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自媒體環境下言論自由的保障與規制探究
【引言 第一章】言論自由表達的新興平臺——自媒體
【第二章】自媒體時代存在言論自由行使不合理問題
【第三章】自媒體時代言論自由行使不合理的原因
【第四章】對自媒體時代言論自由的進一步保障與規制
【結語/參考文獻】新媒體時代公民言論自由問題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結 語
通過對當前自媒體在行使言論自由方面問題的研究和對現有自媒體法律糾紛的分析,筆者發現,自媒體時代的言論自由之所以出現問題是多方因素共同導致的,既有外部保障和規制的不完善,又有內部自律能力和媒介素養的缺失。為了使這些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亟需對自媒體時代的言論自由進行進一步的保障與規制。不僅要普及憲法知識,著力提升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權利意識,還要加緊出臺自媒體專門法律,并完善現有法律的司法解釋,使法律文本更符合社會現實。同時,政府也要承擔起保障責任,重視自媒體監督作用,切實營造一個開放、和諧的言論表達環境。此外,還需加強自媒體的媒介素養教育,提升其信息甄別能力和社會責任感,增強其媒介自律意識。
當然,由于我國對自媒體研究尚處起步階段,該課題所能借鑒的研究成果十分有限,加之筆者自身學術水平的限制,在對這一課題的研究上還存在著些許不足,還需要日后研究的不斷彌補??偟膩碚f,自媒體時代的言論自由問題是一個比較新的課題,與當前時代特征聯系緊密,不僅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還有進行系統研究的可能。相信通過未來學界和業界的共同努力,公民透過自媒體平臺的言論自由必將得到保障,自媒體言論自由的行使不當問題也必將得到解決。到那時,我國的自媒體言論環境一定會呈現出既規范有序、又充滿活力的良好局面!
參考文獻:
[1]羅永雄,盧曉華。微博浪潮下對手機媒體的在審視[J].聲屏世界。2012(3)。
[2]晏燕。網絡傳播中的自媒體報道研究[J].新聞傳播。2011(6)。
[3]周曉虹。自媒體時代:從傳播到互播的轉變[J].新聞界。2011(4)。
[4]2014 年第 33 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14 年 7 月。
[5]王瑩。當"我"成為媒體[J].青年記者。2006(9)。
[6]張佰明。嵌套性:網絡微博發展的根本邏輯[J].國際新聞界。2010(6)。
[7]梁馨月。密爾言論自由觀的現代憲法解讀[J].法制與社會。2011(14)。
[8]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621 次會議通過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4 年 6 月 23 日。
[9]2014 年第 33 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14 年 7 月。
[10]烏日餛。信息認識的一般過程和機制[J].系統科學學報。2006(10)。
[11]姜勝洪。當前中國微博監督的特點、問題及對策思考[J].社科縱橫。2012(4)。
[12]申金霞。自媒體時代的公民新聞[M].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13 年 3 月第 1 版,96-97.
[13](美)保羅·萊文森。數字麥克盧漢[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 年 12 月第一版,7-8.
[14]古斯塔夫·勒龐。烏合之眾(英譯本)[M].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33-34.
[15](蘇)巴赫金。拉伯雷研究[M].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年版,11-12.
[16]余雯。言論自由是第一性自由[J].大觀周刊。2001(23)。
[17]韓婷婷。法律框架下網絡表達自由的合理規范[J].法制與社會。2012(12 月)。
[18]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621 次會議通過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4 年 6 月 23 日。
[19]王遷。微博監督的優勢與局限探析[J].理論研究。2012(3)。
[20]陳韻竹。福利國家視角下的自由、民主、平等看法之我見[J].青年與社會。2013(6)。
[21]周莖,周德和,丁文。論審計理念與憲法精神[J].中國審計。2004(18)。
[22]范海玉,申靜?,F行憲法頒行三十年:我國公民憲法意識現狀及培育路徑。中國憲法學研究會2012年年會。2012 年 8 月 25 日。
[23](法)古斯塔夫·勒龐(馮克利譯)。烏合之眾[M].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5 年 11 月第 1 版,4-5.
[24]喻國明。直面數字化:媒介市場新趨勢研究[J].國際新聞界。2006(6)。
[25]唐煜楓,王明輝。論言論自由的刑法保障--一個罪行法定視野的關照[J].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10(2)。
[26]韓大元,張翔。試論憲法解釋的界限[J].法學評論。2001(1)。
[27]曾章偉。官微、微博暴力與微博刪帖的法律監管[J].法制與社會。2012(11)。
[28]莫紀宏。表達自由的法律界限[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8 年 11 月,324-325.
[29]靳勝娜。自媒體時代微博"自由"度的把握[J].新聞傳播。2012(1)。
[30]申金霞。論公民記者的媒介素養教育[J].新聞界。2012(9)。
[31](美)新聞自由委員會(展江,王征,王濤譯)。一個自由而負責的新聞界[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年 8 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