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主意識的發展和服務型政府理念的推進,考慮群眾感受的重要性愈發凸顯。面對同樣的行政行為,不同的群眾會有不同的感受。而同一目的的行政行為,方式不同,產生的效果也會千差萬別。
一、感受的內涵
感受,是個體的主觀判斷,是外境與內心的核心介面,是個體對外界所有的理解和認知。對于同樣的外在刺激,不同個體很可能會產生不同的感受。同理,面對同樣的行政行為,不同的群眾也會有不同的感受和體會。
有人說,“民主已經成為當今時代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標準”。就行政立法行為而言,在程序上,提高群眾的參與度,拓寬群眾的參與渠道;在內容上,將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群眾切實感受的內容寫入法規、規章,減少摩擦與糾紛。就行政執法行為而言,合理合法、高效便民的行政執法手段體現法的溫情,有利于降低糾紛與沖突的發生率。
二、行政立法存在的問題
但現實情況是群眾的感受不能真正融入到行政立法、執法的實踐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在行政立法時,行政機關向群眾公開征求意見的具體范圍沒有明確規定,自由裁量權易被濫用。有些行政機關對于某些必須向群眾公開征求意見的事項隱瞞不公開,使得公眾等外部力量的運作對于行政立法的制約十分有限,行政立法內容不能體現群眾感受。
第二,行政立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開放程度不平衡,對群體的結構組成分析不全面實踐中,行政立法公開征求意見在網絡上的公布率基本達到100% ,但在報紙等媒體上的公布率則相對較低。以年輕人、知識市民、專家學者等為主的上網主體較易參與到立法征求意見的程序中來; 而老年人、農村人口等群體比較難于表達自己的意見。行政立法公開征求意見的代表性、廣泛性、真實性因此受到影響。
三、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諸如暴力執法等嚴重傷害了群眾感受。究其原因在于:
\\( 一\\) 行政執法隊伍素質不高,行政手段既不合法亦不合理有些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人員專業知識和法律素養欠缺。在執法過程中,以強勢威脅態度打壓群眾的逆反情緒,激化了矛盾。
第一,不符合合法行政的要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 57 條:“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和“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上海某區城管部門采用誘使手段,是相對人違法,并以此為證據,取證方式違法。
第二,不符合合理行政的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則要求行政權的行使符合公平正義等理性,符合法律的精神。該城管部門的不擇手段,使無辜公民陷入圈套,背離了合理行政的宗旨。
\\( 二\\) 行政執法方式合法卻不合理 實踐中,還大量存在雖然行政執法是有法可依,但手段簡單粗暴,將法的溫情置之不理。例如在扣押無照商販用于經營的商品和工具時,采用驅趕、謾罵等粗暴方式。非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激化了矛盾,出現了商販圍攻城管、城管毆打商販的現象。
四、完善措施———行政立法體現群眾感受
\\( 一\\) 程序: 完善公眾參與立法的程序
1. 明確公開征求意見的具體范圍
在行政立法時,行政機應向群眾明確公開征求意見的事項,以限制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防止起草單位因私利而隱瞞立法事項。
2. 以法律形式將征求意見的程序加以固定
以法律的形式將如聽證會等征求意見的形式加以確定,包括啟動方式、時間、地點等,使群眾在表達意見時渠道暢通。
3. 提高非網絡媒體對于行政立法意見公開征求的公布率
考慮到行政立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開放程度不平衡、對群體的結構組成分析不全面的現狀,應大力發展以報紙等媒體為平臺的行政立法意見征求途徑,把盡可能多的群眾意見納入行政立法的考量范圍。
\\( 二\\) 內容
行政機關應當將有關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納入立法。例如,在國務院最近修改頒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中,充分考慮到群眾的感受,將之前的強制改革群眾的非法殯葬行為改為以說服教育為主,做到以人為本,將群眾最關心的殯葬問題以法律的形式,用溫情的手段加以確定,充分顧及群眾的感受。
五、完善措施———行政執法體現群眾感受
鑒于目前執法實踐中存在的諸多問題,認為應從以下方面予以改善。
\\( 一\\) 提高招募條件,加強專業培訓
針對當前行政執法隊伍專業素養不高的現狀,首先要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招募條件。例如規定報名參考執法人員的考生,有本科以上學歷,以法學專業為首選等。通過專業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加強行政執法方式,服務態度等方面的培訓,避免因方式不當而傷害群眾感情。
\\( 二\\) 引入民意考核
引入定期民意考核,讓群眾給行政執法人員打分,將此納入考核成績。以此促進執法人員考慮群眾感受,杜絕粗暴執法。
\\( 三\\) 改變執法方式
如上所述,在國務院最近修改頒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中,對于群眾違反規定的亂買亂葬行為,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說服教育。同時以人性化方式引導群眾自覺積極參與殯葬改革,不得已時才能按照相關規定采取強制手段。這就是行政執法機關探索“柔性執法”、“文明執法”的典型代表。
六、結語
只有從立法和執法兩方面著手,切實保護群眾的切身利益,充分考慮群眾感受,在合法性的基礎上追求合理性,探索更加溫情、人性化的執法途徑,才能有效杜絕暴力執法,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目的和手段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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