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電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理論的綜述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含義
企業社會責任的起源是在19世紀末,當時工業化的浪潮席卷全球,許多企業日益大型化壟斷化,這樣就應起了很多的社會問題。在歐美一些國家,許多小型分散的企業通過合伙經營、控制公司、托拉斯等組織方式,逐步發展成支配國民經濟命脈的大型壟斷企業。這些大型壟斷企業推動著社會財富向少部分人手中聚集,破壞了市場結構的競爭性,致使其他競爭對手甚至包括消費者所蒙受的損失大為增加。
(二)供電企業的社會責任
在我國企業界,尤其是供電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雖起步較晚,但也取得了卓越的成績。在舉世震驚的汶川大地震中,電力企業更是慷慨解囊,僅國家電網公司向地震災區捐款及捐贈物資設備就超過2.1億元。在雅安地震中,國家電網更是第一時間派駐救援團隊趕赴災區救援,已最快的速度恢復了電力供應。但是我們看到供電企業在社會責任履責方面依然存在著諸如電價整體較低,但弱勢群體依然用電困難、服務水平較低,影響國電企業形象等短板。
二、供電企業社會責任的環境分析
(一)外部環境分析
1、法律法規明確要求?!豆痉ā返谖鍡l明確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2、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行動。中央領導多次強調,要引導企業樹立現代經營理念,切實承擔社會責任。3、社會各界廣泛期望。政府和社團組織出臺多項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發布社會責任宣言和倡議,社會責任報道和評比大量增加,公眾關注程度不斷上升。4、國際社會廣泛支持推動。眾多國家的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及國際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廣泛關注與積極支持。
(二)內部環境分析
1、卓越管理責任。供電企業的管理運營要充分發揮發電企業的電力輸送和優化能源資源配置的功能,保障更安全、更經濟、更清潔、可持續的能源供應。2、保障生產安全促進企業高效穩定責任。保持生產高效穩定運營,各項生產指標持續領先。3、員工關愛責任。對企業而言,如何保障員工的主人翁地位,針對電力行業的現狀,企業要創建和諧,實現有序超越的發展,就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體現企業在員工關愛方面的社會責任感,有效保障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三)供電企業社會責任質量管理的必要性。
“生存”和“發展”一直是人類社會的兩大主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就是對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做出貢獻,在此前提下,需要一種確切的方法或評價體系來引導和評估企業在這一方面所做出的成績。
三、供電企業社會責任質量管理“四評價”體系設計
(一)“四評價”體系構建思路
1、構建原則。社會責任質量管理“四評價”管理指標的評價原則是社會責任評價實踐中把握重點、進行客觀評價的總綱領,因此本文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指標評價應該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一是系統性原則。
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可以歸納為一個與企業道德相關的范疇,與企業的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和經營方式有緊密的聯系,因此企業的社會責任評價應著眼于全局。二是評價重要性原則。企業的社會責任所涉及的指標是十分廣泛的,評價主體對納入評價范圍的相關指標,應在全盤把握的基礎上針對重要指標進行重點核查,對公認的企業社會責任底線事項如員工勞動權益保護、社會誠信、環境保護責任應給予重點詳細評價和分析。三是可操作性原則??刹僮餍栽瓌t是指社會責任評價標準必須簡明、具體、易懂,便于評價人員進行分析,易于判斷被評價對象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優劣,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理解。此外,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還應充分考慮客觀因素,并從實際情況出發,對被評價單位的可控制因素進行評價。四是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原則。社會責任評價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狀況進行總體分析,由于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涵蓋的范圍、內容和構成較為復雜廣泛,僅僅使用簡單的評價指標標準很難全面評價被評價指標事項,因此需要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手段,結合起來進行才能更科學。
2、構建依據。企業社會責任質量管理“四評價”體系的構建不僅要遵循以上所列的原則,而且從中國企業所處的社會環境和企業自身的情況出發,同時也必然有其法律依據和實踐依據。這些依據主要包含以下幾類:一是法律法規類。憲法涉及了大量有關人的基本權利保護的條款,這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議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等也存在著大量與社會責任相關的法律規范。二是國內外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指導性文件。目前,國內外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指導性文件有很多。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類。第一類是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原則和倡議;第二類是行業生產守則;第四類是有關社會責任領域的第三方審驗準則。三是中國企業自身實際。首先,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的性質差異決定了社會對它們承擔社會功能的期望不同,進而使得它們的功能定位和在社會中應承擔的角色不同,并最終表現為它們在承擔經濟、社會、環境責任的范圍。
(二)社會責任質量管理“四評價”體系的內容
企業社會責任質量管理“四評價”體系主要從利益相關方上來說應包括對員工、消費者、債權人、供應商、政府、社區、環境資源、競爭者、股東的評價指標。從供電企業所處的電力供應行業和中央企業所應承擔的主要責任來定義,本文選擇了員工、消費者、環境和社會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四大部分來細分對應的社會責任評價指標,具體內容如下:
1、員工社會責任評價指標。企業對員工應履行的社會責任主要體現在員工收入水平、工作穩定性、工作安全性、良好的工作環境、福利、業務能力提升的機會等方面。2、消費者社會責任評價指標。企業對消費者應履行的社會責任主要體現在能否保證產品或服務的價值、產品服務的方便程度等方面,具體指標包括:定量指標:服務到位指標體現在單位收入服務費率、準時服務率,單位收入服務費率=單位產品服務費÷單位產品銷售收入×100%;準時服務率=準時服務次數÷總服務次數×100%。消費者需求滿足度指標體現在消費者投訴率,消費者投訴率=消費者投訴數量÷產品售出數量×100%;定性指標:產品或服務是否具有品牌價值。3、環境社會責任評價指標。企業對環境應履行的社會責任主要體現在環境保護、節約資源能源等方面,具體指標包括:定量指標:減少污染排放和噪音指標主要體現在污染物排放達標率,污染物排放達標率=污染物處理達標量÷同期生產的污染物數量×100%,定性指標:企業是否有環境污染違法的記錄企業是否對自身造成的環境損害進行了修復。4、社會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社會責任評價指標。企業對社區和其他利益相關方應履行的社會責任主要體現在對社區活動的贊助、參與社區共建活動等方面。定量指標:保護弱勢群體指標,體現在就業人數、就業貢獻率、社會貢獻率等。定性指標:企業是否開展過慈善活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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