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基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概括性權利。成員權的概括性體現在成員權既具有身份性又具有財產性,同時還具有一定的管理性。對我國現階段的農民而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社會的常態,與農民的生產生活不可分離,因此,基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成員權對于農民來說是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權利。但是,在實踐中,農民的應有權利得不到有效實現,侵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合法權益的案件多不勝數。造成成員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很多,但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不明確是其中比較重要的原因之一。本文即是通過從理論上明確成員權的法律內涵及理論基礎,再通過整理分析相關案件材料明確實踐中成員實際享有的成員權利及成員權實現存在的障礙,最后在分析總結成員權實現存在障礙的原因的基礎上,提出相關建議,期望能夠為成員權的實現提供一定的助力。
文章采用歷史分析和規范分析的方法,運用了經濟學、社會學及法學的理論對成員權進行理論分析,并對成員權的具體權利進行制度分析和規范分析,從而構建成員權的應然權利體系及其有效實現的法律機制。另外,通過文本比較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分析總結出成員權實現存在諸如成員權主體的法律規定不完善、成員權內容的法律規定不完整、成員權行使的法律規定不合理以及成員權救濟的法律規定不健全等問題。
在對相關實證材料進行分析后,文章提出相應對策,以期為成員權的實現保駕護航:首先,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法律依據,通過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來明確成員權的應有權利內容;其次,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行使機制,通過規范成員權各項權能的行使機制為成員權的最終實現提供理論基礎;再次,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救濟機制。具體表現為,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侵權責任法救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撤銷權訴訟以及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派生訴訟幾個方面入手來探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救濟的完善。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
目錄
緒論
一、研究背景與研究意義
二、國外文獻綜述和國內文獻綜述
三、研究方法與研究內容
四、論文的創新與論文的不足
第一章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法律制度的理論分析
第一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法律內涵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與相似權利的比較分析
第二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理論基礎
一、經濟學基礎
二、社會學基礎
三、法學基礎
第三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權利屬性與價值目標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權利屬性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價值目標
第二章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法律制度的歷史考察
第一節 集體所有制建立初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產生及發展路徑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特點
第二節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建立后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變革路徑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特點
第三節 《物權法》實施后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
一、《物權法》的實施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影響
二、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發展趨勢
第三章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
第一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主體的法律規定不完善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內容的法律規定不完整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行使的法律規定不合理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救濟的法律規定不健全
第二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法律制度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立法的缺失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體制不健全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法治意識不強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司法保障不到位
第四章 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法律制度的建議
第一節 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法律依據
一、制定統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
二、通過統一立法確立成員權法律制度
第二節 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行使機制
一、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管理權行使機制
二、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知情權行使機制
三、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獲益權行使機制
第三節 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救濟機制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的侵權責任法救濟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撤銷權訴訟救濟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派生訴訟救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