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 保險企業將更多地參與海外業務,投資國際市場, 而境外新興市場是一塊重要的拓展領域。目前,美日歐經濟依然是世界經濟重要引擎, 但新興市場對世界經濟增長貢獻率不斷上升, 成為世界經濟增長主要動力。 進入 2014 年,新興 市 場 的 經 濟 狀 況 明 顯 好 于2013 年 初 ,基本面好 ,技術面更強。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2014年上半年, 新興市場國家債券發行規模創紀錄, 在全球發行的主權債券規模達到了 694.7 億美元,比 2013 年同期增長了 54%。
新興市場正以其高經濟增長率,低負債水平、債券較高的收益率,及農業原料資源等優勢元素吸引投資者的眼球。 2012 年 10 月,我國公布了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我國保險企業可以在泰國、印度、俄羅斯、巴西等 20 個新興市場國家進行投資。 新興市場的發展優勢和我國的保險投資新政策為保險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在新興市場投資提供了發展機遇和政策支持。 但由于新興市場國家仍然處于經濟發展時期,有諸多的不確定因素,我國保險企業投資新興市場將會面臨諸多風險, 在投資運營中必須充分認識, 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風險管控,以規避風險。
一、 我國保險資金投資新興市場所面臨的主要風險
(一)經濟政策風險
經濟政策風險是指新興市場經濟政策的變動對投資的不確定性影響, 包括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和微觀經濟調整的影響。 宏觀經濟政策包括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 微觀經濟調整則是針對個別行業或地方的經濟政策。 由于新興市場存在市場經濟不完善、經濟政策傳導機制不健全、 經濟發展不穩定和經濟結構不均衡的特點, 保險企業在新興市場投資將面臨復雜多樣的經濟政策風險。
一方面,因為市場經濟不完善,新興市場國家政府主導市場, 增加了市場的人為不確定性; 另一方面, 由于經濟政策傳導機制不健全, 政府的政策可能達不到預期效果,甚至出現反效果,從而引發利率匯率風險、購買力風險等。此外,經濟發展不穩定,經濟結構不均衡也會使得經濟政策變動頻率高, 出現調控達不到預期目標等情況。
(二)金融市場的風險
新興市場的一個主要特征是金融市場不發達, 表現為制度不健全,市場彈性低,甚至人為操縱市場現象嚴重等。 新興市場國家普遍存在監管機關對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督查不夠, 某些國家的宏觀數據、 資本市場數據和行業數據也值得懷疑。內幕交易、提前交易(front-running)和劣質執行在新興市場也比較普遍。此外,會計標準不透明也給投資分析帶來困難。
(三)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在信貸資金運動過程中, 由于授信主體與受信客體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而引發信用過程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事實上,我國保險企業在境外投資新興市場時需要有受托人來協助投資, 這使我國的保險資金面臨雙重信用風險, 即受托人的信用風險和境外投資對象的信用風險。
(四)運營風險
運營風險是指保險企業在投資運營過程中, 由于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和變動性以及主體對環境的認知能力和適應能力的有限性, 導致運營失敗或使運營活動達不到預期目標的可能性及其損失。 《細則》明確規定了我國保險企業境外投資的軟硬件資質,一些希望從事新興市場投資的保險企業可能面臨不符合境外投資新興市場的條件, 即便這些企業能夠在短時間內改善自我資質,達到規定標準, 也有可能面臨運營過程中因對新興市場缺少投資經驗、 新進人才與原有人才缺少默契等因素所帶來的經營風險。
(五)籌資風險
籌資風險,又稱財務風險,是指企業因借入資金而產生的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性和企業利潤(股東收益)的可變性。 這類風險一般有兩種表現: 第一種是有清償能力, 但無法及時獲得充足資金, 或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 以應對資產增長或支付到期債務的風險即流動性風險。 由于《細則》允許我國的保險企業投資新興市場的一些流動性較差的投資產品,如不動產等,這就降低了我國保險企業境外資金的流動性, 而如果這些保險企業有對應的新興市場業務 (一般是負債性的業務)或者融資,且它們是短期業務或短期融資, 就比以往更易于發生短期負債難以償還的情況,從而產生財務風險。第二種是企業根本無能力償還負債或短期內無能力償還。 保險企業如果同時投資多個新興市場, 就需要多樣的融資形式和不同的資產, 這就有可能造成保險企業融資過?;蛉谫Y結構不合理, 或者因為新興市場的利率穩定性差,出現融資成本過高導致資不抵債的情況。 一些激進的保險企業可能投資于新興市場中較高風險的業務,一旦遭遇損失,也會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
二、 保險資金投資新興市場風險管控的對策與建議
(一)把握宏觀國際經濟變化趨勢,制定境外投資戰略,規避經濟政策性風險
當前, 新興市場國家經濟發展勢頭強勁,其資產升值迅速,投資于這些國家會獲得較高的收益; 但同時又要注意這些國家的經濟體制不完善、 經濟發展存在技術瓶頸, 在選擇投資時機時應謹慎。比如,預計未來世界范圍內大宗商品(黃金、美元、原油等)的價格呈現不穩定,盡管《細則》規定我國保險企業境外投資不可涉及投資實物商品、 貴重金屬或者代表貴重金屬的憑證和商品類衍生工具, 但保險企業要認識到這些商品對一些行業的變動 (如原油和黃金開采業的變動) 和一些地區的變動 (如石油開采國和石油進口大國的經濟形勢變動)的影響, 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此外, 參與境外投資保險企業應及時調整國內外投資比例、 不同地域的投資比例、 境外投資各類資產比重, 制定正確的境外投資戰略,從而避免各類系統性風險,獲得更多的投資收益。
(二)加強內部控制 ,減 少戰略目標偏離,規避運營性風險
對于運營風險的控制, 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強企業自身的內部控制, 減少各個運作環節產生的戰略目標偏離。 具體措施建議如下:
1.建立和完善稽核監督體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保險企業在投資新興市場時,需要嚴格執行“三權”分立,建立和完善內部稽核與外部審計結合的稽核監督體制, 避免和減少由于投資自由度提升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并且,各保險投資機構或部門應該做到事前和事中建立健全的風險預警機制, 防范和處理各類風險,并在事后進行反饋。
2.嚴 格 實 行 專 業 化 、規 范 化和程序化運作。
首先, 要建立完善的內部投資部門。雖然實踐中,我國的企業境外投資一般需要委托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運作, 但為避免受托人和托管人發生委托代理問題 (本文視作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險企業依然需要通過自己的投資部門進行監管。 很多保險企業缺少對新興市場投資的實踐經驗, 這就更需要保險企業的內部投資部門對新興市場進行深入的了解,提高對新興市場的投資分析能力和監管能力。
第二, 依靠投資咨詢機構提供投資咨詢服務。 專業的投資咨詢機構能夠從宏觀方面提供投資地區和市場的信息, 避免經濟政策、市場風險等;在微觀方面又能夠很好的提供投資對象的信息,避免信用風險。另外,咨詢機構還能彌補保險企業自有投資人員的經驗和能力的不足, 提高保險企業投資部門的投資運作能力,避免運營風險。同時,咨詢機構可對委托人的運作進行專業化的補充,降低信用風險,減少投資于不良資產的幾率。
第三, 委托專門的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進行運作。 相對于保險企業, 資產管理公司在投資方面擁有規模經濟的巨大優勢, 可以提高境外投資的效率。因此,險資通過專門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來運作, 可以避免保險企業由于對新興市場缺乏信息和對投資缺少經驗和能力所帶來的各類風險。
(三)采用委托人 、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制衡運作, 規避信用風險
委托人是指保險資金擁有者,即保險企業;受托人是指接受保險企業投資委托的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或專業投資管理機構;托管人是指接受保險公司委托保管投資資金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保險資金的境外投資,采用委托人、 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制衡的運作結構, 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堅持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制衡運作, 就是以保險公司為主導, 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選擇受托人和托管人, 簽訂三方協議,確定三方的權利、義務,明確三方各自的職責和防范風險的要求, 即委托人在受托人的協助下制定出境外投資戰略、 境外資產的戰略配置; 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投資戰略和資產戰略配置制定投資策略, 確定投資組合,實施具體投資運作;托管人要按照協議,保管好受托人的資金,絕對保證其安全性, 最終形成三方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密切關系。
(四)合理配置資產 ,實現投資組合最優,規避金融性風險
合理配置資產能夠有效地降低境外投資的財務風險, 同時一定程度上避免匯率、利率、購買力風險。
1. 做好資產負債的匹配,有效減少或避免財務風險
資產負債的匹配要求保險企業做到: 資產和負債規模保持動態平衡; 資產的投入期與負債的償還期要保持對應匹配; 境外投資的外匯資產與外匯負債相匹配; 資產和負債在一定期限內的利率要對稱。同時,要防止資產低效配置,避免過高風險投資,保證境外投資不脫離本企業的整體戰略資產配置。相對于發達國家,我國保險企業在境外新興市場投資及資金運作水平比較落后,因此,在資產負債管理方面我們還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 根據我國國情和保險企業的自身特點, 構建適合的投資模型, 以有效減少或避免財務風險。
2.采用分散式投資及分散式融資, 追求投資收益—風險最優比例
理論上講, 足夠分散的投資能夠消除一切非系統性風險,使投資在同等收益下風險水平最小,或同等風險下取得最大收益。
在諸多金融實踐中, 雖然分散式投資不可能完全消除非系統性風險, 但確實能夠優化收益—風險比例,減少信用風險,一定程度上解決籌資風險。同時,在分散式投資時,要考慮到融資情況。保險企業的融資也應當具有同投資相對應的分散模式。
3.投融資要與已經開展的業務相關聯
我國的保險企業在境外投資時要適當地將境外融資、 投資及主營業務相對應起來。具體說來,我國的保險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時, 投資地區最好選擇在自己已開展境外業務的地區內, 采用境外業務所需的貨幣進行投資;同時, 應當將自己的投融資規模與自身的負債規模, 特別是準備金規模相對應,避免理賠能力不足。
這樣, 一方面保險企業在境外投資中能夠避免一定程度匯率風險,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財務風險,防止海外理賠或融資出現償付問題。 保險企業還要根據自身承保的類型來投資,如,壽險有較長的資金持有期可以用于流動性較差,收益高的投資;而非壽險有較短的資金持有期, 要注重流動性高的投資。
(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分工協作,規避運營性風險
準備投資境外新興市場的保險企業必須擁有一批專業技術強、有職業道德的資金運作人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隊伍。 保險企業的境外投資與一般金融機構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對保險業更為熟悉, 能較好地權衡保險企業的收益與風險的專業人才。因此,人才的內部培養十分重要。 由于在新興市場投資需要給投資人員一定的自由度, 就需要相關投資人員自律性強, 有較高的職業道德修養水平。 對從事境外投資的人員, 一方面要避免道德風險, 防止為獲得獎勵而一味追求高風險高回報投資; 另一方面要避免投資人員因為新興市場的法律體制不健全而參與尋租活動。
此外, 在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同時,必須進行分工協作。由于投資境外新興市場本身具有復雜性、多面性。保險企業要做到事前減少風險發生, 事后又可控制風險量, 就必須要了解國際法和所投資國家或地區的政策、經濟、稅務、會計準則等,同時要掌握各類資產的具體情況。因此,保險企業在從事境外投資業務時, 必須要與國際律師團隊、會計師事務所、稅收籌劃機構以及咨詢、 金融等機構進行協作。
(六) 合理運用財務再保險、規避境外投資風險
再保險也稱分保, 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 通過簽訂分保合同, 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再次保險的行為。 對于準備或已經進行境外投資的保險企業, 為規避投資風險, 就要注重再保險的功能, 根據保險業的特殊性合理運用財務再保險。 參與新興市場投資的保險企業, 可以運用財務再保險這種新型規避風險的工具,加強財務和資本管理,平衡各會計期間的收益、 減少利潤的波動,調節財務狀況,平衡利潤和改善公司財務報表,轉移投資風險。
(七) 注重保險精算的創新 ,為預測評估投資風險提供科學依據
在現代保險企業中, 保險精算是保險業的核心技術。 保險公司要承保某項保險標的, 首先就要對該保險標的的潛在損失風險進行評估預測, 確立出科學的保險費率。收取保費后,公司為確保保險公司的經營穩定, 履行各種保險責任, 必須提留各種必要的準備金, 并把除準備金及支付必要的營運成本后的剩余保費收入進行科學的組合投資, 以獲取一定的投資回報。 隨著我國保險業投資地位的逐漸提升, 保險業對外投資的發展, 尤其是險資在境外新興市場的運作, 需要建立將保險賠付和保險投資盈虧相結合的精算理論和模型, 從保險的角度去評估保險業向新興市場投資的風險情況, 從而豐富風險評估信息, 為決策和投資部門提供更完善的分析基礎。因此,原有的僅限于評估保險事故的保險精算理論已經不再跟現實貼合, 要求保險精算的創新。首先,隨著保險公司產品定價和資金運用自主權大幅提高, 精算要更多發揮在資產投資管理和財務分析中的作用,努力做到負債端和資產端協同發展;第二,精算要向參與經營管理全產業鏈延伸, 通過提供價值考核標準, 推進公司從重規模到重效益轉變, 通過經驗數據和利源分析,改進經營管理,通過經濟資本管理,提高資本的使用效率;第三, 精算要向注重完整經營周期拓展,借助必要的模型工具,引導決策者做出有利于長遠的經營決策,通過償付能力評估,建立有效的資本約束機制, 減少短期內非理性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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