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體育信息手機傳播對大學生體育行為的促進探究
【第一章】手機媒體傳播體育信息對高校學生的影響探析前言
【第二章】體育媒體對大學生體育活動作用的研究方法
【3.1】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傳播特征
【3.2】大學生接觸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現狀
【3.3】手機媒體下體育信息對大學生參與體育的影響分析
【結論/參考文獻】體育信息手機傳播下學生體育參與研究結論與參考文獻
摘要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移動終端設備智能手機技術的日益成熟,手機媒體憑借其特有的便捷性、即時性、互動性和個性化等優勢成為人們信息傳播的重要工具。
手機媒體與網絡媒體及傳統媒體的融合使其成為了體育信息傳播的首要途徑,而對體育信息最為關注的莫過于在校大學生,他們受益于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隨時隨地傳播,這些基于手機媒體傳播的體育信息正積極地影響著他們的體育生活。
本研究以清華大學、北京工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京郵電大學、首都體育學院 5 所北京地區院校在校大學生為調查對象,通過文獻資料法、專家訪談法、問卷調查法、數理統計法、邏輯分析法對數據進行了歸納整理,對北京市大學生接觸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現狀進行分析,認為手機媒體已超越網絡媒體成為北京市大學生關注體育信息的最主要途徑;大學生從手機媒體中獲取體育信息的主要途徑是內容一應俱全的手機 WAP 門戶網站,傳播效率較高的手機社交軟件和個性化較強的體育類 APP 發展勢頭迅猛;2/3 的大學生會經常甚至每天都接收手機媒體體育信息,但平均每天的關注時間在 30 分鐘以內的居多;獲取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目的以了解體育動態、觀賞體育比賽和增加體育知識為主;主要關注體育新聞類、體育知識類和賽事直播類體育信息;最看重手機媒體即時性強和便利性強的傳播優勢;認為手機網絡不穩定、手機電池續航能力差和4G網絡還未普及影響上網速度是手機媒體在傳播體育信息上的缺陷。
基于手機媒體傳播的體育信息對北京市大學生參與體育有積極影響,影響較大。
對北京市大學生參與體育態度的積極影響問題上,體育專業大學生和非體育專業大學生存在明顯差別,非體育專業大學生在對參與體育的重視程度和體育信息素養問題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運動工具類 APP 對大部分大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有較強的督促作用,但仍有近 1/3 的同學未使用過值得我們反思;手機媒體社交類軟件中好友對其運動經歷和感受的分享對大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有一定的刺激作用;體育知識類信息在手機媒體中出現的頻率較高,實用性也較強,為大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提供了理論和實踐支持,對他們參與體育有一定影響,但體育知識類信息在手機媒體中的分享率一般。
關鍵詞:手機媒體體育信息;北京市大學生;參與體育;影響
目錄
摘要……i
Abstract……ii
1 前言……1
1.1 選題依據……1
1.1.1 手機媒體的發展趨勢分析……1
1.1.2 手機媒體的傳播特性與大學生體育信息需求的契合……1
1.1.3 體育信息的傳播與大學生體育生活息息相關……2
1.2 研究目的與意義……3
1.3 研究任務……3
1.4 文獻綜述……4
1.4.1 幾個基本概念的界定……4
1.4.2 對手機媒體發展方面的研究……5
1.4.3 對手機媒體與體育傳播的關系的研究……6
1.4.4 對大眾傳媒體育信息對大學生的影響的研究……8
2 研究對象與方法……9
2.1 研究對象……9
2.2 研究方法……9
2.2.1 文獻資料法……9
2.2.2 專家訪談法……10
2.2.3 問卷調查法……10
2.2.4 邏輯分析法……12
2.2.5 數理統計法……12
3 研究結果與分析……12
3.1 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傳播特征……12
3.1.1 手機媒體在傳播體育信息方面的優勢……12
3.1.2 手機媒體在傳播體育信息方面的局限性……13
3.2 大學生接觸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現狀……15
3.2.1 北京市大學生獲取體育信息的途徑……15
3.2.2 北京市大學生從手機媒體中獲取體育信息的途徑……16
3.2.3 北京市大學生關注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頻率……18
3.2.4 北京市大學生平均每天關注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時間……19
3.2.5 北京市大學生關注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目的……20
3.2.6 北京市大學生關注手機媒體體育信息的內容……21
3.3 基于手機媒體傳播的體育信息對北京市大學生參與體育的影響分析……23
3.3.1 基于手機媒體傳播的體育信息對北京市大學生參與體育態度的影響。23
3.3.2 基于手機媒體傳播的體育信息對北京市大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的督促作用……24
3.3.3 手機媒體中運動經歷和感受的分享對北京市大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的刺激作用……25
3.3.4 手機媒體中體育知識類信息的傳播對北京市大學生提高運動技能的影響……27
4 結論與建議……30
4.1 結論……30
4.2 建議……30
參考文獻……31
致謝……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