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擁有 960 多萬平方公里國土面積的國家,在這片遼闊的土地上,中華民族世代生息繁衍。 由于自然條件、 歷史文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是一個古老的問題。
這一古老的問題在 20 世紀末及 21 世紀初中國改革開放新時期呈現出了新的特點。 在新形勢下,如何統籌區域發展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中部地區崛起戰略便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做出的針對性很強的戰略舉措。
一、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提出的背景
1978 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 中國共產黨將馬克思主義同當代中國實際相結合, 領導全國人民開辟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的一個重要理論基點是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提出的、以“讓一部分人和地區先富起來, 然后先富者幫另一部分人和地區也富起來”為主要內涵的“兩個大局”重要思想。
“兩個大局”思想是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之抓主要矛盾基本原理在中國的具體運用。 這一思想的提出是基于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經濟落后、 發展經濟是當時的首要任務、 而當時沿海地區綜合條件較好的實際。 這一時期我國在區域發展方面實施了讓沿海地區先發展起來的不均衡發展戰略。 正是在“兩個大局”方針指導下,我國的改革開放從沿海起步,東部沿海地區迅速發展起來,而沿海地區的發展又從整體上支撐了中國經濟的發展,國家整體經濟實力不斷提升。 然而,經過改革開放,我國東西南北各個地區在取得經濟社會發展不同程度成就的同時, 也出現了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差距不斷擴大的問題。 由于資源環境不同、經濟基礎及文化稟賦有異,加上改革開放以來基于“兩個大局” 的戰略思考而采取的對發展條件具有優勢的地區尤其是向東部沿海地區傾斜, 區域發展嚴重不平衡的問題凸顯, 一個重要的表現是中西部地區的發展遠遠落后于東部地區的發展。
區域是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為一定經濟活動和一定地理位置復合而成的國民經濟組織單元和社會經濟綜合體。 作為一個國家內的國民經濟組織單元,區域是國民經濟整體的有機構成部分,不同區域間的相互依存和聯系構成國民經濟的完整體系。 作為社會經濟綜合體,區域不但是一個經濟系統,而且是包容政治、文化、社會管理諸多職能的統一體。 因此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對全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起著重要的的基礎性作用。 在自然差異、經濟活動差異、人文環境和其他非經濟因素差異的客觀條件下以及國家宏觀區域發展政策影響下, 不同區域相對獨立的經濟活動之結果有差異是必然的。 但如果這種差距過大,嚴重失衡,也必然會給政治發展和社會穩定帶來嚴重不良影響。
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對此是有清醒認識的。 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提出的“兩個大局”戰略思想內涵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追求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報告均對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問題多有著墨。 從 20 世紀 90 年代中期起, 我國進入了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初步形成并不斷完善的新階段。 中共十六大以后,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中央領導集體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為指導 ,結合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發展所面臨的一系列新的階段性特征, 提出了科學發展觀, 統籌區域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之一。 為了逐步解決我國地區發展差距不斷擴大的問題, 根據統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思路,中共十六大以后,黨中央和國務院制定了包括“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在內的一系列各有側重的區域發展戰略。
“中部地區崛起戰略 ”中所講的 “中部 ”,是指安徽、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六個省份所在的區域。 該區域具有“承東啟西、連南通北的交通樞紐 + 豐富礦產資源 + 國家能源基地和原材料基地 + 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 + 人才薈萃 + 國家重要的科研教育中心”之綜合優勢,這一綜合優勢的進一步發揮,對于 21 世紀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支撐作用。 然而改革開放以來的相當長一個時期,由于國家的投資重點東移及其他原因,中部地區成為中國發展格局中的“塌陷洼地”,在投資方面似乎成了一個被人遺忘的角落, 而被人熟記的只是中部大量的可供輸出的勞動力、 能源和農產品原材料及礦物原材料。 中部地區與東部地區的發展差距愈益加大, 甚至還出現了中部地區經濟增幅落后于大開發戰略驅動的西部地區經濟增幅之現象。 如中部地區崛起戰略啟動前的 2005年,中部六省人口為全國人口總量的 28.1%,地區GDP 為 3.34 萬億元, 只占全國 GDP 的 18.8%;這年中部六省人均 GDP 為 1.04 萬元,僅占全國平均GDP 的 67.1%, 稍多于東部地區 GDP 的 40%;人均財政支出人均 1339 元,僅僅是東部和東北地區人均財政支出的 50%多, 也只相當于西部地區該指標的 77%;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為 8817 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為 2958 元,均不及東部地區的 2/3;城鎮化率 36.5%,低于全國平均城鎮化水平 6.5 個百分點。
中部地區發展滯后、處于塌陷洼地、經濟地位低等所帶來的“木桶短板效應”,嚴重制約著全國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 在這種背景下,為了促進中部地區經濟社會更快發展,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了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決策。
二、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形成過程
2004 年 3 月, 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明確提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概念。 3 月 9日, 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湖北代表團的審議時, 強調中部地區要發揮綜合優勢, 堅定不移地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大力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積極擴大開放,加快發展步伐。
這年 12 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提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提法,首次出現在次年經濟工作的任務中。
2005 年 3 月,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抓緊研究制定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規劃和措施,并明確國家要從政策、資金、重大建設布局等方面給予支持。 2005 年 8 月 14 日,溫家寶總理在湖南召開的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座談會上講話指出了促進中部地區崛起一個時期要著力抓好 “加強農業特別是糧食主產區的重要地位,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 8 項重點工作。 10 月份,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提出:“中部地區要抓好糧食主產區建設, 發展有比較優勢的能源和制造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現代市場體系, 在發揮承東啟西和產業發展優勢中崛起。 ”
2006 年 2 月 15 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問題。 3 月中旬發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提出,“中部地區要依托現有基礎,提升產業層次,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在發揮承東啟西和產業發展優勢中崛起。 ”
3 月27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 研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 2006 年 4 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 《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0 號)。 隨后,為落實《意見》,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 《關于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若干意見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函[2006]38 號)。
2007 年 10 月,中共十七大召開,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強調 “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 十七大報告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產業結構、 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內容, 為實現中部崛起提供了新的戰略機遇。
在中共十七大之后,2007 年 12 月, 武漢城市圈和長株潭城市群被國家確定為“兩型社會”試驗區 (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并被賦予先行先試的政策創新權。
2008 年下半年,國家發改委下發了《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征求意見稿)。 翌年 9 月 23 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討論并原則通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 該規劃明確了促進中部崛起戰略要達到的 “經濟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經濟發展活力明顯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提升,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進展”四大目標。 至此,中共中央、 國務院的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藍圖清晰完整地呈現在了國人面前。2010 年,國家先后發布了 《關于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實施意見》、《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城市群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數項具體政策。
為了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實施, 國務院于 2009 年 12 月正式批復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標志著以“世界性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統一、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經濟示范區和中國低碳經濟發展先行區”為目標的“鄱陽湖生態經濟區” 建設正式上升為國家戰略;2010 年 1月, 國務院正式批準實施國內唯一以承接產業轉移為主題的區域規劃———《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規劃》。 該規劃是安徽省歷史上首個進入國家層面的戰略規劃;2010 年 12 月 1 日,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正式批復設立了我國第一個旨在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統籌城鄉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全省域、全方位、系統性的國家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2011 年 3 月公布的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重點推進中原經濟區等區域發展。
中原經濟區建設提升到了國家戰略層面。 2011 年9 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2012 年 11 月,中共十八大閉幕的第二天,國務院批復了《中原經濟區規劃》,這一規劃明確了中原經濟區的具體范圍, 包括河南省全境,及周邊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東省所轄與河南毗連的 15 個市、縣、區。 該區域面積28.9 萬平方公里,2011 年末總人口 1.79 億, 地區生產總值 4.2 萬億元,分別占全國的 3%、13.3%和9%。
到中原經濟區設立止,中部六省各省域均有了一個有利于各省結合本省實際、 利用自身優勢更好更快地發展自己的重要平臺。
三、中部地區崛起戰略之實施效果及未來展望
從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頒布實施的 2006 年起,中部地區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時期。
近些年, 中部各省牢牢把握住了中國經濟由東向西梯度推進、 世界性產業轉移由中國沿海向內地延伸的重要機遇, 正加速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 至 2010 年,中部 6 省生產總值占到全國比重的 19.4%, 人均 GDP 達 2 萬元,較2005 年翻了一番, 中部保持了持續快速的發展態勢,增速居中國東部、中部、西部及東北 4 大經濟板塊之首。
2011 年,中部各省在加快承接產業轉移步伐、實施產業振興規劃的基礎上,整體經濟延續了 “十一五” 以來平穩較快增長的良好態勢,GDP 比上年增長 12.8%,增幅雖比上年回落 1.2 個百分點, 但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3.6 個百分點。
2011 年六省 GDP 總 量 突 破 十 萬 億 元 大 關 , 達104256 億元,占全國的 22.1%,比上年提高 0.6 個百分點;人均 GDP 為 2.9 萬元,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比率由 2005 年的 67.1%提高到 83.4%;人均財政支出提高到全國平均水平的 74%, 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提高到全國平均水平的 83%, 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提高到全國平均水平的 95%。
根據已知數據,2012 年中部地區河南、山西、湖北、湖南、安徽 5 省 GDP 與上年相比增幅均超全國平均水平,人均城鄉居民收入均分別是 2005 年中部六省該項平均指標數據的兩倍以上。 如表 2 所示?!颈?-2】
通過中部崛起戰略的實施, 中部六省除了主要經濟發展指標逐步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外, 還實現或基本實現了國家提出的一些如把中部地區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糧食生產基地、 能源原材料基地、 現代裝備制造及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等關鍵性要求。2006 年以來,中部六省糧食連續穩步增產, 糧食生產基地地位逐步加強,能源基地建設穩步推進,電力生產輸送能力顯著增強,原材料產業快速發展,現代裝備和高技術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技術水平不斷提升,交通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實踐表明, 作為統籌區域發展之舉措的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實施, 積極地促進了區域協調發展, 初步遏制了中部和東部地區發展差距繼續擴大的趨勢。 該戰略實施取得的成就, 凸顯了科學發展觀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 還要看到中部崛起戰略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不足, 如目前中部六省農業基礎地位仍不夠穩定, 產業結構還不夠優化, 第二產業比重過高且重工業比例大, 現代裝備制造及高技術產業比重低, 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不很充分,交通基礎設施瓶頸仍然突出, 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不僅遠低于東部地區且也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等等。
這些問題都有待于今后在實施中部崛起戰略過程中繼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來解決。
中部地區六省要努力擺脫對資源輸出和初級產品加工業的依賴,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自主創新,化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 要加速中部地區立體快捷交通網的構建,努力彌補不靠海不沿邊的劣勢,降低對外經貿的物流成本。 中部六省要加強合作, 促進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 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 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試驗區、 中原經濟區等經濟社會發展平臺的互動、 聯動和互補, 避免區域內各平臺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力求做到互利和共贏,進一步發揮各平臺的優勢效應,凝聚合力,以營造中部地區的整體板塊優勢效應。 在中共十八大強調“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利好形勢下,中部地區只要用好用活中央政策,苦干加巧干,利用沿海產業加速轉移之機遇,打破常規、進行“彎道超越”,一個時期以后, 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決策帶來的一定會是中部地區真正崛起、小康社會全面建成、進一步發展基礎扎實奠定的美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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