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涵義的特性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主要有情感暴力,性暴力,軀體暴力和冷暴力.家庭暴力具有非法性、多樣性、不特定性和不確定性等特性.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及成因分析
\\( 一\\) 家庭暴力的危害性,首先是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權利; 其次是被迫受害人走上犯罪道路; 再次,嚴重危害了子女的成長.家庭暴力對子女的危害直接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家庭暴力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傷害極大,造成心理陰影,從而導致犯罪增多.
\\( 二\\) 家庭暴力直接影響到孩子的一生.家庭暴力很可能會導致家庭的破裂,讓他們失去家庭的溫暖,感受不到父母的關愛.特別是直接對其施暴時,更容易使其心靈受到傷害,產生緊張、恐懼的心理.有的會影響其情緒,讓他們感覺孤獨、自卑,影響其身心的健康發展; 有的會使他們離家出走、學業荒廢,過早的流入社會,有的甚至讓他們走上犯罪的道路,造成人生的毀滅.
\\( 三\\) 受"夫權統治"、"三從四德"等封建殘余的影響.他們不把妻子看作具有平等地位的獨立的人,而是一味的將妻子視為"私有財產","娶回的老婆買來的馬,任我騎來任我打","老婆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兒子"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封建思想的影響,認為"丈夫打老婆、打兒子是天經地義",貧窮落后農村尤為嚴重.加之,嫖娼賣淫死灰復燃,"溫飽思淫欲"、婚外情,包二奶、養小蜜,喜新厭舊,逼迫原配離婚,哪個家庭有小三,哪個家庭就會出現暴力或婚變.
\\( 四\\) 受"無兒無后"重男輕女封建思想的影響,生女孩的婦女遭受虐待的事件屢見不鮮,特別是在農村,仍然存在著"重男輕女"的封建余毒、因為日常小事,一些婦女就會遭到丈夫的拳打腳踢,而這些挨打的妻子往往認為"家丑不可外揚",助長了丈夫的暴力行為; 而導致家庭發生糾紛,輕則打罵,重則趕出家門,有的則找出種種理由,達到離婚的目的,以便再娶妻生子.
\\( 五\\) 家庭經濟收入的不平衡往往會導致經濟地位的不平等.由于地位的不平等而引起家庭暴力.經濟改革后,丈夫的腰包鼓了,工作之余不回家,沉迷于酒吧、歌廳,對妻子越來越看不順眼,喜新厭舊,離婚不成引起暴力.對妻子由嫌棄到迫其離婚,其中不乏使用暴力手段.
\\( 六\\) 傳統的擇偶導致家庭暴力.受"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老觀念影響,很多女性特別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的農村女性,結婚就是為了找個依靠,所以,女方只是希望找一個各方面都比自己強的男性,而自己甘愿默默奉獻于家庭,承擔了家庭的所有勞動和義務,每天忙于照顧老人和孩子、忙于田間、地里,丈夫在外找錢.光陰似箭,一晃妻子的容顏已老,丈夫的錢包脹滿.這時,家庭的地位就發生了變化,妻子稍有不慎,就會遭到拳打腳踢.
\\( 七\\) 認識誤區助長了家庭暴力的頻繁出現.清官難斷家務事,大多數人認為家庭暴力是私事,屬于其他家庭的"內政"不能干涉其他等意識,很多人則認為: "不打不成夫妻"、"夫妻沒有隔夜仇,床頭打架床尾和",等,所以鄰居不勸,村\\( 居\\) 委會不問,家務事不好管,家丑不可外揚,勸一勸就算了,忍一忍就過去了; 司法機關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即使被打得鼻青臉腫,若不構成傷害罪,對施暴者也無法處罰,民事案件"不告不理",這些實際上都是對暴力的默許,是對施暴者的寬容.
三、家庭暴力防范措施的探討
\\( 一\\) 加大宣傳力度,使"普法"活動真正落到實處.進行有關婦女權益和婚姻家庭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 繼續大力宣傳包辦買賣婚姻、私婚、重婚等行為的嚴重危害.
\\( 二\\) 構架家庭暴力法,密織維護婦女權益之網.針對家庭暴力的隱蔽性、重復性與危害性,制定專門的家庭暴力法.使制止家庭暴力有法可依,在我國,雖然新《婚姻法》明令禁止家庭暴力,但界定不是很明確,要真正的解決這一問題,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增強可操作性.以司法部門為中心,建立多層次的救助體系,形成反家庭暴力救濟網絡.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調解作用; 強調執法機關及時介入,有效制止的職責; 以幫助受害人及時擺脫家庭暴力.防治家庭暴力關系到家庭的和諧、社會的穩定,因此,需要政府、司法、社區、媒體等的共同協作,使家庭暴力走出"不打不成夫妻、好老婆都是調教出來的、不出人命司法機關不理"的觀念誤區.建立類似于國外婦女庇護所性質的社會救助機構,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派出所、接待站、婦聯、村委會等組成的社會救助機構; 同時建立避難所,收留受暴婦女,為其提供法律咨詢和心理疏導以及法制宣傳和法律常識.
\\( 三\\) 全面提高婦女的自身素質和觀念意思.婦女一定要樹立"自尊、自強、自愛、自信、自立"的觀點意識,徹底打破"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舊觀念,一定要樹立男女平等的觀念意識.當受到家庭暴力時,別忘了尋求法律的保護.婦女權益的享受和保護,要靠自己去努力爭取.只有不斷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和觀念意識,只有在經濟上真正自立了,才能徹底擺脫依附男人的狀況.
\\( 四\\) 提高女性的法律意識,消除法盲.要針對性地向婦女宣傳法制,特別是農村婦女和文化程度較低的婦女,使之懂得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在受到暴力的時候不是以暴制暴,而是拿起法律武器來制服施暴者,增強婦女的獨立人格意識,樹立正確的榮辱觀.
\\( 五\\) 消除家庭暴力要標本兼治.懲治家庭暴力一般都是在事件發生后采取的行動,這些行動雖然有解決當時問題的作用,但只是在治標,還不是治本.沒有真正的解決家庭暴力這一社會問題,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將男女平等這一基本國策如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一樣來一抓共管,才能徹底治本.如: 出現了家庭暴力的人員就像處理"超生"一樣進行處理,男誰還敢家庭暴力.所以要大力宣傳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在不斷完善; 制裁對婦女暴力犯罪的司法保障制度已初步建立; 預防和懲治施暴者,完善立法,援助和保護受害婦女正在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 六\\) 把防治家庭暴力納入法制化軌道.長期以來,因家庭暴力的特殊性,而被社會所容忍和忽視.在所有保障中,司法保障是一種終極保障,相對于行政保障,司法保障因有國家強制力作后盾,因而才是剛性的.所以,必須將防治家庭暴力納入法制化軌道.
總之,家庭暴力涉及到一個家庭的幸福,涉及到一個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家庭不和諧,社會就不穩定,所以必須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要動員全社會力量,運用各種手段,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才能有效地預防和懲治,消除家庭暴力是一項繁雜的系統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問題,不是依靠一部立法、一個部門就能徹底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需要個整個國家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 參 考 文 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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