起來,將牧民的來源地和流入地聯系起來。概括來看,蒙古族的移民和民族企業家,在城市中正在創建一種新型的經濟文化類型: 一頭是草原牧場,另一頭是牧區之外的市場( 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內的各城市市場,甚至整個中國市場和外部更大的國際市場) .這些蒙古族的民族企業在社會文化生活方面,成為了城市與牧區之間、現代與傳統之間、工業文明與牧業文明之間的 “聯結體”.它們在經營方式、社會身份、文化認同等方面具有很明顯的民族性。①( 3) 形成族裔式 “蜂窩”的社會性基礎。
2001 年,筆者在北京對朝鮮族、蒙古族、藏族、傣族所經營的家庭式小企業 ( 如餐廳、理發店、美容店等) 進行調查時發現,這些從外地來北京的少數民族業主所雇傭的員工,絕大多數是本族人,而且多以自己的家人如丈夫、妻子、子女和年輕的家族親戚為主。其中,朝鮮族的民族特色私營企業比較多,② 也比較典型。這些例子說明了,朝鮮族創業與經營者,從家鄉來到北京如何利用家庭關系和家族親緣關系作為社會資本,雇傭員工的情況。③由此可見,將社會關系作為社會資本來利用的主體并不是就業者,而是那些創業與經營者,他們就是一個個族裔式 “蜂窩”的小蜂王。
表面看,族裔式 “蜂窩”的社會性基礎與一般 “蜂窩”的社會性基礎,都是依托于社會關系網,兩者沒有什么大的差別。實際上,族裔式 “蜂窩”與一般 “蜂窩”的社會性基礎是不同的,不同之處在于族裔式 “蜂窩”的社會關系網帶有民族性,即其社會關系網通常只限于本民族之內,以本族人為基本成員,建立互惠共贏網絡。
4. 經營者的 “蜂窩” 結構及其功能==由上述分析可知,經商者 “蜂窩”有三種主要類型: 家庭式 “蜂窩”、價值鏈式 “蜂窩”和族裔式 “蜂窩”,他們共同的基本原則都是互惠互利、合作共贏。
這些大大小小的私營民族企業和民族企業家的成長,不只是靠做生意賺錢之類的經濟能力,還需要有一定的社會文化基礎。私營民族企業及其經營者具有一定的民族資源,即顯著的民族文化特征、獨特的民族語言、民族價值觀、家庭和親緣關系、社區關系等,④ 這些特征使他們在離開家鄉之后,在城市里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各種“蜂窩”,以獲得創業資本、廉價勞動力、商業信用等,開展一些商業活動和企業經營。⑤ 在越來越多民族企業和民族企業家有一定實力的情況下,在本民族各式大大小小的家庭式 “蜂窩”和價值鏈式 “蜂窩”的人脈基礎之上,會形成本民族商業群體。
本來,“蜂窩”式網絡的經濟性和社會性功能比較強,但政治性比較弱。如果一個民族的企業和企業家的 “蜂窩”網絡,已經形成了這個民族的商業群體,那么,這個民族的 “蜂窩”式網絡將有可能在原先具有的社會性、經濟性基礎之上,增添一種新的功能---政治性。這個民族的商業群體領袖將可以把代表這個民族的民間愿意與代表官方的政府機構銜接起來。于是,會出現一些民族商業團體的領袖與政府有關部門的組織性聯系,或個別民族企業家與政府官員的個人性聯系??傊?,“蜂窩”式社會一旦具有民族性,其政治性將不可忽視,可以說,族裔式“蜂窩”不但具有資源配置的功能,也是一種推動市場化制度變遷的力量。
四、總 結
本文中提出的 “蜂窩式社會”這個新概念,是與筆者 2014 年提出的 “傘式社會”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 一) 對 “蜂窩式社會”概念的通俗性闡釋和總結性描述
為什么把普通百姓比喻為 “蜜蜂”,把他們的經濟生活比喻為共筑 “蜂窩”
第一,普通百姓像不知疲倦地采花粉的“蜜蜂”一樣勤勞,無論是在自己的家鄉農村務農,還是來到城市討生活,都是依靠自己辛勤的雙手,留著辛苦的汗水,自力更生地謀求生計。
第二,普通老百姓雖然既沒有像 “政府官員”那樣擁有雄厚的政治資本,也沒有像 “富有商人”那樣擁有豐富的經濟資源,但是,由于改革開放,導致市場轉型,出現了很多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老百姓可以通過就業或經商,掙到錢,獲得自身的發展。即他們可以像勤勞的蜜蜂那樣,日夜不停地采集花粉, “一分耕耘,有一分收獲”,醞釀和收獲著屬于自己的甘甜蜂蜜。
如果沒有市場化,普通老百姓不會有這么多市場機會。第三,在巨大的社會結構中,每一個普通老百姓既不是單獨的個體,也不是生活在孤島上的,他們是相互聯系來生活的,各位老百姓之間的聯系會像蜜蜂那樣一起共同建構起一個蜂窩( 關系網或交往圈) .很多時候,這些 “蜂窩”多表現為以某個家庭或家族為中心構成一個關系網或交往圈。俗話說: “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即同一關系網或交往圈的人,會相互聯系,一起建構一個共同的互惠共贏網絡,以便大家互幫互助,共同分享市場轉型的紅利。第四,每一個看不見的關系網或交往圈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它們都還有另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每一個 “蜂窩”都有一個 “蜂王”帶領著或多或少的 “工蜂”,不斷地在窩外辛勞地采集花粉,回到窩內與自己伙伴一起共同建筑屬于大家的“蜂窩”.第五,普通老百姓自發地形成的這些大大小小的 “草根”關系網或交往圈 ( “蜂窩”) ,在政治上沒有很大的權力、社會上沒有擁有很多的資源,通常以家庭倫理為基礎,以傳統道德和風俗習慣為常用的行為規范,勇敢地去爭取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并在市場轉型中形成了一些影響市場資源配置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民間機制。第六,普通老百姓的這些各式各樣的關系網或交往圈 ( “蜂窩”) ,雖然是看不見的或無形的,但是,它們已成為非官方經濟社會結構中的一部分?!胺涓C式社會”是經濟社會結構的主要特征之一。
( 二) 主要結論
在本文中,筆者主要從就業性和經營性兩個視角,分析了五類 “蜂窩”基本結構與功能,包括就業者 “蜂窩”有鏈式和網式兩種形態,以及經商者 “蜂窩”有以家庭、價值鏈、本族裔為中心三種類型。簡稱 “二五·蜂窩”結構與功能?!胺涓C”式關系不但涉及初級群體和次級群體的社會關系,而且涉及都市社會和商業社會中的陌生人的關系,不但涉及關系網絡中的社會性交換,而且涉及人們的經濟性。這些看不見的交往圈或關系網,雖然各種各樣,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它們都不是無主之網,與每個蜂窩都有一個 “蜂王”類似,這些大大小小的關系網都有類似 “蜂王”的領頭人。這些領頭人對其關系網或交往圈通常具有一定的引領或指導作用,但他們大多都是無冕之王。他們有時可能是一位家庭戶主,有時可能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有時可能是一位成功的商人。
十幾年來,筆者一直在思考中國的市場轉型與資源配置和制度變遷之間的關系問題。① 如果說,中國的經濟社會結構是一種 “二元結構”:代表官方 “大傳統”的政府主導 “傘式社會”與代表普通百姓 “小傳統”的民間 “蜂窩式社會”,那么,這兩者是一直處于分離狀態,還是會有一定的銜接? 具有民間性質的 “蜂窩式社會”沒有很多權力和資源,但依據自身努力爭取更多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 其經濟性和社會性比較強,但政治性比較弱。當社會上的各種“蜂窩”由很小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大,形成了群體性網絡、地域性網絡②或民族性網絡。這些群體性或民族性 “蜂窩”將有可能在原先具有的社會性、經濟性基礎之上,增添政治性這一種新的功能。即社會上各種基于網絡關系的 “蜂窩”,一旦具有群體性或民族性,將同時具有經濟性、社會性和政治性,它們不但具有資源配置的功能,也是推動市場化制度變遷的力量。由此,基于一定規模 “蜂窩”的群體或民族,其社會團體就可以與政府有關部門建立起組織性聯系,推動市場化制度變遷。簡言之,與 “傘式社會”自上而下進行資源配置和推動制度變遷不同,民間社會自下而上的行為,如果試圖參與資源配置和推動制度變遷,必須要形成群體性或民族性 “蜂窩”式社會結構,才能形成影響力或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