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國時期,中國在西方外來文化的沖擊下,傳統封建婚姻文化開始逐步瓦解,自由文明的風氣開始影響婚俗文化.
1 近代中國婚姻觀念的變革
1. 1 婚姻自由成為法律條文
近代中國婚俗文化的轉折點和中國近代史的開端是一致的.鴉片戰爭后,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通商口岸的開放為各種西方文化的傳入提供了捷徑.舊文化和新文化互相激烈碰撞,在交流中逐漸融合.婚俗制度和婚俗文化更是不例外.清末民初,一些旨在救亡圖存的知識分子提出了改造舊習俗的救國主張,而改造習俗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變革傳統的婚姻陋俗,而倡導婚姻自由成為新婚俗的核心價值.
婚姻自由就是 "蓋以婚姻大事,不可不慎重之,而慎重之至,則非自男女自約自結不為功",是指婚姻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婚姻問題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強制或干涉.由于進步知識分子對婚姻陋俗進行了理性的批判,使一些覺悟者開始改變了傳統的價值觀,正是在這新婚姻觀的導引下,社會上的婚姻習俗也隨之發生了變化,自由戀愛和自主婚姻開始出現.
婚俗文化的新變革,開始注重將婚姻自由列入婚姻法規和婚姻契約.民國四年,司法部附設的法律編查會,先后制定民法草案.關于婚姻制度方面,民法草案親屬篇草案第三章有詳細規定,如 "夫婦不相和諧,而兩愿離婚的,得離婚"等.這一草案雖未成為正式法典,但具有法律效力,而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視.民國時期有些地區還專門制定婚禮草案和法規,作為人們婚姻生活中所遵守的準則.民國初年成立的并受孫中山等人支持的 "中華民國家庭改良會",在其暫行草章第一章中 "關于實行改革之條件"的九項內容里,就專門涉及婚姻陋俗的改造,即 "婚姻自由,但非達法定年齡不得結婚", "守義、守節、守貞聽其自由,父母翁姑等不得強迫行之".但民國時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性質使得婚姻自由并沒有徹底法制化.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起,在倡導創立的一系列新制度中就把婚姻自由放在重要位置.1931 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制定了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該條例是中國共產黨以國家名義頒布的第一部婚姻立法,正式確立婚姻自由的原則.新中國成立后,1950 年頒布實施的第一個《婚姻法》,廢除了以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為特征的封建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確立了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為原則的現代新型婚姻家庭制度,延續了幾千年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也隨之被廢除,從此,中國社會真正進入到婚姻自由時代.
1. 2 貞節觀念影響式微
貞節觀是封建禮教束縛女人的一道枷鎖,在春秋戰國以前已有了貞操的觀念,宣揚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道德行為.到宋代程頤提出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元、明、清要求婦女守貞節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封建貞操觀是一種歧視婦女、壓迫婦女的性道德觀,它壓制婦女的生理機能,蔑視婦女的人格和尊嚴,剝奪婦女追求愛情的權利,甚至剝奪了她們作為社會人的起碼權利.
近代以來,隨著男尊女卑的性別等級關系逐步終結,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觀念的不斷深入,女性個體意識極大地增強了,在兩性關系上,封建貞操觀受到猛烈的沖擊.人們要求個性解放,個性自由,打破兩性關系中對婦女的束縛,男女平等即使在事實上還沒有得以實際的實現,但至少在法律上已得到認可.孫中山等革命先驅在民國初年就倡議女子 "守義、守節、守貞聽其自由,父母翁姑等不得強迫行之",這些號召在社會中產生了廣泛影響.作為約束社會性別行為的一種文化傳統,傳統貞節觀的影響逐漸式微.昔日貞操觀所指的女性對男性忠誠的片面要求開始被男女共同遵守的婚姻家庭倫理、性倫理所取代,新的婚姻觀逐漸形成,繼承了傳統貞節觀對人們性關系方面的約束.與傳統貞節觀不同,在清除對女性的眾多人性束縛時,也加強了對男性的束縛,"貞節"不再單指女性而言,男性也要求與女性同等的恪守貞操道德.
封建貞節觀念式微的表現是離婚與再嫁婚俗現象開始增多.民國時期 "法庭訴論,男女之請離婚者,實繁有徒,此皆前此所未有",各地離婚案件也逐漸增多,再嫁風氣也日漸興起,有些婦女已不以再嫁為恥,有的寡婦通過自由戀愛,重新組建了家庭,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夫死再嫁,視為固然.甚有一而再,再而三者" 的現象.
2 近代中國婚禮儀式的革新
2. 1 文明婚禮的興起
近代以來,順應歷史的發展趨勢,改革傳統婚姻的主張日益興盛,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后,移風易俗發展為一場政治色彩濃郁的群眾運動,婚俗作為家庭習俗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順理成章地發生了改變,文明婚禮應運而生.文明婚禮在上海首先出現,并逐漸的擴展到全國.
近代文明婚禮,是在近代新式教育產生、女子得到自由的基礎上出現的.新式教育出現,隨之女學堂出現,于是女子有了自由的可能,這給新式婚姻奠定了基礎.上海最先開埠,擁有了推廣新式教育的資格.在此基礎上,民國知識界人士的婚姻形態出現了新式的變化.近代文明婚禮是相對于封建婚禮而言的,主要強調在儀式儀禮上擯棄三媒六聘的封建方式,向西方學習,在儀式上體現平等自由的思想.蔡元培的婚姻是新式婚禮的例子,他的第一任妻子去世后,多位媒人上門,蔡元培對做媒者提出了五項條件,在當時來說可謂聳人聽聞: ①女子須不纏足; ②須識字者; ③男子不娶妾; ④男死后女子可再嫁; ⑤夫婦如不相合可離婚.蔡元培最后找到了符合條件的女子為妻,這在當時是對中國古代舊式婚姻 "六禮"婚俗的挑戰.
在知識分子和開明人士的帶動下,新式婚禮日益流行,民國政府也表示要 "采取世界現行之通式,參照中國歷來之風俗習慣,厘定民國婚喪通行禮節,頒行全國,以資適用."由于各地條件不同,不能都舉行正規的文明婚禮,人們往往參用新禮,把舊式婚禮加以改造.這種改革,使中國傳統婚禮出現了許多變化.但是,由于當時中國社會處于新舊交替時期,尚有相當多的阻力,所以文明婚禮并沒有從根本上做到絕對的自由,很大程度上這種文明只是就婚禮的儀式而言的.
2. 2 婚禮形式的變革
民國時期,青年男女開始大膽向傳統封建勢力挑戰,舉辦文明結婚,許多人效仿西式婚禮,將婚禮選在會堂或禮拜堂舉行: 新郎、新娘穿著燕尾服和披紗禮服,由證婚人 \\( 多是請社會知名人士或西洋牧師做證婚人\\) 宣讀證書,新郎新娘交換戒指,相對行鞠躬禮,向來賓行受賀禮,來賓演說等.以當時黨政要員及名人的婚禮為例,婚禮的舉辦程序顯現出特有的意味,其大體程序是: ①來賓入席 \\( 奏樂\\) .②主婚人證婚人入席.③新郎入席.④新娘入席.⑤讀證婚書.⑥用印.⑦新郎、新娘行禮 \\( 相對一鞠躬\\) .⑧新郎、新娘謝來賓 \\( 一鞠躬\\) .⑨禮成.在這些中西合璧的 "文明"婚禮中,西式馬車取代了傳統花轎的迎娶,后來又發展為轎車代替馬車,而中國傳統意義上的車轎迎娶新娘的禮節并未改變,婚禮體現了融匯中西的特點.
由于文明婚禮需要一定的場面,而且大都置辦酒席,花費較高,于是從 20 世紀 30 年代起,又有一種以簡單、經濟、莊嚴為宗旨的 "集體結婚"方式出現.最初時"集體結婚"由市政府倡導和主辦,因而受到社會歡迎,還出現了商辦集體結婚的營業公司.
總之,清末民初中國婚俗變革經歷了由政治經濟變化到思想觀念變遷再到婚制婚俗變革這樣一個過程.婚俗變革與經濟基礎、上層建筑、意識形態、階級關系的變化相承相應,是近代社會變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婚俗變革承上啟下,既是明清之際城市市民反對封建婚姻斗爭的繼續,又是五四時期婚姻解放以及社會主義新婚俗的先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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