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歷史上,有關外來移民的福利影響問題,很早就曾引發過相關辯論。然而,在20世紀之前,美國的社會福利制度很不完善,為窮人提供福利救濟的責任,主要由地方政府、私人機構與慈善組織等承擔,因此該問題并未引起普遍關注。此后,隨著20世紀30年代社會安全保障制度及60年代聯邦醫療保險的先后確立,美國的社會福利體系日趨成熟,政府向民眾提供的福利救濟項目空前增多,移民可資利用的福利類別也大為增加。與此同時,自1965年美國《外來移民與國籍法修正案》實施后,來自相對落后的拉美和亞洲地區的新移民,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入境高峰[1].從70、80年代起,移民是否濫用社會福利的問題,再次成為輿論的熱點,并成為當代美國移民辯論的核心問題之一。許多美國人認為,新移民耗費美國較多的福利資源,卻從不或只交納很少的稅款,因而給美國帶來嚴重的財政壓力,是財政負擔的制造者。對于這一問題,美國學界已展開了深入研究①,但國內學界還缺乏相對具體和深入地分析。那么,當代移民的福利參與情況究竟如何?他們真的是財政負擔的制造者嗎?本文將從相對宏觀的視角,對這些問題及其反映的歷史與現實因素,予以集中探討。
一、當代移民的福利參與狀況
美國自1965年頒布了新《移民法》之后,外來移民再次掀起入境高潮,并至今方興未艾。從整體而言,新移民在教育與技能水平方面,較美國本土人,明顯處于劣勢,其經濟收入也相對落后[1]112-113.許多美國人認為,他們為了維持生存,必然會較多地接受美國的社會福利。因此,移民是否耗費較多社會福利的問題,也成為當代美國移民爭論的核心問題之一。
總體看來,當代移民有較高的福利參與率,也相應耗費了較多的福利費用。從20世紀70、80年代起,移民接受福利資助的現象日趨明顯,到90年代后尤為突出。在90年代初期,戶主為外國出生的移民家庭占美國全部家庭的8.0%,但他們卻耗費了全國各種福利項目總費用的13.8%.在所有耗費的福利費用支出當中,移民耗用了未成年兒童家庭援助計劃(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AFDC)的16.6%、補充保障收入計劃(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的18.4%、食品券(food stamps)的11.5%、醫療補助(Medicaid)的14.1%、學校早餐與午餐補貼(sub-sidized school breakfast and lunches)的19.0%[3]139.
不僅如此,當代移民的福利參與還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并且同美國本土人的差距在不斷擴大。以接受現金福利(cash benefit)的移民家庭與美國本土人家庭為例:在1970年,二者比例分別為5.9%和6.0%,前者的比例還稍低于后者。此后,二者間的差距開始擴大。到1980年,移民與本土人家庭接受現金福利的比例均有所增長,前者為8.7%,后者為7.9%,顯然,前者的增長速度更快;隨后在80年代期間,二者間的差距進一步擴大,移民家庭接受現金福利的比例依然持續增長,而本土 人 家 庭 卻 有 所 下 降。到1990年,前 者 比 例 為9.1%,后 者 為7.4%,前 者 比 后 者 高 出1.7%[3]123-124.再到1998年,接受現金福利的移民家庭比例為10%,而本土人家庭為7%,二者相差3%.此外,在所有接受過某些類別資助的家庭中,本土人家庭達15.4%,而移民家庭達22.4%,二者差距更是高達7個百分點[2]106,111.當代移民較高的福利參與率,與其個人與家庭社會經濟狀況直接相關。如前所述,新移民主要來自經濟欠發達的拉美與亞洲地區,在美國社會經濟生活中多處于不利地位。同時,新移民的家庭規模普遍較大[4],依賴福利救濟的未成年子女相對較多。因此,出于維持生存與發展的需要,移民家庭耗費了較多的社會福利。但是,當調整了家庭規模、戶主的教育程度、年齡、性別等變量因素后,移民與本土人在福利參與方面的差距并不明顯。例如,在90年代末,移民參與某類福利的比例比本土人高7%,當調整了家庭規模的差異后,二者的差距為6%;當進一步調整戶主的年齡、性別與學歷方面的差異后,二者的差距降至3%;當再次調整居住的地區因素后,該差距僅為2%.因此,有學者指出,“導致較高福利參與率的因素并非是移民本身,而是移民人口的社會經濟特征”[2]112-113.
需要注意的是,新移民的福利參與也呈現出一種“福利同化”的態勢。也就是說,移民在美國居留時間越長,其參與社會福利的程度并非逐漸減弱,相反卻呈現持續上升的勢頭。例如,在1965-1969年間進入美國且戶主年齡在18-34歲之間的移民家庭中,在1970年時接受福利救濟的比例為3.2%,到1980年,該移民群體領取救濟的比例為7.4%,再到1990年,其比例進一步上升至8.2%;同樣,在1965-1969年間入境且戶主為35-49歲之間的移民家庭中,在1970年時接受福利的比例為5.7%,1980年時為10.1%,1990年時為11.7%[3]130.可見,這兩支不同的移民群體經過在美國20年的生活后,其福利參與率確有明顯的增長。
當代移民之所以存在著“福利同化”的現象,原因在于以下幾個方面:其一,美國移民法中有關驅逐依靠救濟維生的外來人口的明文規定,對于許多移民有較強威懾力。他們因擔心接受福利而被驅逐,故而在入境初期較少接受福利救濟;其二,隨著在美國生活時間的流逝,移民逐漸熟悉美國的政治、經濟、文化與風俗習慣,也逐漸了解了福利制度方面的相關信息,從而開始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去獲取法律制度許可下的各類救濟援助。正如有學者所言,“居住時間的長短是要求提高政府福利的最佳預測器,移民在美國的時間越長,要求提高福利水平的愿望越強烈”[5]65.因此,“同化不僅涉及到對勞動力市場中的機遇的認知,也包括對各種社會福利機會的了解”[2]107.此外,移民群體福利參與率的不斷增長,也與移民法規定的申請歸化時限有關。當經過5年或更長時間的等待后,許多移民歸化成為美國公民,他們不再擔心因接受福利而遭驅逐,其使用福利的情況也開始增多。
此外,不同移民群體也存在不同的“福利偏好”.也就是說,在利用福利救助方面,不同民族來源的移民有自己的側重點。像墨西哥移民接受能源補助(energy assistance)的情況較為普遍,古巴移民卻更可能接受住房津貼(housing subsidies)。當然,由于墨西哥移民多集中在加州,古巴移民多分布于佛羅里達,二者在使用福利類別上的差異,也與兩州的福利體制不無關系。但是,有研究進一步指出,若兩個不同群體在利用某一福利類別上存在10%的差異,則這兩個群體中的新來者在該項福利的參與程度,也依然有近10%的差別[2]118-119.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是與移民的族裔關系網絡密切相關。由于當代移民的整體分布較為集中,因而在各移民群體中間,很容易形成一種無形的族裔關系網,為新來者提供從日常生活到就業等方面的信息,同時也包括福利的相關情況。
例如,在一些俄國人社區和華人社區,通常會有俄文及華文報紙,對某些福利項目的申請程序和資格要求等,進行詳細報道。許多華人書店銷售一種較為流行的漢語版美國生活指南,內容包括如何申請生活補助金及其他福利[6].因此,在族裔關系網的作用下,新到移民總是循著前者的足跡,較多地利用本民族群體已熟稔的福利項目,從而導致不同民族群體存在不同的“福利偏好”.
當然,在美國1996年《個人責任及工作機會調整法》(the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實施后,移民獲取福利的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其福利參與情況發生明顯變化。在1997-2002年間,美國共節省了450億美元的聯邦財政支出,其中幾乎有一半歸功于移民耗用福利的削減[7].此外,移民的福利參與率也有所下降。在1995年,接受過福利救助的移民家庭的比例為23.8%,而在1997、1998年,該比例分別下降至20.2%和20.0%.在移民最為集中的加州,其福利參與率的下降幅度尤為明顯。其中,接受過福利救助的加州移民家庭的比例,由1995年的31.1%,分別下降至1997年和1998年的23.7%和23.2%.不過,在此期間,美國本土人的福利參與率也同樣有所下降,從全國來看,其參與率由1995年的15.0%減少至1998年的13.4%[8]1101-1103.顯然,無論是對移民,還是美國本土人,美國福利改革均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而且它對前者的影響還要甚于后者。然而即便如此,與美國本土人相比,新移民存在更明顯的福利參與現象,仍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二、當代移民的福利財政影響
在過去幾十年中,移民較普遍地利用福利救濟的問題,引起許多美國人的擔憂。在20世紀90年代,加州州長皮特·威爾遜(Pete wilson)認為移民給加州制造了巨大的財政壓力,為此向聯邦政府索要一筆14.5億美元的撥款,以作補償[9]71.諾貝爾獎得主、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加里·貝克爾(Gary S.Becker)也認為,在美國福利體制“磁石”的吸引下,來自經濟落后地區的移民的到來,極大地增加政府的財政支出[10]91.萊斯大學唐納德·赫德爾(Donald Huddle)教授認為,移民在1992年給美國政府造成的財政凈支出超過400億[2]121.總之,在他們看來,移民過多地耗費了美國的福利救濟,加重了政府的財政負擔。
然而,在移民消耗的所有政府財政支出中,除各類救濟性福利費用之外,還包括社會安全、醫療與失業保險等方面的轉移支付,以及在公共教育、交通、治安維護等方面使移民個人受益的各類政府支出的費用。事實上,移民利用比例較高的那些純粹救助服務性質的福利,只占美國全部社會服務支出的很小部分。例如在1989年,政府全部支出總額為20 310億美元,其中只有1 813億(約8.9%)用于支付所有“社會救助”(Means-tested Entitlement Programs)性項目,而其余的91.1%全部用于其他社會服務項目[2]22.另一方面,移民也通過多種途徑,包括繳納各類稅收、對政府的捐贈,以及其他由個人流向政府的各種費用支出等,為政府創造了財政貢獻。因此,要考察新移民對美國的財政影響,不能只看到他們耗費社會福利的一面,而忽略他們創造財政貢獻的一面。相反,只有詳細對比其消耗的各類財政支出與經由不同途徑創造的財政收入,才能得出移民究竟帶來積極或消極財政影響的合理判斷。
為深入地研究這一問題,1995年,美國國家研究委員會召集了十余名來自不同學科的資深學者,組成一個研究組,以新澤西和加州的移民家庭為考察對象,多層面、多角度地對他們繳納的全部稅收以及消耗的各種社會服務與福利進行比較后,得出的結論認為:在不同政府層面,移民的財政影響有所不同。移民給州和地方政府帶來了財政負擔,但卻給聯邦政府創造了財政貢獻。不過,移民在聯邦層面創造的財政收益,不足以抵消其在州與地方造成的財政負擔。另一方面,盡管移民的財政影響在短期內似乎是消極的,但由于其影響是一個長期持續發生作用的過程,它不僅僅限于移民的有生之年,而且也涉及移民后代,因此,從較長時間范圍看,移民又給美國帶來了積極的財政貢獻[11]254-294,342.比較而言,該研究報告既強調了移民對不同級別政府的影響,同時也注意到移民的短期與長期影響,其結論相對客觀、公允,也相應奠定了學界在移民的財政影響問題上的認識基調。
那么,為什么在聯邦、州與地方政府的不同層面,移民的財政影響卻有所不同?其原因在于:首先,與美國的財政稅收體制密切相關。一方面,包括移民在內的納稅人繳納的稅款,絕大部分流入聯邦國庫,但聯邦政府用于某些公共服務的財政支出,像國防投入的費用,不會因移民的到來而增加;另一方面,州和地方政府只接受了移民繳納稅收的小部分,但卻承擔了為移民提供多數社會服務與福利的義務。在1995年,加州家庭的平均納稅額為16 227美元,這些稅收雖由聯邦、州、地方三級政府共享,但三者分別占73.7%、18.3%、7.9%[12]74,135.其次,也是各級政府推卸責任的“多米諾效應”的結果。也就是說,聯邦政府將本應承擔的、為移民提供福利與社會服務的部分職責推給州政府,而州政府又將部分責任轉嫁于地方政府。由于地方政府再也無法推卸責任,只能被迫擔負起這些義務[13]410.
最終,移民消耗的大部分福利支出,都來自于州與地方政府,而移民所繳納的稅收,又多流向聯邦政府。因此總體而言,移民對州與地方政府的財政影響是消極的,對聯邦的影響卻是積極的。
如上所述,移民的財政影響也呈現一個動態的變化趨勢,即在短期內是消極的,而從長遠來看卻又是積極的。這是因為移民在入境之初,通常經濟較為落后,他們一方面接受了較多的福利救濟,另一方面繳納的稅收卻相對有限,因此給美國制造了一定的財政負擔。不過,移民帶來的財政負擔只是暫時的,并不能反映其長期的實際財政影響。學界有關移民給美國帶來負面財政影響的觀點,多是建立在靜態的短期考察的基礎之上,無法準確詮釋處于動態變化中的移民及其家庭在較長時期內產生的實際財政影響。因為隨著在美國居住時間的增加,移民逐漸積累了必要的人力資本,增強了經濟創造能力,繳納的稅收越來越多,并最終超過其耗費的福利,因而給美國創造了積極的財政盈余。對此,國家研究委員會的報告指出,大約在入境20年后,移民開始由財政負擔的制造者,變成財政盈余的創造者[12]297-362.不僅如此,那些出生及成長于美國的移民后代,在成年后做出的經濟貢獻,也是移民長期財政影響的一部分。該報告甚至認為,如果以300年的時段來計算,平均每位移民創造的財政貢獻達80 000美元[11]254-294,342.當然,由于未來美國的移民、金融與財政政策等存在難以估測的變數,這個建立于多重假設基礎上的長時段預測,未必就是一個準確無誤的結論,但它從一個側面表明,從長遠來看,移民將給美國帶來積極的財政貢獻。
當然,與其短期負面影響相比,移民的長期積極財政影響通常較為隱蔽。譬如,移民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費用問題,就是一個明顯例證。前文指出,移民家庭通常有較多的未成年子女。為這些子女提供的教育福利,在他們耗費的政府財政支出中占較高比例。
1996年,在新澤西州為每個移民家庭提供的福利開支中,70.5%用于子女的基礎義務教育,而加州該比例也達59.7%[11]276.移民子女耗費的教育費用,固然在短期內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支出,但它作為一種人力資本投資,必然會在未來帶來相應的收益。當那些接受了良好教育的移民子女進入就業市場之后,有可能獲得較高收入,從而也能夠繳納更多稅收。因此,“為移民子女提供教育的財政影響在短期內可能是負面的,若從其終身方面考慮的話,則又是積極的”[14]44.不僅如此,許多移民在美國生育的子女,在幼年曾耗費了大量的福利支出,當他們成年后并為美國做出了重要財政貢獻時,其身份卻不是移民,而是美國本土人。這在無形之中又強化了移民對美國財政的負面影響,弱化了他們的積極影響。
不僅如此,就移民現象本身而言,也意味著一大筆財富由原籍國向美國的無形轉移。由于移民以青壯年為主,他們在原籍國的成長過程中消耗的各種撫養費用與教育費用,也隨之流入美國。特別是各類技術、專業人才的入境,則意味著為美國帶來更多財富。有學者指出,在1950-1975年間進入美國的移民科學家和工程師,意味著每年有86億美元的教育費用轉移至美國,甚至超過同期美國向第三世界提供對外援助的總額[10]139.此外,移民進行的各種生產與消費活動,也為美國創造了相應的經濟效益。尤其是那些高科技移民,通過創辦大量的企業,在創造巨額經濟財富、為美國交納較多財政稅收的同時,也為美國人提供了眾多就業崗位。在2005年,移民創辦的工程與技術公司創造了520億美元的銷售收入,在全國雇傭了45萬名員工[15].然而,許多人在指責移民給美國造成財政負擔的同時,卻將移民自身所攜帶的無形財富,以及他們給美國創造的除稅收之外的各種經濟收益,都有意或無意地忽略了。
需要指出的是,包括國家研究委員會的研究在內的多數成果,在涉及移民的福利財政影響問題時,通常將所有移民視作一個整體,未對不同教育、技能水平的群體加以區分。顯然,不僅不同民族來源的移民的影響有所不同,即使在同一民族群體中,教育技能水平不同的移民,其影響也有所不同。接受了良好教育、擁有熟練技術的移民,對美國的財政影響無疑是積極的;相反,那些缺乏學歷與技術的移民,其影響通常是消極的。美國2005年總統經濟報告指出,高中及以上學歷的移民及其后代,貢獻的財政稅收多于其消耗的福利,因而在整體上給美國帶來了積極影響。但是,高中以下學歷的移民及其后代則帶來了消極財政影響,他們的平均凈現值為負13 000美元。其中,第一代移民的凈現值高達負89 000美元,但大部分被其后代貢獻的1美元凈現值所抵消[16]107.因此,盡管移民的整體及長遠福利財政影響是積極的,但不同教育技能水平的移民之間,卻存在著顯著差別。
最后,那些強調移民給美國制造了財政負擔的觀點,也往往忽視了美國正面臨的一個嚴峻歷史現實,即隨著人口老齡化時代的到來,在出生率不斷下降、青壯年勞動力供應相對不足的情況下,將由誰來為美國提供社會保險基金,為已進入老齡的“嬰兒繁榮一代”養老?在1900年,美國65歲以上者比例只有4.1%,到2000年為12.4%,到2030年將達到19.4%.根據美國社會保障局的預測,老年人口的數目仍會持續上升,到2080年將達到9654萬。對于這一迫在眉睫的人口變化問題,美國學者斯蒂芬·穆爾明確指出,“增加移民對于美國的國家利益,比最近歷史的任何時期都重要”.因為當“嬰兒繁榮一代”相繼退出勞動力市場后,他們對各類福利的需求也會持續增加。在沒有外來移民的情況下,為他們提供健康護理和社會保險等福利的費用支出,將導致美國人的稅收總額增加40%,這對于年輕一代的美國工人而言,無疑是一個巨大的經濟包袱[10]89.正是由于有了移民,特別是大量青壯年移民的存在,對于維持美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支付能力,有著相當關鍵的意義。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移民絕不是美國社會福利救濟的負擔,相反卻是財政貢獻的創造者。
三、非法移民:財政負擔的制造者?
在移民的財政影響問題中,非法移民無疑是一個備受關注的焦點。在探討這一問題之前,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對于任何國家而言,非法移民都是不受歡迎的群體,他們擾亂了入境國的正常社會、經濟與生活秩序,其消極影響顯而易見。因此,各國針對非法移民采取了種種限制措施,都是十分正常的現象。目前,美國也同樣深受非法移民問題的困擾。然而,如果僅從福利財政的角度來看,美國的非法移民是否就是財政負擔的制造者呢?
在許多美國人看來,非法移民多是技能落后的群體,他們甘冒風險前往美國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享受美國的福利,因而是制造財政負擔的罪魁禍首。美國移民改革聯盟(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2010年的一份報告指出,非法移民每年耗費1 130億美元的財政費用,其中聯邦支出290億,州與地方支出840億[17].城市研究院的一份研究也明確宣稱:“非法移民而非合法移民,才是唯一可能產生負面財政影響的群體?!盵18]
應該承認,某些跡象似乎表明,非法移民是財政負擔的制造者。因為非法移民的人力資本普遍較為匱乏,多從事臟、亂、差且收入微薄的職業,通常位于社會經濟底層。例如,皮尤西裔中心(PewHispanic Center)2009年的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在25-64歲的非法移民中,不足高中學歷者占47%,而此年齡段的美國本土人的比例僅為8%.在經濟收入方面,非法移民的家庭中位收入在2007年為36 000美元,遠低于美國出生者的家庭中位收入50 000美元。此外,1/3的非法移民的子女及1/5的成年非法移民生活于貧困之中[19].因此,非法移民偏低的經濟狀況,很容易讓人相信,他們在入境后會成為社會福利的依賴者。
然而,盡管認為非法移民帶來了財政負擔的看法較為盛行,但這種觀點卻是較為武斷和片面的,因為它既忽視了非法移民在獲取福利資格方面的先天不足,同時也只看到了非法移民利用福利的暫時性后果,卻忽視其長期與實際的財政影響。
首先,由于非法移民身份特殊,他們在接受福利救濟方面,難以獲得與美國本土人及合法移民同等的權利,其具備申請資格的福利類別相對有限。特別是在1996年福利制度改革之后,包括合法移民在內的非美國公民,享受福利的資格均受到嚴格限制,當然更不用說非法移民了。聯邦政府提供的多數福利,包括社會保險、食品券、醫療補助以及貧困家庭臨時援助計劃等,非法移民都被禁止獲取。有研究者對洛杉磯縣的調查發現,在2000年和2001年,在那些身為非法移民的受訪者當中,有65%在此前兩年沒有健康保險;皮尤西裔中心的預測認為,在2004年,50%以上的非法移民兒童及幾乎60%的成年非法移民沒有健康保險。此外,在那些出生于美國,但父母是非法移民的兒童當中,同樣有25%缺乏健康保險[20]
2.當然,在非法移民可能造成的財政費用當中,同樣主要是由州與地方政府承擔。非法移民較少享有健康醫療保險,只能依靠地方提供的緊急醫療救助或公立醫院,來診治疾病及其他健康問題。即便如此,許多非法移民因擔心暴露身份而遭到驅逐,也很少主動尋求這些福利救助。各州與地方政府為非法移民提供服務的費用支出,只占它們為轄區內定居人口提供的服務總費用的小部分,通常不到5%.即使在加州某些非法移民較多的地區,也不超過10%[20]
3.總體而言,非法移民耗費的福利支出,實際較為有限。
其次,非法移民消耗最多的地方政府財政支出,也主要來自于公共教育方面。由于聯邦和州法院都規定,不得因學生的個人身份而拒絕提供免費的公共教育。因此,與美國公民及合法移民一樣,非法移民子女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權。當非法移民的子女入學后,相應增加了地方公立學校的學生人數,進而導致地方政府教育投入費用增加。例如在2010年,為非法移民子女提供的教育費用達520億美元,幾乎都由州與地方承擔,是美國納稅者額外負擔的最大一筆支出[17].在2003-2004學年,明尼蘇達州和地方政府為9 400~14 000名非法移民兒童投入的教育費用,約為7 900萬至1.4億美元,另有3 900萬美元用于那些出生于美國、但其父母為非法移民的兒童身上。對于那些英語不熟練的非法移民的子女,各學校通常又不得不提供雙語教育,而教育這些學生需要的費用,比其他本土學生高出20~40%[20]
8.盡管非法移民兒童消耗的教育費用較高,但這種教育投資卻不是一筆賠本買賣,它在日后會帶來明顯的經濟回報。此外,許多非法移民的子女是出生于美國的公民,他們幼年耗費的各種費用,無疑是被算在非法移民頭上,而他們成年后做出的所有財政貢獻,卻又被認定為美國本土人的功勞,已與非法移民無關。因此,這又從反面強化了非法移民是財政負擔制造者的形象。
再次,許多人批評非法移民,理由之一是非法移民享受福利,但卻從不納稅。這種說法無疑是錯誤的。因為根據《美國稅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的規定,與其他合法移民和美國公民一樣,非法移民也要依法納稅。然而,由于害怕暴露身份,非法移民的確存在著逃稅現象,但是,仍有許多非法移民通過各種途徑納稅。特別是在1996年之后,美國國稅局開始發放“個人報稅識別碼”(Individual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允許那些沒有合法居留身份的人納稅。于是,許多非法移民據此繳納稅款,希望自己的納稅記錄,對日后的身份轉變有所幫助。美國2005年總統經濟報告指出,“50%以上的非法移民從事有案可查的工作并交納稅款”[15]107.與此同時,非法移民不僅缺乏享受大多數福利的資格,即便對于那些向他們開放的福利項目,也不敢輕易涉及。因此,“與同等條件的合法移民及美國公民相比,非法移民支付了較高的實際稅率”[21].當然,由于受教育與技能水平的限制,非法移民的經濟收入較為落后,繳納的稅收相對較少。然而,這些稅收只是其中看得見的、流向各級政府的部分費用,他們做出的大多數經濟貢獻,是較為隱蔽和不易發現的。例如,在2005年,非法移民用于商品與服務方面的消費,以及其相對低廉的勞動力價格給雇主們創造的價值,幾近8 000億美元[22].俄勒岡公共政策中心(Oregon Center for Public Policy)2006年的一份研究報告也認為,俄勒岡的公共討論經??浯笤撝莘欠ㄒ泼窦捌浼彝ズ馁M的福利支出,卻很少提及他們的貢獻。在非法移民每年掙得20億美元的收入中,除部分用來支付各類稅收外,另有相當部分用于購買商品與其他服務,極大地推動了該州經濟發展[23].非法移民在美國從事繁重的工作,但所得又遠低于他們創造的經濟價值。在很多情況下,他們創造的經濟與財政貢獻,被其不法身份掩蓋。自1986年以來,美國法律要求雇主登記雇傭的移民工人的社會保險號碼和簽證信息。為了獲得工作,許多非法移民提供了偽造的社會保險號碼。雇主依據這些號碼,為雇員繳納了聯邦、州與地方稅。但是,由于這些號碼是無效的,于是擁有無效號碼的社會保險費用大量增加。在1986-2000年,每年具有無效號碼的社會保險費用高達70-490億美元[24]358.由于這些保險費用無人認取,因此構成美國的一筆額外財政收入。
總之,由于身份的特殊性,非法移民很難叩開美國多數福利項目的大門,其耗費的福利費用相對有限。在這有限的福利支出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子女的教育投資,這在日后又會帶來相應的經濟回報。此外,非法移民不僅直接繳納了相當比例的稅收,而且他們在美國進行的生產與消費活動,又間接地創造了大量的經濟貢獻,只是這些貢獻難以直接感知而已。如果僅僅因為他們在短期內耗費了部分財政支出,由此而忽視他們創造的隱性財政貢獻,以及在較長時期內產生的經濟收益,并將其視為財政負擔的制造者,無疑是站不住腳的。
四、移民福利財政神話的根源
通過前文可知,無論是合法移民,還是非法移民,在短期內均耗費了部分社會福利,給美國造成了一定的財政負擔,但是從長遠與全面的角度看,他們卻又帶來了積極的財政貢獻,推動和維持了美國的經濟發展。因此,那些認為移民是財政負擔制造者的觀點,難免偏頗。然而,在美國的現實生活中,持此觀點者卻大有人在,要求加強移民控制、限制乃至禁止移民接受福利的呼聲,長期不絕于耳。顯然,在這一主觀認識與客觀事實之間,之所以存在明顯的溝壑,其背后無疑有著深刻而復雜的因素。
首先,從直觀層面看,如前所述,外來移民給美國既帶來了一定的財政負擔,同時也創造了積極的財政收入,但是,移民的負面經濟影響通常具有易察性,例如他們較高的福利參與率,在日常經濟生活中是顯而易見的;而另一方面,移民的積極經濟影響卻通常具有隱蔽性與滯后性,往往很難被察覺,或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顯現。例如,移民子女在幼年時耗費的教育福利費用,是地方政府較為重要的一項開支。這筆無形的人力資本投資,卻只有等到移民子女成年后才能獲得積極的回報。
不僅如此,在日常生活中,移民對商品與服務的消費需求,也刺激和推動經濟生產的發展,給美國帶來積極的經濟影響,但這些影響卻又是間接和相對隱蔽的。人們總是很容易看到或記住移民帶來財政負擔的不利影響,卻習慣于無視他們創造的積極財政貢獻,因此,在無形中強化了移民是財政負擔的制造者的認識。
其次,從歷史傳統方面看,美國根深蒂固的排外主義思想,是當前強調移民為財政負擔制造者之論調盛行的根源。作為一個移民國家,“雖然鐫刻于自由女神像上的高尚詩詞是其民族自豪感的根源,但與移民政策相關的修辭與政治卻并不高尚。在現實中,自由女神的公開歡迎很少是毫無限制的,每一波新來者總會激起普通民眾的焦慮”[25]xvii.排外主義者對于移民的擔憂,遍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但具體投射到經濟生活領域,表現之一就是認為移民耗費過多的社會福利,加劇了美國人的財政負擔。也正是基于這種擔憂,自殖民地時代起,對于那些存在福利依賴傾向的外來貧困人口,部分地方政府就實施了某些限制。例如,馬薩諸塞首任總督溫斯洛普曾要求,前來者必須備足規定的能滿足日常生活需要的物品,方可允許入境[26]19-20.1882年,國會開始頒布法令,禁止“任何不能保證自己不會成為接受政府救濟的人”入境。
1903年,國會又宣布對那些在入境兩年內成為接受政府救濟者予以驅逐[8]1093-1123.此后,盡管美國的移民政策幾經調整,但其大門一直未曾關閉,然而,那些可能成為公眾負擔的人,始終是被禁止的對象。到20世紀末,加州“187號提案”的出臺,標志著美國人對移民的經濟擔憂再一次達到頂峰?!?87提案”意在阻止非法移民使用公共的社會與醫療保健服務,并阻止其子女進入公立學校,但是,該提案“與其說是對非法移民的抗議,不如說是對加州經濟與財政危機的一種反應”[27]114.總之,在排外主義思想的影響下,美國人對于移民會加劇美國經濟負擔的疑慮,始終貫穿于美國歷史進程。
當然,美國人對移民的經濟擔憂,之所以在20世紀末再次迸發,也與這一時期的特殊經濟環境有關。在美國歷史上,盡管排外主義思想長期陰魂不散,但卻并非始終赤裸裸地呈現出來。當經濟健康正常運行時,美國人的憂慮便暫時隱匿甚至消失,社會中排斥移民的輿論與行為并不突出;當經濟運行出現故障,尤其是恰逢大規模外來移民潮時,移民便成為引發各種社會問題的替罪羊,進而成為眾人口誅筆伐的對象。學者托馬斯·穆勒(Thomas Muller)指出,在美國歷史上反移民情緒高漲的各個時期,其共同點表現為:(一)經濟不穩定與民眾缺乏就業安全感,(二)大規模且持續的移民潮,(三)新來者與本土人口存在顯著的社會、族裔與文化差異[27]105.同樣,戰后以來,美國的經濟發展也展現出類似的上述特征。在這一時期,美國經濟在經歷飛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例如,經濟結構的調整與大量結構性、技術性失業的出現,經濟周期性衰退及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等,無不困擾著美國普通民眾。不僅如此,自20世紀60年代掀起入境高峰的新移民,在膚色、文化、族裔、宗教等各方面,均與美國本土人有著顯著差異。所有這些因素,再次激發了美國人內心深處的排外情緒,對移民耗費社會福利的質疑之聲,也隨之興起。
美國人對于移民耗費社會福利的片面看法,在深層次上也反映了戰后美國新保守主義思潮興起背景下,福利哲學的轉向趨勢。自戰后六七十年代起,美國的新政自由主義日漸式微,旨在反對國家干預社會經濟生活、恢復自由市場經濟的新保守主義思潮迅速蔓延,并成為占據主導地位的意識形態。在這一時期,持續繁榮了二十余年的美國經濟,開始進入長期的滯漲階段,與此同時,社會福利開支不斷增加,福利制度的負面效應和潛在危機日益暴露。在許多人看來,福利制度不僅導致聯邦政府權力急劇膨脹,破壞了三級政府之間的權力均衡,同時也顛覆了美國傳統的工作倫理與價值觀,滋長了好逸惡勞、不思進取的心理[28]109-110.于是,福利制度成為美國普遍詬病的對象,要求限制政府在福利領域的干預程度,削減政府福利開支的呼聲,成為當時的主流思想。此后,美國社會福利制度由擴張轉向緊縮,并最終促成了1996年福利改革法的出臺。因此,在日趨保守的福利哲學思潮的影響下,移民參與社會福利的問題,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認為移民給美國帶來財政負擔的觀點才得以盛行。
最后,美國社會中存在對移民福利問題的偏見,也是美國新聞媒體對移民予以不平衡報道的結果??v觀美國歷史的多數時期,美國新聞媒體對于移民問題的報道,多存在著明顯的歧視和偏見。
從19世紀中后期到20世紀初期,美國報紙關于華人、愛爾蘭與意大利移民的新聞報道,總是強調其語言、宗法觀念、生活習性、宗教信仰以及與之相關的社會問題;到20世紀末期,新聞媒體對亞洲和拉美移民的描述,通常聚焦于他們與美國白人的種族、族裔與文化差異等。許多脫口秀與各類影視節目,在不同程度上煽動了公眾對合法與非法移民的恐懼,認為他們耗費了財政資源、導致犯罪與暴力,破壞美國正常的社會生活。特別是涉及移民的經濟影響問題時,新聞媒體總是過分渲染其消極影響,而忽視他們的積極貢獻,“報憂不報喜”是一個常態。有學者指出,在1995-2005年間有關移民問題的出版及廣播新聞報道當中,強調移民費用的報道幾乎是強調移民福利的兩倍。新聞記者特別關注于移民對納稅者施加的費用、非法移民獲取政府福利以及維護邊境安全的巨額花費[29]66-68.因此,在媒體輿論片面報道的引領之下,美國民眾對新來者的財政影響問題多持負面看法,也就不足為怪了。
參考文獻:
[1] 歐陽貞誠.美國學者關于當代外來移民對經濟和勞動力市場影響的研究述評[J].世界歷史,2008(6):126-137.
[2]George J.Borjas,Heaven\ue10bs Door:Immigration Policy and the American Economy[M].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9.
[3]Peter Duignan and L.H.Gann,The Debate in the United States over Immigration[C].Hoover Institution Press,1998.
[4] 歐陽貞誠.1965年以來美國外來移民的人口與家庭特征分析[J].求是學刊,2013(4):16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