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文化產業 經濟發展 產業改革 應對政策
一、影響文化產業發展的因素:
1、經濟因素
\\(1\\)、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該國的文化產業結構。以發達國家為例,20世紀70、80年代以后,經濟全球化使得發達國家勞動密集型產業加速向后發國家轉移,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面臨深刻調整,文化產業開始受到高度重視。20世紀90年代以后,我國經濟面臨著結構調整和擴大內需兩大突出問題,文化產業因此受到關注,人們也從原來習慣于單純從意識形態角度看待文化發展問題,轉為同時從經濟角度看待文化發展問題。 \\(2\\)經濟的發展創造出文化消費者。經濟發展加速著社會階層的分層化,帶來適應不同階層、不同年齡文化消費趨向的文化行業和文化產品的出現。近些年,舞臺藝術市場的擴大、藝術品拍賣和收藏業的興起、網絡業的發展無不是如此。 \\(3\\)經濟發展的走向,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文化產業的興衰。四是經濟的發展為一些需要大資金投入的文化行業提供了機會。這在電影業、網絡游戲業、主題公園等領域體現得尤為突出。
2、文化資源狀況
\\(1\\)文化資源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一個地區文化產業的形態和走向。從文化內容的角度,文化資源對文化產業發展形態和走向的影響,除了前面已經提到的,有兩個方面值得特別關注:文化資源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文化產業不同行業之間的關聯性。 \\(2\\)文化資源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的文化產品的內容特點。一個民族的文化傳統、審美習慣是該民族文化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帶來文化藝術內容和表現形式的民族特性。
3、文化環境
\\(1\\)文化市場狀況是文化環境的極為重要的內容。市場是產業生存和發展的土壤,對文化產業來說同樣如此。創造使各類文化企業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是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做不到這一點,遑論其他。 \\(2\\)刺激消費需求和提升消費水平。文化需求狀況是文化產業發展的晴雨表,也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基本動力。文化消費需求是消費者的內在要求,也是發展文化產業的內在要求,非人力所能為。但通過制定相關的產業政策,能夠刺激文化消費需求,創造有利于文化產業發展的消費環境。 \\(3\\)提升文化消費水平的價值和作用也不可低估。文化產品的質量和品質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消費趨向決定的,有什么樣的文化消費者,就有什么樣的文化產品。政府通過獎勵高質量的文化產品,通過對高質量的文化產品的推介來引導文化消費需求,是扶持產業發展的一項不可或缺的工作。
二、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
針對我國現在文化產業的現狀,我們要立足于當下,就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1、走出發展誤區
《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是一個全面的指導性意見。對于各個地區而言,如何據此確定文化產業發展的短、中、長期規劃以及具體方向、內容、路徑等,還須認真研究和科學決策。目前,不少地方的文化產業發展或多或少存在著一些誤區:一種是盲目型。在傳統、現代與新興文化產業發展上任意穿梭、隨意而為,今天某個項目“火”了便大干快上,明天某種園區流行便批地設置。一種是自然型。在傳統思維觀念的影響下,對文化產業發展疏于支持,任其自然生長、自然淘汰。一種是求全型。傳統、現代、新興什么都要、什么都上,形成了“小而全”與自我封閉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一種是“跑馬圈地”型。什么流行、什么時髦做什么,只要能夠搶占到資金、土地和項目,就是發展成果。一種是偏好主導型。根據主管部門或某些人的喜好和認識來確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生產服務設置?!段幕a業振興規劃》的發布實施,是各地正本清源、走出發展誤區的契機。其中,應明確幾個原則性和戰略性問題:全面梳理和確定本區域的文化(產業)資源及其轉化為文化(產業)資本的可能性,并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優劣勢比較;著重發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產業,全面實施開放戰略,建立市場運行機制;摒棄短期行為,以中長期發展為根本、為中心。
2、全面推進改革
目前,文化產業發展的體制還沒有理順。在省市區一級體制層面上,文化、出版、廣電、新聞、文聯、作協、社會生產組織等行政、社會團體、企業、演藝單位等分屬不明、各自為政和多頭發展的情況不同程度地存在。有關體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成為這些部門、團體和單位內部的具體改革,而較少涉及全面的、整體性的文化建設與發展體制的改革。這樣一種方式和路徑,或許能夠帶來文化產業主體一時的活躍,但難以解決阻礙文化產業持續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因此,必須貫徹落實《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對文化產業發展體制進行全面改革。一種可行的思路是:在政府部門的整體框架中,設立相對獨立的文化產業發展與管理部門,對所有文化產業的內容、形態及相關資源、資本行使管理與服務職能,在此基礎上,與黨委宣傳部門建立指導性聯系。如是,則一直困擾文化產業發展的對接問題——資源與資本的對接、產品(項目)與企業的對接、企業與市場的對接、政府支持與發展需求的對接等,就具備了較好的解決條件。統一規劃、全面整合、單一管轄、分屬明確、強大主體、拓展市場,應成為目前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和原則。
參考文獻: 國務院通過《文化產業振興規劃》,200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