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是國家的公益事業,在發展過程中就需要得到國家公共財政投入支持,以及社會資本投入和各級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水利事業發展過程中,國家的財政投資對水利建設至關重要,起到了主渠道作用,但是金融部門特別是銀行的信貸支持也是十分重要的。實踐中,由于水利行業建設的多數項目的經濟效益比較低,導致了水利投資資金構成中,銀行信貸資金所占比例也很低。對此狀況,2011年下半年,人民銀行經過充分調研以及反復修改,提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水利改革發展金融服務的意見》,并于2012 年 3 月 1 日正式印發。該《意見》的及時出臺和大力實施,全國水利建設中的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成為水利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作為以服務三農為宗旨的中國農業銀行,在水利行業與金融行業合作發展的進程中,做出了突出貢獻。尤其 2011年,全年累計投放 104 億元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年末在水利建設方面的貸款余額達到了 645 億元。但是,從總體上看,水利建設中無論是項目的商品化程度還是盈利程度,都是比較低的,所以信用環境不佳;同時,針對農田水利的建設項目大多數并沒有直接經濟效益,導致沒有穩定的還款來源。這些問題構成了銀行的信貸資金難以大力支持水利建設的主要障礙。但是,從國計民生角度看,大力發展水利事業刻不容緩,所以,為了更好體現金融對水利建設支持作用,本文進行初步研究,并以中國農業銀行陜西分行的一些做法為例予以探討。
一、金融支持水利建設的戰略意義
1、金融支持水利發展是加強民生建設、鞏固經濟基礎的需要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我國現代農業建設的首要條件就是水利建設,這也是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基礎支撐,也是我國生態環境改善的一個重要保障系統,關乎到我國農業、農村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更關系到我國的生態安全、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民生為上,治水為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水利建設工作,并提出了加快水利改革的一系列重大舉措。推動水利實現跨越式發展,是治國安邦的大事,是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石。
2、金融支持水利發展是穩定經濟增長、調整經濟結構的需要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當前我國經濟邁入新常態運行期間,部分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比較嚴重的情況下,進一步發揮投資對經濟增長貢獻作用的關鍵就是要調整社會預期,引導投資方向的及時變化,強調要對水利在內的基礎設施建設等投資活動予以加強。李克強總理也指出,水利要作為國家投資的一個主要方向,在抓好中小型水利設施建設的同時,集中力量有序推進一批全局性、戰略性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要在今明兩年和“十三五”期間分步建設 172 項重大水利工程,增加有效投資需求,促進經濟穩定增長。
3、金融支持水利發展是農業銀行加快經營轉型、優化客戶結構的需要
近幾年我國在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一直保持較高的投資水平,“十二五”期間國家計劃在水利建設方面投資1.8 萬億,其中中央投資 8000 億,地方投資 1 萬億。2013 年水利建設投資共落實 4397 億元,其中中央投資 1408 億元,地方投資 2989 億元。同時在水利行業投融資體制改革方面,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力度,紛紛成立水利投融資平臺公司,并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拓寬了水利投融資渠道,擴大了貸款的償還來源,全國已有 24 個省市、154 個縣區建立了水利投融資平臺公司。農業銀行必須搶抓水利建設發展的戰略機遇,順勢而為,在防控風險的前提條件下,進一步加大水利行業支持力度,積極拓展水利行業優質客戶,全面帶動水利行業資產、負債、中間業務的全面發展。
二、金融支持水利建設的相關研究
在做好實踐的同時,理論界也展開了分析,包括金融支持水利建議的必要性和具體對策。如學者周維偉詳細闡述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水利改革發展金融服務的意見》出臺的背景和過程,分析了該《意見》的具體內容及其對促進水利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還有學者以農發行臨沂市分行支持當地水利建設情況,進行了研究,指出金融信貸支持水利建設存在的承貸主體、制度保障、融資風險、管理經驗等問題,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學者鄭嘉凱、常虹認為,農田水利項目建設中既需要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更需要金融機構提供長期持續性的金融信貸服務,為此應對農田水利管理體制的改革力度加大,不斷培育合格的承貸主體;并運用好綜合政策,提供金融支持水利的安全保障;對農田水利建設中的產品創新活動予以支持。此外,還有學者分析了欠發達地區,以甘谷縣這個國家貧困縣為例,指出,這個農業大縣的農田水利設施中,所有建設資金的來源渠道中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處于空白。全縣由于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資金的十分短缺,導致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進程十分緩慢,提出應該盡快實現金融支持。雷娟則分析了陜西村域經濟發展的影響因素,認為金融支持不到位也是制約陜西村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提出需要加快農村金融制度改革等措施。
這些研究對地處西部落后地區的中國農業銀行陜西省分行來說,具有借鑒作用,體現在:一方面要繼續堅持農業銀行支持水利建設的使命,為此需要在符合國家和全省水利項目屬性、模式以及融資特點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方式方面進行大力創新,不斷加強金融產品創新,改進金融服務形式,實現金融支持水利建設作用的高效發揮;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相關外部管理,特別是嚴格加強水利建設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積極探索比較有效的能夠利用各種政策資源的模式,建立起水利改革發展中金融支持的風險分散和政策保障機制,實現金融對水利建設的中的風險防控和政策保障。
三、金融支持水利建設的相關建議
未來一段時期,我國水利建設的巨額投資將為商業銀行業務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場空間。巨額財政投入、水利基金、水利債券和代理結算等將為農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發展均提供新的業務增長點,特別是大型水力發電項目、大型水利樞紐工程,其承貸主體實力雄厚,金融資源豐富,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是各家銀行競相營銷的重點項目。農業銀行要進一步加大對大型優質水利項目的營銷力度。
1、堅持商業化運作,推進水利行業貸款結構轉型
(1)積極支持列入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或中央水利規劃的大型優質水利建設項目。大力支持列入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中央水利規劃的大中型水電工程、大型水利樞紐、大江大河骨干治理工程、跨流域引水及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等大型優質水利建設項目。
(2)擇優支持還款來源充足的地方水利建設項目。在符合國家政策的前提下,對自身經濟效益較好或有明確、充足還款來源的水利項目,在綜合考量項目建設周期、承貸主體綜合還貸能力、項目合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擇優予以支持。
(3)嚴禁介入不符合國家監管政策和農業銀行信貸準入條件的水利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國家關于促進水資源高效利用的規定,嚴禁介入未完成水資源論證的水利項目和水資源短缺、生態脆弱地區的高耗水項目;嚴禁介入不符合國家監管政策和農業銀行信貸準入條件、無充足還款來源的水利項目。
2、加強與政府部門交流與合作
深入研究水利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強與國家水利部、行業監管部門以及各地方政府的及時溝通,對國家和省級水利重點工程綜合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做到及時了解,實現對各地水利行業的投融資平臺建設的共同推動,這樣就為農業銀行金融支持水利建設創造有利的外部條件。
3、拓寬水利建設的直接融資渠道
根據水利建設項目的特點和性質,通過短融、中票、私募債、定向融資理財等方式,拓寬優質水利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降低水利企業的融資成本。加強對水利企業上市、重組的財務顧問支持力度。
4、推動金融產品創新
進一步推動水利建設金融產品創新,允許理財資金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投資還款來源充足的水利項目。在符合國家政策前提下,積極穩妥探索水利建設貸款資產證券化。鼓勵各行聯合租賃公司增強對水利建設的支持力度,發展大型水利設備融資租賃服務。
5、強化風險防控
進一步做好水利行業貸款風險監測工作,強化貸后管理,實時掌握水利貸款風險狀況,控制風險規模。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和完善水利項目信貸準入和信貸資金監管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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