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比特幣法律監管問題研究引言
【1.1 1.2】比特幣的產生及發展趨勢
【1.3】比特幣的性質
【第二章】美國對比特幣的監管
【第三章】我國對比特幣的監管制度
【第四章】我國比特幣監管的法律完善
【結論/參考文獻】比特幣交易監管體制優化分析結論與參考文獻
引 言
比特幣的技術基礎是密碼學的發展和互聯網的普及,最大的特點是不通過中央銀行或第三方機構發行和交易,并因運用了現代數字簽名技術而具有了較好的匿名性。
傳統互聯網上的交易模型中依賴于可信任的第三方中介,從而導致交易成本增加,買賣雙方在付款收款時需要提供不必要的個人信息等缺點出現。比特幣的設計者創造比特幣的目的就是通過創建一個值得信賴的支付網絡去代替交易中第三方的出現。
比特幣在最初得到的是技術狂熱者與自由主義者的關注。尤其是賽普洛斯發生銀行業危機之后,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自由主義者的觀點。人們開始反思政府對貨幣的壟斷發行,以及現有銀行系統是否絕對可靠等問題。一部分人們也開始對比特幣這種政府無法直接干預的虛擬貨幣賦予了更多的意義。支持者認為比特幣如同二十年前的互聯網,是一項顛覆性的技術,會在將來對現有貨幣體制與支付系統造成沖擊。反對者則認為比特幣從根本上就是一場騙局,根本不值得人們對其進行投入。
事實就如同這些爭議一樣,比特幣的發展過程并非一帆風順。例如比特幣在早期被應用于非法交易,存在洗錢、資助恐怖主義等風險。其價格的不斷波動使部分投資者受到了損失。此前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也因存在技術漏洞而使得用戶資產被盜。比特幣就如同一個“問題兒童”一樣進入了監管者的視線。但是,這些負面消息并沒有阻礙比特幣及相關行業在世界范圍內的發展?,F在,比特幣已經顯現了一定的實用價值。同時,根據比特幣協議進行改編而產生的虛擬貨幣現在已達上百種,這似乎預示著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即將迎來一個飛速發展的時期。
監管者在此時卻面臨了很多困境。他們要解決的問題包括:是否要禁止比特幣;如果不禁止比特幣,那么在法律上應該怎么對它進行定義,該適用什么法律去對比特幣進行監管。面對比特幣飛速發展所帶來的問題與沖擊,目前世界各國都在對比特幣的監管進行著探索與研究。我國雖然在現階段采取了一定措施限制比特幣所產生的風險,但是監管措施還存在問題,監管架構也沒有得到明確。這也是筆者選擇將比特幣監管作為研究選題的緣由。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過對比特幣的產生、原理的研究分析它的存在意義與性質,同時闡述比特幣的相關行業發展。其次,對美國關于比特幣現有的監管進行梳理與研究。再次,對我國現階段關于比特幣的監管措施進行分析,尋找所存在的問題。最后,借鑒美國已有的監管經驗,對我國未來的比特幣監管進行完善。
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獻梳理與比較研究。創新之處在于:一是系統梳理了美國關于比特幣監管的制度;二是就我國《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存在缺陷進行了深入的分析,三是為我國對比特幣的監管提出意見與建議。
關于本選題的研究現狀,筆者已在開題報告中作了較為詳細的闡述,按照比較法學研究院碩士論文規范,在此不做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