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隱性采訪中被采訪者隱身的保護研究
【引言 1.1】隱性采訪概述
【1.2】隱私權概述
【1.3】隱性采訪與隱私權的沖突
【第二章】國外法系對隱性采訪與隱私權的立法現狀
【第三章】我國關于隱性采訪和隱私權的立法現狀
【第四章】完善我國對隱性采訪中隱私權保護的建議
【結語/參考文獻】隱性采訪中隱私權侵害探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 4 章 完善我國對隱性采訪中隱私權保護的建議
為了降低隱性采訪中侵害公民隱私權現象的出現頻率,從一個角度講要加強對隱性采訪的規范,從另一個角度講要切實保護隱私權。這是一項龐大的工程,涉及到新聞界、法律界等多個領域,需要法律界完善立法,新聞界加強自律,更需要社會公眾以理性的態度對待隱性采訪,加強對隱私權保護的法律意識。
4.1 完善國家立法
4.1.1 建立健全隱私權保護的立法
第一,把隱私權納入憲法規定。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它是創建其他法律法規的基礎,為了表明我國對隱私權的保護重視,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把對隱私權的保護納入憲法的規定??梢允紫韧ㄟ^憲法明確規定隱私權的權屬,限定憲法對隱私權保護的范圍,劃分出隱私權和其他權利的交叉邊界。另外,在憲法對隱私權保護的指引下,其他相關的部門法也會對有關隱私權保護的規定加以完善。
第二,把隱私權作為一項獨立的人格權納入民法典。我國立法部門還在進行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張德江表示,將于 2015 年抓緊研究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本文建議,在民法典的制定過程中,人格權要單獨設為一個章節,把隱私權列為與公民的名譽權、肖像權并列的一項人格權利,民法典的地位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緊隨憲法其后,如此一來,公民將享有獨立的隱私權,同時要對隱私權的概念、內容、范圍及價值予以明確的規定。
第三,制定一部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隨著網絡和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個人信息的流通范圍越來越廣,傳播方式也日益寬泛。個人信息對于公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隱私性資源,如果這些信息被公布于眾,將對受害人將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其一,在當今經濟快速發展的社會,許多個人隱私被用做商業價值?;ヂ摼W的普及為商業信息高速傳播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但相應地也為一些不擇手段的不法分子制造了可乘之機,他們通過竊取、傳播當事人的私人信息謀取商業利益。其二,我們在不同網站上進行注冊時填寫的基本個人信息,由于某種原因被網站公開而令自己隱私泄露且無法消除影響。其三,電子商務的發展使網絡消費日漸普遍。這些交易需要消費者注冊自己的相關信息通過信用卡或銀行卡進行支付才可完成。許多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和消費者留在網上的個人信息,破解賬戶密碼并盜取存款。因此,應盡快出臺一部個人信息保護法,通過對網絡運營商的法律引導從而更好地網絡個人隱私信息提供保護。該法要對個人信息的收搜集、使用和傳遞等作出相對詳細的規定,并明確指出泄露個人信息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相關法律責任等。
最后,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這一權威法律平臺頒布一些關于《侵權責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對侵權責任法中規定的隱私權內容予以細化,對隱私權與相關權益的界限范圍做出明確的規定,尤其是對新聞采訪中侵害隱私權的規定,包括新聞采訪的主體、方式和限度。出臺關于隱私權的具體司法解釋,既能讓司法工作者在處理具體隱私權案件時找到明確的、操作性強的參照,也能夠在解決隱私權與其他權益沖突時起到積極的作用。
4.1.2 加快新聞立法進程
第一,在憲法中明確隱性采訪的地位和限度。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制定和修改的基礎,其所規定的公民權利都是與其生存發展密切相關的基本人權,雖然憲法第 35 條中對隱性采訪作出了間接規定,但規定缺乏明確性。只有在憲法中明確了隱性采訪的地位和限度,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隱性采訪和保護公民隱私權的沖突。明確隱性采訪是新聞工作者進行新聞傳播活動的重要手段,規定隱性采訪適用的范圍和條件。
第二,在民法上完善隱性采訪中涉及公民隱私權的條款。首先,明確隱性采訪的主體。隱性采訪的具體實施者只能是新聞記者,并且是基于職業活動而言,對于非記者身份或者記者出于自身的獵奇心理而非工作目的通過“隱性采訪”獲得的材料,經新聞機構傳播是否構成侵權,應作出明確的規定;其次,明確規定隱性采訪中侵害隱私權的責任方式。被采訪者的隱私權遭到侵犯時,其有權要求對方立刻停止侵害并盡最大努力消除影響,還可以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和做出相應的賠償。這里的賠償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對受害人精神損害的賠償;另一方面是其他損害賠償,即受害者在隱性采訪中因隱私權被侵犯造成的其他方面的損失。主要指間接造成的財產損失,如因精神損害花費的醫療費、誤工費以及訴訟費用等。
第三,制定專門的新聞法。理論界有學者表示,中國不適合采用隱性采訪的方式。記者作為隱性采訪的主要實施者職業素質良莠不齊,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新聞行業競爭更加激烈,有些記者為了獲得頭版頭條的素材不惜以侵犯他人隱私權為代價,導致各種各樣的法律糾紛。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隱性采訪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顯性采訪等正常的采訪手段所不能達到的效果。新聞記者往往是通過隱性采訪的手段及時地曝光了社會發展中一些違法犯罪的黑暗現象,所以我們不能對隱性采訪一票否決。如果可以通過立法的形式對隱性采訪的目的、內容、方式予以規定,那么將有效提高新聞工作者的職業素質和法律意識并引導他們如何正確運用隱性采訪。由于我國沒有一部專門規范新聞行為的法律,導致新聞工作者在具體的采訪過程中很容易觸碰到法律禁區而侵犯了被采訪者的合法權益。由于新聞行業的特殊性,尤其是在批評性報道中,記者和被采訪者本身就是一對矛盾,記者意圖通過采訪獲取到有價值的新聞素材,而被采訪者為了掩蓋自身的違法犯罪行為就會千方百計阻礙記者的采訪,所以記者只能通過隱性采訪的方式來完成采訪。
為了維護新聞工作者的正當權利,為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職能,為了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出臺一部《新聞法》是很有必要的,通過法律明確地劃分出新聞采訪的界限、新聞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被采訪者權利受到侵害時的救濟途徑。從其他英美法系國家和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情況來看,基本上都有關于新聞的專門立法,如《新聞法》、《新聞自由法》、《廣播電視法》等等。我國目前只在憲法、法律以及其他行政法規中對新聞傳播活動有所規定,本文建議,在將來制定的新聞法中,可以考慮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規范和保障新聞自由;確定新聞采訪的方式及使用條件;明確新聞機構和新聞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規定新聞工作者的從業條件及侵權后的法律責任;明確界定隱性采訪與公民隱私權之間的界限;強調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規范等。
4.2 司法上的衡量
解決隱性采訪與隱私權沖突的許多規則都來源于司法實踐,因此,我們需要通過長期的利益衡量和司法實踐考察才能合理確定涉及解決二者沖突的法律規則。因為當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在司法實踐中很多關于隱性采訪中侵犯隱私權的案件需要法官結合具體情況運用自由裁量權來解決。然而,卻沒有關于如何解決隱性采訪與隱私權沖突的具體法律和司法解釋。發揮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有其重要意義。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任何國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制定的完美無缺,加之法律本身具有一定的滯后性,不可能及時的適用到一切司法實踐之中,因此必須賦予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權,以此緩和法律法規所固有的缺陷。以法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國家給予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權,使其根據具體的案件事實,結合以往的審判經驗,做出最終的判決,而逐漸形成判例法,為之后司法實踐中可能遇到的類似案件提供相關的法律依據??墒?,我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去沒有多少發揮空間,總是受到這樣或那樣的限制。因此,要處理好隱性采訪中侵犯隱私權的問題,可以嘗試賦予我國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權,讓法官可以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這就對我們的司法工作者尤其是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不僅要熟練運用隱性采訪和隱私權的各項相關法律法規;更要在個案中充分考慮各方利益,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運用自由裁量權,權衡沖突中更應該保護何方利益,最大可能地做出公正的判決。
解決隱性采訪中侵害隱私權的問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法律法規的基本精神指導下,需要通過一系列判例的不斷修正和補充才可以實現的。我國雖然以成文法為主但也應向英美等判例法國家學習借鑒相關經驗。隱性采訪和隱私權的矛盾歸根到底是一個利益平衡的問題,也是一個需要在實踐中探索的問題。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新聞媒體的發展、公民訴求的強化,都可能對法律法規提出更新調整的要求,我們的相關法律部門就要根據社會發展的變化,結合具體案情調整具體法律規則,以平衡好隱性采訪和隱私權的關系。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在我國當前的情況下,解決隱性采訪中侵害隱私權的問題比較好的方式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在不斷總結審判經驗的基礎上,對隱性采訪中侵害隱私權的問題以及如何作出公平的判決等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從而靈活合理的平衡隱性采訪和隱私權保護的關系,不斷解決二者之間出現的新問題。目前,我國正在針對《侵權責任法》適用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出臺司法解釋,為侵權案件的正確審理提供指引,在這個過程中,隱性采訪侵害隱私權案件可以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類型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出臺司法解釋進行規范。此外,除了學習借鑒國外的具體法律法規,還應該更多學習其法律思想和法律方法。
4.3 新聞界加強自律
4.3.1 加強新聞媒體的自律
法律作為一種救濟途徑,它不可能規范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新聞界法制本身就不完善,單純依靠外界約束是遠遠不夠的。這就需要新聞媒體加強自律,如果新聞媒體能夠自我約束、自我規范、自我審查,可能很多新聞侵權案件就不會發生,如此一來,既節約了社會資源,又能減少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害。根據上文對各國經驗的介紹,我國可以從兩方面加強新聞媒體的自律。一方面鼓勵新聞媒體建立內部的自律規定,例如,《焦點訪談》欄目組對組內工作人員做了如下要求:在不能進行公開采訪的情況下,即使不得已采用了隱性采訪的方式也要繞開涉及國家機密、商業機密以及無關于公共利益的公民隱私,尤其要注意對未成年人和婦女權益的保護。另一方面加強我國自律機構的建設,我們可以學習英國對新聞媒體的管理機制,建立一個由新聞界、法律界、社會經濟領域的專業人士組成的自律機構,對因為新聞傳播而引發的問題進行監督和仲裁。
4.3.2 提高新聞工作者的職業素質
隨著社會的發展,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職能發揮著日益強大的力量,并得到公眾的普遍認可,對于某些社會黑暗現象以及其他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隱性采訪表現出極大的優勢。當然,新聞媒體的日益矚目無疑要求新聞工作者的職業素養也應隨之提升。例如《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緊緊圍繞憲法的基本原則,規定新聞工作者必須維護公民的正當權利,不侵犯他人的隱私,在采訪過程中必須要充分考慮被采訪者的聲明和正當要求。這條規定看似是對隱性采訪的一種限制,實際上是要求新聞工作者要正確運用采訪的手段。那么,如何既能發揮隱性采訪的積極作用,又能避免公民的隱私權受到侵害呢?這就需要新聞機構和新聞工作者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增強法律意識與法治觀念。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明確隱性采訪的目的。即為了捕捉真實的素材、獲取足夠的證據來揭露社會丑陋、陰暗的一面,通過批評性報道,借助輿論的力量,解決與廣大民眾息息相關的問題,而不是為了通過制造所謂的“頭版頭條”吸引民眾眼球,提高收視率,謀取利益。如果記者目的不端正,就很有可能窺探他人隱私,侵擾他人的私生活。
第二,把握好隱性采訪的度。隱性采訪的“度”主要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方面隱性采訪的適用范圍僅限于一些特殊的、危及他人或社會公共利益的事件,正常來講不得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另一方面針對被采訪者的采訪也要控制好一個限度,要根據新聞報道的實際需要進行隱性采訪,而與報道無關的問題盡量不要涉及。如果被采訪者的個人隱私侵害到了公共利益,則該當事人的個人隱私就有被采訪的必要,此時記者應將涉及公共利益的隱私與不涉及公共利益的隱私區分開來。第三,新聞機構要嚴格審查。在新聞侵犯隱私權的追責問題上,新聞機構本身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于某篇報道的采集和傳播整個過程都應該進行嚴格的事前審查和事后審查。事前審查就是在決定采用隱性采訪之前,首先判斷被采訪的事件和人物是否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是否有采用隱性采訪的必要性。事后審查就是在新聞節目制作過程中,如果發現有涉及到公民隱私的內容,對與報道事件無關的應及時刪除,與報道事件有關的,要利用技術手段對被采訪者的面容和聲音等做相應的處理,避免發生權利沖突。
4.4 公民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保護隱性采訪中的隱私權不單純是法律界和新聞部門的責任,提高公民的自我防護意識,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隱性采訪的濫用。
公民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首先要懂法,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日常生活中填寫個人信息要謹慎,防止信息被他人泄露給新聞媒體;其次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如果個人的隱私權確實已經遭到了新聞媒體的侵犯,要積極借助法律武器與之抗衡。例如某電視臺的一名記者半夜到某當事人家中進行采訪,當事人拒絕無果便以“非法侵入住宅”為由強制要求該記者離開,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