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在對中國發起知識產權摩擦的國家中,美國首當其沖;其貿易爭端的具體政策工具為特別301條款和337調查,前者針對制度層面的沖擊,后者針對具體產品層面的打壓。中美知識產權貿易摩擦從上個世紀80年代就一直存在,雖然在兩國貿易爭端總數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但具有愈演愈烈且不斷增加的趨勢,同時由于知識產權關乎長遠的戰略發展,故而是兩國貿易關系和貿易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從現有國內外研究文獻看,對于中美知識產權摩擦的分析研究仍顯對較為匱乏,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證的解析都不夠完善。具體到國外文獻,知識產權保護與貿易關系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分析國際貿易中增強知識產權保護對于創新的效應。
這些文獻一般把技術進步定義為產品差異化(Grossman and Helpman, 1991)或者是產品質量提高(Helpman, 1993; Lai, 1998)[2].其基本思路是研發(R&D)部門投入勞動進行技術創新,南北國家之間進行貿易,北方國家處于技術創新位置,南方國家進行模仿,這樣整個世界經濟會存在一個穩態均衡?,F有的幾個代表性文獻在具體假設上存在著差別。Grossman and Helpman(1991)的模型中,南方國家的模仿率是內生決定的,而Helpman(1993)和Lai(1998)則將其處理成外生決定變量。同時,Grossman and Helpman(1991)以及Helpman(1993)沒有把北方國家的跨國模仿納入模型,La(i1998)則考慮了該因素。同時,這些模型得出的結論也存在差異,Grossman and Helpman(1991)以及Helpman(1993)的結果顯示,南方國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會降低北方國家的技術創新率;Lai(1998)的文獻表明,當存在北方國家跨國模仿時,加強雙方的知識產權保護都能夠激勵創新。
最新的研究如Mondal and Gupta(2007)將勞動力流動因素加入到Helpman(1993)的模型,得到的結論是增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增加南方國家的勞動力都可以激勵技術創新。Zigic(2000)從戰略貿易角度分析了南北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發現北方國家的戰略保護能夠起到激勵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作用,同時有利于提高北方國家福利。另外也有一些文獻討論中美知識產權爭端的問題。
國內文獻中,對于中美知識產權貿易摩擦的研究基本是一些定性分析,不僅研究不夠深入,且文獻也很匱乏??偨Y起來,現有文獻較多集中在定性分析中美知識產權的原因、產生的影響以及對策方面。典型文獻有:趙放、馮曉玲(2006)從中美知識產權的沖突分析了中國知識產權戰略選擇,提出建立和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知識產權立法.吳秀貞、全毅(2006)通過分析中國遭遇知識產權糾紛的典型案例,得出我國外貿中知識產權糾紛的特點并從企業和政府兩個層面提出了對策.吳郁秋、劉海云(2009)從貿易政治經濟學的利益集團視角分析了中外知識產權保護的差異誘發貿易摩擦的機制.何興強(2008)對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中美知識產權爭端加劇的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認為美國相關商業集團利益推動以及對華負面政治氣氛的不利影響是形成爭端的主要原因.劉建明、袁永友(2007)分析了中美知識產權貿易爭端的狀況以及對策.
從現有文獻可見,深層次探究中美知識產權貿易摩擦,準確找出摩擦的本質原因,對于制定富有針對性的應對策略以及破解知識產權壁壘具有重要價值。本文認為,當前的中美知識產權貿易摩擦根本上是美國的一種戰略性貿易政策,符合戰略性貿易策略的原則,只要中美之間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存在差異,摩擦是不可避免的。通過建立了一個雙寡頭競爭的貿易模型進行分析,發現美國挑起知識產權爭端并對中國出口征收懲罰性關稅,不僅能夠轉移貿易利潤,還能夠起到建立其國內創新、獲取規模收益并提高國內福利的積極作用。所以,中美知識產權貿易爭端是美國的一種戰略性貿易政策行為。
一、模型設定
本文模型是一個典型的雙寡頭古諾壟斷競爭模型,借鑒Helpman(1993)以及Zigic(1998, 2000)的框架結構,其中加入了知識產權保護的變量,并引入Brander and Krugman(1983)的戰略保護模型設定,構成了一個戰略保護和知識產權博弈的模型框架。
設定一個兩個國家的經濟,中國和美國,分別用 cn 和 us 表示,每個國家分別有一個代表性企業;為了分析簡化的需要,假設美國企業產品只銷售國內市場,而中國企業產品全部銷往美國。進一步假設中國和美國的企業都能夠以舊的原有技術生產產品,而研發(R&D)與技術創新只發生在美國企業身上,中國企業不會進行研發(R&D)但能夠從寬松的知識產權保護中獲取美國企業的技術外溢。市場競爭是一個雙寡頭結構。假設美國企業的單位生產成本為:【1】
這里r是研發(R&D)投入,φ(r)可以看成是研發生產函數,并且滿足φ(r)≤β,φ(0)=0,φ‘(r)>0以及φ'’(r)<0;而β是沒有技術創新情況下的單位生產成本,也可以認為是舊有技術水平下中國和美國企業的成本。假設中國企業能夠從美國企業的研發中獲取技術溢出,則其單位生產成本是:【2】
θ表示技術溢出水平,也表示知識產權保護強度,其值在[0, 1]之間變動,值越大則技術溢出水平越高,知識產權保護強度越低,反之則反是。美國對中國企業的出口征收稅率為t的單位從價關稅。本文的研究關注美國挑起知識產權貿易摩擦的過程機制,故而更多分析美國市場的競爭和均衡。假設美國市場的反需求函數為價格需求彈性等于1的如下形式:【3】
A是美國的市場規模,且A>β;而qus和qcn分別是美國和中國企業的產量供給。社會福利W在這里定義為消費者剩余CS和企業利潤Л以及關稅收入R之和。在線性的需求函數情形下,美國的消費者剩余可以定義為:【4】
在古諾競爭的雙寡頭結構下,美國企業的利潤最大化選擇是:【5】
這里qcn看作是給定的常數,由一階條件的美國產量對其利潤的偏導等于0可以得到:【6-8】
聯立(6)和(8)式的反應函數方程,可以解出中國和美國企業的均衡產量:【9】
將(9)式結果帶入(5)式的美國企業利潤最大化方程,可以求得:【10】
接下來,美國企業還需要選擇適當的研發(R&D)水平最大化其利潤,將美國和中國的單位生產成本函數Cus和Ccn帶到上式(10)中,并由一階條件研發投入r對利潤的偏導等于0可得以下的均衡研發r*的條件等式:【11-12】
二、模型分析結果
以下我們分析美國對中國進口產品征收關稅稅率t的變動對于美國企業利潤,研發投入以及消費者剩余的影響。首先看稅率變化對于企業利潤的影響:【13】
由(11)式中值為正,而θ值大于0 小于1,φ‘(r)>0,故有 A-β+t+(2-θ)φ(r*)>0 ,即(13)式的值大于0.所以美國增加關稅能夠提高企業的利潤,這是由于關稅提高了中國企業產品在美國的價格,從而對美國企業起到了保護作用,而美國國內價格的提高則會增加美國企業利潤,這符合一般經濟學分析。于是我們能夠得到以下結論1.
結論1:美國對中國出口產品挑起貿易摩擦和爭端,進而征收關稅和提高關稅率,能夠起到保護其國內企業生產,提高企業利潤的作用。
進一步分析關稅率提高對于美國國內企業研發投入r的影響,對(11)式求關稅率對研發投入的偏導,解得:【14】
上式中,φ’(r*)>0,而由(12)式可知(14)式中分母值也大于0,故而(14)式大于0.所以,增加關稅能夠激勵美國企業的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中國國內的知識產權保護強度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地位,故而不可能達到美國的水平,此時對美國來說,增加關稅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護國內研發創新,防止技術溢出,從而激勵創新的作用。其作用機理是,美國的關稅保護了國內企業,進而美國企業產出增加,從而企業愿意更多支出以降低成本,即投入研發和創新的投入更多。所以企業研發投入與關稅率正相關,由此得到結論2.
結論2:美國對中國的知識產權貿易摩擦以及懲罰性關稅的征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護美國知識產權,防止技術溢出,進而保護國內企業創新動力和激勵研發的作用,具有戰略性保護的作用和價值。
最后看美國關稅率提高對于其消費者剩余的影響。將(9)式的均衡結果代入(4)式中,進而得到均衡的美國消費者剩余:【15-16】
直接看,上式(16)結果為負,即增加關稅,挑起貿易摩擦會損害美國的消費者剩余。這也符合通常的經濟學分析,原因是美國關稅提高了商品價格,減少了中國的生產,從而消費者由于價格上漲而消費減少,故消費者剩余下降。但與此同時,必須看到關稅率和研發投入之間存在函數關系,即(16)式中的φ(r*)必須對其進一步求t的偏導,且存在:【17-18】
所以(16)式中一半為負,一半為正,最終結果難以確定。而(18)式實際揭示了美國關稅稅率提高對于消費者剩余的一個間接影響,即稅率提高能夠刺激研發和創新,從而降低美國企業生產成本,并且提高產量,成本下降又會降低價格,所以提高消費者剩余。而消費者剩余受到的實際影響由直接效應和間接效應博弈的結果決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能夠找到一個合適的關稅水平,使得消費者剩余比自由貿易情形下能夠提高而不是下降。由此得到以下的結論3.
結論3:美國對華知識產權貿易摩擦和懲罰性關稅對美國消費者剩余存在直接的負效應和間接的正效應;直接的負效應是關稅提高了美國國內的產品價格,進而減少消費和降低消費者剩余;間接的正效應是爭端與關稅保護了知識產權和抑制了技術溢出,激勵了美國企業的研發和創新,從而降低了成本和提高產量,價格由此會下降并增加消費者剩余。兩個方面效應之和決定最好的消費者剩余變動方向。
以上的模型分析說明,美國對華挑起知識產權貿易摩擦是符合其國內利益的必然選擇,爭端和懲罰性關稅不僅能夠保護國內企業,提高企業利潤;同時能夠抑制技術溢出和保護美國國內的知識產權,進而激勵研發和創新;還能夠不損失甚至增加消費者剩余。這是符合美國戰略利益,是一種戰略性的貿易政策。所以,我們認為,美國對華的知識產權保護摩擦實質上是戰略性保護的行為。
三、結論和政策建議
本文通過構建一個兩個國家的雙寡頭壟斷古諾競爭模型,從戰略保護視角剖析了中美知識產權貿易摩擦的形成機制,揭示了美國日益頻繁對華挑起知識產權爭端背后的戰略性保護實質與根本原因。戰略性保護的動機決定了美國對華知識產權摩擦的保護主義特性,并且美國不會單方面的解除知識產權貿易爭端。具體到理論分析的結果,美國對華的知識產權摩擦以及懲罰性關稅的征收,不僅能夠促使其國內企業獲取利潤轉移收益和效應,也有利于保護國內企業的知識產權,抑制對中國的技術溢出,同時降低成本和提高產量,并且還不會損失消費者剩余,這些收益正好符合戰略性保護的利潤轉移和規模經濟利益的目標,屬于戰略性政策。我們很難寄希望于通過無妥協的談判和協商化解中美之間的知識產權爭端。
模型結果對于我國制定相關中美知識產權摩擦治理途徑和解決措施具有重要政策啟示。其一,美國對華知識產權貿易摩擦是一種保護主義行為,雖然有利于其本國利益,但違背了WTO的自由貿易原則,損害了我國和世界總福利,不利于世界貿易發展以及經濟增長,我國可以采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或者聯合其他損害國迫使美國放棄保護的行為,維護我國正當權益。其二,雙邊談判可能很難解決中美之間的知識產權爭端,“大棒”加“胡蘿卜”的反擊策略可能會更加有效,所以面對美國的知識產權爭端,必要時必須采取及時的反擊措施,讓美國也從中遭受損失,才能較好的化解爭端。其三,知識產權關系一國的技術創新和長久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和意義,我國必須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相關制度建設,制定符合我國經濟發展需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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