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是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知識分子之一[3],他的研究橫跨諸多 學 科,所 構 建 的 社 會 學 理 論 與 體 育 研 究之間的關聯具 有 特 殊 的 限 制 性。一 方 面,布 迪 厄 對 體 育的關注較多體現 在 他 的 理 論 著 作 中,如 在 其 重 要 的 著 作《區隔》中常常提及 體 育 活 動,不 同 社 會 群 體 對 于 體 育 活動的偏好所產 生 的 階 級 偏 好 區 分[14];另 一 方 面,較 布 迪厄其他的研究領 域 而 言 (如 開 創 教 育 社 會 學 研 究 的 著 作《國家精英》),他并沒有把有關體育研究以單行本的方式刊印出來。他對體育的關注影響了法國體育理論界的研究,運用布迪厄的 社 會 學 范 式 分 析 體 育 社 會 學 已 經 傳 播到北美洲、亞洲 以 及 歐 洲 等[4]. 布 迪 厄 把 體 育 作 為 主 體的研究論文只有3篇,此外,由他擔任總編輯的法文期刊《社會科學的研究行動》(Actes de la Recherche en SciencesSociales)中,每隔幾年就會做一期關于體育的???,他是為數不多的把研究視角觸深到體育社會學研究領域的知名社會學家。
1布迪厄的體育理論脈絡
布迪厄并沒有做系 統的、持續的體育社會學研究,然而,他少有的對體育運動的論述卻對法國體育社會學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是法國體育社會學的開創者[1].他的社會學理論被法國體育社會學家接受和使用,進而形成了布迪厄派的體育社會學,其以慣習和場域等核心概念為中心構筑了體育社會學的理論框架。此外,亦有一些法國學者形成了反布迪厄派的布羅姆(Brohm)派,其試圖批判性地把握“權力”和“資本 主 義”在 體 育 社 會 學 研 究 中 的 應 用[12] .
因此,探討布迪厄派的體育社會學理論,要首先對他關于體育運動的論述進行解析。布迪厄的理論著作中僅有3篇論文是針對體育運動所做的論述,且這些論文是以演講為基礎寫就的。從3篇文章的寫作脈絡和觀點的形成上看,布迪厄對體育的研究是連貫一 致 的,第1篇 是1978年 的“個 體 如 何 成 為 運 動員”,第2篇是1984年的“體育社會學計劃”,第3篇是“奧林匹克:一種分析的方式”[11].前2篇論文中,布迪厄展示了體育社會學的框架結構,第3篇論述了奧林匹克運動。
本研究介紹前2篇文章的主要內容,并對所闡釋的基本觀點進行確認,從而對布迪厄在體育研究中所采取的理論框架進行說明。
1.1個體如何成為運動員
布迪厄首先論述了一種可能性的存在把個體社會行為分配的體育活動和消費行為作為滿足社會需要的方式來研究。如此,則產生了兩點疑問,即是否存在產生其內部邏輯和歷史的“體育產品”(sports products)場域,以及個體占有若干不同的“體育產品”,使之成為可能的各種社會資本的疑問[15].換言之,即個體對體育產品的接受和對體育的愛好是如何產生的,參與體育運動的個體是如何在多種體育活動中選擇(或拒絕)某一特定項目。布迪厄由此引出慣習和場域的概念來分析個體在體育運動中的行為方式。他并沒有局限于運用核心概念對體育運動進行闡述,而是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如下研究命題:
1)近代體育運動出現的歷史和社會條件是什么;構成與體育運動和消費相關聯的各種制度和行為的社會條件是什么。
2)體育的社會史研究所關注問題,即能夠被稱為體育的東西是從何時開始出現的;競技體育的場域是從何時開始構筑的。
3)競技體育場域的特性是什么。
4)各運動項目的普及及其內部演變是如何進行的。
5)體育和社會階級之間的關系。
6)體育活動和消費的變化[15].
布迪厄對上述6個 方 面的命 題 進 行 了 解 讀,此外,對體育活動在社會學層面上有哪些需要解答的問題也進行了研究。實際上,上述研究命題是論述體育運動和布迪厄社會學關系的主要內容,從而開創了運用布迪厄的社會學理論對體育社會學進行研究的范式。此外,他所提出的以上命題亦是體育研究者堅持運用布迪厄的社會學理論范式進行研究的主要內容。
1.2體育社會學計劃
如果說“個體如何成為運動員”是布迪厄對體育研究在研究內容和范式上的開拓,那么,“體育社會學計劃”則是把布迪厄的社會學理論架構到體育社會學中來,通過對體育、運動參與現象進行分析,做出一定的導向性闡述[2].
布迪厄在“體育社會學計劃”一文中描述了體育社會學的如下原則,當對體育運動進行社會學分析時,個別體育項目不能和體育運動這一總體切割開來,而每一項體育運動所共同組成的空間必須作為容納了每個要素自身價值的系統來考量。雖然體育的種類和特征、個體和群體具有相互關聯的特性,但 是,作為總體的體育空間(spaces ofsports)卻是能 夠把 握 的,并與社會空間相互關聯。如此,在社會學家應該開始著手的工作中,其中一項就是“建立已規定的社會分類的利益、嗜好、偏愛和某一體育(體育項目)相親和的、參與到社會中的特性[16]”.通過把體育和社會地位之間 的 關 系 直 接 結 合 起 來 思 考,布 迪 厄 提 出 了 警告,多個因素之間的對應關系應該由帶有多個體育運動所組成的體育空間下,對這些體育運動縝密分析的諸多形態和社會地位所構成的空間來決定。這樣,優先的研究課題是構筑體育的空間構造[11].以足球運動為例,足球比賽中的“體育空間”是指運動員、觀眾、贊助商和媒體等因素所構筑的互存競爭的情境關系網[16].布迪厄強調體育空間并非是內部封閉的,而是形成結構化體系的活動和消費的一部分。也就是說,為了對體育進行社會學研究,理應 對內部世界所固有的理論和特征進行調查,也必須對外部世界的情況進行充分調查。
布迪厄指出,體育和舞蹈一樣,都是理論和實踐,以及語言和身體間相關的各種問題最為突出的領域。社會 科學主要源于人的自我意識,通過傳達沉默的行動含義和表達從身體的敘述方式來進行研究,并努力做出關于這種行動的理論。由此,就如同布迪厄指出的那樣,在社會學 研究中,通過意識,甚至不通過可以表達的言語,僅僅根據自我的身體感受來理解的情況很多。
2慣習和場域
2.1慣習
布迪厄對體育進行 了系統的、一致性的研究,他關 注的問題和理 論 框 架 被 其 他 的 體 育 社 會 學 家 接 受 并 發 展。
因此,布迪 厄 理 論 體 系 中 的3個 概 念---慣 習、資 本、場域,在體育社會學中是有力的研究工具。社會空間概念是運用布迪厄社會學理論框架對體育進行分析的核心道具。
布迪厄的“慣習”(或稱之為“習性”)概念廣為人知,但理解起來卻非常困難。在使用英語進行研究的范圍內,慣習是布 迪 厄 概 念 體 系 中 常 被 引 用 的,也 是 經 常 被 誤 解的[21].因此,對慣習概念的界定顯得尤為重要。布迪厄早期習性理論強調的是思想的模式或方式,或行為的認知能力[5].隨著時間推移,慣習概念從對規范與認知方面的強調,轉向了對行為的傾向與時間方面的理解?!皯T習”描述的是一種社會化的主體,描述了一種對人的實踐行為、習慣、品味和身體技能進行定型的分化系統[11].所謂慣習,是“一種軀體化的必然,即由于產生了合理的行動,而對這種產生了行動的含義產生感覺,并因此轉化為性情(dispo-sition),同時,作 為 全 面 而 且 有 可 能 向 其 他 方 面 轉 移 的 性情,超越了通過掌握其所擁有的各種特性的條件,直接獲得其特有必然性的范圍,實現了系統,也是普遍應用的東西”[14].可以認為,慣習是指既有持續的特性又可能發生變換的性情的體系。在這里,行動和表象在客觀上能夠適應它們所面對的目標。上述分析沒有把目的和意識的傾向,通過明確的方式掌握必要的概念操作技術以便達成目的行為作為前提。行動和表象也等同于客觀制定的規則,但這些并不是規則化下的產物,也不是組織行為的產物,而是作為一個集體行為的體現。
2.2場域
“場域”在法語中相當于“champ”,在英語中則相當于“field”,在物理學中一般被翻譯為“場”.布迪厄也考慮過從物理學中借用這個概念,但最終并沒有選擇用“場”來表述,而是“場域”,這其中有兩個理由:
1)布迪厄“場域”概念含有“邊界”的特征,和“場”相比,“場域”更能表達出這個含義;2)在物理學中,英語的“field”和法語的“champ”也曾經被翻譯為“場域”,選這個詞也是為了避免偏離一直以來的用法。布 迪 厄 對“場 域”概 念 所 做 的 定 義 也 頗 為 繁 雜。
舒爾茨(Swartz)參考了布迪厄的相關著作后,整理出了場域概念的特征:
1)場域是為控制被賦予了價值的資源而進行斗爭的場[5].在場域中,由于斗爭以資本的特定形態展開,在每個場域中,資本有多大的力量是左右斗爭結果(或過程)的關鍵因素。
2)場域是由資本類型與數量基礎上形成的統治地位與被統治地位 所 組 成 的 結 構 空間[5].也就是說,資本不只是斗爭的賭注,也是確定場域內個體位置關系的 重 要 因 素。
3)場 域 把 特 定 的 斗 爭 形 式 加 諸 行 動者[5],如果要參與到場域之中,就必須無條件接受這些規則。
4)場域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內在發展機制加以 構 建的[5],各個場域都有其固有的內 部 發 展 的 最 大 限 度,并將此有意識地作為其界限固化到結構中,使其有了邊界。這樣,就能確保場域具有相對的自律性,而不受外部環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