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國有企業現狀
從1987 年十一屆三中全會算起,我國已經經歷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國有企業改革和調整進展很大,成效明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國有經濟總量持續增長,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第二,伴隨國企改革與調整,運行效率提升,整體質量進一步改善;第三,國有企業產權結構調整取得積極進展,一些重要產業的集中度進一步提高;第四,國有企業資產總額、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增長迅速;第五,國有經濟占國民經濟總量的比重明顯降低,并呈現不斷降低趨勢.
同時,在壟斷行業、高盈利性的競爭行業國有資產分布量過大,并且增長迅速;國有資本進退不夠,主導功能不強;企業國際經營能力偏低,國際競爭功能弱化;而且在涉及公共服務、高新技術、科學研究等基礎性、戰略性領域進入不夠.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國有企業功能定位的調整顯得更加迫切.
改革已經走進歷史的新的交叉口,國企是政府經濟、調控經濟的主要載體,過去三十多年經歷了以效益為導向和產權為導向的兩輪國企改革,它構成了我國經濟增長戰略的一部分.
今天我們從高速增長向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公平發展轉變,意味著國企的改革任務已經發生根本轉變,今天的改革則要遵循國有產權的邏輯展開,按照國有企業的性質,功能忠實地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因此,國有企業功能的定位至關重要.
二、我國國有企業存在的問題
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顯得更加緊迫,在以往國有企業改革中,對國有企業功能定位認識不清,存在著許多的問題.
\\(一\\)對國有企業性質認識不清,因而對其功能定位發生錯位.當今世界各國,國有企業在經濟中是一種客觀存在,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不同程度地保有一定規模和數量的國有企業,國有企業的性質不同,其在經濟中發揮著程度不同的作用.我國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需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決定了我國實際存在兩類不同性質的國有企業:全民企業和政府企業.發展全民企業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要求,發展政府企業是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兩類國有企業的性質和功能是不同的,因此它們對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責任是不同的.
\\(二\\)國有企業分布過寬,功能分散."十五大"以來特別是十五屆四中全會以來,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從整體來看,國有經濟布局仍然過寬,結構仍不合理,制約了國有企業市場競爭力的提高.從行業分布看,除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骨干企業外,國有企業還廣泛分布于一些市場化程度比較高、競爭比較激烈的加工工業和一般性服務業.據統計,在我國 608 個工業小類中,國有企業涉足604 類,占 99.3%,大中型國有企業涉足 533 類,占87.7%,國有資產還大量分散于大量的中小企業之中.從重要行業內部結構來看,國有經濟壟斷經營,"一統天下"的現象依然嚴重.據調查,中國石油、中國石化、電力、汽車、冶金、鐵路系統的國有化程度仍分別為92.1% 、96.3% 、90.6% 、72% 、64.4%、83.1%,軍工、金融、民航通訊均占90%以上,因此由于國有經濟"點多、面廣、線長、效率低"的問題依然嚴重,有限的國有資本不能集中使用,大量的社會"資本投資無門",致使國有企業難做大做強,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
\\(三\\)國有資本進退不夠,主導功能強。一方面一些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部門,國有資本進入嚴重不足;另一方面在競爭性行業,不需要國有資本大量存在的領域,比重過高.相當一部分國有資本配置偏離"關系國際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功能定位,不適當的覆蓋到大量競爭性產業,造成國有企業在一般競爭性行業分布過廣,而基礎性和戰略性產業投入相對不足.
\\(四\\)國有企業運營效率偏低,資源配置功能滯后。由于國有資本大量分散于并不具備明顯競爭優勢的一般競爭性行業,其結果是,與非公有制經濟相比較,國有企業適應市場競爭能力較差,經濟效益偏低,1998~2008年國有工業企業工業增加值率、產品銷售率略高于整個工業企業,但反映經濟效率的重要指標,如總資產貢獻率、流動資產周轉次數、工業成本費用利潤均低于整個工業企業.這表明,從總體衡量,國有工業企業運行效率和經濟效益指標低于全國工業平均水平.
我國國有企業所面臨的問題還很多,如政體不分問題、重組進程很慢問題、公平分配、公司治理等問題都沒得到解決,因此,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推進國有企業進行戰略重組,真正發揮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必須科學對國有經濟進行功能定位.
三、我國國有企業功能的重新定位
\\(一\\)分析我國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首先必須清楚了解和劃分我國國有企業的性質,根據不同性質的國有企業進行功能定位,目前我國存在兩類國有企業:全民企業和政府企業,這兩種不同類型的國有企業功能必須分別界定,而不能將兩者一概而論.
就全民企業而言,首先,全民企業凸顯社會主義的性質.全民企業最根本的功能在于它體現了我國社會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是建立在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之上的,我國的改革是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堅持和和完善,因此必須鞏固和發展全民企業以加強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其次,全民企業是社會經濟產生的基本單位,是社會物質財富的主要創造者.在計劃體制下,全民企業是社會經濟恢復和工業化的主要的主要力量,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主要力量,為我國生產力的發展做出巨大貢獻.
改革開放以來,全民企業同樣在許多重要部門和行業發揮著重要的建設作用.今后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將全民企業加以明確,賦予其合法的市場主體地位,從事生產,參與競爭,在與非全民企業的產品平等競爭中顯示出社會主義制度的先進性.由于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因此全民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主體,應當與其他并存的多種所有制形式平等競爭、共同發展.
再次,全民企業可以在自身范圍內消滅剝削.雖然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不可避免地存在剝削,但是由于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擁有社會主義性質的全民企業,因此能夠在全民企業的范圍內消滅剝削,維護勞動者利益.
社會主義更高階段的發展,必須通過大力發展企業使消滅剝削范圍不斷擴大,因此全民企業不但在現實層面上進行生產參與競爭,而且在理想層面上還有消滅剝削、為實現社會發展創造條件的崇高使命.
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政府企業的功能是:
1、進行宏觀調控,克服市場失靈,優化產業結構,實現經濟均衡;2、控制關健行業和領域,支撐國民經濟命脈;3、實現公眾利益和公共目標;4、帶動和促進高新技術的發展;5、規范私人企業弊端、控制壟斷;6、控制軍工生產,實現社會安定和社會發展.
同時,我國的政府企業還具備自己的特殊功能:
1、為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創造經濟條件;2、促進以人為本、社會和諧、科學發展、全面發展;3、促進生產力的發展,體現社會主主義的優越性.
在此,政府企業與全民企業在功能上找到一致性.但是,我們仍然不能將兩者混同,因為兩者發揮功能的方式和主體不同.
\\(二\\)根據我國的國情及經濟發展現實,以及國有企業布局不合理,主導功能差,國際競爭差等問題,可將國有企業分為三類國有企業:公共服務類國有企業、功能性國有企業和競爭性的國有企業.
首先,公共服務類國有企業,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功能,應賦予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標,沒有經濟性目標.也就是說,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其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務,以社會和諧和穩定為唯一目標.目前,這類國有企業采取的是獨資公司的產權組織形式,作為公司,它們就應受公司法約束,而且要追求盈利,這不符合其公益性質,最好設置成特殊法人.
其特殊性表面上在于其受特別法律規范,經營管理方式特別,本質上在于其具有特別職能.從產權角度來說,特殊法人企業由國家單獨出資,出資人唯一,這與國有獨資公司一致,但特殊法人企業不采取公司的企業形式,不受《公司法》和一般商法規范的約束.在經營上,特殊法人企業獨立核算,但不負盈虧而靠財政維持,若有虧損由財政彌補.目前在我國,特殊法人企業還停留在理論概念上,在實踐上并沒有明確地劃分出來.筆者我認為,應當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經驗,推進特殊法人企業的專門立法,建立特殊法人企業制度.
其次,功能性的國有企業,具有特定功能性,主要是指處于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這類企業所處領域相對寬泛,具體包括軍工、石油及天然氣、石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等,而且這類領域隨著國家的經濟發展及戰略變化可以變化,這類企業既需要充當國家政策手段,又需要追求盈利,以促進自身的發展壯大,從而發揮對國家經濟安全和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
最后,競爭性的國有企業.沒有任何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標,經濟目標居絕對地位.如果它們自覺提供公共服務,那是它們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應該予以鼓勵和支持.如果政府強制性地讓它們承擔部分公共職能,則政府必須按可比價如數給予全額補償.通過這種參股,可以謀求提高國有資產的實力,進而加強對關鍵領域的控制和帶動作用.
\\(三\\)企業僅僅體現并履行單一性的經濟功能和經濟責任,這已經無法與現代社會發展的多樣性要求相適應.在現代社會中,企業已演變成為具有雙重屬性的社會組織.
企業由原來單純的經濟屬性越來越向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并存的方面發展,使企業成為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相統一的社會成員.因此,企業的責任也由原來的單純經濟責任向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并存的雙重方向轉變.
企業的這種社會責任,主要體現于企業在追求經濟功能和經濟利益實現的同時,還必須履行其作為社會成員所應承擔的各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這些社會責任集中體現在:企業應在公平就業、勞動者權利保障、環境保護、福利保障、公共健康及安全、社會公益事業、慈善捐助、社會問題的解決等方面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做出應有的努力.
這些社會責任的內容與社會生活的進步和發展息息相關.
企業原來那種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或者背離社會責任和社會價值的理念與行為,今天也難以為社會所接受.缺乏了社會責任的企業,也無法在今天的經濟社會中得以生存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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