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計失敗相關概念。
(一)審計失敗與審計風險 審計失敗是指注冊會計師沒有按照審計標準開展審計業務,也沒有遵從一般地審計程序,從而草率地完成了審計,編制了審計報告,導致沒有客觀公正的表現公司的實際情況。審計風險是指被審計對象的賬目中存在差錯或造假,但注冊會計師沒有發現這些問題的可能性。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審計失敗和審計風險的結果都是注冊會計師因為某些原因而提出了失實的審計報告,當審計風險給被審計對象造成了損失,審計風險就成為審計失敗。但審計風險僅僅是可能發生的事情,盡管是客觀存在的,但如果不會給被審計對象帶來損失,就不成為審計失敗。審計失敗是由專門監管部門鑒定,確實給被審計對象帶來損失才能確定。
(二)審計失敗與審計舞弊 財務舞弊是被審計對象為了自身利益,而對財務報表進行造假的行為。被審計對象財務舞弊是造成審計失敗的前提條件。如果被審計對象沒有造假,即使注冊會計師提出了不合理的審計報告,被審計對象也會提出意見,從而不會出現審計失敗。但是被審計單位為了自身利益而存在財務舞弊,假如注冊會計師沒有按照審計標準,遵從審計程序,沒有發現被審計對象的財務舞弊,就會發生審計失敗。因此,只有認真審核被審計對象的財務報表,保證其真實性,才能從源頭防范審計失敗的發生。本文重點以上市公司蓮花味精的審計過程為例,分析其財務舞弊做法,深入挖掘沒有發現財務舞弊的深層次原因,為防范審計失敗提出有效對策。
二、蓮花味精案例分析。
(一)蓮花味精基本情況
蓮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核準,面向全社會募集股份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在上交所上市。其前身是河南省周口地區味精廠,由于逐步擴大規模,成為全國最大的味精生產企業,成為國家扶持的三百家企業之一,被認定為全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二)蓮花味精舞弊過程。
(1)重大事項違規披露。一是沒有按照規定披露訴訟。
證監會調查發現,2006年2月,蓮花味精在工行項城支行有2.958億元的四筆逾期貸款,由于未及時還款,被提起訴訟。
3月份收到了項城市人民法院的應訴通知書,8月份又收到法院要求還款的判決書。2008年,蓮花味精欠浦發銀行鄭州城東路支行、鄭州分行以及廣州粵財控股公司3.806億元,被提起訴訟。2008年7月前項城市人民法院都下達了判決書。蓮花味精沒有及時披露,也未在當年公布,而是分別在第二年進行了披露。因此,蓮花味精應該對投資人經濟的損失給予賠償。二是2009年度績效披露不實。在2009年年度報表公布的內容中可知,本年度蓮花味精盈利歸因于領導轉變經營思路、優化產品結構、提升管理技術以及擴大銷售市場等因素。但是通過調閱有關資料得到,當年味精行業發展環境非常好,每噸價格從七千到八千元,增加到每噸一萬兩千元,價格大幅提升。同時,國家加大節能減排力度,關停了小型味精企業,供應量明顯減少。加之,國外味精企業相繼關停了部分味精企業,國際市場明顯較好。
但蓮花味精沒有在年度報表中披露有關環境信息,而是單純公布是公司管理層的因素,存在信息不實的問題,也體現了財務舞弊的嫌疑,從而誤導了投資者。亞太所會計事務所在開展審計過程中,沒有對相關問題高度重視,沒有對公司披露的信息提出質疑。因此,可以得出結論,亞太會計事務所對味精行業不熟悉,或者存在包庇行為。
(2)虛增利潤。一是政府補貼超前下賬。2007年、2008年連續兩年蓮花味精把政府未到位補貼超前下賬,導致兩年分別虛增利潤1. 945億和3.001億元,從而致使利潤變虧為盈(如表1)。根據有關要求,企業對發生的有關交易或有關事項,都需要及時公布,既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后。由于蓮花味精違反了有關規定,受到了證監會的處罰。
二是壞賬準備計提不正常。按照慣例,對于存在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壞賬準備計提應該是100%,而蓮花味精3年以上應收款項壞賬準備計提是18%,與同行業公司梅花生物集團相比,明顯存在不合理報表。如表2、表3所示。2009年度蓮花味精財務報表指出,截至年底,公司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預付款賬面金額共4. 942億元,占到公司凈資產的30. 33%.由此可知,蓮花味精3年以上應收賬款有可能存在壞賬,按照相關要求對該部分應收賬款應計提應做為壞賬,但如果這樣可能導致公司破產。所以,蓮花味精采取了虛增利潤的方式。然而,亞太會計事務所沒有對蓮花味精進行嚴格審計,不是對行業知識不熟悉,就是審計本身存在不端行為。
(3)關聯方交易問題。蓮花味精關聯方關系如圖1所示。
在2008年到2013年五年間,其向天安食品采購原料達到19.23億元,占每年同類交易額的比例在12.2%到18.2%之間;蓮花味精也向天安食品消費味精,銷售額達到3.753億元。經過深入分析發現,天安科技是蓮花味精的第二大股東,同時也是天安食業的控股方,而天安食業又是蓮花味精的控股方,因此天安科技直接掌握兩個公司的話語權,在這交易中必然存在利益輸送。在利益輸送中,最終獲益的大股東是天安科技,而受損失的則是廣大的投資者。在審計過程中,亞太會計事務所沒有發現蓮花味精的關聯方利益輸送,審計報告不得不令人質疑。
(三)蓮花味精舞弊處罰結果
第一,對蓮花味精的懲罰。2010年4月河南證監局對蓮花味精下發了調查函,到了2014年6月蓮花味精才由于虛增利潤、公布信息違規受到處罰,對蓮花味精給予警告,處罰50萬元;并對蓮花味精20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處罰5-30萬元。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符合要求的持股股民依法給予賠償,因此蓮花味精必須賠償有關投資者的經濟損失。第二,對亞太會計事務所的懲罰。亞太會計事務所在蓮花味精審計過程中,對其2007年和2008年的財務報表沒有審計出問題,出具的報告嚴重失實,嚴重誤導了投資者,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
對亞太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處罰,并沒收審計項目收入,并給予處罰共計264萬元。同時對相關責任人秦喜勝、趙強給予警告處罰,分別處以4萬元、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