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系統的優點探析
【第一章】意大利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研究緒論
【第二章】信用擔保體系一般分析
【第三章】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發展歷程及特點
【第四章】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主要構成
【第五章】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成功經驗與存在的問題
【第六章】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發展對我國的啟示
【參考文獻】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研究參考文獻
第 6 章 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發展對我國的啟示
6.1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現狀。
6.1.1 信用擔保體系初步形成。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我國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初步形成,包括擔保法在內的一系列法律和規章制度基本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各項事務納入正常范圍內的法律體系,大體實現國家一直期望的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常規事務上的有法可依。
在擔保機構方面,我國逐漸形成了政策擔保機構、商業擔保機構、互助擔保機構共同發展的格局。在擔保程度和范圍上,我國信用擔保逐步實現了將全國大部分中小企業納入信用擔保的體系中。在其他方面上,我國信用擔保規模等方面都比過去幾十年有著顯著的發展,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擔保扶持力度顯著加強,信用擔保的運作方式和流程也日益完善,信用擔保行業發展欣欣向榮,信用擔保體系的框架基本上形成。
6.1.2 風險控制能力增強。
近年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風險控制能力有所增強,主要體現在擔保機構和政府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準入資格上加強了審查力度上,預防和防止中小企業為獲得擔保而進行信息造假的能力顯著提高,而且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日常經營管理監控的力度不斷加強的同時,擔保協會等機構也運用了一些科學指標來計算和量化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指標和還款能力,預防潛在的風險和損失。另外,政府也出臺了一系列管理辦法,對違規操作的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進行處罰,這不僅規范化了信用擔保行業,也對其他妄圖提供虛假信息來獲得信用擔保的企業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
6.1.3 社會效益顯著。
在世界各國經濟發展的歷史長河中,中小企業的發展與繁榮都為本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效益,我國中小企業也不例外。中小企業的繁榮發展與信用擔保體系的蓬勃發展是息息相關的。近些年,我國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代償總額高達 70 多億元人民幣;擔保機構每年開展業務新增代償額約 10.09 億元人民幣,已提取風險準備金對出現的風險基本實現了完全覆蓋,信用風險也基本控制在較低水平。受保企業每年新增就業保持在 200 萬人以上,一年新增銷售收入約2000 億元人民幣,為財政新增 500 億元人民幣稅收收入.隨著擔保機構規模的壯大與擔保服務人員素質的提高,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僅在擔保融資上為中小企業提供便利,也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加多樣化與便捷化的服務;不僅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服務,也為社會傳播了信用擔保知識?;谏鲜隼碛?,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社會效益是較為顯著的。
6.2 中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存在的問題。
6.2.1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法律法規建設落后。
目前,我國信用擔保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包括《擔保法》、《中小企業促進法》、《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關于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等配套規范性法律文件.但目前層級比較高、適用范圍普遍的只有《擔保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很多情況發生之后無法依據法律條文的詳細規定進行解決,此兩者關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要求和規定介紹也不夠具體和詳盡。而介紹相對詳細的規范性文件又不具有法律的強制規范性,矛盾與糾紛發生之后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造成了不法分子趁機鉆法律空子。中央和地方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在同一事件的規定上也存在差異。以上種種原因勢必導致各擔保機構在實際擔保運作中的混亂。
6.2.2 擔保機構運作混亂。
據有關行業協會統計,我國擔保機構的數量占全球擔保機構總數 90%以上。
目前,我國融資性擔保機構存在著諸多問題,難以靠擔保業務實現盈利.因為我國擔保公司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差,而中小企業信用較差,所以我國擔保機構容易發生代償損失。發生代償情況又需要日后多筆業務收入才能彌補,同時擔保機構專業進行擔保的金融人才缺少,不能有效的識別風險,更不用談控制風險的能力?,F今我國擔保公司和機構從事擔保的專業人員較少,不僅不能滿足業務需要,更加不能將專業的擔保知識傳播給中小企業,再加上我國擔保公司的風險控制方式不是通過企業自身通過風險控制進行防范,基本上是通過反擔?;蛟贀5姆绞絹磙D移或化解信用風險。從我國擔保公司的經濟現狀來看,很少有實力雄厚的擔保公司進行信用擔保業務,部分擔保機構的擔保質押的財產在法律范圍內很難獲得承認,所以不能直接抵押給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各種問題的交錯存在造成了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運作更加混亂。
6.2.3 商業性擔保公司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負擔。
盡管中國商業性融資擔保公司實行 3%至 5%的擔保費率,這個費率對中小企業來說是偏低的,但是仍然不足以覆蓋擔保機構的運作風險。但是這個費率對經濟實力較差的中小企業來說依然是較大的經濟負擔。融資性擔保公司為規避風險經常還會提出反擔保要求,并要求貸款客戶繳納保證金和風險準備金.我國中小企業經濟運營風險普遍偏高,部分中小企業經營風險指標可能超過擔保機構所要求的風險范圍,因此商業性擔保機構順理成章地將保證金和準備金收入自己的囊中,損失的保證金和準備金更加重了中小企業的負擔。而從利益機制上看,由于擔保費率與貸款利率聯動,貸款利率越高擔保費收入越多,所以商業性的擔保公司并沒有幫助企業降低貸款成本的動力。
6.3 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對策。
6.3.1 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法律體系。
從第四章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法律體系的內容中能夠看出,意大利擔保的資金來源、擔保機構、擔保運作、監督等各個方面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正是因為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運行的各個細節都嚴格地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所以意大利的信用擔保體系能夠循序漸進的進行。目前,針對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頒布狀況來說,應當繼續頒布有關信用擔保的法律,只有將信用擔保的絕大部分事項詳盡地寫進法律中,做到實實在在的有法可依,才能保證信用擔保市場的健康發展。政府在頒布相應的條例和規范之前,也應對中小企業進行實地考察,透徹地了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存在的問題和需要,同時應當進一步統一中央與地方法律性規章的制定。中央與地方也應當在頒布規章前努力協商好擔保條款,以防造成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和條例施行的混亂。
6.3.2 風險與控制機制應當逐步完善。
意大利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風險控制機制是比較完善的,不僅有事前對中小企業資格的審查,也有事中委員會和銀行對中小企業和信用擔保機構的風險監控,還有事后一旦發生風險,中央擔?;饘︺y行和擔保機構損失的彌補。而我國目前雖然建立了一些關于風險控制的機制,但是機制并不完善。我國應當逐漸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風險控制機制,建立擔保機構與銀行之間的良好合作關系,明確擔保機構與銀行的風險分擔比例,合理運用金融衍生品對沖風險;擔保機構變單純的承擔貸款風險為潛在的資本增值承擔風險,和中小企業真正實現了風險共擔、收益共享;增加風險控制方式.擔保機構不僅要從償還能力指標來衡量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風險,還要從中小企業日常運用的財務指標中分析中小企業日常經營的真實狀況。同時,政府也應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來增加反擔保和再擔?;?,使得在真正發生擔保損失時,能夠及時、快速地對擔保機構和銀行進行賠付,從而降低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和銀行的風險。
6.3.3 政府應當加大擔保資金投入力度。
對于意大利政府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資金投入過少而產生的一系列問題,我國應當引以為戒,應保證我國的中小企業擔?;鹩虚L期穩定的補充資金來源,只有當政府出資到一定額度時,才能穩定整個信用擔保的資金來源。由各級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鸩粦斨皇钦难獊沓钡亩唐诨蛞淮涡缘馁Y金投入,必須根據經濟發展態勢制定一個長期的資金投入計劃。發展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是各級政府的長期任務和長期政策,經過長期的擔保計劃和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并逐步實現制度化和法律化,以防商業性信用擔保機構和互助性擔保機構因為經營混亂或存在其他問題而拒絕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情況的發生。
6.3.4 制定詳細和統一的擔保費率。
目前,我國對信用擔保費率并沒有嚴格的定量規定,目前規定擔保額度在500 萬元以下,擔保年費率 5%;擔保額度在 500 萬元-1000 萬元以下的部分,擔保年費率 4%;擔保額度在 1000 萬以上的部分,擔保年費率為 3%;每宗擔保收費按上述費率計算低于 2000 元時,應按不低于 2000 元收取。目前我國信用擔保費率在 3%-5%左右浮動,由于我國各省市的中小企業發展經濟狀況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因此我國各省市對擔保費率的規定差異較大,有的地區為了鼓勵中小企業發展實行較低的擔保費率,而且信用擔保費率的法規和規章政策也存在很大的差異。意大利不同地區的擔保費率差異所產生的問題也更容易在中國發生,我國國土面積大,企業能夠自由轉移,中小企業可能為了減少擔保費的繳納,可能會在政策優惠區建立空殼企業,這樣也許會造成資源浪費和政府稅收損失。因此制定詳細的和較為統一的中小企業擔保費率的法律法規很必要的,這樣能保證中小企業在擔保過程中及時明確自己的擔保成本,也能讓擔保公司在擔保費率上執行統一的標準,避免日后出現擔保結算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