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京津冀地區政府推進城鎮化發展研究
【第一章】城鎮化進程中政府職能發揮探析緒論
【第二章】城鎮化相關概念
【第三章】城鎮化過程及其中政府作用的歷史考察
【第四章】京津冀地區的發展概況及對策
【參考文獻】發揮政府在城鎮化建設中的作用參考文獻
3 城鎮化過程及其中政府作用的歷史考察
城鄉經濟社會資源融合的過程中的城鎮化,因為不同國家發展戰略、經濟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但它有一定內在發展規律。為了推進我國城鎮化順利發展,本文選國內外典型國家和地區進行分析,探索推進城鎮化的發展對策。
3.1 國外經驗的考察
3.1.1 發達國家城鎮化經驗借鑒
西方各國從工業革命開始,先后開始了城鎮化,經過了幾十上百年的發展后,率先實現了城鎮化。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西方發達國家的城鎮化表現出郊區化和過大城市化等的新特點,為我們提供了一定經驗啟示。本文選取英、德兩個有代表性的國家,通過分析比較其發展道路,來汲取經驗和方法。
(一)英德城鎮化發展過程
1.英國
首先是英國城鎮化的初始階段(18 世紀中期到 19 世紀中期)。作為首先進入世界近代城市化發展新階段的英國, 18 世紀 60 年代英國以工業革命為背景和推手,加快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使新城鎮不斷涌現也日趨壯大,實現了經濟社會大發展和跨越。
英國城市化初始階段的啟動是以 1775 年前后紡織機的產生及蒸汽機的發明為標志,城鎮化率從 1750 年的 17%增加到 1801 年的 33.8%,再到 1851 年的 54.0%.其次是加速發展的階段(19 世紀初到 19 世紀末),這個時期出呈現出了城鎮化加速發展的態勢,水平從 1851 年到 1891 年由 54%上升到了 72%.這個時期,英國率先實現了高度的城市化,形成全國城市人口一半以上的六大城市群。再次是成熟階段(20 世紀初開始),這個時期,城鄉差別逐步縮小,城鎮化水平接近 80%,大城市的人口比重下降,中小城市的人口比重反而上升,城鎮發展方向轉到人口布局優化和完善城市管理體系等內容上。
2.德國
德國城鎮化起步較晚,但是發展十分迅速。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第一,初期發展階段(19 世紀 40 年代到 70 年代),19 世紀 40 年代以后,德國隨著工業化的起步,城市人口迅猛增大,城市特點逐漸多元化,規模也逐漸變大。出現了魯爾區的賽爾多夫、多特蒙德、杜伊斯堡、埃森等一批以工礦業為主的新興城市 .第二,城鎮化加速發展和基本實現階段(19 世紀 70 年代初到 1910 年),這個時期其進入發展最快的時期。在1871 到 1910 年的幾年間,人口由 1482 萬人增大到了 3896 萬人,而且城市化率由 3 6.1%增加到 6 0%.
(一)英德城鎮化的發展經驗和特征
1.城市化與工業化步調一致的發展
英國是率先啟動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西方發達國家,它在城鎮化發展方面起到了率先垂范作用。一方面商業革命造成了人員的大量流動和頻繁的商業來往;另一方面技術變革帶來了英國工業經濟發展。英國在 19 世紀中葉,已經成為世界工廠,農業在產業結構中比重大幅下降,而工業的比例卻出現了很高的上升幅度,同時國民總收入中農業的比重從 32.5%下降到 6.15%.隨著英國經濟發展和工業化的帶動,英國城鎮化水平迅速提高。
德國工業化起步較晚,但發展十分迅速。1871 年德國實現民族統一后,才真正開始步入工業化和城市化快車道。經歷了兩次工業革命后,德國的產業結構發生質變。
工業革命初期,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就業人數分別占比 55%、28%、20%.到 1913 年,上述占比分別發展到 35%、38%、27%.德國突飛猛進的城市化進度得益于快速發展的工業和大幅增強的經濟水平,這加速了農村人口的非農轉移。
2.多樣化的城市規模與空間布局表【1】
在英國的城鎮化進程中,城市群的形成和發展是一個顯著特征,它們在英國的規模之大很少見,從列表可以看出,英國六大城市群占總人口的比重超過了 50%,到 1901年,規模已經達到 1340 多萬,人口規模將近 600 萬的大倫敦市是當時世界上規模最為龐大的城市人口聚集區。跟英國不同的是,德國城鎮化進程中中小城市分布多且均勻,而大城市人口比重較小是顯著特征。柏林人口 340 萬居首位,漢堡人口 170 萬居第二,而人口僅有 119.46萬慕尼黑居第三,超過 4930 萬的人口居住在兩千到十萬人口的小城鎮里。從德國城市化起始的均衡狀況,到工業城市均衡發展,再到農村人口流動化的特點,導致德國沒有出現人口過度集中于大城市或首都的情況,造就了城市規模結構的均衡化發展。
3.城市發展從最初開放到政府干預
在工業和城市化開始,發達國家城市化經歷了從自由放任、積極干預到不斷改善,城市間呈現出住房條件艱苦、建筑市場混亂和市政缺乏、管理混亂的無政府狀態。從十九世紀后期,政府通過法律、政策、規劃和監管等來治理污染、改善居住條件等,逐漸形成了相對完善的社保體系。德國從 20 世紀 60 年代開始,致力于改善不合理的城市分布結構,完善城市體系結構。德國政府注重 “以人為本”建設宗旨的體現和應用,一是在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地方各級政府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二是城鎮建設的過程中,大城市間交通發達的同時, 注重向交通小城鎮層面傾斜,大小城市間也有高速公路相通,城鄉間交流十分方便。便捷快速的交通不僅緩解了大城市發展失控、人口過密的矛盾,同時也為小城市的發展創造了條件。三是德國城鎮化建設不一味追求規模更注重城鎮生活質量。中小城市占城市總量 70%以上。四是注重規劃。為建設功能突出、基礎設施完備,且現代化的城鎮,德國政府注重發展規劃,在產業政策和規劃發展上,都是以中小城市為主,這樣既適應市場的經濟規律發展,也實現了城鄉協調持續發展。德國經過一些列的努力逐步解決了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硬件”相關的城市建設、規劃、市政管理等問題。
3.1.2 發展中國家經驗借鑒
發展中國家城鎮化主要集中在二戰結束以后,隨著舊的殖民體系的瓦解,發展中國家城市化迅速推進,一些發展中國家城鎮化發展速度遠遠超過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城鎮化水平 1900 年、1960 年、1990 年分別是 40%、70%、75%,美國經歷了將近 90 年才達到城市化水平,巴西只用了 30 年。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城鎮化模式中有較大差異,發達國家的城市化是在本國工業增長、農業進步的基礎上推進的,城市化過程中人口環境也相對寬松。發展中國家城鎮發展之所以呈現出“過度城市化”、“城市病”現象,是因為工業化發展啟動緩慢和農業發展停滯,導致的農業人口“被推”到城市。
本文選取韓國、巴西兩個有代表性的國家,通過分析比較其發展道路,來汲取經驗和方法。
(一)韓國、巴西城鎮化歷程
1.韓國
韓國的城鎮化初始階段(20 世紀 3 0 年代--60 年代初期),二戰結束后的難民遷推動了韓國城鎮化發展。從 1910 年開始,在日本殖民統治韓國的 35 年中,強化了對韓國的工業扶持,以進一步為侵略提供更優的環境和條件,這段時期韓國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成為非農產業工人,到 1940 年,城鎮人口占比達到了 11.6%.二戰結束后國外人員回流和遷徙提高了城鎮化水平,使 1960 年達到 27.7%.加速階段(20 世紀 60年代--80 年代),1985 年發展到 64.9%的水平。1963 年實施了《國土建設綜合計劃法》,規劃了工業用地使用方法進行了規劃,吸引大量農村勞動人口快速進入中心城市及重點規劃地區發展勞動密集型出口產業。到 70 年代正式推行第一次國土開發計劃,韓國扶持密集型原材料及中間資料的生產加工,促成了釜山中心的東南海岸區域增長極的發展。到 80 年代,第二次國土開發計劃的推行,進一步發展了知識密集型的產業,形成了西海岸新區增長極。成熟階段(20 世紀 90 年開始),為改變城鎮化首都圈、沿海圈及其他地區不均衡做出了一些努力,一定幅度上縮小了城鄉差別,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區域城鎮的協調持續發展,城鎮化增長速度也逐漸平緩。
2.巴西
巴西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也是拉美地區國土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經濟發展水平居前列的大國。其進程和特征有拉美地區的典型代表性。一是在 20 世紀 30 年代以前的初級階段,這之前巴西城鎮化沒有工業化的基礎發展,僅僅依靠近 300 年間殖民統治期間,對葡萄牙宗主國供應初級產品和原料,經濟的附屬性質強,并形成了政權上的“牛奶加咖啡”農業寡頭政治。19 世紀中葉后,隨著咖啡經濟的繁榮和鐵路、港口的修建,鐵路沿線相繼出現了一批新的城鎮。二是從 20 世紀 30 年代開始巴西在農寡頭政治完結后加速了工業發展。從 1950 年至 1970 年,巴西城鎮化率從 36.2%到 67.4%,完成了 50年發達國家的程度。但比較人均 GDP 后發現,發達國家增加了 250%,但巴西僅僅是60%.表明了的經濟發展與城市化進程相協調方面,巴西出現了明顯的脫節。顯示出其經濟發展趕不上城市發展,造成大量居民失業,出現大量貧民窟,造成了各種社會問題。
(一)韓國、巴西城鎮化發展特征
1.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步調的不一致化
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工業化滯后于城市化發展等“城市病”現象。巴西的發展歷程能清楚的反映出發展中國家城市化與經濟發展和工業化不協調、不同步的特征。
1967-1980 年,巴西的經濟快速發展,人均 GDP 從 1485 美元增長到 3256 美元,漲幅接近 1.2 倍;但城鎮化水平每年只增高 1.15%.2005 年巴西城市化水平達到 84.2%,與發達國家處于相同的水平。但人均 GDP 為 3596.7 美元,同期發達國家 GDP 都在 2 萬美元以上。這充分說明巴西城鎮化水平明顯超前于經濟發展水平,城市化缺乏支撐,是一種缺乏經濟發展的城市化過程。
2.城鎮人口過度集中的空間布局
發展中國家城鎮化中的突出問題是,城鎮人口過多的集中在幾個最大的城市。這種人口的非均衡分布和過度集中,帶來了種種問題。第一,正式就業機會非常有限,多集中于非正式部門。多集中于勞動條件差、收入水平低、缺乏保障的傳統行業。第二,收財政收入限制,基礎設施投入嚴重不足,一些城鎮缺水、缺電、缺乏能源非常嚴重。第三,住房短缺導致城市“貧民窟”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跟發展中國家經濟結構失衡和不正當的公共政策有密切關系。例如韓國, 1990 年面積僅占全國 0.6%的首爾市,常住人口高達 1060.3 萬,約占全國人口的四分之一。2 0 世紀 90 年代以后,韓國城鎮化發展相對穩定。在空間布局上,首都圈邊緣地區迅速增長,中心城市規模迅速擴大。同時,經濟要素逐步在中心城市周邊的衛星城市集聚,如首爾周圍的富川市等 6 個衛星城,逐步形成了大中小城市相對穩定的發展局面。
3.政策失當與市場體系不完善并存
政府在城市治理中表現出力不從心、事與愿違。以巴西為例,一是巴西政府試圖通過土地改革來改變土地占有不均的情況。20 世紀 50 年代開始制定土地改革大綱,到 60年代土地改革,再到 1985-1991 年聯邦政府在一個 470 萬公頃的地區建立 524 個定居點,使 9.4 萬農戶家庭收益。盡管這些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巴西的土地所有制結構?,F在巴西 3500 萬的城市人口都生活在貧民窟中,占比達到了 25.4%.二是巴西向發達地區和富裕地區傾斜的財政政策,也人為地加劇了地區差距和階層差異,拉大了城鄉差距。
3.1.3 國外在城鎮化方面的經驗和啟示
(一)政府主導是城鎮化統籌發展的關鍵
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在有效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過程中,都離不開政府制定宏觀調控計劃和相關的法律規范。不管是發達的英國,還是新興的發展中國家韓國,都是通過立法,為政府干預和指導城鎮化問題、引導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與行動方向。英國理順城市與鄉村的規劃關系,制定了《城鄉規劃法案》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成功實施,這進一步在法律上明確區域規劃的地位和規范性。韓國在 20世紀 80 年代為“新村運動”立了法,規定了其性質、組織關系、指導網絡等,為順利推進“新村運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
(二)加大財政的保障性投入,建立協調發展的社會保障體系
通過一個世紀的摸爬滾打,發達國家實現了對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緩解了城鄉間的矛盾,進一步完善了城鎮的低保制度,提高社會保障的覆蓋率和保障的標準,將城鎮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將城鎮所有的勞動者及困難的群眾都納入到醫療及養老保障的范圍等等來促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三)走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協調發展的道路
要實現城鎮統籌發展,就必須正確的認識到城市規模等級結構的發展規律,改變單中心發展格局,建立合理的城市體系。大城市雖有優勢,但也有劣勢,例如大城市集聚超過一定程度后,容易導致住房價格過高,交通擁擠,房價上漲等現象?;羧A德田園城市理論的提出,就是為了緩解城市的高低價矛盾。他指出購買低價農村土地,建造農民生活生產環境良好的住宅,很大程度上能緩解大城市的無序化發展。因此將大城市與小城鎮發展相結合,有利于避免“城市病”的出現,推進城鎮化協調可持續發展。
(四)合理利用法律和稅收等政策的規范調節作用
發達國家特別重視法律的規范和稅收的調節作用,尤其在城鎮化發展過程中。面對日益嚴重的城市問題,英國先后制定了《住宅改進法》(1875)、《住宅規劃法》(1909)、《城鄉規劃法》(1947)等,奠定了英國現代規劃體系的基礎。依靠法律進行經濟資源向農業傾斜,來逐步實現城鄉發展的非均衡到均衡化過程。并根據國家財力和經濟發展,統籌考慮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關系,調整現行政策和法律內容,逐漸實現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歷史過程。
3.2 國內城鎮化發展經驗
3.2.1 長三角地區城鎮化現狀及政府的作用
長江三角洲城鎮化水平是我國城鎮化發展最迅速的代表,通過第六次普查看出,城市化率 69.6%比全國的 49. 6%高出 20 個百分點,在長江三角洲的發展過程中,政府的各項政策和規劃起到了很大作用和效果。從中央政府的作用看,中央的經濟體制改革使長江三角洲恢復發展活力。改革開放前, 長三角地區之所以出現發展優勢喪失,經濟發展水平已經落后,這是因為受到了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改革開放后,各地的經濟發展隨著中央經濟體制改革和逐步發揮作用的到了一定的恢復, 各個地區的經濟增長都很快。
長三角地區發展尤其迅猛,呈現出以下發展特征?!?】
從上表可以看出,長三角地區的城鎮化優勢明顯,有以下特征,一是分布十分均勻,城鎮化發展在長三角中出現金字塔態勢,上海的領袖地位明顯,占據了重要位置,其他城市錯落有致,為城市群奠定了良好基礎。二是中中央政府分權和地方政府的合作推進加速了長三角城鎮化進程。地方政府通過與中央配合退出多項政策,有利強化了基礎設施,推進了人才交流等,也促進了其協調機制的建成。
3.2.2 珠三角地區城鎮化現狀及政府的作用
從地理位置上講,珠三角與澳門和香港相連,占據了廣東省中南的有利位置,由了珠海、深圳等 14 各市縣組成;從人員組成上看,吸引了港澳同胞和海外華僑等高等知識分子的加入;從企業組成上看,轄有眾多外資企業和港澳企業,以上這些特點促進了珠三角的快速發展。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珠三角作為外資引進基地,通過生產技術、設備和資金的引進及新產品的出口,實現了外貿高速發展。其城鎮化發展水平也隨著外貿額的曾長而迅速提高,從 1978 到 2006 的 30 年間,城鎮化率從 16.26%提高到 79.6%,比當時平均率高出 35.7 個百分點。
珠三角城鎮化發展歷史和經驗有:一方面城鎮化發展的外生因素就是政府推動,這種政策上的激勵對農村人口和產業的城鎮化提供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政府推動型的外資引進模式,這種模式在吸引眾多外資企業落戶的同時,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豐富了勞動力市場發展,促進了勞動力的成本降低和產業結構的調整轉移,加快了珠三角城鎮化飛速發展。
3.2.3 長三角、珠三角城鎮化發展的啟示
長三角、珠三角的發展經驗啟示表明了,在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政府的適度適時引導必不可少的。城市化發展與社會結構的變遷、經濟結構的調整、城鎮合理的布局、區域協調的發展等關系密切,屬于一場深刻而巨大的社會變革。就像宏觀調控對市場經濟的影響一樣,政府引導對城鎮化發展也有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