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容是全面的,包括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法制建設、經濟建設等, 其實質是農村以及農村的主體---農民在各方面的全面發展、全面進步。 無可置疑的是,在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中, 農民既是建設的主體,同時也是建設的客體。 對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地位的認識至關重要,因為在建設的過程中,部分地方、 部分人往往片面地看待這一問題,或絕對地把農民當作主體,或只把農民當客體, 忽略了他們既是主體又是客體的辯證關系。
文藝創作是反映和實現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方式, 伴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 新農村文藝創作這一概念及其具體的實踐開始出現。
關于什么是新農村文藝創作及其實踐的范圍, 則需要有進一步的學術討論。 新農村文藝創作,是既包括宣傳新農村建設, 又包括以新農村建設為表現客體的, 還包括以新農村建設為客體的農民為受眾的文藝作品創作。 在實踐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誤區值得關注, 那就是在新農村文藝創作中, 只單純地把農民作為新農村文藝創作表現的客體, 而忽略了農民在這一實踐中自身的主觀能動性以及應該具有的多樣化的角色。 這個問題直接關涉到新農村文藝創作在實現新農村建設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值得重新審視。
美國康奈爾大學英語系 M·H·艾布拉姆斯教授在 《鏡與燈---浪漫主義文論及批評傳統》 一書中寫道 “每一件藝術品總要涉及四個要點, 幾乎所有力求周密的理論總會大體上對這四個要素加以區辨,使人一目了然。 第一個要素是作品,即藝術品本身。 由于作品是人為的產品, 所以第二個共同要素便是生產者,即藝術家。 第三,一般認為作品總得有一個直接或間接地導源于現實事物的主題---總會涉及、表現、反映某種客觀狀態或者與此有關的東西。 這第三個要素便可以認為是由人物和行動、思想和情感、物質和事件或者超越感覺的本質所構成,常常用‘自然’這個通用詞來表示,我們卻不妨換用一個含義更廣的中性詞---宇宙。 最后一個要素是欣賞者,即聽眾、觀眾、讀者。 作品為他們而寫, 或至少會引起他們的關注。 ”(艾布拉姆斯。鏡與燈---浪漫主義文論及批評傳統[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05.)結合艾布拉姆斯的作品、作者、世界、欣賞者的“四要素”來分析文藝作品會發現, 在新農村文藝創作中這四要素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新農村文藝創作這幾年的實踐中,盡管或多或少地都考慮了這所有的要素,然而,也可以看到,不同的作家、不同的文藝理論家或者不同的場合都只明顯地傾向于“世界”這樣一個層面, 他們認為新農村文藝創作也就是把新農村作為表現的對象,作為一種文藝創作題材分類罷了。 但猶如艾氏所言,文藝創作是豐富的,它是一個整體, 是由各個要素共同構成的, 不能把其中一個要素孤立地無限擴大。 農民在新農村文藝創作中的角色這個問題上, 由于對文藝創作要素認識的偏差, 自然而然地認為農民只是新農村文藝創作被動的被表現者這一角色。 當我們用這樣一種單一的思維方式來看待這個問題的時候, 農民在新農村文藝創作中的主體地位已經被抹殺了,新農村文藝創作的目的也已經變得不全面了。 那我們應該怎樣改變這樣一種現狀呢? 筆者認為,重新審視農民在新農村建設特別是新農村文藝建設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什么,是首要的。
現擬借艾氏“四要素”理論作為理解新農村文藝創作的基點, 來全面分析農民在新農村文藝創作的整個過程中, 在這個過程的各個要素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農民是新農村文藝創作的作者
“作者”這一概念的語義是非常豐富的, 農民作為新農村文藝創作的作者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層面。
蘭·巴特在《作者之死》一文中認為,并不存在先于或超出于其寫作和作品的某個潛在的作者, 作者僅僅是其作品的主語,一個語法的位置,而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實體。 作者與作品的關系并不是父與子的關系,因為, 即使作者也不能創造寫作作品的語言,更有可能的是,作者完全服從于作品的邏輯和語言本身的力量。(羅蘭巴特。羅蘭巴特隨筆選[M].北京:百花文藝出版社,2005.300-307.)在新農村的建設過程中 ,農民中能產生很多表現各種文藝形式的各種新鮮的語言。 在這個層面上來說, 農民為傳統意義上的文藝作者提 供 了 表 現 文 藝 作 品 的 基 本 元素---鮮活的各種語言。 沒有這些鮮活的語言, 文藝創作者勢必很難生動地、 真切地表現變化著的農村和它的創造者---農民。 所以在這個意義上, 農民也可以說是更高層級文藝作品的作者。 這就要求我們的新農村文藝創作者, 真正深入農村,俯下身子,進入到農民實際的生活中,去用心感受、體會農村真實的生活, 用他們在變化的生活中創造的生動語言來表現文藝作品。 其二,新農村文藝作品的重要的閱讀者是農民, 因為新農村文藝創作的一個重大的功能就是滿足并提升農民的精神文化世界。 美國著名文學理論家漢斯·羅伯特·姚斯在 《文學史作為向文學理論的挑戰》 一書中提出了“接受美學”的理論,該理論認為作者創作出文藝作品的文本并不標志著這個作品的最終完成, 它需要讀者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 自己所處的不同狀態等, 來解讀出這個文本所包含的意義, 這才標志著這個文藝作品的完成,也就是說,一部文藝作品是需要作者和讀者共同的作用,共同的創作才能使其最終完成。(姚斯.接受美學與接受理論[M].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23.)在這一重意義上, 農民作為新農村文藝的重要閱讀者是和文本作者一道共同完成了作品的。 其三、文藝創作具有繼承性。 一部電影可能改編自一部小說, 這部小說又有可能來源于某個口頭傳說。 新農村文藝的各種形式也不例外, 農民在生產生活中創作了一種表現形式, 而作家或藝術家基于這樣一種表現形式, 或在這種表現形式的基礎上再度創作出了另一種文藝形式,在這個意義上,前一種表現形式的作者也是后一種藝術表現作品的先在作者。 農民在生活中或創造出大量的藝術表現形式和內容, 而這些新鮮的形式和內容正是文藝創作者們創作靈感和素材來源的沃土。 最后,農民也是新農村文藝創作的寫作者。 農村從來不缺少藝術作品的創作者, 隨著農民整體文化素質的提高, 越來越多的農民具有了進行藝術創作的基本能力。 由于他們就是生于斯長于斯,他們的命運是和他們腳下的土地緊緊地聯系在一起的, 他們是最能夠理解他們的其他農民兄弟的, 他們也是最能夠理解農村的。 在一定的意義上說, 農民才是新農村文藝創作的最合適的創作者。 我們需要做的是給他們提供創作的平臺,不能僅僅把他們看作是新農村文藝作品的被動表現客體和讀者,而必須積極地把他們也吸納進作者的行列中來。
二、農民是新農村文藝創作的接受者、欣賞者
新農村建設的本質目的是人的發展, 是生長生活在農村的人的發展, 是為了在提高農民物質生活水平的同時, 全面提高農民的精神文化水平, 按照馬克思的話說是讓人的全面發展, 我們的新農村建設也應該是讓農民全面發展。 農民作為新農村文藝作品的接受者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不同的層面。 其一、農民作為新農村建設的宣傳對象,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 需要通過各種喜聞樂見的文藝形式向新農村建設的主體---農民傳遞各種關于新農村建設的信息,獲得他們的理解,提升他們的知識水平, 讓他們了解各種各樣的新農村建設政策等。 農民作為新農村文藝創作的接受者、 欣賞者的角色, 就要求新農村文藝創作者在創作時必須首先考慮其作品的受眾是農民, 要按照這個受眾群的基本特點來進行創作, 而不是高高在上自說自話。 其二,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受教育者,2005 年 10 月,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 《十一五規劃綱要建議》, 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其中“鄉風文明”就主要是針對農民素質、農民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而提出的。 新農村文藝需要創作更多更好的、適合農民口味的, 把農民作為受眾的藝術作品, 以此來提升農民的精神文化水平。 其三、農民是新農村文藝創作商品的消費者。 在文化產業蓬勃發展的背景下, 文藝作品也是作為商品而存在的, 從市場的角度來看,農村、農民必將是未來文化商品廣闊的市場。 商品的消費需要遵循商品的邏輯,文化商品也不例外,這就要求, 把農民作為受眾的新農村文藝商品生產者需要仔細進行市場調查, 去發現農民這個消費受眾群到底對文藝商品的需求是什么,是什么樣的, 才能生產出農民受眾樂于消費的文化商品。
三、農民是新農村文藝創作的反映對象,是被表現者
從近現代新文藝以來,農村、農民作為文藝的表現對象, 已成了中國文藝創作者的自覺, 魯迅、 沈從文、丁玲、趙樹理、周立波、沙汀、柳青、孫犁、梁斌、馬烽、李凖、劉紹棠、艾蕪等是其中的部分代表。 在新的時代,特別是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我國農村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各種新的東西不斷涌現, 這就要求文藝創作者用銳利的眼光去關注、 去發現這種變化, 并用各種藝術語言形式去表現它。 羅偉章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四川鄉土文學” 創作研討會中發言道:“一個有良知、 能擔當作家之名的寫作者, 指引他的永遠是現實,而非別的什么,他去關注農民、農村和農業的命運,只是因為這些方面讓他感受到了疼痛。 他關注現實,決不停留于表面,而是深入思考,剝離出現實背后的真實。 作品的價值就是這樣顯現出來的。 ”(羅偉章等.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四川鄉土文學”創作研討會發言選登[N].文藝報,2006-08-26〈2〉。)新農村文藝的核心是用文藝的眼光去表現農村在新的時代新的變化,而農村離開了其主人---農民,農村則喪失了生命。 因此,新農村文藝所表現的關鍵在于表現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主體---農民。
綜上所述, 根據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文藝創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全面而多層次的, 而農民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主體和對象, 自然而然成了新農村文藝創作的主體和對象。 第一、農民在新農村文藝創作中充當了作者的角色, 具體包括鮮活語言的創造者、文本的最終完成者、文藝形式或素材的初次加工者、文藝作品的作者四個層面。 第二、農民是新農村文藝創作的接受者、 欣賞者。 具體包括作為新農村建設的宣傳對象、是新農村建設的受教育者、是新農村文藝創作商品的消費者三個層面。 第三,農民是新農村文藝創作的反映對象,是被表現者。 只有深刻地把握農民在新農村文藝創作中角色的豐富性和復雜性, 并且根據其角色定位來思考問題和采取行動, 才能真正完成新農村建設賦予新農村文藝建設的歷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