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辦能繁母豬保險,是指在國家補貼能繁母豬保險費的政策指導下,根據《財政部中央政策性養殖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財金[2008]27號\\)第33條:經辦機構可以采取自營、與當地政府聯辦等模式開展業務,由貴州省金沙縣農牧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聯合開展金沙縣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其聯辦模式:按"政府推動、商業運作、結余共存、風險共擔"的原則,金沙縣農牧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按4:6的風險收益比例進行聯辦.金沙縣農牧局獲總保費的40%,承擔總賠償款的40%;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獲總保費的60%,承擔總賠償款的60%.具體做法為:
1 加強組織領導
能繁母豬保險是一項惠及千家萬戶的惠農工作,面寬、任務重,為強化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領導,金沙縣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農牧局、財政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為成員的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金沙縣聯辦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聯辦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組織,負責實施好轄區內的聯辦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
2 強化責任、明確分工
2.1 農牧部門職責
①各鄉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本鄉鎮能繁母豬入保,確保完成本鄉鎮能繁母豬入保分解任務,負責動物疫病防治、能繁母豬建檔建卡信息管理及科學飼養管理等技術普及推廣.
②負責按人保財險公司的規定提供紙質投保養殖戶信息資料和電子檔案資料.
③負責收取農戶自交保費,收齊后交到人保財險公司.
④按照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協助人保財險公司驗標承保.
⑤接受農牧局和保險公司委托,各鄉\\(鎮\\)明確專人\\(委托代辦員\\)負責現場查勘、定損,并出具能繁母豬死亡疾病證明書及相關理賠資料,到保險公司理賠.
⑥監督保險賠付過程,確保農戶受益.
2.2 人保財險公司職責
①收到農牧部門收取的農戶自交保費后,出具保險憑證,做好臺賬登記等工作.
②負責收取財政補貼保費,并將農戶自交和財政補貼保費收齊后存入政策性養殖保險專項賬戶\\(含畜牧部門和人財保險公司應分成的所有保費\\),按《聯辦協議》進行管理.
③負責按照畜牧部門提供的養殖戶投保信息資料建立電子版投保清單,并對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保險業務培訓.
④負責接報案工作.接到報案后,及時在網上對各鄉鎮報送的理賠資料進行審核,對資料審核合格的鄉鎮,通知在10個工作日內報送理賠紙質資料并及時理賠.
⑤及時向農牧部門支付能繁母豬入保代辦手續費和死亡查勘費以及按《協議》結算劃撥結余保費.
2.3 財政部門職責 做好上級補貼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的統籌工作.保險工作結束后,根據農牧局提供的能繁母豬數量和保險出具的保險單,及時撥付每頭48元的財政補貼保費.
3 切實加強資金管理
3.1 收入保險費管理 人保公司將各鄉鎮農業報務中心交來農戶自繳保費和財政劃轉各級補貼保費,按農牧部門占40%的比例,存入政策性養殖業保險專項賬戶進行財務管理,人保公司按月、按季和年度向農牧局提交收支情況報表,財務決算報表,及時報送財務收支情況.農牧局憑人保公司提供的收支情況,以鄉鎮為單位建立財務明細輔助賬.
3.2 支出保險費管理 發生賠款時,由人保公司承擔60%和按照農牧部門承擔的40%比例在政策性養殖業保險專項賬戶中列支,每支付一筆賠款,必須有死亡母豬照片、有農戶簽字、有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意見、保險公司審核等完整理賠資料.當專戶資金不足以支付賠款時,農牧部門承擔的40%的賠款,由農牧部門動物風險基金或向政策性養殖業保險聯辦工作領導小組申請解決;人保公司承擔的60%自行解決.
3.3 結余保費的管理 到1個保險周期結束,若農牧部門所得40%保費賠付后還有結余資金,用結余資金的30%留存專戶,結轉下年作為風險基金,70%作為獎勵支付給農牧部門.留存的風險基金若無方案調整或政策變動,每年照舊按比例留存,每年累加滾動發展.若遇方案調整按新方案執行;若國家政策規定不再進行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時,由人保公司將留存的風險基金全部劃歸農牧部門.人保公司60%保費賠付后結余資金,由人保公司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