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當前智慧城市建設為解決公共安全治理中長期存在的諸多問題,包括管理分治、資源分散、系統分建、橫向協作困難等提供了理念支持和技術支撐。因此,在實踐層面,需構建基于創新2. 0和信息技術應用實踐的公共安全智慧治理模式,推動“智慧”理念的落地實現和“智慧”技術的融合應用,提升城市公共管理效能和公共安全服務水平。
在理論研究層面,針對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問題,歐盟、美國、韓國、日本等國理論界重點關注智慧城市內嵌的結構性、系統性風險,在治理對策上重視參與式的管理(Lee,Amy V.,2013)[1]、促進利益協調(An-drulis,Dennis P.,2011)[2]、構 建 安 全 共 同 體 (Amin,Ash,2013)[3]等,綜合提升智慧城市風險預控和彈性恢復能力。我國理論界重點關注信息、智能技術對公共安全治理的支撐作用,代表性成果如大數據在公共安全治理中的應用[4 - 5]; 信息技術、政府職能與社會治理相整合的城市“智慧治理”[6];“智慧安全”的城市安全管理模式[7]; 基于智慧互聯“無邊界”特征的公共安全維護新路向[8]; 物聯網、云計算、遙感技術等在城市公共安全領域的應用分析等。因此,仍需探索“智慧”理念及技術融入公共安全治理模式的路徑,整體優化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形成公共安全智慧治理的理論體系。
1 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實踐與發展展望
國內外智慧城市建設開展以來,“智慧”發展成果包括促進產業轉型、完善公共管理、優化公共服務等[9],可以說,以全面感知、互聯互通、深度智能為特征的智慧城市建設為城市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實現途徑。在城市公共安全領域,藉由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智能技術支撐,政府相關部門對城市公共安全的風險監測、實時追蹤、響應處置等治理效能得以提升,動態化、交互式、精確化的公共安全治理理念及其相應的技術平臺逐步建立。代表性實踐成果及治理目標,如表1所示。
1. 1主要特征與成熟經驗
國內外智慧城市在公共安全領域的建設實踐,主要體現出以下特征與經驗。
1. 1. 1建立體系化的城市公共安全信息中心
建立從中央到地方互聯互通、開放共享的公共安全信息中心的完整體系,如美國城市的公共安全信息均被整合到中央公共安全管控中心,以促進上下間、地區間公共安全信息的互通有無,優化信息資源的統籌管理,建立信息傳送的良好制度和環境,形成信息流通的合理循環網絡,以實現危機預測預警的及時傳達和反饋。
1. 1. 2重視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主體間協作和參與
這主要包括兩個層面,一是重視政府相關部門間的協調合作,如韓國首爾的整合營運中心,通過制定整體行動的制度規范,明確部門間權利和義務,減少不信任和不確定因素,實現部門間無縫隙協作。二是重視社會組織、企業、公眾的主動參與,如臺灣桃園以用戶為中心,提供溝通交流平臺,促進各類治理主體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形成各方良好互動和合作。
1. 2存在問題與發展展望
相較于先進經驗,我國智慧城市在公共安全治理實踐中存在以下問題。
1. 2. 1理念、制度與技術的分散與割裂
體現為理念先導、技術先行,但是政府治理模式相對滯后,使理念成為口號、技術成為擺設,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使智慧理念落地、使智慧技術運轉,在公共安全治理中缺少系統性、整體性的規劃。
1. 2. 2技術平臺層面的“孤島”現象
體現為部分城市公共安全信息系統建設仍缺少整合協同與標準規范,未能與城市功能布局、已有基礎設施、城市其他公共信息系統相互融合; 在更大范圍內,區域性、全國性、體系化的公共安全信息系統仍未能真正建立并發揮實效,各城市不同類型的公共安全信息系統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孤島”現象。
1. 2. 3主體協作參與層面的嚴重不足
體現為政府相關部門間縱向專業分工與橫向需求整合的矛盾仍然突出,部門協同機制不健全或流于形式,危機狀態下橫向協調工作量大,信息壁壘仍現實存在; 社會公眾對公共安全治理的主動參與不足,缺少相應互動平臺或機制,制約了智慧治理的自主性、創新性的發揮[10].
由此,我國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發展方向和重點工作主要在以下三個層面上展開: 一是推動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模式的變革創新,這包括治理理念、管理制度、運行機制等各方面的系統性、整體性的變革創新,解決理念創新、技術進步與治理模式滯后之間的矛盾,形成公共安全治理“智慧運行”的完整體系。二是強化現有信息系統和技術平臺的集成整合,通過各類型、各層級、各地域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有效整合和深度挖掘,以有效預測預警城市公共安全危險源和危機事件。三是著力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發揮公眾參與和創新的潛力,創造公眾可以充分感知并主動維護的安全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