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農村殘疾人的養老保險現狀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也是世界上殘疾人數量最多的國家之一.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我國的各類殘疾人總數達8296萬人,其中農村殘疾人達6225萬人,占殘疾人總數的75.04%.農村殘疾人由于在農村地區,相較于城市居民所占有的資源極少,且由于生理上的缺陷,他們生活困難、受教育水平低、就業水平低,農村地區的殘疾人在日常生活、就業狀況、人際狀況等方面都處于弱勢地位,其特殊性也應得到我們社會的關注.
1.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險建設所取得的成果
1.1政府出臺制度保障
2007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針對對象是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初步緩解了農村殘疾人養老困難問題.2009年,出臺了《國務院關于開展農村新型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對農村重度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計劃,個人繳費部分地方政府予以全額或部分補貼,經過試點后全國普遍實施,規定于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同時,國家還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意見》草案,對貧困殘疾人的養老、醫療、就業、幸福感提升等幾個方面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推動了殘疾人尤其是農村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問題的解決和生活質量的提高.
這些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扶助規定的實施對于提高農村重度殘疾人的養老保險水平意義重大,由此說明,我國在關于農村養老保險、社會扶持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制定規定和法律規范,力求為社會所有群體提供相對平等的保障.
1.2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
所謂家庭養老是指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來滿足老年人經濟、精神生活上的需要,家庭養老實際上是在家庭內部進行代際交換的反哺式養老,即由子女輩對上一代的父母輩進行物質養育和生活供給.當今家庭養老成了農村殘疾人養老的主要方式,既有利于滿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同時又能夠降低社會的養老成本.
但由于大多數農村家庭并不富裕,雖然能夠供養殘疾人,但也給家庭增加了很大的負擔,所以在家庭養老的基礎上通過社會養老的形式進行補充,實行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籌資模式和建立個人賬戶、儲蓄積累的保險模式.
通過這個形式緩解了家庭單獨養老的壓力,社會上籌集一定的資金進行補充,也豐富了養老資金的來源.
1.3對殘疾人進行培訓,加快就業
現今,不少經濟發展較快、福利保障較好的地區\\(鄉\\)政府開始對殘疾人進行培訓和就業幫扶,部分殘疾人仍然有一定的勞動能力,可以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來維持或改善自身的生活.同時,在擁有了一份工作的基礎上,農村殘疾人也就擁有了穩定的收入來源,殘疾人也可以自行繳費參加養老保險,為自己的老年生活積累資金,是自給自足的養老保險方式.
2.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險建設所遇到的瓶頸
農村殘疾人目前主要享受以最低生活保障為主的社會救助項目,而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較少.根據第二次殘疾人普測數據,在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村殘疾人中,九成以上農村殘疾人參加了醫療保障,只有一成左右加入養老保險;獲得五保救濟的農村殘疾人全部參加了醫療保障,但擁有養老保險的也只有一成.
這可以說明,在我國農村開展有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即"新農合"\\)開展早且發展成熟,參保積極性較高,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即"新農保"\\)的參保率一直較低,到2007年,這一比例也僅有2.3%.由此可見,被調查的農村貧困殘疾人的養老保險參與率仍然處于很低的水平,難以滿足其基本生活的需要.作為扶貧救濟重點對象的數量較為龐大的農村殘疾人群體,需要得到更多的社會保障支持.
其次,我們發現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險并沒有專門的機構進行操作執行,雖然新農保已經走進了農村家庭的千家萬戶,農村養老保險項目也逐步引起地方政府和群眾的關注和支持,但殘疾人作為特殊的一個群體,在資源的利用率程度方面明顯不能和健全人等同,農村養老保險機構并不能根據殘疾人的實際情況來分配資源,所以出現了大量農村殘疾人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現象.并且我們發現,因為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很難轉變過來,農村男女殘疾人在參加社會保障的水平上也存在較大的差別,尤其表現在養老保險的參加比例上,女性參加比例非常低.這些問題需要政府及各級組織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采取更加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二.完善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險的具體措施
根據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險保證基本生活和滿足特殊需要相結合的原則,我們應從法律、社區、資金和信息網絡等四個層面來建設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險制度.
1.建立完善的農村殘疾人養老法律法規
為了做到農村殘疾人養老工作開展過程有法可依,保證農村殘疾人最大限度享受養老保險體系帶來的便利,需要加快其相關的立法工作,以法律的手段引導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盡快建立,確定和維護農村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權利,將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險的運行納入制度化軌道,在陽光下運行.
2.推行社區化的集中養老
社區化養老在城市的成功實踐給我們一個新的啟示,在對農村殘疾人養老也可采用同樣的方法.將農村的完全失去勞動力和自理能力的孤寡殘疾人集中起來進行供養,招募志愿者利用平時閑暇去看望、慰問這些殘疾人,豐富他們的日常生活,其中的開支是由政府在財政上加以扶持.基于這個事實,建議各地、各鄉\\(鎮\\)根據社區自身情況設立殘疾人服務聯絡點,通過所在的社區為殘疾人提供基本的養老保障服務,確保殘疾人參保的渠道暢通、便捷.
3.社會各界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投入
近年來政府對農村殘疾人群體給予極大的關注,對殘疾人的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開始高度重視,對生活困難殘疾人繳費補助,以國家繳費為主,個人繳費為輔.與此同時,國家應該重視社會各界的力量,通過宣傳募捐等形式放寬養老資金來源渠道,動員社會力量和爭取社會支持.政府部門也要增加一些技能培養課程資金和人員的投入,鼓勵殘疾人自食其力,用自身勞動所得主動加入養老保險,為自己的老年生活投資.
4.成立綜合信息部門實現合作管理
當前殘聯和勞動保障部門分屬于不同體系,但農村殘疾人的特殊性和弱勢程度要求盡快將這兩個部門的功能進行整合,實行合作管理.通過功能的集中,最大限度防止了部門間的相互扯皮推諉,提高了行政辦事效率,更好地為農村殘疾人提供各項保障服務.相應的,養老保險的運營機制也會得到完善和強化.同時,部門的精化也有利于行政費用的降低,為國家財政節約了一筆不小的資金,投入到進一步的福利事業中.
5.實現公平的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障目標
無論是殘疾人還是健全人,農村人還是城市人,在社會資源的方方面面都存在著不平等,作為雙重弱勢群體,農村殘疾人無疑需要得到政府部門、慈善機構、社會民眾以及社區組織的多重關懷,我們需要提升農村殘疾人的養老保險待遇,讓他們老有所養,度過安詳的晚年生活,盡最大努力實現公平的養老保險目標.
一個國家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程度能夠充分反映了該國家的福利水平,農村殘疾人作為最為典型的弱勢群體,其養老問題的解決方式、養老保險制度的構化建設,會直接影響新世紀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關系到整個農村社會的安全與穩定[8].我們知道,農村殘疾人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政府、社會、家庭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和努力,相信在多方作用下,農村殘疾人的養老制度會更加完善,老年生活能夠得到切實保障.
【參考文獻】:
[1]胡勇.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研究[M].中國農業出版社,2009
[2]張寶林.中國殘疾人事業理論與實踐研究\\(綜合卷\\)[M].華夏出版社,2007
[3]劉豪興,徐珂.農村社會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