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理論是維特根斯坦為解決劃界問題而提出的一種語言分析思想,它在《邏輯哲學論》中占有重要地位。對顯示理論的研究是重要的,之所以這樣認為是因為劃界問題是維特根斯坦整個《邏輯哲學論》的意圖所在,而劃界問題與“顯示”理論是密切相關的,維特根斯坦在劃出了“可說”與“不可說”的界限之后,并沒有將二者絕對對立起來,而是借助于“顯示”理論使得它們統一起來。
從總體上看,“顯示”理論的研究主要存在三條研究進路:第一條進路是分類的進路,這條進路主要將“顯示”區別為指示性的和自反性的;第二條進路是宗教解釋的進路,這條進路主要借助于現象學來解釋“顯示”理論。第三條進路是類型論進路,這條進路主要借助于說和顯示的關系來解釋“顯示”理論。
本文在分析了“顯示”理論以及分類進路、宗教解釋進路和類型論進路所面臨困境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基于“顯示”理論的新的解釋思路。
一、關于“顯示理論”
“顯示”理論的思想來自于路德維?!ぞS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維特根斯坦是英籍奧地利人,現代西方著名的哲學家。學界一般認為其一生經歷了兩種不同的哲學①,即理想語言哲學和日常語言哲學。前者使得維特根斯坦成為語言哲學的奠基人之一,后者則使維特根斯坦開啟了語言分析的新時代?!帮@示”理論出自維特根斯坦前期著作《邏輯哲學論》,關于顯示理論,維特根斯坦認為:
4.113哲學為自然科學的有爭議領域劃界
4.114它應該劃出可以思想的東西的界限;并借此劃出不可以思想的東西的界限。它應該通過可以思想的東西從內部來劃出不可以思想的東西的界限。
4.115它將通過清楚地表現出可以言說的東西來表明不可以言說的東西。②很明顯,從上述論述我們不難發現維特根斯坦之所以提出“顯示”理論,其目的主要是解決劃界兩端如何聯系的問題。
維特根斯坦首先對世界進行了劃界,對于世界的界限,維特根斯坦認為:
5.6我的語言的諸界限意味著我的世界的諸界限。
5.61邏輯充滿整個世界;世界的諸界限也是它的諸界限。
5.632主體不屬于世界:相反,它是世界的一個界限。①這種近似于唯我論的言語讓《邏輯哲學論》中的“世界”概念更加豐富。一方面,維特根斯坦的世界是事實世界;另一方面,這個世界又是我的經驗的世界,是與作為認知主體的我息息相關的“我的世界”。主體不屬于這個事實世界,但作為主體的事實存在的我卻不獨立于世界,因此,世界也相應地被劃分為事實世界和主體世界。前者是可說的,后者則是可顯示的。維特根斯坦對語言也進行了劃界,對于語言的界限,維特根斯坦認為《邏輯哲學論》的主旨并不是給思維或思想的表達劃出界限,而這種界限的直接結果就是劃出什么是可說的、什么是不可說的。關于什么是不可言說的,維特根斯坦有如下論述:
2.172但是,一幅圖畫不能描畫它的圖畫形式:它展示它。
4.121命題不能描繪(represent)邏輯形式,它反映于其中。語言不能描繪反映于語言中的東西。我們不能通過語言來表達反映于語言中的東西。命題顯示實在(reality)的邏輯形式。它們展示它。
6.421顯然,倫理學是不可說的。倫理學是先驗的。(倫理學和美學是同一個東西。)②顯然,維特根斯坦所認為不可言說的主要是兩類:一是反映于自身中的東西,如邏輯形式;二是事實世界之外的東西,如倫理價值、美學等。③在這種可說、不可說的分析基礎上,維特根斯坦還劃出了有意義與無意義;真命題、假命題以及偽命題的界限。在這種劃界之后,維特根斯坦借助于“顯示理論”使“可說”與“不可說”關聯起來:不可說的可以通過某些可以說的事實判斷得到顯示,進而包括倫理價值等一旦將其還原為某些事實之后,也在另一種程度上變成可以言說的了。但是,維特根斯坦的“顯示”理論也存在著一些爭議,主要的爭議集中在4.1212和4.461這一組命題:
4.1212可顯示的東西,不可說。
4.461一個命題顯示它所說出的東西:重言式和矛盾式顯示出它們什么也沒說。④這組命題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因為第一個命題表明,可顯示的東西是不可說出的。而第二個命題則又說所顯示的正是其所說的。
二、三種不同的解釋思路
對于維特根斯坦的“顯示”理論所存在的這種矛盾,學界主要存在三種不同的解釋,第一種是對“顯示”理論進行分類解釋思路;第二種是從宗教的解釋思路;第三則是羅素的類型論解決思路。
1.分類解釋思路分類解釋思路是由D.哈沃德提出的,為了解決《邏輯哲學論》中命題4.1212和4.461的矛盾,D.哈沃德提出將“顯示”區別為“指示性的和自反性的?!雹萜渌^的“指示性的顯示”意指給出的命題、記號等顯示出它與外部世界的關系,做出這種解釋的理由是命題符號、語詞與世界有投射性的關系,而“自反性的顯示”則是指給出的命題或記號顯示自身的關系、內在性質。顯然,維特根斯坦的“3.12我稱用于表達思想的記號為一個命題記號。并且一個命題就是處在對世界的投影關系中的命題記號”①表明:命題與世界的關聯所在,命題是對世界的投影。但維特根斯坦又指出“命題包括投影所包括的一切,而不包括被投影者”,②因此這不被包含的投影者就需要顯示在命題中。D.哈沃德的這種區分對于理解維特根斯坦的顯示理論無疑具有重要作用,從邏輯上看,它是正確的。但D.哈沃德的這種分類解釋也存在一些問題,其缺陷主要在于僅僅是對“顯示”做出區分,而未涉及所顯示者。這在一定程度上假定了“不可說的”和“可顯示的”是一種一一對應,即也可以反過來說“可顯示的”是“不可說的”,同時對于“不可說”所存在的語義上的麻煩,這種解釋方案卻沒有給出相關地說明。
2.P.R.謝爾茲的宗教解釋方案P.R.謝爾茲并不滿意D.哈沃德的解釋,他借助于“說”與“顯示”的關系提出了一種現象學的解決方法。他認為:盡管顯示和說彼此依賴,都不能單獨出現,但它們依賴于對方的方式根本不同。既然命題的形式與意義在邏輯上優先于其為真為假,優先于它之所說,顯示,為了是指示性的還是自反性的,就都具有一種邏輯優先性。另一方面,既然這兩種顯示只有在有所說時才真正可能,說具有一種現象學上的優先性。只有通過表明情況是如何的命題,這些才能驗證。③P.R.謝爾茲對《邏輯哲學論》中的4.1212和4.461這兩個命題做了自己的解讀,他認為命題4.1212“僅僅是在說,圖像所顯示的,即它的形式和意義,不能像一把尺子測量自身那樣而是真的或假的……它僅僅指明了說在邏輯上依賴于事先建立的尺度,這種尺度確定了能說的范圍,并標出了確定的可能性或者意義?!雹芏J為命題4.461應該理解為“命題顯示其所說[就是如此][的意義]?!雹輳亩軌蚺c命題4.1212符合一致。此外,他還對下述命題作了解釋:在維特根斯坦規定的‘不能說的必須付諸沉默’中,‘必須’所表達的強制性本質上是歧義的。一方面,‘必須’標示一種邏輯要求,……另一方面,‘必須’又標示一種倫理上的要求,它承認一種實踐上的差別存在于‘不說’(被理解為不做事實斷言)與‘沉默’之間,并把其中之一應當緊隨另外一個當成一種倫理上的律令。⑥P.R.謝爾茲通過區分邏輯上的優先性和邏輯上的優先性也闡明說與顯示的關系,可以簡要的理解為“顯示”是對“說”的顯示,而“說”則是有所“顯示”的說。這種解釋比D.哈沃德的分類解釋更進了一步,它能合理的解釋維特根斯坦關于倫理價值方面的東西如何現身與事實世界。但作者卻仍將“可說者”與“可顯示者”對立起來,即認為可說的那一部分中,被顯示出來的東西是不可說的。這種解釋可能也符合維特根斯坦的主要初衷,然而對于《邏輯哲學論》來說,仍有出入,尤其是對命題4.461的解釋顯得過于牽強,并且同樣將考慮“可說”與“可顯示”對立起來。
3.羅素的類型論解釋思路
羅素給出的類型輪的解釋思路主要是解決“說”與“顯示”關系的,羅素在《邏輯哲學論》導言就指出維特根斯坦強調倫理學不可說,但還是說出了一些關于倫理學的東西,“歸根到底維特根斯坦還是在設法說出一大堆不能說的東西,這就使持懷疑態度的讀者想到,可能有某種通過語言的等級系統或者其他的方法找到出路”①,因此他認為:
如維特根斯坦所說的,每一種語言都具有一種結構,在語言中關于這結構是不能說的,但是可以有另外一種論述第一種語言結構的語言,它本身具有新的結構,而且這種語言的等級系統可以是無限的。②雖然任何一種語言中有一些語言所不能表示的東西,可是總有可能構成一種高一級的語言,能把那些東西說出來。③羅素的觀點是清楚的,他意在通過將語言分為不同的類型、等級系統,在一個系統中不可說的部分可以經由另一個系統來表達??柤{普也認為可以言說維特根斯坦所“規定”不可說者,“我們完全可能有意義地談論語言以及一個句子與它所描述的那個事實之間的關系?!雹艽_實維特根斯坦也“談論”了一些不可說的東西:
6.421顯然,倫理是不可說的。倫理是超驗的。(倫理學和美學是同一個東西。)⑤該命題似乎證明了羅素的觀點(即維特根斯坦在說一些不可說的東西)。因為既然倫理是不可說的,維特根斯坦是如何斷定“倫理是超驗”的呢?從邏輯上講,羅素的這種解釋是合理的,而且在不陷入無窮倒退的情況下,也是可行的,但是他的這種觀點并不符合維特根斯坦的出發點,我們知道維特根斯坦跟羅素的分歧中,有個很重要的因素是信仰和宗教,而這種解釋并沒有考慮到維特根斯坦那種對“神秘領域”的關懷,而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中的“顯示理論”,是有這方面的情感的。
綜上所述,上述給出了對于顯示理論的三種解釋,然而這三種解釋都有其不足。第一種解釋沒有考慮到“可說與不可說的”一般語義、語用問題;第二種解釋對命題4.461的解釋顯得過于牽強,并且同樣將“可說”與“可顯示”對立起來。第三種解釋則如上面所述,沒有考慮到維特根斯坦那種對“神秘領域”的關懷。
三、一種新的解釋思路
我們認為上述三種解釋思路都有其合理的地方,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我們認為之所以出現4.1212與4.461矛盾的原因在于解釋者往往忽略了“可說”、“不可說”以及“顯示”之間的關系,這一點可以由《邏輯哲學論》的文本得知:
3.262在符號中沒有得到表達的東西,它們的應用將其顯示出來。符號所省略的東西,它們的應用將其清晰地說出來。
4.1212可顯示的東西,不可說。
4.461一個命題顯示它所說出的東西……。⑥基于此,我們認為可以采用如下方式重新解釋維特根斯坦的“顯示”理論:把“4.1212可顯示的東西,不可說”改為:(存在/某些)可顯示的東西,不可說。把“4.461一個命題顯示它所說東西之意義”改為:一個命題顯示它所說東西之意義。
之所以這樣改動是基于以下兩點:
(1)我們認為改動后的兩個命題不僅能緊扣“可說”、“不可說”與“顯示”之間的關系,而且還可以顯示出“不可說”的語義、語用方面的問題。一方面,從邏輯的層面看,之所以“不可說”是因為其會導致邏輯矛盾,如“邏輯形式”是不可說的,因為命題是對事實的描述,而保證其描述的正是因為共同的邏輯形式。但是,如果我們一旦去表達一個命題的邏輯形式,那么表達該邏輯形式的命題又將符合它要表達的那個邏輯形式,因此會無窮倒推的邏輯困境,所以只能通過顯示來解決。因此,在這種層面上的“不可說”是絕對無法說的,說出那不可說者便會產生“胡話”。另一方面,宗教視角下的“不可說”涉及信仰方面的內容,“說”宗教方面的內容,則是無意義的,因為沒有相應的事實比照,但這不等于什么也沒說,在我們說出宗教方面的句子時,有些東西即被顯示出來。根據命題4.461可知,其中的“不可說”應屬于邏輯層面的不可說,而非宗教層面的,因為表達宗教內容的表達式,維特根斯坦不可能將其稱為“命題”。而4.1212則屬于兩者的混合,即其中既包含邏輯層面的不可說,也包含宗教層面的不可說。因此在這種語義分析之后,我們對命題4.1212、4.461的改寫是可以消除矛盾的。
(2)我們認為“不可說”和“可顯示”之間不是一種一一對應的可逆反的關系,也即存在“可顯示”且“可說”的東西。根據3.262,在“符號中沒有得到表達的東西”存在兩種理解:一是不可表達的東西;二是可以表達,但沒有表達的東西。那么根據理解“不可表達的東西”可推知“不可說的可顯示”正確;根據理解“可以表達,但沒有表達的東西”可推知“可說的可顯示”正確,“可說的不可顯示”是片面的。且3.262的后半部分表明,“符號所省略的東西”意指“符號中沒有得到表達的東西”,而“符號中沒有得到表達的東西”又意指“它們的應用將其顯示出來的東西”,顯然,“它們的應用將其顯示出來的東西”則又意指“它們的應用將其說出來的東西”,即可顯示的也可說,因此“可顯示的可說”是正確的。而根據命題4.1212我們可得知“可顯示的不可說”正確,所以,我們最后得出“不可顯示的不可說”和“不可說的不可顯示”是錯誤的。LEOK.C.Cheung也根據《向摩爾口授筆記》中的觀點“‘摩爾是善的’這點顯示但沒說‘摩爾’在‘善的’的左邊;并且,這里可顯示的能通過另外的命題說出來?!雹購亩贸鼋Y論“由命題作為記號所顯示的是可說的,但是由命題作為表達式所顯示的則是不可說的?!雹诋斎?,在我們的解釋中,我們沒有考慮LEOK.C.Cheung所談到的什么是可顯示且可說、什么是可顯示且不可說的合理性,只是探討了這三者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