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我國行政審判制度存在的問題研究
【引言】現行行政審判體制優化探究引言
【第一章】行政審判體制比較研究
【第二章】我國行政審判體系的沿革
【第三章】我國行政審判體系制度的現狀分析
【第四章】我國行政審判規制改革探索
【結論/參考文獻】中國行政審判體制改進分析結論及參考文獻
引 言
行政審判體制是一國行政訴訟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國現行的行政審判體制是在各級人民法院內部設立行政審判庭負責審理行政案件。目前,我國現行的行政審判體制存在著行政審判地方化、行政化,行政審判權的獨立行使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干預,行政審判庭法官專業性不足等問題?,F行行政審判體制的種種弊端導致我國的行政訴訟實踐陷入到“三難兩高一低”
①的困境當中,已經嚴重制約了我國行政訴訟的發展,因此只有對現行的行政審判體制作出改革,才能實現行政訴訟對行政權力監督的目的。
目前學術界對于我國現行行政審判體制亟需改革這一問題已經達成了共識,但對于行政審判體制具體的的改革方法和路徑依然存在著分歧。許多學者提倡采用大陸法系國家的“二元制”的行政審判體制,主張建立獨立于普通法院之外的專門的行政法院,但這些主張多數是從理論方面分析專門行政法院模式的優勢,而沒有結合我國的行政訴訟實際發展狀況。同時,學術界存在著一些反對行政法院的聲音,但這些持反對觀點的學者只是少數,而且這類學者只列舉了我國現階段不宜設立獨立的行政法院的理由,而沒有給出可行的行政審判體制改革意見和建議。
本文將運用歷史學研究方法、比較研究和實證研究等研究方法,對西方兩大法系國家的行政審判體制進行介紹和分析,對我國行政審判體制的發展歷史進行梳理,結合行政訴訟審判實踐中的具體情況,深入的分析研究我國行政審判體制存在的問題,并結合現實條件提出現階段我國行政審判體制改革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