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影響農業保險供給的因素
1.1 農業保險經營的風險高
農業風險不僅種類多而且風險發生的概率很大。農業風險主要有因自然災害帶來的自然風險,因市場信息不對稱、供求失衡造成的經濟風險,因個人或團體的各種錯誤行為造成農業損失的社會風險等。農業生產的的高風險,也使經營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面臨著較大的風險,這必然使保險公司通過收取高額的保險費來彌補損失。
1.2 農業保險存在道德風險
農業保險的保險標的基本都是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保險標的的生長、飼養都需要人的行為作用。農戶在購買農業險后,在潛意識中認為自己應該獲得相應回報,否則就認為自己“吃虧”了,因此容易引發道德風險。為避免農業保險投保人的道德風險,農業保險條款通常都設有絕對免賠額(或絕對免賠率),使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共同分擔損失。保險人需要提高免賠額(或免賠率)和提高農業保險價格(費率)來避免道德風險,結果導致參保率不高。
1.3 農業保險的定損理賠復雜
在進行理賠時,通常情況下一般的財產保險的賠款根據損失前財產的價值計算,而農業保險的保險標的十分特殊,是有生命的,價格也不確定,賠款應根據損失發生時的價值計算??墒菗p失發生時農作物往往還未成熟,要正確估測損失程度、估測未來的產量及未來農產品的市場價格都不太可能,所以農業保險的理賠難度大,理賠成本高。
2 我國農業保險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農業保險在實踐當中取得成就有目共睹,但是參與主體對農業保險的認識以及有關農業保險的立法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實踐中加以解決,才能使我國的農業保險制度完善,使我國的農業保險事業健康發展。
2.1 農民投保意識差
很多農民將農業保險賠償金與國家給予農民的受災救助款混淆,導致部分農民過度依賴國家救助,不愿意投保農業保險,拒交保費,認為發生災難時國家會給予救助。而且農村經濟發展落后,文化教育水平低、保險宣傳不足使很多農民對保險相關知識不了解,甚至根本就不清楚什么是農業保險。在對農業保險認識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偏差,想當然的認為只要辦理農業保險,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遭受了損失,保險就會全額的給予理賠,這是很大的認識誤區。但真實的理賠情況并非如此,所以農戶不愿投保農業保險。
2.2 缺乏健全的農業保險法律保障體系
在 2009 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雖然有關于農業保險的規定,但相關的規定卻極其簡單,不具有實施操作的指導意義。法律制度的欠缺,使得我國農業保險的一些理論很難在實踐當中應用,作為政策性保險,政府在農業保險中的主導地位也尚不明確,即使政府積極組織和推動,也需要相應的法律依據。而且,在實踐應用中存在著地方財政補貼不到位的情況,使實際應用過程中農業保險補貼保費率較低,可執行力度較小,這嚴重影響了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
2.3 政府政策扶持遠不到位
由于自然因素對農業的影響較大,而且自然災害所帶來的損失也非常大,所以相應的農業保險的風險也較大。農業保險具有政策性、非營利性以及巨大的風險性等特性,所以,通常商業保險公司不愿意或無力進入農業保險市場,因此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政策扶持是很重要的。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在實踐經營中基本上是按照商業保險模式在經營,基本上是以國家補貼保費的形式繳費,由政策性保險公司牽頭進行保障。政府沒有給予保險公司政策性補貼,使商業保險公司承擔風險較大的農業保險責任。并且損失發生后,受災農戶從相關保險公司那里得到的賠償金額過少,因此使很多農民認為農業保險的保障作用十分有限。
3 完善和推進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對策
3.1 加強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識
農民是農業保險的投保人,為了改善當前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識不足,應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農業保險知識、宣傳投保農業保險對穩定農村經濟發展的意義,使農民更新觀念,提高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識。首先,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的作用,加強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尤其面向養殖大戶、種植大戶、龍頭企業進行宣傳,使這項工作家喻戶曉;其次,是依靠保險公司的宣傳,保險應積極深入鄉村和農戶發宣傳資料,宣傳農業保險對轉移農業風險的重大意義;最后,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的人員深入鄉村開展農業保險知識講座,具體講解農業保險的有關知識,增強農戶對農業保險的認識,引導農民自愿參保投保。
3.2 加大資金的投入
為了促進農業保險的可持續發展,要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在實踐中,農業保險比較發達和完善的國家,政府都給予了多方面的支持,如實行稅收優惠政策、補貼保費政策,政府出面制定和落實農業保險計劃等。而在這些方面我們國加明顯做得不足,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太少,這是制約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最主要原因。特別在我國,農民是低收入群體,保費對于廣大低收入的農民而言負擔過大,費率過高加劇農業保險有效需求的嚴重不足。因此,政府應對農業保險投保人進行保費補貼,以減輕農民的投保負擔,刺激和增強其對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同時,政府還可以對保險人提供經營費用補貼和再保險支持,實行減免稅政策,一方面激勵其經營農業保險,增加農業保險的供給,另一方面,改變農業保險保費過高的現況。
3.3 加強農業保險的立法
農業保險立法的完善是發展農業保險發展提供的保證。農業保險作為農業發展的保護制度,它依賴于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所以,國家應盡快制定相應的農業保險法或相關法規,用立法為保護農業保險的發展護航。通過法律的強制性、權威性提出農業保險的目標。
中國目前還沒有規范的農業保險法規,加強農業保險的立法是建立中國農業保險制度的關鍵一環。通過法律規范國家支持農業保險發展的各種優惠政策和措施,明確政府在農業保險發展中所應發揮的職能和作用,減少政府支持農業保險的不確定性,或由于財政問題而忽視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通過立法的完善提高農戶的保險意識。
4 結束語
農業保險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農業生產中高風險的存在及相關法規的不健全使把農業保險市場供給不足,使當前農村經濟發展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農業保險對農業風險損失的經濟補償功能是其他任何方式方法所無法完全替代的,所以,為了保證農村經濟的平穩發展,政府應充分發揮其職能,加大農業保險的宣傳,健全農業保險的法規,使廣大農戶自愿投保,讓農業保險為農村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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