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國際石油物探合同中的風險問題探究
【第一章】國際物探合同的風險管理研究引言
【第二章】國際石油物探工程概述
【第三章】國際物探工程服務合同隱性商務風險
【第四章】健全物探服務合同隱性商務風險防控體系及實施
【總結/參考文獻】國際石油物探合同風險防控研究總結與參考文獻
第 2 章 國際石油物探工程概述
2.1 石油物探工程介紹。
2.1.1 概念界定。
地球物理勘探(簡稱物探)是應用物理學原理勘查地下礦產、研究地質構造的一種方法和理論。地球物理勘探的主要工作內容是利用相適應的設備制造微型波動,并使用精密儀器測量、接收工作區域的各種物理介質反饋的信息,應用有效的處理方法從中提取出需要的信息,并根據巖(礦)體或構造和圍巖的物性差異,結合地質條件進行分析,做出地質解釋,推斷探測對象在地下賦存的位置、大小范圍和產狀,以及反映相應物性特征的物理量等,做出相應的解釋及推斷的圖件。
地理物理勘探是地質調查和地質學研究不可缺少的一種手段和方法,是石油天然氣工業中必不可少的環節。而在物探各種方法中,尤以地震勘探最為有效和典型,工作流程也最為完整。本文對國際石油物探工程的描述,主要基于地震勘探展開。
地震勘探是近代發展變化最快的地球物理方法之一。它的原理是利用人工激發的地震波在彈性不同的地層內傳播規律來勘探地下的地質情況。在地面某處激發的地震波向地下傳播時,遇到不同彈性的地層分界面就會產生反射波或折射波返回地面,用專門的儀器可記錄這些波,分析所得記錄的特點,如波的傳播時間、振動形狀等,通過專門的計算或儀器處理,能較準確地測定這些界面的深度和形態,判斷地層的巖性,是勘探含油氣構造甚至直接找油的主要物探方法。
2.1.2 國際石油物探工程運作流程。
從商務運作的角度,國際石油物探工程項目一般需經過招投標、合同談判、項目實施、項目后評價等主要運作流程。
2.1.2.1 招投標。
國際石油公司(亦即地球物理勘探公司的甲方)根據國際慣例和東道國的法律,一般對各種大型石油物探項目采取國際招標的方式確定承包公司。招標邀請的對象一般都是在該物探領域內比較知名的承包商和東道國本土公司(即石油公司的乙方),但在少數情況下,根據東道國油氣法規或政策,油公司也可能采取議標的方式,與一兩個特定的承包商就物探項目進行協商談判,達成一致意見后直接簽訂物探合同,由乙方完成合同中的物探項目。對于投資巨大或技術復雜的項目,國際油公司往往要求對投標者進行資質預審。只有通過資質預審的投標者才有資格進行投標。資質預審文件一般包括預審須知、投標者基本情況、營業執照、工程承攬資格、財務報表、施工經驗、設備、人員情況、安全環保健康業績記錄和措施等。
通過資審后的承包商才能獲得被邀請投標的資格和文件。邀標文件中,一般包括了項目基本情況,以及各種參數、設備配置、人員隊伍資質等要求,同時大部分情況下還會隨附石油公司已經擬定的物探合同文本草本。接到邀標書后,投標者開始仔細研讀標書,對工區進行詳細踏勘,對投標價格進行商務測算,對技術方案進行科學論證,根據標書要求和程序制作投標書,必要時還需在投標截止前對邀標書內容與甲方進行多次澄清。根據邀標書和甲方要求,投標書完成后應當密封并且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寄達或由專人送達招標者指定的地點。投標書一般也會包括對甲方擬定的合同草本的接受或保留、修改意見。
2.1.2.2 合同談判。
正規的油公司或國際性大油公司,內部都有專門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按照其招標程序從技術水平、公司資信以及商務報價等方面綜合考慮并決定中標的公司,定標后由甲方發出正式的授標函,從而確定中標的公司。合同簽訂之后一般都要向東道國油氣主管部門進行備案,有的國家由于在石油區塊中占有一定份額,甚至會對簽訂的物探合同進行審批。一旦正式通知承包商中標,作為合同乙方的承包商在為項目動遷和開工做準備的同時,著手進行合同談判,主要是就如何更好的履行合同進行磋商并把項目運作事項予以明確。合同談判是物探工程服務合同隱性商務風險識別及防控的關鍵。雖然按照一般合同法理推定,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中標后,合同關系即告成立,雙方不能對合同進行實質性的變更,否則合同關系將會改變。但是,在物探服務實踐當中,多數情況下在合同談判階段,甲乙雙方會在總體邀標書、投標書的框架下進行深入的談判。
合同談判是一個雙方博弈的過程,雙方將在工程期限、甲乙方責任義務,技術設計和商務條款等方面經過多輪談判,最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這也就決定了甲乙達成的最終合同條款。一般來說,油公司代表著資方,而物探承包商代表的是提供服務的勞方,在談判過程中乙方往往處于不利地位。具有多年國際項目運作經驗的乙方,會利用自己在物探領域內的技術優勢以及綜合各種有利因素,通過一定的談判技巧說服甲方接受其提出的價格、技術方案、合同條款修改意見,從而確保整個項目實現預期盈利,防控合同風險。
2.1.2.3 項目實施。
地震勘探項目實施一般包括動遷、作業施工和遣散三個階段。地震勘探合同正式簽署后,承攬該項目的地震隊根據合同和甲方要求開始進行人員、設備的動遷工作。在動遷階段主要是做好設備搬遷、營地建設、后勤支持、當地員工招聘、工農許可與社區關系協調等工作。動遷完畢甲方將組織開工審計,對乙方技術、設備人員到位情況、營地設施以及是否具備開工條件進行全面審計,如有必要,將向乙方提出整改項,達到合同和甲方要求后頒發開工令,乙方即開始進行測量、放線、鉆井、采集及地震資料現場處理、向甲方提交地震資料等一系列地震勘探作業活動。
2.1.2.4 項目后評價。
項目后評價是指對已完工物探項目的執行過程、效益、作用和影響進行系統的、客觀的分析,通過檢查總結確定項目的預期目標是否達到,項目的主要效益指標是否實現,通過分析評價找出成功失敗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通過及時有效的信息反饋,為未來新項目的投標決策提出建議,并為新項目的實施提供改進意見,從而提高經濟效益。項目后評價是企業經過多年快速發展并進入到規?;a階段之后,為促進項目精細化管理并實現公司轉型升級的需要。項目后評價根據內容來劃分,可以分為項目效益后評價和項目管理后評價。
2.2 中國物探服務公司國際化發展歷程及現狀。
2.2.1 中國石油集團東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責任公司介紹。
遵循行業內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兼并和拆分規律,現階段國際綜合性物探公司主要有西方奇科地球物理公司(WesternGeco,目前已經作為斯倫貝謝的一個分支從事物探服務)、法國地球物理公司(CGG Veritas)和中國石油集團東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責任公司(英文名稱簡稱"BGP")。
BGP 前身為中國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其英文名稱簡稱 BGP 也來自于此,即Bureau of Geophysical Prospecting.自 20 世紀 60 年代開始從事地球物理勘探工作,80 年代末期在新疆開始接觸外國石油公司在中國的物探"反承包"項目,90 年代初期正式走出國門并逐步發展成為全球行業排名前三的綜合性大型地球物理服務公司。2002 年 12 月,為創建資源配置合理、整體優勢突出的物探專業化企業,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將新疆、吐哈、青海、長慶、華北、大港等 6 家單位與物探有關的凈資產與物探局進行重組,以產權為紐帶,設立東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國內外陸地、海上地震勘探及綜合物化探采集、處理、解釋,以及與地球物理(化學)勘探有關的技術及裝備研發、產品研制、技術引進與產品銷售等業務。BGP 國內勘探區域涉及 29 個省市自治區以及鄂爾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準噶爾盆地等 89 個大小盆地和地區,服務于國內數十個油田。國際業務起步于南美熱帶叢林,1994 年 BGP 首次在厄瓜多爾中標物探項目,1997 年進入蘇丹市場,1998 年躋身巴基斯坦物探行業,2003年開始服務于沙特國家石油公司ARAMCO,2007年組建第一只深海地球物理勘探船隊。經過二十年的發展,目前已覆蓋 60 多個國家和地區,為一百多個國家石油公司(NOC)及國際石油公司(IOC)提供專業服務,已形成中東、拉美、北非、西非、中亞和東南亞等數個規?;a基地。BGP 陸上地震勘探市場占有份額躍居全球第一位,綜合實力居全球物探行業前三。2013 年公司年度經營收入突破兩百億人民幣,國際物探服務收入超過一百億人民幣。
2.2.2 其他走向國際的中國物探公司。
目前進入國際市場的中國物探服務公司還有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是在整合中石化內部物探服務隊伍后組建、近兩年逐步走向國際市場的新興物探服務力量,在南美、中東及非洲擁有部分服務項目。同時,作為 BGP 兄弟公司的中石油四川地質調查處在海外也少量業務。
2.2.3 國際石油物探行業競爭與合同風險轉移趨勢。
石油地球物理勘探行業屬于資金和技術密集型行業,投入大,風險高,投資回報率卻逐年下降,呈現出微利行業的特征。伴隨著整個石油工業的周期性波動和技術開發性的擴大、融資渠道的增加、信息技術的發展,石油地球物理勘探行業市場準入門檻也逐步降低。石油物探行業的發展以油公司的資金投入為支撐。
油公司投入大,相應地物探工作量多,從而物探公司的收入也多。但在低油價的市場形勢下,油公司壓縮石油開發投資,直接導致物探行業的市場過剩。隨著近幾年國際油價的持續攀升和全球勘探開發投資熱潮,物探工作量的增加,一些新興小型物探公司不斷加入國際物探服務競爭,進而行業內競爭愈發激烈,逐步出現了行業產能過剩、成本攀升但服務價格上漲乏力的局面,從而使得行業局勢發生了明顯變化,2007 年以后,逐步由物探服務公司掌控的"賣方市場"轉向了石油公司掌控的"買方市場".同時,盡管地球物理勘探工程成本只占整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業務鏈條成本的 4%左右,但單個物探項目成本也動輒上千萬美元,甚至上億美元,對石油公司來說,也是筆不小的投入。隨著石油價格的波動以及整個石油行業的發展,國際上的各大石油公司利用其"買方市場"的行業優勢,掌握了合同談判的主動權,漸漸由原來的以自己承擔風險而換取優質快速的物探服務,轉變成將更多風險尤其是不確定性很強的商務風險轉移給物探服務公司承擔的趨勢。同時,一些中小石油公司在上一輪油價上漲的過程中也逐步發展起來,但此類中小石油公司由于根基淺、底子薄,更傾向于將合同風險轉嫁給承包商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