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企業社會責任的形成過程中社會道德觀念的影響不容忽視,古希臘時期的重要影響人物亞里士多德就曾經說過"公民不能過著匠人或商人的生活,這樣的生活毫無高尚可言,并且也有損于人格的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在個人利益得到滿足的同時也要求自身行為滿足社會道德觀念。在中國歷史進程中,特別是"洋務運動"時期,大勢興辦實業救國,我們不難發現無論是官辦企業還是商辦企業的發展也是在社會責任的驅動下發展起來,即:是在國家危難之際,人民生活水深火熱之時應運發展起來,其目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著社會責任的影子。同時,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些思想也成為了企業社會責任理念的文化奠基,《李記·中庸》中提道的"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本",以及傳統文化中"天人合一"理念都體現了企業社會責任的"誠信"以及"企業和自然環境"的和諧理念。但是到20世紀初,古典經濟理論的出現,經濟人假設誕生之后,經濟利益為上的觀點使得企業為圖經濟利益忽略社會利益,進而出現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這使得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被提升到一個更加寬泛和有深度的層面。
企業社會責任潛在的歷史文化因素是企業社會責任出現在現在社會舞臺的潛在動力,同時其也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提供了一定的理論積淀,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企業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同時也要體現自身社會責任的擔當,如何評價這個"社會擔當"就要基于其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情況。那么,在相關群體組織的關注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現狀呈現的局面將是其進一步完善和發展的關鍵。
2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現狀
2.1企業自身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關注
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是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到何種程度的重要體現方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完善與否以及報告所呈現出的相關問題也體現出了企業自身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意識以及關注。根據2015年1月15日發布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14)》上的相關內容可以看出,企業在不斷地完善自身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完整程度,可評價程度上都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展的一個量化的宏觀體現就是其公司、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報告數量的穩步增長(達到1526份),同時報告內容與形成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這都說明企業在完善自身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上做了一定的嘗試。但是,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第三方的評價不足,可靠性有待提高。這體現了企業在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時候主觀性較強,無法公正有效的評價自身社會責任程度的情況。二是報告體現出企業大都存在披露自身在社會責任中做得較好的方面,而忽略自身不足的方面,使得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缺乏一定的平衡性,同時也使得企業缺乏進一步提高自身社會責任的內在力量。明確自身在社會責任方面的不足是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初衷之一,只有不斷發現不足才能不斷進步。三是企業缺乏將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提升到自身戰略層面的動力。很大程度上未將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上升到企業自身戰略層面,使得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流于形式。
2.2相關組織機構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關注
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發展要有一個正向且督促力量較強的后盾支撐,相關組織機構出臺的一系列文件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提供了這樣的后盾力量,2006年至2014年相關組織機構頒布的文件和研究成果①,都體現了社會相關組織機構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關注在很大程度上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撐。但是仍舊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更多的是關于社會責任機制方面的指引,缺少更細致和可操作性的指導;二是雖然提到關于社會責任報告的檢查和評價,但是并沒有一個統一且可行、可量化的評價標準;三是要求要在企業自己網站披露社會責任報告,但是對報告的合法性,合規性并沒有規定.
2.3相關研究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關注
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完善和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相關學術研究,在理論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地將研究成果應用到實際發展中,進而完善和提升企業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方式、方法,為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提供更有效、可行的途徑,完善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機制,同時為社會責任提供相應的政策發展支持是相關研究的重要職責。關于這方面的學術研究主要有:一是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內容研究(葛家澍、林志軍,2001;楊海燕,2012;李正、向銳,2006;沈洪濤,2007;楊婧哲、韓悅橋,2012等);二是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研究(潘紅波、夏新平、余明桂,2008;周霞,2010;衣鳳鵬、徐二明,2014;陶文杰、金占明,2012;陶瑩、董大勇,2013);三是企業信息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影響,包括企業披露的財務信息、企業規模等如何作用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李正,2006;齊殿偉、諾敏、王玉姣,2013;李梅、石曉婷,2014;陳熙江,2014;等)。但是從相關研究中我們發現,仍舊有一些需要改進的方面:一是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一直想要完善的量化指標的研究較少;二是對企業社會責任的信息機制研究較少。這些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缺乏是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瓶頸。
2.4社會其他社會利益相關方的關注
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作為利益相關者了解企業社會責任承擔情況的重要載體,相關利益者的關注都將是激勵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從現階段來看,關于企業社會責任利益相關者在這方面仍舊未及時有效的發揮自身的力量。主要體現在:一是社會群體中的利益相關方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認識不夠深刻,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完善與自身利益兩者之間的密不可分的關系認識過于表面化;二是相關媒體不重視關于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面的報道,導致關注力量的薄弱以及社會輿論監督力量的不足;三是利益相關方與企業在其實社會責任方面的溝通渠道過于局限,導致無法很好地將利益者的良好建議以及需求傳遞給企業,不利于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機制的完善。
3完善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建議
第一,從企業自身而言,為了解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中第三方評價不足以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可靠性問題,企業可以將財務報告審計模式加入到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加強第三方評價的力度,可利用注冊會計師的力量,加強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指導意見,同時要求出示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相關意見,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企業對自身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情況的監督;同時也要提高管理層以及董事會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更深層次的認識,利用管理和領導的力量來完善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機制,將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提升到戰略層面,利用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進一步實現戰略機制達到共贏。
第二,從相關組織機構層面來說,要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更加細致和可操作性的指導,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的政策指引,同時要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合法、合規性做出一定的要求,建立質量評價標準、披露標準等,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相關組織提供有效的評估途徑。同時,要將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相關指引上升到政策層面,不斷地以政策發展的力度督促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機制和報告的完善,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監督,這也是企業社會信息披露發展的趨勢。
第三,從相關研究層面而言,學者的研究就是為了進一步的促進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完善,要鼓勵相關的研究學者不斷的拓寬自己關于社會責任相關研究的視野,將企業社會責任的相關研究落實到實際發展需求中。所以,要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如何量化評價指標,如何完善社會責任報告的研究,在實際的基礎上不斷的創新研究方向和方法,可將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與審計研究、內部控制研究相結合,適當探討一下是否可借以現在審計的模式或者企業年度報表的相關數據來構建新的評價標準,同時也可在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監管、鑒證方面進行研究的嘗試,為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發展提供理論依據。
第四,從其他利益相關者層面而言,主要就是要不斷地深化企業社會責任與利益相關者不可分割的關系,讓相關利益方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與其自身利益之間的關系,進一步認識到自身的監督力量對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同時,要利用社會媒體的力量來維護相關利益者的權利,要監督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過程,使得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更加的透明化。同時企業和相關利益者可以利用各種社會平臺進行交流,闡述自身對企業社會責任披露的建議以及提出不足,相互溝通交流來完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相關機制。
綜上所述,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了發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何在這樣的現狀上不斷地突破發展的瓶頸,進一步完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相關機制和標準是相關企業以及其他三者共同作用的結果,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發展都離不開學術界的研究,實務界的探索,社會利益群里的關注以及企業自身的實踐。所以,有挑戰就有機遇,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發展依舊任重道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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