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刊網,職稱文章發表、期刊投稿權威機構

投稿咨詢

投稿在線咨詢

專著咨詢

合著&獨著&編委

編輯在線咨詢

專利咨詢

專利申請&轉讓

編輯在線咨詢

軟著版權

軟著版權

編輯在線咨詢

在線溝通

論文&專著&專利

編輯在線咨詢

微信聊

微信掃一掃

首頁 > 政法論文 > > 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規定的缺陷與完善
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規定的缺陷與完善
>2023-02-10 09:00:01



引言

信托是指以由委托人提供信托財產、由受托人管理該項財產并使信托利益即管理該項財產所生利益歸屬于受益人或者被運用于滿足受托人之特定目的為內容的財產關系。信托債務是指受托人在信托存續期間因信托運作對第三人負有的債務;這種債務的特點是:它產生于信托存續期間,系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并以債務人身份通過合同向第三人設定或者由受托人通過向第三人實施侵權行為或者其他有關行為導致產生,且它無論系由何種行為導致產生受托人對該項行為的實施均系發生在其管理信托財產與處理信托事務的過程中。

信托債務清償責任是指由受托人承擔的向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清償信托債務的責任。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由信托法規定;對這種責任存在關于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劃分:承擔有限責任在法律上意味著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只須用信托財產來承擔清償責任倘若信托財產不足以清償則其對此項債務的剩余部分無須用其固有財產即由其享有所有權且依法可以由其通過運用以滿足自己利益的財產來繼續清償,承擔無限責任在法律上則意味著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必須以其固有財產來承擔清償責任且這一無限責任既可以是受托人依法只能夠以其固有財產來對信托債務承擔全部的清償責任也可以是受托人在信托財產不足以清償情形下依法應當以其固有財產來對信托債務的剩余部分承擔繼續清償責任;至于為受托人承擔的這種責任究竟是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也由信托法規定。

一、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缺陷

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為該法第 37 條且這一規定系以確認關于受托人的信托債務清償責任原則上為有限責任為其內容:此條第 1 款規定:“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所支出的費用、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以信托財產承擔。受托人以其固有財產先行支付的,對信托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钡?2款規定:“受托人違背管理職責或者處理信托事務不當對第三人所負債務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損失,以其固有財產承擔?!本痛藯l的這兩款而言,為其中前面一款規定的受托人對信托債務的清償責任確定無疑地屬于有限責任,因為此款只要求受托人用信托財產這一種財產來清償為其中提到的信托債務;為其中后面一款規定的受托人對信托債務的清償責任確定無疑地屬于無限責任,因為此款畢竟要求受托人用其固有財產這一種財產來清償為其中提到的信托債務;就此條這兩款的關系而言,顯然前面一款屬于具有獨立規定性質的一般規定并因此而屬于原則性規定,而后面一款則屬于具有從屬規定性質的特殊規定并因此而屬于例外規定。

以確認關于受托人的信托債務清償責任原則上為有限責任為內容的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為我國信托法所獨有,即以此為內容的這種規定在世界各國信托法中均并不存在;這一規定為存在于我國信托法中的最顯著、對信托實務影響最大的創造性規定,它體現著該法的最大的標新立異與特色。然而,對于該法的這一標新立異與特色,卻恰恰應當予以否定。

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顯著缺陷是:這一規定確認關于受托人的信托債務清償責任原則上為有限責任對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顯得極不公平。這具體說來是:在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情形下在信托實務中倘若信托財產不足以清償某一項具體的信托債務則享有與該項信托債務相對應的債權的第三人便必然將因該項債務的剩余部分不能得到受托人用其固有財產所進行的繼續清償所導致的其債權不能夠獲得完全滿足而受到損失,由此看來倘若將存在于信托實務中的信托財產不足清償信托債務的可能性視為風險那么便可以說該法的這一規定實際上將致使受托人對于信托運作過程中產生的信托債務原則上可以不承擔任何風險而這一風險原則上應當由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承擔;然而,在我國,信托既無法律人格也并不是法律實體,在信托存續期間能夠導致產生信托債務的一切行為均系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即這些債務均系由受托人的行為所導致產生,特別是在受托人與第三人通過合同設定信托債務情形下第三人之所以會接受這一債務設定完全是基于受托人的信用,而根據該法的這一規定信托債務即便是由此產生但受托人對于這種債務原則上卻并不承擔任何風險且此點在法律上意味著受托人根本就無須就自己的行為與信用付出以其固有財產來承擔任何個人責任,即信托債務即便是由此產生在信托財產不足以清償情形下第三人對因其債權不能夠獲得完全滿足所生損失便只能夠由其自行承擔;所謂受托人的信托債務清償責任原則上為有限責任對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顯得極不公平即由可見。之所以關于確認受托人的信托債務清償責任原則上為有限責任的規定在世界各國信托法中均并不存在,可以推論原因肯定在于受托人的此項有限責任對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顯得極不公平已經得到了各國立法機關的重視,以致于該機關認為記載此項有限責任的規定實不宜進入本國信托法中。

大概是由于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存在著對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顯得極不公平的顯著缺陷以于這一規定在該法于 2001 年施行后在我國出現的第一起并且迄今為止還屬于唯一的一起作為營業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因資不抵債而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中被法院“棄之不用”:寧夏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4 月因經營不善導致嚴重虧損而作為一起破產重整案進入司法程序,在立案時該公司的各種債權人為數眾多且其資產負債率已高達 4072%且這些債權人全部都是具有信托第三人身份的債權人,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處理這些為數眾多的各種債權人的債權時根本就沒有進行關于其中哪些債權屬于可以由該公司僅以信托財產承擔清償責任的債權哪些債權屬于應當由該公司以其固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的債權的劃分,而是秉持關于這些債權的全部均應當由該公司以其固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的指導思想來對這些債權依據其債權人身份的不同作了不同處理。

這一案件以破產重整宣告成功而告結束;倘若法院適用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來處理本案中的那些債權人的債權,則對這家公司的破產重整最終極有可能會顯得沒有必要。

即便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存在上述顯著缺陷法院在實務中對該規定“棄之不用”從嚴格執法角度看也顯然并不恰當;而從正常的角度看對于該規定的這一缺陷確定無疑地應當通過修改該規定來予以克服。

二、與對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修改有關的對外國信托法相應規定的仿效

就信托債務清償責任而言,受托人承擔無限責任顯然有利于維護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的利益;因為:

承擔無限責任要求受托人在信托財產不足以清償情形下以其固有財產來對信托債務的剩余部分承擔繼續清償責任,故在實務中即便信托財產不足以清償信托債務只要受托人擁有相應的固有財產那么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便并不會因此而受到損失即該人的債權便將因仍然能夠得到受托人用其固有財產來繼續清償從而獲得全部滿足;此即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一個優點,并且它還屬于其結果體現著對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顯得公平的優點。此外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還有一個優點:有助于促成受托人在信托運作過程中實現自我約束而不要以不恰當的方式行事以導致不應當產生的債務產生;對于這一優點日本學者能見善久作了下述說明:受托人以其固有財產對信托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將致使信托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風險由受托人承擔,這對促成受托人對信托事務實現妥當處理很有必要,且這可以算得上是對促成受托人妥當地處理信托事務的擔保,這一擔保體現為:對于信托債務以其固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將抑制受托人以不恰當的方式處理信托事務,從而避免有關的信托債務發生。

正是因為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具有前述優點,關于確認受托人的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為無限責任的規定才能夠作為具有獨立規定性質的一般規定存在于外國信托法中。

對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修改顯然應當在借鑒外國信托法的相應規定的基礎上進行。

存在于外國信托法中的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具有獨立規定性質的一般規定共有四種:第一種規定的內容是: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應當一律承擔無限責任;例如在俄羅斯信托法中便存在著這一規定。

第二種規定的內容是: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原則上應當承擔無限責任但在信托行為中存在關于受托人只應當以信托財產對信托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規定的則受托人對有關信托債務便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例如在日本信托法與列支敦士登信托法中便均存在著這一規定。

第三種規定的內容是: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原則上應當承擔無限責任但受托人在設定信托債務時只要向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告知了其設立該項債務是出于信托運作的需要則受托人對有關信托債務便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例如在美國信托法與毛里求斯信托法以及加拿大魁北克省信托法中便均存在著這一規定。

第四種規定的內容是: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原則上應當承擔無限責任但在受托人與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訂立的合同中存在關于受托人只應當以信托財產對信托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約定則受托人對有關信托債務便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例如在英國信托法中便存在著這一規定。

就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修改而言,基本思路顯然應當是通過參照外國信托法使這一規定在內容上實現由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向受托人對這種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改變;至于這一修改具體到究竟應當通過仿效上述存在于外國信托法中的那四種相應的規定中的哪一種來完成,對此則需要進行具體研究。

鑒于為其所具有的前面提到的優點,關于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應當承擔無限責任的規定確定無疑地應當成為存在于我國信托法中的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具有獨立規定性質的一般規定;然而,信托法在性質上畢竟屬于任意法,[3]故盡管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對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顯得極不公平,但如果該第三人同意受托人向其承擔這種有限責任并因此而與受托人在這一責任承擔方面達成了合意,從意思自治角度看信托法對此理應予以尊重;正是這后面一點,決定了在存在于我國信托法中的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具有獨立規定性質的一般規定中,除應當包含有關于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內容外,還應當包含有關于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在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同意并與之達成合意情形下也可以承擔有限責任的內容,即在這一規定中只有同時包含有前述兩項內容才顯得具有恰當性。由此點出發來對上述存在于外國信托法中的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那四種規定進行審視便顯然有理由認為:盡管這四種規定均一致強調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應當承擔無限責任,但在第一種規定中并不包含有關于受托人在何種情形下對信托債務可以或者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的內容,在第二種規定中雖然存在著關于在信托行為中存在相應規定情形下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的內容但這里的“存在相應規定”卻并不是“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同意并與受托人達成合意(信托行為系由受托人與委托人實施而并不是由受托人與該第三人實施---筆者注)”,在第三種規定中雖然存在著關于在受托人向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告知情形下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的內容但這里的“受托人向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告知”卻并不是“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同意并與受托人達成合意,”可見就對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修改而言這三種規定均并不應當成為仿效的對象;在第四種規定中存在著關于在受托人與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之間存在合同約定情形下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的內容,而這里的“在受托人與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之間存在合同約定”顯然恰恰體現著“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同意并與受托人達成合意”,因為其中的合同約定顯然恰恰是這里提到的同意與合意的產物,可見就對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修改而言只有這一種規定應當成為仿效的對象,即這一修改應當在仿效這一種規定的內容的基礎上進行并設計出相應的修改方案。

三、就對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修改而言還應當考慮的兩點意見

在仿效上述存在于外國信托法中的第四種規定來對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進行修改時,對于下述兩點意見也應當作為修改意見來作一步的考慮并且存在于其中的內容也應當被納入有關的修改方案中:

(一) 能夠導致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合同約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在外國信托法中將上述第四種規定納入其中的英國信托法對存在于受托人與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之間的關于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合同約定并無形式方面的要求;造成此點的原因應當是:這部外國信托法對設立信托在形式方面并無要求,即依據該法設立信托的行為既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又可以采取口頭形式。

我國信托法則與此不同:依據這部信托法第 8 條當事人無論是通過合同還是通過遺囑或者其他行為設立信托均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盡管受托人與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通過合同約定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并不屬于設立信托,但其卻屬于對與信托運作有關的重大事項的處理,可見對這一合同約定在形式要求方面顯然應當與對信托設立行為形式的要求相一致;況且這部信托法規定信托設立行為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無疑是出于信托安全方面的考慮,而當事人關于致使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合同約定從安全角度看同樣也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由此看來,就對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修改而言,在仿效上述外國信托法的第四種規定來設計修改方案的情形下,從實現法律規定的協調方面來考慮,實應當參照該法第 8 條來安排存在于這一方案中的關于記載受托人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合同約定的形式。

(二) 在存在關于受托人承擔有限責任的書面合同約定情形下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受托人對信托債務仍然應當承擔無限責任。在信托實務中有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且在信托債務設定時處于受托人占有之下的信托財產還足以清償該項債務,但由于受托人在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信托財產產生損失,以致于在信托債務到期時受托人已經并無信托財產或者并無足夠的信托財產來清償這種債務。針對這一情況,日本信托法規定了下述解決辦法:該法第 2 條第 12 款將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的信托稱為“有限責任信托”;在此基礎上該法第 224 條規定:“在有限責任信托中,受托人處理信托事務具有故意或者發生了重大過失,該受托人應當對因此給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此條的涵義顯然只能夠被解釋為:在有限責任信托中,因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信托財產產生損失以致于用這種財產已經不能清償或者不能完全清償信托債務,對于第三人因其債權因此而不能獲得滿足或者不能獲得完全滿足所產生的損失,受托人應當以其固有財產來承擔賠償責任??梢娺@后面一條實際上確定:在有限責任信托中,只要存在因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信托財產產生損失以致于用這種財產已經不能清償或者不能完全清償信托債務的情形,則受托人對信托債務仍然應當承擔無限責任。顯然,法律規定本來只應當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受托人在存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信托財產產生損失以致于用這種財產已經不能清償或者不能完全清償信托債務情形下對這種債務仍然應當承擔無限責任能夠在公平合理基礎上實現對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的利益的維護,不僅如此,法律作如此規定還將對本來只應當對信托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受托人起到約束作用從而使該受托人在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盡量避免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信托財產產生損失,并因此而促成受托人謹慎地運作信托;可見日本信托法的前述規定極具可取之處,故就對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的修改而言,在仿效上述外國信托法的第四種規定來設計修改方案的情形下,實應當吸收存在于日本信托法的這一規定中的合理成分于其中。

結語:修改后的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試擬綜上所述,修改后的我國信托法關于信托債務清償責任的規定應當以“受托人對信托債務原則上應當承擔無限責任受托人與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書面約定受托人只應當承擔有限責任的除外但即便有此書面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受托人仍然應當承擔無限責任”為其內容;至于對關于該法的這一規定的修改的來自立法技術層面的具體操作而言,從應然角度看在保留記載該規定的該法第37 條現有的那兩款的基礎上在其中增加體現著對該規定的修改的相應的兩款實為一理想的修改方案。以下所述即為對存在于這一修改方案中且經按照該方案修改后的該法第 37 條的試擬:第 37 條 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所支出的費用、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以信托財產承擔。受托人以其固有財產先行支付的,對信托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所支出的費用、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信托財產不足以承擔的,由受托人以其固有財產繼續承擔,但受托人與第三人書面約定受托人僅以信托財產承擔的除外。

受托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信托財產損失,致使信托財產不足以承擔對第三人所負債務的,即便存在受托人與第三人關于受托人僅以信托財產承擔的書面約定,受托人仍然應當以其固有財產繼續承擔。

受托人違背管理職責或者處理信托事務不當對第三人所負債務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損失,以其固有財產承擔。

[1] (日)能見善久,趙廉慧。日本新信托法的理論課題[J].比較法研究。2008,(5):153.
[2] D·J·HAYTON.the Law of Trust [M]. London :Sweet &Maxwell Led,2003.32.
[3] JOHN H·LANGBEIN.The Contractarian Basis of the Law ofTrusts [J] .The Yale Law Journal,Volume 105,Number3,December 1995:627.

[4]RICHARD EDWARDS , NIGEL STOCKWELL . Trust andEquity[J].London: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2003:81.

綜合排序
投稿量
錄用量
發行量
教育界

主管: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

主辦:廣西出版雜志社

國際:ISSN 1674-9510

國內:CN 45-1376/G4

級別:省級期刊

中國報業

主管:中國報業協會

主辦:中國報業協會

國際:ISSN 1671-0029

國內:CN 11-4629/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中國房地產業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部和...

主辦:中國房地產業協會

國際:ISSN 1002-8536

國內:CN 11-5936/F

級別:國家級期刊

建筑與裝飾

主管: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主辦: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

國際:ISSN 1009-699X

國內:CN 12-1450/TS

級別:省級期刊

財經界

主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辦:國家信息中心

國際:ISSN 1009-2781

國內:CN 11-4098/F

級別:國家級期刊

文化月刊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主辦: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國際:ISSN 1004-6631

國內:CN 11-3120/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期刊在線投稿系統
上傳文件
支持上傳.doc、.docx、.pdf文件
18年國內外學術服務,發表國際文獻請認準藏刊網官網

資深編輯團隊

專業設計投入方案

投稿成功率極高

企業信譽保障

對公交易更安全

人民群眾口碑好

高效投稿流程

審稿快!出刊快!檢索快!

正規刊物承諾

無假刊!無套刊!

投稿成功!

藏刊網提醒您

1.稿件將進入人工審稿階段,審稿后會有編輯聯系您,請保持手機暢通。

2.為避免一稿多投、重刊等現象影響您的發表,請勿再投他刊。

確定

投稿失??!

藏刊網提醒您

由于網絡問題,提交數據出現錯誤,請返回免費投稿頁面重新投稿,謝謝!

確定

藏刊網收錄400余種期刊,15年誠信發表服務。

發表職稱文章,覆蓋教育期刊、醫學期刊、經濟期刊、管理期刊、文學期刊等主流學術期刊。

  投稿郵箱:cangkan@163.com

本站少量資源屬于網絡共享如有侵權請您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版權 2009-2022 版權所有:河北藏刊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工信部備案:ICP備20016223號 冀公網安備13010502002858號

青青青爽不卡一区二区_操婷婷色六月中文字幕_国产精品yjizz视频网_中文无码一级大片_A级毛片100部免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