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一)研究對象。
以蘭州市校園足球發展所面臨的問題與對策為研究對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獻法。
通過在中國知網、萬方、維普等期刊網站查閱檢索相關的文獻資料10余篇,并仔細研讀,為本論文奠定了一定的理論依據。
2.訪談法訪談部分體育教師,學校領導,家長和學生。
二、蘭州市校園足球所面臨的問題。
(一)管理體制不完善。
校園足球管理機構設置不合理,管理主體錯位。政治學、社會學和管理學的理論都一致指出,在任何一個符合邏輯的管理體制中,責任、權利和利益都必須是一致的。但是在當前校園足球活動開展中,教育部門作為管理者的主導地位還不明顯。管理體制上下“不順暢”“不對應”是影響校園足球活動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教育部門缺乏足球專業資源,而體育部門或足協管理試點學校領導、教師、學生不對口,管理缺乏約束力,相關指令、政策難以真正執行、落實到位。校園足球各級領導小組雖由體育部門和教育部門的有關領導共同組建而成,但是其下設立的辦事機構---全國校足辦依附于中國足球協會,而蘭州市校足辦設在蘭州市競體中心,實際上體育部門處于管理主導地位,具體由蘭州市競體中心承擔起“既管且辦”的角色,聯合領導小組形同虛設。一方面,校園足球活動的參與主體---學生分布在廣大學校里,而學校理應隸屬于各區教育局的管轄范圍。依據管理學的理論,目前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管理體制存在著管理權限與管理范圍不匹配的情況,即人、財、物不統一,責、權、利相脫離,導致了管理的“越位”與“缺位”現象并存,最終造成管理的低效率。以相關人員培訓班的組織為例,據調查,僅有38. 7%的學校支持和鼓勵教師參加校園足球培訓班,大部分學校的領導對此并不重視,這無疑會影響指令的執行和落實。同時,受足協自身有限的管理職能的制約,加之教育職能部門管理積極性調動不足,這就勢必造成管理上的“缺位”.另外一項政策是要求“將開展校園足球活動的情況納入對學校教育工作評比、表彰的內容”,但是對部分布局城市的調查結果顯示,僅有12.8%的城市制定了定點學??己嗽u估標準,絕大多數布局城市存在標準“缺位”的情況;蘭州市的情況也是如此。作為對教師考核、培訓都是由人社部來牽頭組織實施,其他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人社部是不認同的。
(二)校園足球活動定位模糊。
在校園足球活動開展過程中,將其定位為普及層面的足球運動推廣活動,還是提高層面的后備人才培養新路徑? 這一問題在學界尚未形成定論。各級管理部門的工作重心明顯偏向于“提高”.其主要表現是,從中央到地方校園足球領導部門的工作機制主要圍繞校園足球聯賽展開,包括聯賽組織、評估、運動員注冊及保險等,追求的是“發現苗子,培養足球人才”.具體落實到各定點學校,表現為組建一支代表隊參加城市聯賽,而忽視校內足球普及教育活動的開展,校園足球仍然是少數人參與的活動。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許多學校并沒有針對校園足球建立連續性的廣泛深入的長效機制,校內學生足球活動的開展形同虛設。校園足球受每一任校長的個人導向影響嚴重。在部分試點學校中,校園足球僅僅被簡單地認為就是組一個球隊,參加校際比賽。而作為校園足球的主體部分,廣大學生的校內足球活動沒有真正組織起來。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足球文化氛圍沒有建立起來,沒有足球特色“校本課程”的建設,沒有調動廣大學生的參與興趣與積極性,沒有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內足球活動與競賽,沒有形成班班有隊,周周有賽的局勢,“50%學生的足球活動率與2h/ 周的足球活動時間”的規定達標率根本就是一紙空文。據了解在全國70% 以上的定點學校在參加活動前后學生的足球活動時間和參與人數并無明顯增加,有組織的群體性課外足球活動非常少,甚至10%的定點學校處于自發、無序狀態,學生喜歡足球便自己玩,學校未進行引導。從培養足球后備人才這個角度來講,“發現并培養有天賦的青少年足球人才”是校園足球的發展目標之一,然而僅僅將其視作足球后備人才培養模式,在操作層面上簡單重復類似足球項目傳統學校培養模式的工作機制,即只是注重少數“苗子”的選拔與培養,實施以課余足球訓練和競賽為主的做法未免有失偏頗如今重“提高”而輕“普及”、抓“少數”而放“多數”的做法,直接反映出管理職能部門的功利性思想。其次,從組織管理學的角度來講,各部門具有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傾向。在現行的體育部門為主導的校園足球管理體制之下,所制定的組織目標、工作方式、實現路徑和手段必然從體育部門自身利益出發。這就勢必將校園足球視作對少數人的培養,以聯賽為工作重心,片面追求“發現苗子”,忽視“增強學生體質、普及和推廣足球運動”的活動目標,使得校園足球發展方向偏離正軌而落入功利性培養后備人才的陷阱。
(三)校園足球文化的建設較為薄弱。
受我國足球文化長期軌跡的異化的影響,特別是蘭州更是足球文化的沙漠,校園足球文化的建設存在嚴重缺失。相關參與校園足球活動的學校并沒有對學生進行全面的足球文化宣傳教育,能開設足球課的學校寥寥無幾,更別說其他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活動,特別是對外的交流活動幾乎為零。
(四)校園足球競賽體系不夠完善。
由于蘭州市各試點學校的足球基礎、場地設施條件的不同,導致參賽學校球隊水平的差異巨大,比分懸殊,有的竟達數十個球之多,比賽的價值與效果減弱,甚至是負作用。對于一些有足球傳統和基礎的學校,特別是足球傳統項目學校,沒有起到鍛煉隊伍、檢驗訓練效果的作用;而一些沒有足球傳統和基礎的新布點學校,積極性受到了極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