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我國P2P行業風險的原因探析
【第一章 第二章】國內P2P發展概況
【第三章】與國外P2P行業發展的對比
【第四章】國內P2P問題平臺分析
【第五章】如何選擇安全的P2P平臺
【第六章】P2P行業發展展望
【結論/參考文獻】我國P2P平臺安全問題研究結論與參考文獻
第四章 國內 P2P 問題平臺分析
4.1 問題平臺現狀。
P2P 平臺井噴式地增長同時也帶來風險的增加,截止至 2014 年年末,根據網貸之家公布的《中國 P2P 網貸行業 2014 年年度運營簡報》顯示,我國網貸運營平臺的數量已達到 1575 家,較 2013 年增加接近 100%.行業總體貸款余額達到 1036 億,是 2013 年的 3.87 倍。
然而,在 P2P 網貸平臺注冊數量和投資成交量一路暴風式增長的同時,風險也在隨之增加,網貸公司提現困難甚至"跑路"事件也頻繁地在公眾面前曝光,根據上述《簡報》,2014 年全國問題平臺高達 275 家,是 2013 年(76 家)的3.62 倍,從圖 4.3 我們可以看到,僅 12 月份就出現了 92 家問題平臺,這個數字已經超過了 2013 年全國的問題平臺的數量。我們可以看到,平臺爆發問題的時間集中在年末,尤其是 12 月份問題平臺數量達到了 2014 年全年問題平臺數量的三分之一。
從問題平臺的地域分布來看,其中廣東 2014 年問題平臺最多,達到 42 家,其后依次是江蘇和浙江,分別為 30 家和 21 家,這三個省份總和超過全年的三分之一。
4.2 問題平臺案例分析
從出現問題的網貸平臺來看,可以分成純詐騙跑路型、提現困難型、經營不善停業型。
(一) 純詐騙跑路型
這種類型顧名思義就是純粹詐騙,設計虛假網站、高利率來吸引投資人的平臺,2012 年的優易網案就是一個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它也是我國首例以集資詐騙罪名公開審理的案子。但是這類出詐騙跑路型的 P2P 平臺并沒有就此止步,2014 年仍然出現了大量的這類純詐騙平臺,不斷刷新跑路時間和轉換詐騙的手段。
1)優易網案
此案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在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涉及金額為人民幣 2551.79 萬元,投資人受損金額為 1517.8055 萬元,受害者包括全國各地的 60 多名投資人。
該平臺在 2012 年 8 月上線成立,自稱為香港億豐國際集團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旗下的 P2P 平臺,由于地毯式的廣告投放,加上平臺背靠大山并承諾采取本金擔保制度,一旦借款人逾期不還,投資人本金將由網站墊付,保證"零風險",優易網在短短 4 個月的時間內,迅速吸引了 200 多名注冊會員,發出了 363 筆借款標書。
但就在 4 個月后,香港億豐國際集團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表聲明稱,億豐旗下從未成立過該平臺,發表聲明的當天,優易網的三位負責人,即繆忠應、王永光、蔡月珍就此失聯。根據公安局偵查的結果,優易網上發布的借款標都是假的。
直至 2013 年 4 月,警方才抓獲了繆忠應、王永光,據繆忠應交代,從平臺融資的資金都投進了期貨市場,結果全部虧損,無法償付投資人的資金。至今,該案例仍無最終定案,投資人的維權之路仍需艱難繼續,是否能收回成本仍是未知之數。
2)科迅網案
2014 年 6 月,上線僅僅 4 個月左右的深圳 P2P 平臺科迅網出現不能登錄的情況,實際控制人跑路的情況。該平臺涉及千余受害者,涉案金額超過 5000 萬元人民幣。同以往跑路的平臺不同的是,科迅網在宣傳和包裝上十分精致和高調,不但顯示其實力雄厚,更在背景上顯的很有來頭,聲稱自己隸屬于荷蘭 ING 國際金融集團。自 2014 年 2 月以來,該平臺不斷在各大網絡媒體上進行宣傳,宣傳的重點就是平臺的安全性和高收益,更是獲得了百度加 V 認證和百度財富推廣,更加使投資人麻痹。
其實質就是一個純詐騙平臺,其與荷蘭 IBG 國際金融集團毫無瓜葛,其次其辦公地址造假,科迅網網站所顯示的地址實為一家名為深圳市中企信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最后,其宣傳的執行董事王勤峰擁有斯坦福大學商學院經理學碩士學位,最后核實包括其本人在內的高管團隊信息皆為造假。
歸納總結純詐騙跑路型的平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信息造假:其注冊信息、股東背景、高管成員信息無一例外皆是偽造,甚至連網頁中的標的信息都是直接拷貝其他平臺的網站進行移花接木。利用華麗的包裝、大量的廣告投入來吸引投資人。
2、高收益和秒標:以科迅網為例,3 個月 18%的保本固定收益產品還獲得了百度財富的推廣,其收益高于正常 P2P 平臺 6-8%左右,吸引了大量的投資人趨之若鶩。更有號稱秒標的極高收益標的源源不斷發出,但標的信息表述很模糊,無實際業務,都為虛假標的。
3、跑路時間越來越短:該類平臺成立時間普遍較短,通常存活時間不超過6 個月,更有甚者一天就跑路,如元一創投,2014 年 3 月 14 日上線,上線運營僅一天,就出現平臺無法登陸的情況,創始人已跑路的情況,堪稱 P2P 平臺中壽命最短的。
(二) 提現困難型
2014 年出現的問題平臺中,提現困難的平臺占有達到 44%,出現提現困難的原因,我們認為主要自融性平臺:即通過發布假標來募集資金,建立"資金池"來為自己企業輸血;其次是自身審核專業性不足,在審核標的時,風控能力不足,將借款給與劣質的借款人,無法保證逾期項目的資金流,導致提現困難。
1)東方創投案
2014 年 7 月,作為 P2P 自融平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第一案的"東方創投"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東方創投平臺負責人鄧亮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 3 年,并處罰金人民幣 30 萬元。
東方創投于 2013 年 6 月在深圳成立,短短 4 個月后突然停止提現,平臺負責人鄧亮在 11 月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截止到 2013 年 10 月 1 日,東方創投利用 P2P 項目融資共吸收公眾存款超過 1.26 億,實際投資人達到 1325 人,投資人尚有未提現資金金額達到 5250 億。
根據法院調查取證其平臺吸收的款項多數是用于擴大企業規模和購買鋪面使用,但物業的投資變現周期相對較長,所以平臺一直處于借新還舊的狀態中,當 2013 年 9 月,其自融購置物業的情況曝光后,投資人紛紛恐慌性要求提現,而新標無人問津的情況下導致資金流斷裂。
2)網贏天下案
2014 年 10 月,網贏天下詐騙案在深圳開庭,該平臺運營總監伍水軍、總經理鐘杰、法定代表人龍興國因涉嫌集資詐騙過億元而面臨指控。
網贏天下于 2013 年 4 月上線,7 月網站頻頻發生無法提現狀況,8 月 8 日官網發出公開聲明稱已全面停止所有網貸業務。根據第三方統計,這家經營僅僅 4個月的 P2P 平臺累計成交金額將近 7.8 億,涉及 1500 多名投資人。
根據調查,網贏天下所公布的標的多數是假標,其平臺融資的資金流都流向擬上市公司深圳市華潤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用途是為其 IPO 償還一些前期的債務,但由于 2013 年 IPO 暫緩,華潤通久久無法上市,無法按時清償借款。
歸納總結提現困難型的平臺一般具有自融性的特征:
1、標的的透明度差:自融平臺無真實的借款業務,故在標的的信息描述上公開信息很少,無法查閱到核心資料,更有甚者會每天固定時間點發送相同金額、期限和內容的標的。
2、有實體關聯公司:自融平臺多數設立的目的是為實體企業輸血,而這些企業本身在銀行或者其他渠道很難實現融資,故向利用 P2P 進行公開融資獲取資金,且無相關的金融行業知識,盲目進入。
3、形成資金池:該類平臺往往都是無第三方資金托管機制,在無監管的條件下就虛構項目信息用來籌集投資人的資金,然后將投資者的資金挪作他用。
(三) 經營不善停業型
經營不善停業型平臺通常表現為運營團隊的專業性不強,風控水平較差導致持續虧損的現象。這些平臺并沒有詐騙的主觀意愿,而是企業經營不善問題導致的停業。
1)從業人員專業性差
目前 P2P 平臺的從業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實體經營老板、科技公司甚至是完全沒有接觸過金融或互聯網的外行人也來涉足,很多 P2P 網站頻繁被黑客攻擊,由于平臺自身技術人員無專業水平,甚至沒有能力建設有效的防護系統,使黑客能輕易進入平臺的防御系統竊取客戶信息,并借此勒索平臺公司。
另外,自身無成熟的審貸流程和標準,業務員無審核借款人的專業能力,導入還款能力有問題的借款人,到期無法償還債務,也無有效的追償手段也是主要的專業性差的表現。
例如網貸平臺"非誠勿貸"在 2013 年 6 月出現逾期提現的問題,逾期提現金額達到 750 多萬。后來發現該平臺主要的日常經營工作和核心管理人員全部是由負責人蔡富業的親戚負責,這些人員全無金融行業的經營經驗。由于負責人用人唯親,并且缺乏管理經驗,導致"非誠勿貸"的賬目非?;靵y。當出現部分投資人大量提現資金的營運危機的時候,平臺資金鏈斷裂,最終導致停業。
2)運營赤字
從企業的盈利模式上來說,P2P 平臺的主要盈利在于向借款人收取手續費,但目前行業內缺乏相應的規章制度,在野蠻生長后的今天,為了吸引客戶,主動降低手續費率來進行惡性競爭,又缺乏其他有效的獲利方式,導致了平臺難以生存。
從運營成本上說,由于我國征信體系的不完善,P2P 平臺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來進行借款人的背景調查,而對比上文說的美國成熟的征信 FICO 系統來說,我國所花費的成本要大的多。
兩者綜合,P2P 平臺的運營困難程度相較發達國家要大的多,也是為什么會產生運營赤字的原因。
4.3 問題平臺出險原因探究
從上面的觸目驚心的出險案例來看,對于 P2P 公司而言,我們認為風險會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風險,其中最主要是對于 P2P 貸款業務模式同非法集資的界定。
(二)監管缺失風險(三)平臺自身經營風險,信用風險的管控,對于資產質量的控制(四)行業惡性競爭風險4.3.1 法律風險:非法集資和 P2P 貸款的認定.
我們國家對于非法集資的行業懲治是非常嚴格的,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0 年11 月 22 日發布《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于非法集資最主要的認定行為是看是否具備吸收存款的行為,本文作者認為判斷的主要依據是是否以向公眾推介和宣導吸收資金形成資金池。
最高法院對于非法吸收存款的形式認定規定非常細,對于此前形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包括非法集資造林、養殖以及發行股票、債權等金融證券都嚴格禁止。對于非法集資,最高法院對于融資規模,涉及人數和損失額度都有明確的說明。個人吸儲 20 萬元以上,單位吸儲 100 萬元以上;個人吸儲對象 30 人以上,單位吸儲對象 150 人以上;個人造成損失 10 萬元以上,單位造成損失在 50 萬元以上均被認定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P2P 貸款所需要特別注意的就是避免踩踏非法集資的紅線,首要做到就是"資金轉移先于投資行為",也就是 P2P 公司要嚴受資金是第三中介結構的職責。目前我們國家的 P2P 貸款平臺如陸金所、人人貸等是由平臺公司提供信息交流機構,資金方和融資方一一對應,以規避資金方集中到平臺,再由平臺統一分配到融資方這樣的局面。同時,目前正規的 P2P 公司在對于資產證券化和資產轉讓方面也堅持一一對應的原則。
是否形成資金池就是判斷一個 P2P 平臺是否觸及法律紅線的關鍵指標,如一旦觸及,例如上文案例所述的東方創投,平臺負責人會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起訴,其平臺自然無法再正常運營,給投資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4.3.2 監管缺失風險
上文已提及美國網貸平臺已納入 SEC 監管,而中國國內仍無明確的監管主體,多數以互聯網企業進行工商登記,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并未對 P2P 平臺運營的資質、技術、人員、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以及其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的規定,由此導致無準入門檻的野蠻生長,給導致了目前 P2P 行業中的公司質量良莠不齊,運營水平有較大的差別,甚至無法篩選出以詐騙為目的的 P2P 平臺,使投資人蒙受巨大的損失。
從資金管理的監管方面來看,目前多家 P2P 平臺已和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建立中間資金賬戶,但實際上第三方機構只是負責平臺開戶,實際的資金使用還是由平臺公司自行負責,造成了監管缺位的狀態,平臺仍然存在詐騙和非法挪用的風險。
4.3.3 平臺自身經營風險:
4.3.3.1 信息不對稱
目前 P2P 市場普遍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信息部對稱是市場失靈的表現之一。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指的是交易雙方對于交易標的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對等的,賣方處于信息掌握的優勢地位。從 P2P 交易的角度來看,由于征信體系的缺失,自身風控能力不足等問題,導致借款人所提供的信息作為重要的審核依據,處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借款人會選擇性披露自己的信息,甚至提供虛假信息(即道德風險)使得 P2P 對該項借貸作出不正確的評級和結論。如果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該筆借款,很可能導致出借人(即平臺公司)無法按時回收該筆款項,更無法償還平臺投資人的相應收益,在擔保本息情況下,平臺公司將承擔全部的借款損失。
4.3.3.2 流動性風險
流程性風險指的是無法及時獲得充足資金以應對資產增長或支付到期債務的風險。如果 P2P 貸款公司沒有良好的流動性管理能力, P2P 貸款人那么就會涉及到期限錯配和金融錯配的問題。
拆標是 P2P 行業比較常見的現象,目的是在于吸引更多的投資者,但確容易引發流動性風險。所謂拆標就是平臺人為將長期借款標的拆分成短期的,大額資金需求拆分成多個小額,從而造成期限和金額的錯配。例如,平臺公司將一個期限為 12 個月的 1000 萬的標的,拆分為 10 個 12 個月的 100 萬的小標的,或是拆分成 4 個 3 個月的 1000 萬的標的,由于人為拆標,導致了平臺公司在沒有流程性管理的情況下,拆東墻補西墻的矛盾凸顯,平臺承受了相當大的還款壓力。
4.3.3.3 平臺對本金的擔保保障
目前國內 P2P 平臺大部分都采用的是上文所述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一般都有本息擔保,但平臺的擔保能力到底有多少?根據我國對于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辦法,擔保金額一般不超過注冊資本的 4 倍,那么一家注冊資金 1000 萬的 P2P平臺,允許最大的擔保金額也就是 4000 萬,但事實上大部分的 P2P 公司在不斷擴大業務的同時,并沒有同比例提升注冊資本,故其擔保的有效程度值得考慮。
目前銀監會公布關于我國 500 萬以下的壞賬率在 5%以上,那么意味著如果平臺采用外部擔保機構的情況下,擔保成本就在 5%以上,那么借款人的成本至少在 20%左右,風險和收益顯然不對等。
4.3.4 行業惡性競爭風險
平臺數量的急劇增加,令市場和客戶產生重疊,導致出現重復借貸,并且競爭壓力也令平臺向投資人承諾高收益,同時向借款人收低利息,壓縮了自身的盈利空間。
2014 年 12 月 17 日,一條新聞震驚了整個互聯網金融圈,宜信三位員工在陪客戶辦理業務時,與平安信保業務員發生肢體沖突,一位員工因傷勢過重不幸失去生命。
從這個新聞折射出各家 P2P 平臺的競爭已經出現白熱化的情況,甚至開始不擇手段。借款標的"撞車"事件頻發,與其他平臺大打價格戰,導致運營不善而倒閉的平臺公司也頻頻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