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有了突破性進展。2011年7月濱州市在全省地級市中率先同步實現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城鄉居民“養老不犯愁”,逐步解決后顧之憂。 截至2013年11月底,濱州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166.97萬人, 同比增長8.08%,其中:60周歲以上待遇領取人數56.51萬人,同比增長4.91%;參保繳費人數110.46萬人,同比增加9.77%,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群組成結構所占比例逐漸發生變化。 基金滾存結余4.89億元 ,同 比增長40.07%;退保 金支出202.78萬元,同比增長145.43%,基金滾存和退保金大幅度增加,基金監管安全問題日益重要。從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開展的總體情況看,反映出目前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在推進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逐漸影響和制約這一重大民生工程順利實施。
順應一個趨勢 推進城鎮化加速發展
當前,我國已進入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人口流動也隨之出現新的趨勢和特征,發達城市區域和其他區域重要的經濟中心城市具有極強的人口集聚能力,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規模向城市遷移和流動,對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等多方面產生深遠影響。
改進服務水平。據統計,濱州市現有常住人口數374.85萬人,戶籍人口數380.90萬人, 按照人口流動性,濱州市屬于人口輸出型城市。 目前,農村未參保人員大部分都是舉家在外打工者,這一群體由于其流動性較強,加上基層經辦管理薄弱,使得政策宣傳、信息送達都成問題,成為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部分的 “真空”地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居民參保全覆蓋,養老保障有水平”。制度全覆蓋之后,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首要工作應是逐步規范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外出務工人員的參保率,最大程度地簡化外出務工人員的參保手續。加強與公安部門合作,信息共享,及時將外出務工未參保人員信息與人口戶籍檔案做比對,完善參保材料。 利用外出務工人員節假日期間集中返鄉時機,大力宣傳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相關政策,進一步動員和督促這些人員參保繳費,實現應保盡保,讓政策惠及每一個外出務工人員。
提高待遇標準。隨著經濟條件、物價水平不斷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后待遇偏低,保障生活的能力有限,政策體系和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尚不夠完善, 缺乏政策吸引力,影響參保的積極性、主動性,有的甚至參保后又要求退保,嚴重影響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物價變動等因素,加大財政投入、 穩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政策體系,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正常增長機制。 通過增加繳費補貼標準,以鼓勵參保人員選擇較高的繳費檔次;對連續繳費15年以上且每年選擇不低于500元繳費檔次的, 用增發基礎養老金的辦法鼓勵中青年參保人員長繳多得。
搞好政策銜接。原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在企業打工,按照規定,企業必須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因為農民工有季節性打工特點,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且繳費年限通常較短, 返鄉后個人無力繼續繳納?,F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政策不允許退保,目前濱州市按省政策規定不允許重復參保,與參保人員現實需求不相適應,致使農民工無法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研究制定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賬戶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賬戶可以并存方案,原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現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可給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做終保處理。季節性工作較強的農民工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正視一個難題 積極應對老齡化挑戰
我國已進入了老齡化社會。由于我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尚處于初級階段,配套服務尚很薄弱,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廣、 參保人口基數大,為提高養老質量和水平,公共財政投入逐漸加大。在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之前,如何進一步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 避免養老金支出性貧困,促進人口、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合理規避制度風險。60周歲以上待遇領取人數逐年增加,人口老齡化使家庭和社會撫養負擔加重,科學合理界定政府責任、市場作用、個人及家庭責任的合理邊界,切實轉變由政府承擔養老保險潛在無限責任的不可持續的風險。逐步形成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適當補助、強化基金積累與有效增值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形成由“增長刺激性”向“公平激勵性”轉型的政府財政補助政策。
科學合理制定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必須充分考慮覆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必須充分考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養老保障總目標有機結合。
科學建立籌資機制。明確政府主導作用,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堅持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資金籌集機制。政府提供的基礎養老金應該主要滿足居民最基本生存需求,以體現公平性,而個人繳費類養老保險的市場化、 商業化運作,則體現激勵相容的效率性。堅持權利和義務相對應、 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建立繳費水平與收入現狀和承受能力相適應、保障水平與地區發展水平相協調、社會保障與家庭保障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 切實保障農民的權益,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把握一個底線 確?;鸢踩\行
養老保險基金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基金收支平衡是保證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根據省政府最新文件精神, 個人最低繳費檔次100元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普通居民最低按300元檔次繳費, 新增1500元—5000元6個較 高繳費檔次 ,滿足有經濟條件的參保對象選擇,以提高日后待遇水平?;饾L存結余逐年增加,既要保證基金的安全、完整;又要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有比較好的收益。
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目前,濱州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宣傳不夠深入,方法措施還不夠靈活,依靠行政手段抓收繳,造成下任務、粗放式、行政命令、按人頭繳費等現象,導致繳費檔次選擇偏低,續保率不高。 應進一步重視供需雙方信息溝通,基層經辦機構對參保對象的認知能力和接收方式缺少調查和了解,特別對農村居民參保宣傳動員沒有良好效果,基層經辦機構應重視和村干部、村民多溝通,改變工作方法,找到更多適合農村文化的宣傳手段,利用農貿大集、文化演出下鄉等貼近農民生活方式進行宣講政策,提高農村居民的知曉率、認知度。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宣講活動應進基層,提高村級經辦管理信息化、業務規范化水平,他們對政策的了解程度,直接影響參保人對繳費檔次的選擇, 充分發揮村干部、村協管員引導作用。通過推行“待遇倒推選擇繳費檔次法”宣傳,即城鄉居民選擇繳費檔次時以滿60周歲以后期望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數,倒推至繳費檔次數,由參保對象自主選擇繳費的檔次,以此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繳費的積極性,以實現待遇領取標準預期,逐步縮小與城鎮職工待遇水平的差距。
加大基金監管力度。注重基金信息化管理, 進一步加強監管網絡建設,完善預警機制,形成監督與管理相結合、以監督促管理的工作格局,提升整體監管水平,確?;鸢踩屯暾?。監管數據是來源于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一線的生產數據,直接反映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基金財務的運行管理情況。全面開展內控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工作,進一步查找管理漏洞,防范安全風險。開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基金監督氛圍,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提高基金安全工作的系統性,打整體戰,基金管理工作可實現基礎養老金的市級統籌,逐步實現省級統籌,在更大的范圍內能夠有效地降低風險,實現資金的調劑,確?;鸢踩?,維護基金完整。