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中國P2P網絡借貸面臨的風險探討
【第一章 第二章】P2P網絡借貸緒論與相關理論基礎
【第三章】我國P2P網貸興起的原因及發展現狀
【第四章】國內P2P網絡平臺風險的識別
【第五章】我國P2P網絡借貸風險的衡量
【第六章】我國P2P網貸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總結/參考文獻】P2P網絡借貸有效管控研究總結與參考文獻
4 我國 P2P 網絡借貸風險的識別
4.1 P2P 網絡借貸面臨的風險
P2P 網絡借貸是基于互聯網技術支持的一種個人對個人的借貸模式,它所面臨的借貸風險與一般的個人借貸有許多相似之處。P2P 網絡借貸風險主要有法律風險、信用風險、中間賬戶風險、技術風險、透明度風險、流動性風險、平臺運營風險等。
4.1.1.法律風險
我國 P2P 網絡借貸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指網絡借貸參與主體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章制度,主要涉及合同法、擔保法、公司法等法律。首先,P2P 網絡借貸平臺作為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信息平臺,其法律地位是合同法中的居間人,理想情況下的 P2P 網絡借貸平臺僅僅是作為借貸雙方的信息中介,不介入借貸雙方的交易??墒悄壳拔覈?P2P 網絡借貸發展的過程中,很多 P2P 網貸平臺已經偏離了純信息中介的角色,因此 P2P 網絡借貸平臺面臨著額外的法律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非法吸收存款與非法集資的風險。2.集資詐騙的風險。如果 P2P網貸平臺被認為存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進行了非法集資,就可能構成集資詐騙。
3.違反保密義務的風險。4.一些 P2P 網絡借貸平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可能違反關于融資擔保管理的有關規定。然后,P2P 網絡借貸貸款人,通常我們所說的投資者通過網絡借貸平臺發布與債權轉讓相類似的借款標,這其中存在著被認為是非法公開發行證券的風險。最后,P2P 網絡借貸借款人通過 P2P 平臺借款獲得資金投向國家禁止的產業及用途的風險。
4.1.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也稱違約風險,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照如期歸還借款,導致投資者利益受損的可能性。在借貸的過程中,由于投資者判斷能力有限,再者由于交易主體擁有的信息不同,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投資者并不能總是做出正確的選擇。
而且,借款人的信用水平會隨著外部環境以及自身條件的改變而改變。
我國絕大多數 P2P 網絡借貸平臺建立了賠付機制,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違約,那么 P2P 網絡借貸平臺會在一定期限內對投資者的損失進行賠付,或者賠付一部分,或者全額賠付。但是如果 P2P 網絡借貸平臺經營不善,或者不按照約定來賠付,投資者的利益就會受損。投資者除了關注借款人信用狀況以外,同時也將P2P網絡借貸的信用視為對自己權益的保障。但是P2P網絡借貸平臺信用情形,存在通過網上“刷信用”行為,發生了部分 P2P 網絡借貸平臺卷款跑路風險事件。
4.1.3 中間賬戶風險
中間賬戶是指在第三方機構開設的用于存放雙方交易資金的托管賬戶,為降低雙方交易風險而設立的。該賬戶的開設是為了交易核實和過賬。中間賬戶具有多方面的作用,一是監管資金的來源、托管、結算和歸屬,二是分析借貸活動中各個參與方的具體作用,三是對中間資金賬戶進行“專戶??顚S谩北O控。到目前為止,在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上,國內 P2P 網絡借貸平臺都開設了中間資金賬戶,以更方便的實現中間轉賬結算。但是資金托管方只是允許開戶,不進行監管。因此,中間賬戶的資金和流轉沒有受到監管,處于監督真空狀態,銀行由于無法評估網絡借貸風險是否會沖擊銀行體系,往往拒絕提供第三方監管的要求。
因此,即使資金在第三方支付賬戶中,P2P 網絡借貸平臺仍然掌握資金的使用權。
目前,一些機構推出了比較成熟的 P2P 資金托管解決方案,其中有匯付天下、易寶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機構。缺乏監管的中間賬戶使得 P2P 網絡借貸行業面臨著嚴重的中間賬戶風險。
4.1.4.技術風險
由于 P2P 網絡借貸是基于互聯網技術的網絡借貸模式,到目前為止,P2P 網絡借貸平臺存在的技術風險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許多互聯網金融公司自身技術能力不夠,或者對技術的重視能力不夠,因此大多都使用的是第三方軟件平臺,而計算機軟件、認證系統或者互聯網金融系統存在漏洞,這些自帶系統漏洞無法自動修復,這就導致該平臺很容易被黑客所攻擊,可能會危害到投資人的資金安全;第二,不法分子冒充交易客戶身份,因為在技術上無法證明實際操作者就是賬號的實際擁有者,可能不法分子盜用賬號進行金融違法活動;第三,可能存在操作性風險,由于設計會有一定的缺陷,內部員工在操作時,一些錯誤指令系統無法識別,會導致一系列的風險。
4.1.5.透明度風險
P2P 網絡借貸平臺的透明度主要是基于平臺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基于 P2P 網絡借貸平臺自身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是相關擔保公司的信息披露。P2P 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各種信息,一方面是貸款人的信用狀況、平臺經營狀況,另一方面是在 P2P 經營過程中,以往的風險情況。投資者才能夠更加準確的評估網貸平臺以及自身投資的風險狀況,更好的保證自身資金安全。
對于相關擔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即要求擔保公司能夠就自身的擔保業務及歷史擔保情形進行信息披露。擔保公司自身的信譽及歷史擔保情形直接關系到投資人的資金安全。P2P 網絡借貸平臺對借款人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對平臺建立一套完備的風險控制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
4.1.6.流動性風險
P2P網絡借貸面臨的流動性風險是指 P2P網絡借貸平臺承諾為出借人墊付逾期借款的情況下,P2P 網絡借貸平臺無法應對出借人兌現要求的風險。如果出現大量出借人的擠兌行為,P2P 網絡借貸平臺就可能面臨流動性危機。根據網貸之家 2014 年 12 月 29 日周報數據顯示:多數平臺因為集中兌付而出現提現困難,其中 22 日當天出現 12 家問題平臺。導致 P2P 網絡借貸平臺出現流動性風險的主要原因為資金錯配。資金錯配包括金額錯配和期限錯配。資金錯配是將一筆貸款分為若干小額貸款,期限錯配是將一筆長期貸款分成數筆短期貸款。由于 P2P網絡借貸行業中的出借人大都偏好短期、小額貸款,因此資金錯配成為 P2P 網絡借貸平臺吸引投資者的常用手法。貸款資金錯配為流動性風險的出現創造了條件。
4.1.7.平臺運營風險
平臺在運營過程中,由于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和變動性以及借貸主體對環境的認知能力和適應能力有限,而導致 P2P 網絡借貸平臺運營失敗而造成損失的風險稱為運營風險。對于 P2P 網絡借貸平臺來說面臨的主要運營風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P2P 網絡借貸的業務結構引發的運營風險,目前我國 P2P 網絡借貸的投資習慣是進行資金額度、期限的雙重拆標。一旦經過拆分,立即進入資金鏈的困境,依賴的是后續不斷的自身補足的兌付金儲備。第二,P2P 網絡借貸中投資人結構引發的運營風險。從幾輪倒閉的 P2P 平臺可以總結出,高度依賴于某人或者某個群體的人氣是平臺倒閉的重要原因之一。去大戶化和投資人結構分散,是P2P 網絡借貸平臺面臨的共同問題。
4.2 P2P 網絡借貸風險的成因
4.2.1.借貸主體分析
借款人、貸款人和 P2P 網絡借貸平臺共同構成了 P2P 網絡借貸的主體,以下從借貸主體的角度對風險成因進行分析。
在借貸過程中,借款人會引發信用風險,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信息不對稱問題。P2P 網絡借貸的經濟基礎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借貸過程中經常出現的現象就是信息不對稱。P2P 網絡借貸平臺主要是通過互聯網來進行的,信息不對稱情況比傳統金融機構個人借貸更加突出。投資者很難辨別平臺上公布的各類信息,因此很容易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這就大大加劇了信用風險發生的頻率。二是個人原因,每個人的抗風險能力不強。個人借貸風險的成因主要是經濟狀況的不確定性。三是信用觀念和道德品質的問題。投資者貸出資金,借款人通過 P2P 網絡借貸平臺借到資金,在利益驅動下,借款人可能會缺少自我約束性,不遵守承若,產生違約風險。
貸款人在 P2P 網絡借貸市場上主要由逆向選擇引發了借貸風險。例如借款者X 和借款者 Y 同時在 P2P 網絡借貸平臺上發布了借款信息,在 P2P 網絡借貸平臺大多數情形都一樣,學歷和手機認證一樣,信用等級也一樣,借款金額和期限等也都一樣。唯一不一樣的是借款年利率,X 發布的是 15%,Y 發布的是 18%.但是事實上,X 比 Y 的收入水平高,還款能力也高,但是貸款者從 P2P 網貸平臺上收集到的借款者信息都是相同的,在利益的驅動下,貸款者為了獲得更高的利益,而將資金貸給了 Y,這就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現象,產生逆向選擇風險。P2P 網絡借貸平臺作為借貸交易的中介,對于 P2P 網絡借貸風險的產生有著重要的影響。從目前我國 P2P 網絡借貸的現狀來看,P2P 網絡借貸平臺導致借貸風險形成的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從當前 P2P 網絡借貸平臺發展來看,部分P2P 網絡借貸平臺規模較小,資金實力不足,P2P 平臺管理團隊的專業知識欠缺,抗風險的能力較弱。在國內,實力較強的 P2P 網絡借貸平臺,不僅具有大量的資金支持,而且風險控制能力比較突出。如果 P2P 網絡借貸平臺內部控制出現漏洞或者技術缺陷,這就會大大加劇網絡借貸交易的風險性,提高未來壞賬率。如果將來資金流動性出現問題,P2P 網絡借貸平臺將面臨倒閉的風險。第二,P2P 網絡借貸平臺在交易時,要收取一定的中介費,這就等于提高了借款利率(見圖4.1),違約率的提高可能與此相關。第三,由于借貸雙方資金的流轉大多由 P2P網絡借貸平臺自助決定,也就是所謂的中間賬戶缺乏監管。如是借貸雙方資金直接進入 P2P 網絡借貸平臺自己的賬戶,就可能涉及非法吸儲、非法集資、和非法放貸,導致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利益受損。我國 P2P 網絡借貸平臺 2014 年 12 月單月問題平臺達 92 家,其中詐騙或跑路就 25%(如圖 4.2),P2P 網絡借貸問題的出現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4.2.2 信用環境分析
在社會信用體系環境方面,P2P 網絡借貸需要投資者通過 P2P 網絡借貸平臺把自己的錢出借給需要錢的人,信任是達成交易最基本的條件。要增加違約成本,就要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促進交易雙方遵守信用,降低個人借貸風險。在信用體系中,如果違約收益高于違約成本,參照交易成本理論,則必然引起違約。在缺乏信任感的社會信用環境下,P2P 網絡借貸交易很難長久健康地發展。
去年,我國 P2P 網絡借貸平臺快速發展,但是 P2P 網絡借貸平臺負面新聞不斷,不是“跑路”就是借款人違約,行業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信用危機。在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征信行業開始出現,發展初期,體系還不完善。一方面,數據挖掘技術不高,信用評分能力不強;另一方面,在短時間內不能覆蓋國內多數企業和居民,無法正常獲取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這些原因導致征信成本過高,一些互聯網金融結構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對征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使投資者承擔了過多的額外風險。
目前中國的征信體系不完善:首先體現在征信體系制度的相關法律規范還沒建立起來,致使在收集信息、數據,信息披露時,無法做到有法可依。第二是政府、企業的信息相對封閉,這就影響到了企業的征信行業。第三是對每個人的檔案記錄不全面,這對于征信行業又造成了一定影響。因此,P2P 網絡借貸平臺為了讓投資者放心投放資金,引進了第三方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服務,但同時也增加平臺的運營成本。有擔保的 P2P 平臺類似“影子銀行”,運營模式與銀行的借貸存款相似,運營成本很高,投資者不用承擔風險,卻享受著很高的收益。
美國較為成熟的 P2P 公司有兩家--lending club 和 prosper,美國征信體系較為健全,每個人的信用記錄都是可查的,lending club 根據借款人的綜合評分將其劃分為 35 個等級并對應不同的利率,能夠讓投資者充分認識到借款人不還款的風險有多大,但是平臺不提供擔保,只是信息中介。美國 P2P 網絡借貸平臺就是這種模式,是因為其征信體系非常完善,有企業、個人、財產三大塊征信,違規如果被記錄在案了,便會影響以后的生活,因此,美國公民一般不敢違約。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礎是信任,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國征信體系在系統建設和法律完善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仍面臨信息壁壘、失信懲罰機制缺乏等問題。
根據有關方面報道,因為信用缺失,我國企業每年損失超過 6000 億元。
P2P 網絡借貸行業的飛速發展倒逼征信體系完善。由于央行仍未向互聯網金融開放征信接口,有相當一部分的小微企業和絕大多數個人在央行并沒有相關的征信記錄,風險管控成為制約 P2P 網絡借貸發展的最大障礙。
4.2.3.法律環境分析
各國對 P2P 網絡借貸的法律監管程度不同,但是我國 P2P 網絡借貸行業處于“三無”地帶,無準入門檻、無行業標準、無監管機構。從去年開始,P2P 行業可以說是“冷暖交織”,一面是跑路、還賬,一面是上線、融資。從 P2P 網絡借貸平臺的整個發展過程來看,P2P 網絡借貸平臺正在向成熟期邁進,兩極分化十分嚴重。在整個行業缺失監管的情形下,P2P 網絡借貸平臺能持續發展的關鍵就是風控能力。但是我國目前尚沒有專門針對 P2P 網絡借貸行業發展的國家立法,去年年初,P2P 網絡借貸平臺的監管機構確立為銀監會以來,首次對 P2P 網絡借貸平臺提出了“四條紅線”:一是平臺的中介性質;二是平臺自身不得提供擔保;三是不得建資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但現行對 P2P 網絡借貸的具體的監管細則仍然待定,在面對 P2P 網絡借貸創新時,監管機構也會把握不了度,而 P2P 網絡借貸平臺新推出的金融產品也不確定其是否違法,最終可能影響到P2P 網絡借貸的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